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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江西农史要略

发布时间:2015-09-23 10:09

江西是重要的农业省份,农业在全省国民 经济 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较长的一个时期中,在全国具有重要的 影响 。因此,不了解当代江西的农史,也就不足以对江西当代史有清楚、全面的认识。本课题在 现代 化建设的背景下,考察江西农业在全国、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 发展 的条件、特点、进程、规模及其基本经验, 农村 社会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影响, 科技 成果与科技进步在江西农业中的运用及其结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与现状,三农 问题 对全省社会经济进步的影响,农业现代化转变及其制约因素等问题,力图 科学 地说明在向现代化转变的大进程中,江西农业的发展历程、规模效益、基本特征及其与当代社会进步之间的互动关系,为全省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经验认识与 历史 借鉴。
本课题是全省十五社科规划前期项目。课题组由何友良、曾丽雅、易宗礼、黄春、刘善庆五人组成,其中,曾丽雅撰写土改与农业合作化部分,易宗礼、黄春分别撰写人民公社体制部分的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刘善庆撰写改革开放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部分,何友良负责课题统筹和统稿。着名学者陈文华先生对课题 研究 给予了热情帮助,省农业厅等热情地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谨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一、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时期
1950-1957年,江西农村经历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两次大的生产关系的变革。以两次生产关系变革为中心,全省农业走出衰落,并在新的基点上日渐发展。
一、土地改革运动
近代江西农村封建制度的根基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帝国主义的入侵虽然对农村 自然 经济有所冲击,但农村社会结构的核心仍然是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占有状况极不合理。据土地改革前的调查,全省约占农村人口3%-4%的地主占有土地40%(包括由他们把持的公田);占人口5%的富农占有土地20%(约有三分之一的土地出租);占人口30%的中农占有30%的土地;而占人口60%以上的广大贫雇农只占有土地的10%。地主阶级凭借占有的土地,对广大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其主要剥削形式为地租、高利贷和苛捐杂税等。贫苦农民终年劳动而不得温饱,生活异常贫困,遭受着深重的苦难。这种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1949年9月,江西全境解放。为了彻底****封建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从经济上解放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全省从1950年开始,掀起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三期土改与农村生产关系的改变
1950年8月召开的中共江西省第二次党代会,在前几个月准备的基础上,正式作出《争取两年完成全省土地改革的决议》。9月,全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土地改革的报告》和《江西省土地改革实施细则》。10月,江西省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刘俊秀任主任,黄先等任副主任,负责指导全省土改工作。同时,组织了对省内28个乡的阶级关系与土地关系的调查,培训了4.7万余名土改工作干部,在10个县14个区82个乡进行了土改试点,并在全省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以及广大农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土改政策的 学习 、宣传和动员。
1950年11月26日,《江西日报》发表《充分发动群众,摧毁封建统治,展开土改运动》的社论,江西土改正式展开。全省土改分三期进行:1950年11月至1951年4月,在3831个乡、900万人口的地区进行了第一期土改;1951年7月至10月,在910个乡、160万人口的地区进行了第二期土改;1951年11月至1952年3月,在2775个乡、500万人口的地区进行了第三期土改。三期结束,占全省农村人口98.5%的地区,进行了全面的土地制度改革。剩下的123个乡、23万人口地区的土改,也在1952年秋冬的土改复查扫尾阶段完成。为了解决土改中遗留的问题,1952年秋,省委决定进行土改复查。全省土改复查在试点基础上进行,于1952年秋冬基本完成。土改复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作法。在土改搞得好和比较好的地区,以民主运动为主,结合解决土改遗留问题,主要是对地主分类定案,包括最后划定阶级成份,对违法地主继续进行斗争,并建立管制制度;调整内部关系,解决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解决村与村、姓与姓之间的纠纷,健全基层政权和农协、民兵、妇女、青年等组织;解决土改遗留的分配山林水面,调整土地,发放土地证等问题;宣布土改结束,转入生产。在土改不彻底的地区,以查田查阶级为主,充分发动群众,彻底****封建地主阶级,解决土改遗留问题。
