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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改革 ——社会主义改革的相

发布时间:2016-04-10 11:39

  关于对当代社会主义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社会主义改革问题的认识。正是由于对改革方向的不同取舍,造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史上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在所谓改革的口号下,通过人为的变化导致社会主义制度的最终解体,从根本上彻底放弃和背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另一种则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方向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改革事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因此,如何认识社会主义,首先应当正确认识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正是由于改革的不同社会后果,直接造成了当前对社会主义的种种不同的认识和看法,进一步说,当前国际国内关于社会主义的种种认识及看法,直接或间接地同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并延续至今的社会主义改革运动有着不可忽略的关系及影响。本文从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因素分析入手,力求从中发现并找到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某些带规律性的基本结论。


  一、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因素分析


  目前国内外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原因的认识可谓众说纷纭。从社会主义诸国改革的实际历程看,各国的改革大都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 演变过程。可以说,具体导致各国实行改革的因素各有不同,但归纳起来,引发社会主义改革运动的一些共同性的、也是带根本性的因素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体制上的原因


  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是在斯大林领导下形成的,因此又称“斯大林模式”。该体制最先形成后被推广到东欧以及亚洲等后起的社会主义国家。几十年来,人们一度曾把这种体制等同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即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化身及体现,后来社会的发展证明这一看法本身并不正确,这由此也构成了当前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义信仰的误解以及对当前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改革运动的怀疑。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没有将社会主义体制或模式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相区分之外,主要是缺乏对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及其模式的全面理解与认识。


  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是一个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教育体制、科研体制等在内的完整体系,是一系列体制的总称。该体制的主要特征是权力的高度集中,由于中央权力高度集中,在现实中具体体现为政企不分、党政不分,这也使得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得以顺理成章地确立并相应地给予其行政力量方面的保障。


  这种体制的长处和优点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条件下能够通过行政命令集中起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在某些方面或某一领域取得超常规的、突破性成就。例如,苏联在军事科技及航天领域内的开创性及突破性成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这种体制的主要弊端及缺陷是:其一,局部优势没有转化为整体优势,相反,某一方面或领域的发展却需要其他方面或领域付出减缓发展的相应代价。例如,苏联倚重与军事工业关系密切的重工业的发展,忽视轻工业、农业的发展,以致形成了重工业重、轻工业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导致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尤其是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使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也使社会主义失去了其应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其二,经济上短期的增长无法换来经济社会长期的可持续性发展。由于这种体制长期忽视、否定市场经济及其价值规律的作用,因此,经济增长主要是建立在人、财、物等生产性资源的高投入上,过分注重产量、产值的数量性增长,忽视效益、利润等经济指标的要求,其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体现为粗放型增长方式的特征。虽然苏联等国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认识到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并相应地制定了有关的政策,提出了相关的目标和口号,但直至苏东剧变,也没有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单一的行政力量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此外,资源的有限性及稀缺性,必然导致传统体制下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持久。


  (二)社会基本矛盾


  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原因源自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基本矛盾的推动。任何社会都有其内在的基本矛盾,区别在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社会主义改革正是建立在对自身矛盾的承认并加以不断解决、不断改进的前提之下的。可以说,没有矛盾,社会主义改革也就没有了必要性。但在苏联社会主义建立以后长达几十年一直否认社会主义有矛盾,直至1953年斯大林才承认社会主义也有矛盾。然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在此之前的三十多年间社会主义的重心在于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不断建立起各种新事物,社会主义也由此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由于没有自觉意识到存在矛盾的可能性,也就没有进一步改革现行体制的必要性,矛盾随之潜伏并积累下来。而一旦遇到国际国内合适的气候及环境,矛盾随时都有可能爆发。随后发生的震惊世界的所谓“匈牙利事件”、“捷克事件”、“波兰事件”等,从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看都与此不无关系。


  在我国,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也有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一切社会的始终,即使过一万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会有矛盾,区别在于矛盾的性质不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主 要表现为生产关系落后于发达的生产力;社会主义从本质上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但是,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国家得以实现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又过分强调生产关系领域中的革命,所谓“一大二公”、“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的”等等即是其体现。其结果是:它使生产关系人为地超越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出现了所谓‘超前”现象。不论是‘超前”还是“落后”,都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客观上都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战后资本主义已经为此做出了大量的调整及改变,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几乎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改革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早先的关注价格改革到后来无一例外地集中于生产关系的核心一所有制关系上的改革,足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三)政治上的原因


  从历史上看,促使社会主义各国改革的最初原因主要不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是政治上的原因,虽然最后都表现为经济方面的因素,如价格上涨、人民生活受影响、经济衰退等因素,但在此之前却是由于政治上的失误,如官僚主义、政治特权、瞎指挥、重大决策失误、任人唯亲、推行极左路线等等,其结果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从国与国的关系看社会主义各国进行改革的主要外部因素是:同苏联在意识形态及政治上的分歧;苏联模式不适合各国具体国情。


  就第一种因素而言,由于苏联对外推行霸权主义,在党际关系上以大国、大党自居,强迫一些小国或小党接受其指导和领导,否则被冠以“修正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大帽子,并动辄以武力相威胁,例如,出兵直接干涉捷克斯洛伐克的内部事务等,严重恶化了各社会主义国家原本存在着的“兄弟+朋友”的良好关系。所谓“苏南”争论以及后来发生的中苏两党、两国间的论战与冲突等,从根本上瓦解了社会主义阵营,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造成了极大损害。从另一方面看,它迫使一些国家独立寻找一条摆脱苏联束缚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由此也拉开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序幕。


  就第二种因素来看,如果说苏联模式是在苏联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适应苏联社会现实的一种合理模式的话一虽然后来的发展证明其并不适应,那么,将这种模式固定化、凝固化、单一化、神圣化,不加分析地强行推及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不允许其他国家结合本国具体国情独立地探索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也是不科学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并非仅限于一种单一模式,而是可以有多种模式,重要的在于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也只有如此,社会主义才有生命力,才能在该国的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从实际情况看,关于社会主义的改革从始至今一直不断遭遇巨大的思想障碍,始终存在着左、中、右三种不同的认识分歧。尤其是当戈尔巴乔夫打着改革的旗号将一度称霸世界的强大的苏联帝国一夜间瓦解时,人们对改革的真实价值取向就较以往更为敏感与关注。如何区分改革的真伪、区分改革与复辟、区分改革与保守和倒退,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在我国现实的改革实践中也先后多次出现过“姓公与姓私”、“姓社与姓资”式的思想争论,为此,邓小平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提出的著名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以及“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是衡量一切工作包括“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是非标准,也是指导我们大胆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的理论指针。


  政治因素之所以构成促使社会主义各国改革的重要动因,客观上还同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封锁、围剿不无关系。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之初起,它所面对的就不是一个从整体上不堪一击的衰败的资本主义,相反,从实力上看,资本主义的实力要大于社会主义。面对西方敌对势力的封锁、围剿及其颠覆活动,客观上迫使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高度重视政权的巩固,重视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的动向,重视军事斗争的准备。相应地,在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上更多地强调的是集中和专政的重要性,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将此推向极端,从而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这些做法,无形中伤及了一批原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同志,错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 矛盾对待,这在各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我国,毛泽东为此曾专门做了〈〈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讲话,实际上这是对当时国内阶级斗争扩大化、反右扩大化的一种纠偏,同时也是对当时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


  (四)经济因素


  鉴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以及冷战的历史背景,社会主义各国在经济建设上都先后出现了先快后慢、重数量轻效益、重视重工业而轻视轻工业等一些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经济发展呈现出大起大落的态势。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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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地讲,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曾经取得过辉煌的经济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改善,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后,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其结果不能令人满意:虽然曾经设想在短期内赶上并超过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一如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曾提出过“三年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但结果不但没有实现其预期的目标,反而搞乱了自身的经济建设格局,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人们: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们只有尊重客观经济规律,认识它、运用它指导经济建设,才能在既有的较为优越的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取得预期的经济成就,并实现其目标。但在改革之前的几十年中,社会主义国家却长期否认商品经济及其价值规律存在的必然性。随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之路的探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对客观经济规律如价值规律的承认、尊重并使其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对相对超前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与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这一矛盾的不断解决的过程。历史经验已经多次证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不仅不能急于求成、急躁冒进,而且更应该高度重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社会主义才能不断增强其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才能不断战胜发展道路上的一个个艰难险阻,胜利达到彼岸。对此,邓小平曾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就是对这一社会发展真谛的深刻揭示。


  影响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因素众多,但最为关键,也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仍就是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虽然政治的、文化的甚至个人的因素在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曾经起到这样、那样的作用,但归根结底,只有经济上的因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是影响并最终决定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核心与关键,是真正第一位的因素。