从1950年夏秋进行土改试点到1952年秋冬完成土改复查,经过2年多时间,江西农村土改运动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在土改中,全省依法没收、征收耕地1500多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6.4%),有279万多户(占总农户的73.4%)、917万多人口(占总人口的64.5%)的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平均每户分得耕地5.4亩、每人1.64亩。另有11万多头耕畜、118万余件主要农具,全部分配给贫苦农民。过去由地主阶级占有的山林、鱼塘也全部分配给农民。一向为封建把头所把持的湖、沼、河、港则全部收归国有。至此,全省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满足了农民对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需求。全省的 政治 经济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2、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广大农民分得土地后,成了土地的真正主人,有了自由发展的机会,于是生产积极性高涨。同时,党和政府对恢复发展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发布奖励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改良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推广水稻良种,兴修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面积等,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5.4亿元,比1949年增长53.1%,超历史最高水平;粮食总产量达57.5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8.3%。其他农产品与1949年比较,棉花增长7.5倍(达1.363万吨),生猪增长29.3%(达到283.5万头),耕牛增长24.9%(达到184.5万头),油料、麻类、甘蔗等生产也都有很大的增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300多万亩(达到98.6万公顷)。土地改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并为以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农业体制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互助合作运动
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虽然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但长期封建剥削造成的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根本改变,农民中许多人在生产上和生活上仍有不少困难,尤其是一遇天灾,往往会陷入困境,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自由发展,农村出现了新的贫富分化。为解决这些问题,早在1950年12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就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互助合作工作的指示》,提出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从互助组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互助组
实行互助合作,既出于个体农民解决缺乏生产资料和发展生产的需要,也因为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经展开, 工业 部门对农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担心土改后农村出现两极分化,也是合作化的重要原因。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共江西省委据此于1952年3月底明确提出"大量发展临时季节性互助组,重点试办常年互助组"的方针,号召全省农民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道路。早在1951年全省土改高潮中,江西农民就自愿结合办起了9万多个互助组。到1952年底,全省互助组有12.33万个(其中临时、季节互助组11.15万个,常年互助组1.18万个),入组农户72.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9%。1953年3月初,省委进一步要求"大量发展临时、季节互助组,重点发展常年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对处理互助组内的物质利益关系也制定了有关政策,以保证互助组的稳步发展。1955年底,全省常年互助组发展到24.183万个,入组农户224.64万户,占总农户的57%。
互助组是一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劳动互助组织。由于它不改变土地的所有制性质,照顾了农民对土地依附的心理,因而为农民乐意接受。通过互助合作,克服了个体农户生产资料不足的困难,增强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办组的第一年,较好的组一般能增产15-20%,最好的易瑞生互助组增产42.9%。萍乡县以彭光贤等1539个互助组为核心,带动了19646个单干户共同参加爱国增产运动,使全县每亩稻田产量达到312公斤,获得大面积丰收,创当时全省最高纪录。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互助组成批发展的1952年,全省出现了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省第一个初级社是1952年10月1日成立的永修陈翊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省委于2月、6月、11月,连续三次召开全省互助合作会议,着手有计划、有组织地试办初级社。这年,全省试办了42个初级社。同年冬季,省委发出《关于大力领导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给各级党委的指示》,要求1954年全省办好351个初级社。实际上,1954年发展到了620个,入社农户1.27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0.3%。1954年3月和11月,省委又召开第四次、第五次全省互助合作会议,作出"提高老社,巩固新社,发展互助组,为合作化运动打好扎实基础"的部署,防止和纠正在干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的放任自流与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由于在办初级社的过程中工作方针比较正确,步骤比较稳妥,因此全省初级社发展比较健康,基本上没有出现盲目办社和盲目砍社等大的偏差。到1955年上半年,全省共办了14751个初级社,入社农户达38.42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75%。
1955年夏季以后,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形势急转直下。7月,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判"小脚女人"式的"右倾思想"后,全国迅速掀起合作化高潮。8月,中共江西省委召开全省第四次党代会,传达贯彻这一报告,提出到1960年左右在全省普遍建立初级社,每县试办一两个高级社的计划。11月,中央又在杭州召开9个省的省委书记会议,要求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速度。江西省委随即召开扩大会议,修改计划,将全省农村普遍建立初级社时间提早到1956年秋冬,到1962年则全部转为高级社。这次会议大大加快了全省合作化运动的步伐。1956年元月,全省初级社迅速发展到68971个,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63%。