  二、基本结论


  关于社会主义的改革问题,早在1890年恩格斯就曾经明确表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时至20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制度相继在欧洲、亚洲、美洲等一系列国家诞生,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面临的主要任务无疑是在旧世界的废墟上建设一个新世界。只有当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到一定时期以后,改革的任务才能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因此,随后进行的社会主义各国的改革,大体上都呈现出这样一些主要特征:(1)各国改革均经历了一个由最初自发的改革向自觉改革演变的发展阶段。(2)改革一般由最初的部分改革及部门改革逐渐向整体改革、全面改革演变。(3)改革的先后顺序大致是:由早先的经济体制改革为主逐渐向政治体制改革为主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并重的方向发展。(4)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最早的价格改革逐步过渡到所有制及其产权关系方面的改革、由起初的放权让利的改革模式逐步向体制创新改革新模式的转变过程。(5)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期间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并存的体制转轨的困难时期。


  在深入分析考察社会主义各国在经济、政治体制几十年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体上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其一,要正确把握经济与政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社会主义的改革应该始终抓住经济建设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不放松;政治体制改革要服务于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相对应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要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必要的客观环境及其条件。


  其二,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正确处理好自身内部权力的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历史经验表明:绝对的集权与分权或放权同样都是不可取的。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寻找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合理的结合点。


  其三,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同时,也应强调以德治国。要高度重视思想文化领域的建设,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法制建设与德育建设相结合。以德治国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新人,并以此从根本上始终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后继有人。这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具有生命力的最为关键性的问题。


  其四,当前应该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由于目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正处于既竞争又合作、既对立又共处的复杂的矛盾关系中,因此,在警惕和防止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的同时,大胆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中一切有价值的人类文明成果,其最终目的在于以此来推动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而不是相反。


  其五,要正确把握好体制改革与制度巩固和创新的关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应该相互一致,而不是相互对立。应该通过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的不断变革,来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不是相反。为此,在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其六,要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在整个改革进程中,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反腐败。同时,要不断探索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反对一切形式的官僚主义、特权行为及特权作风。


  其七,要对社会主义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要坚定不移地用正确理论作指导,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同时,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的新变化、新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辩证统


  其八,在整个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要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大锅饭”,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又要防止社会两极分化、保持社会稳定;要在效率优先的同时兼顾公平,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就目前社会主义改革的客观结果看,社会主义改革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相反的情况:以苏联、东欧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各国的改革在向市场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最终放弃、背离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几乎与此同时,以中国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由此,我们可以把社会主义改革分为两个方向上的改革:一种是把改革当作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最终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强大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另一种则是视改革本身为目的,为了所谓的改革,不惜以牺牲社会制度为代价,即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作为改革或可以改变的对象。目的不同,其结果自然不同。令人费解的是:苏联等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与其所取得的成绩几乎不成比例。依照西方经济学家的说法,俄罗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所遭遇到的经济衰退,已经远远超过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在1929-1933年所遭遇过的那场大萧条和大危机。由于任何人都无法真正地割断历史,因此社会主义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人们:在由社会主义向非社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方向上的所谓“改革”,最终不仅会断送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会断送其几十年积累下来的经济成就,同时也会为今后的发展打上问号。


  值得关注的是,苏联、东欧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逻辑及其依据是:市场化必然私有化,私有化必然民主化,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无法兼容。对此,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科尔内的观点颇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传统社会主义体制不具有可改革性,第三条道路是不存在的,而只能是放弃社会主义,通过资本主义私有化最终转向自由市场经济。这是一种把市场经济本身当作目的、把社会主义制度当作改革或可以改变的对象的不正确的认识,实际上颠倒了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正确关系;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实践无疑是对这一貌似正确观点的直接否定。


  市场化并不必然私有化,对此,邓小平曾经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鉴于苏联、东欧市场化改革的私有化现实,应当防止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私有化的可能性。所谓民主化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既然市场化并不必然私有化,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也可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为其服务的民主政治体制显然不同于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体制,也不可能等同于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体制。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历史传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经济制度不同,很显然,民主的模式及其实现民主的方式也应该不同,民主的模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不是这样,世界上只有也只能有一种民主的模式,则所谓的民主不过是专制的代名词,民主也将不复存在。因此,所谓市场化必然私有化,私有化必然民主化的理论逻辑不过是理论上的荒谬,经不起历史及现实的推敲与检验。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改革,关系到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改革的正确方向,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衰成败。鉴于各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最后的结论只有一个:不论其他国家如何改革,中国的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惟一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正确选择。惟如此,才能造福于人民、造福于国家与民族;同时,中国改革开放及其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也是对世界稳定与发展的一个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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