初级社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还是私有的,在分配产品时,除了按劳分配外,还保留了土地分红,因而它又是一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统一经营比互助组发挥了更大的优越性,而私有土地分红又符合农民的实际和利益,因此这种合作社当时表现了很强的生命力。江西在1955年夏季以前,还允许农民在合作社之外发展个体工副业和经商。这种做法,同时调动了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在发展初级社的过程中,进行了高级社试点,全省试办了36个高级社。高级社是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公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组织。它取消了土地分红,把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归公,实行集体劳动,统一分配,按劳动工分支付报酬。应该说,在生产关系变革中,试办少数更高形式的集体所有制生产合作组织是有必要的。但在1955年下半年全国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情况下,江西也加快了发展高级合作社的步伐。省委继11月修改计划之后,又在1956年元月再次修改计划,要求全省提前到1957年普遍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合作化。于是,全省各地都把大办高级社作为最重要的事。据统计,到1956年底,实有初、高级社共20348个,入社农户达393.7万户,占总农户的98%,其中高级社占96%,初级社占2%,全省实现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2、快速发展的合作化运动带来的问题及其解决
从1952年春到1955年夏,江西由大量发展互助组,到努力办好初级社,个别试办高级社,呈现多种合作形式并存、交叉发展的局面。这些互助合作组织,生产资料和所有权不同,生产经营和产品分配方式不同,且组织规模较小,适应了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然而在合作化高潮中,全省从1955年底到1956年末,仅仅一年时间就普遍建起高级社,虽然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快速发展的合作化运动也带来了许多实际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一,有大约半数的农户是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由互助组跳越初级社阶段,直接进入高级社的,因而思想上缺乏充分的认识与准备;其二,高级社的规模偏大,每社平均170多户,大的达1000多户,超越了当时农村干部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接受程度;其三,高级社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对多种经营缺乏必要的安排,对家庭副业也限制过死。总之,工作上存在着要求过急、 方法 简单、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的偏差,过早地否定了农民家庭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严重地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为使高级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得以解决,省委曾采取过一些有益的措施。1957年2月中旬,省委召开五届三次全体会议,省委副书记刘俊秀在会上指出,全省农村"今后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生产与多种经营的方针,贯彻执行互助政策,解决社内存在的问题。"为解决高级社内部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管理过于集中、劳动组织和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对高级社进行了整顿:调整了社、队规模,生产管理上推进"三包一奖"制度,社员分配上提倡实行定额管理,按件计酬等。同时,开展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这些均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而从组织上把高级社稳定了下来。
3、互助合作运动产生的效力
江西农村通过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了活力。尽管在合作化高潮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经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农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趋势。在1953年和1954年遭受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仍然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目标。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9.2亿元,超计划8%,比1952年增长18.3%,年递增率为3.4%。1957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比1952年扩大105.2万公倾,夏种指数提高33.7%。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1953年起,江西开始向根治水害、开发水利的目标前进,陆续修建了信河联圩、饶河联圩和赣江、抚河下游改道联圩等工程;兴建了锦惠渠、袁惠渠、金临渠等工程。1957年底,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32.86万公顷,比1952年增长34.7%;旱涝保收面积达90.31万公顷,比1952年增长45%。农业、林业和养殖业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粮食作物总产量1957年达到654.63万吨,比1952年增长13.8%;生猪1957年末存栏数达到526.8万头,比1952年增加了243.3万头。

三、全省农业的恢复和 发展 
农村 生产关系的变革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与此此时,江西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农业生产,如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实行奖励劳模政策,加快水利建设,改革耕作制度、扩大种植面积,推广 科学 技术,建立拖拉机站、推广新式农具与农业机械、发展畜牧、水产和山区 经济 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技术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7年,全省农业处于迅速恢复和发展时期。
种植业的发展
省政府在新 中国 成立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在短时间内,克服了1951年、1952年连续两年春季洪涝、夏季干旱的严重 自然 灾害,使种植业得到有效的恢复。除个别作物外,大多数作物的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均超过建国前的 历史 水平。1952年,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6614.2万亩,粮食总产量达575.07万吨,比建国前夕增长48.3%。1954年起,省委、省政府根据江西的具体情况,提出改变耕作制度、改进栽培技术,逐步推广一季稻变双季稻、旱地变水田、荒地变熟地的"三变"增产推广措施。广大农民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积极推广"三变"措施,踊跃投入兴修水利、串换良种、积肥造肥的爱国增产运动。全省种植业得到全面发展。一五计划结束时,农作物总播面积达8191.8万亩。
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三者。
粮食作物。江西种植业以粮食作物为主,1949年播种面积为3950.6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82.5%。由于推行"三变",双季稻面积不断扩大,到1958年播种面达6148万亩,是江西种植粮食作物最多的一年。在各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重中,水稻占75.39%,小麦4%,红薯4.93%,杂粮9%,大豆6.68%,其中水稻占绝对优势。江西水稻有籼稻、粳稻、糯稻,以籼稻为主。
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包括油料、棉花、麻类、烟叶、糖料五类。(1)油料作物。江西油料作物主要有油菜、花生、芝麻。油菜种植面积1949年为181.6万亩,总产2.79万吨,单产15.5公斤。建国后由发展到下降再迅速发展。1957年面积发展至514.5万亩。芝麻生产在建国后得到恢复发展,1949年仅30.1万亩,1957年面积则达到135.3万亩。(2)棉花。棉花在种植业中处在仅次于粮食作物的位置。从元代开始种植,到1949年面积为31.7万亩。"一五"时期,棉花生产保持了旺盛的发展势头。到1957年,全省棉花种植面积为7.2万公倾,亩产23.5公斤,总产2.58万吨,年平均递增13.7%,高出全国4.7%的9个百分点。(3)麻类。麻类是江西传统的经济作物,有苎麻和黄麻2种。江西为全国主要产麻区之一。建国后苎麻生产有降有升,发展速度较慢,1958年时为9.7万亩。黄麻生产有一定发展。1956年兴建"江西八一麻纺厂"以后,黄麻生产正式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1957年,种植面积达1.46万公顷,总产量1.44万吨。(4)烟叶。有晒烟和烤烟两种,以烤烟为主。晒烟是江西的传统产品,有400余年的历史。广丰"紫老"、广昌"黑老"等,品质优良,驰名中外,行销全国,远销欧、亚、拉美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国后,江西的晒烟发展缓慢,而且起落不定,年总产量除1951、1952年外,均处于万吨以下。烤烟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种,新中国成立后,1951、1952年在省农科所、龙南县试种成功,之后由南向北推广,但发展速度缓慢。(5)糖料。江西的糖料作物为甘蔗,种植历史悠久。建国后,省委、省政府把糖料生产作为江西重要 工业 原料作物之一给予重视和扶持。1956年,开始筹建大型机械化制糖厂,开始了以机械化加工代替土法榨糖历程。(除以上外,江西还有少量蓝靛、席草、白莲等小宗经济作物。)
其他作物。包括果、茶、桑、果用瓜、蔬菜、中药材、花卉、食用菌等,均有较大发展。如对具有传统优势的茶叶和中药材生产,政府发放专项贷款和收购预付定金、制定茶粮比价和奖励政策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在垦复和改造老茶园的同时,有计划地发展新茶园及一批大中型国营茶场,如婺源县武口茶场、修水县三都茶场、铅山县河口茶场、浮梁县九龙茶场、上饶三都茶场等; 1955年成立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公司,组建中药材生产基地。2、农机工业的创业起步与农用机械的推广
在民国时期,江西农业生产主要是依靠人、畜和传统农具(抗战胜利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曾拨给江西农用拖拉机61台,垦复因战争荒芜的农田)。新中国成立后,为提高农业生产工具效能以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力,江西及时研制和引进推广多种新式农具。于是,江西农机工业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开始了创业起步。
党和政府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极为重视。1950年,成立了江西农具工厂,集中了一批建国前留下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并开始 研究 水田拖拉机和水田铁轮。"一五"时期,研制和改良推广的新式农具,重点为耕整机械、农田排灌和部分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953年,组建了南昌柴油机厂,尔后又相继建立了南昌市农机厂、南昌市动力配件厂、江西省农业机械修理厂等一批 企业 。
农业机械的创制及时得到了推广。20世纪50年代初,推广了水田犁铁牛车盘、圆筒水车、喷雾器等半机械化农具,对提高农业生产力起了积极作用。1950年,省政府批准建立永修及邓家埠两机械化示范农场。1952年4月,省农林厅在永修县牛头山筹建国营恒丰机械农场。这些机械农场率先在全国突破轮式拖拉机下水田耕作的技术难关。省农具工厂制出了第一台8.82千瓦煤气机带水泵,并组织批量生产贷给农村抗旱。1951年6月,省政府拨专款在南昌、清江、高安建立首批国营抽水机站。1956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全省在南昌、临川、丰城、泰和、南康、九江、彭泽、乐平、瑞金等县建立了第一批国营拖拉机站9个,其中,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捐款建南昌八一站、瑞金八一站,配置进口拖拉机117台,帮助组织起来的农民发展生产。与此同时,相应建立了一批农机维修和制造厂。当年,还组织生产了一批农业机具,有内燃机972台、离心水泵699台、铁牛车盘2344台、江西水田犁74026台、中耕器2007台、脱谷机2192台、甘薯切片机1584台。到1957年,全省农机企业发展到30个,拥有职工3326人。
195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成都会议提出的《关于农业机械化 问题 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农具改良领导小组决定,县县建立拖拉机站,县县兴办农业机械厂,生产与维修农机具。于是,全省在各县均建立了拖拉机站,共82个拥有拖拉机446台。当年机耕面积3.45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24%。省长邵式平在江西机械厂召开会议,研究从11个国家引进的23种牌号拖拉机中选出以福格生型为主仿制生产。经过江西机械厂等部门一个月的努力,4月25日完成整机设计,试制出我国第一台水田型轮式拖拉机,命名为八一万能拖拉机(后改名为丰收-27型拖拉机),成为国内水田拖拉机的主要机型。江西机械厂因试制拖拉机成功,当年改名为江西拖拉机制造厂。
3、农田水利的恢复
江西水利建设有20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夕,全省实有圩堤531座,堤线总长3130公里,保护农田293.33公顷,抗洪标准不到5年一圩;蓄水工程建设,全省有小型塘坝工程27万多座,灌溉农田78万公顷,一般抗旱能力二、三十天,只能栽种一季早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领导全省人民坚持不懈地大兴水利,由除害到兴利,由治标到治本,由单目标开发到多目标综合治理,在其发展历程中,1949年到1957年为恢复阶段。1949年6月到7月,江西遭受特大洪水,沿江滨湖22县受灾。1954年,长江、鄱阳湖又发生大洪水。1955年,信、饶、修河涨大水,沿江滨湖圩堤连年漫决,数百万人民连续几年遭受严重水灾。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防旱,采取以工代赈办法,连续几年进行大规模的堵口复堤,整修涵闸,并进行了饶河、信江等联圩并垸工程。同时,采取贷款扶持政策,发动与依靠群众,对原有小型塘坝进行普遍修复或扩建,并重点新建白塔渠、北潦渠、槎滩陂、安福渠等万亩以上灌区,发展1.54万千瓦抽水机,不仅提高了防洪、排涝、抗旱能力,而且新增灌溉面积22.67万公顷。到1957年,江西农田水利工程已恢复和超过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平。
4、农村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
从1949年到1957年这一时期,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农村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加上当时计划经济的指导比较得当,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五业得到较协调发展。1949年,全省农业总产值为9.88亿元,农业占64.3%,林业占0.4%,牧业占13.4%,副业占21.4%,渔业占0.5%。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9.24亿元,比1949年增长81.2%;种植业产值比重,由64.3%下降到61.7%;林业产值比重由0.4%上升到4.9%;牧业产值由13.4%上升到14.1%;渔业产值由0.5%上升到1.2%。农村二、三产业总产值由0.57亿元增加到2.53亿元,占农村 社会 总产值的比重由5.4%上升到11.7%,产业结构比较协调。
5、农村 金融 与信贷
江西农村的金融机构以中国农业银行延伸在乡镇的营业所为主渠道,并在1951年创建了信用合作社。是年6月,全省建立了信用社567个,有社员30.6万人,筹集股金5万元,吸收存款7万余元,发放贷款85万元。这些信用社都是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其任务为聚集闲散资金,发放好个人贷款,与高利贷作斗争,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1953年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1956年,全省信用社发展到9089个,有脱产半脱产干部12000余人,有78.2%的农户和60%以上的农业社社员入股参加了信用社,达到了乡乡设有信用社。信用社成为调剂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贷工作,主要是支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口粮、种籽、小农具的需求。"一五"期间,农业信贷工作主要是为推进和巩固农业合作化服务,对入社农户开办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全省共发放这项贷款1925万元。到1957年底,农业贷款余额9147万元,比1952年增加8302万元,增长9.8倍。农业贷款的发放,为巩固农业合作社,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了重大作用。
6、村镇建设的初步发展
自清末以来,江西境内战祸迭起,百业凋蔽,城乡残破,造成田园荒芜,村镇衰败萧条。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翻身农民开始着手建设家园,翻修或新建自己的住房。农村小集镇也陆续盖了一些学校、文化、卫生点等公共建筑。1953年后"一五"计划期间,随着江西境内岿美山钨矿、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上犹江水电站、江西第一糖厂、萍乡钢铁厂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成,兴起和发展了岿美山、大吉山、陡水、唐江、湘东等一批新型工矿镇,以及大量乡村集镇,并进行了相应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57年冬,省委、省政府组织了5万多农垦大军创建国营垦殖场100多个。这批垦殖场大都建在偏僻山区或湖滨滩地。随着垦殖场的建设和发展,大茅山垦殖场的花桥镇、红星垦殖场的圩上桥镇、云山垦殖场的周田镇、蚕桑垦殖场的新祺周、共青垦殖场的共青城等一批新兴小镇迅速崛起。
注释
(1)危仁晸、李希文:《刘俊秀传》,中央 文献 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页。
(2)指波阳县洪曹社早稻亩产3802斤和湖滨社早稻亩产3749斤。载《江西日报》1958年7月16日。
(3)指波阳县县渡人民公社豪湖大队1958年11月9日放出的"巨星"。
(4)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1958年9月6日。
(5)《中国农业全书·江西卷》第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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