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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民生: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视角

发布时间:2015-12-11 11:05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9-0001-02

  生态民生是基于生存和发展理念基础上的生态与民生的结合,即民生生计中的生态层面。生态民生建设不是单纯的保护环境,而是要在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上取得平衡点。这给原本的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提供了崭新视角。生态民生不仅规定了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方向,而且赋予了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内容,更为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一、生态民生规定了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方向

  1.社会主义民生建设要坚持保护生态的正确方向

  生态民生的提出,要求我们必须更深层次地把握生态与民生建设的关系。良好的生态为民生提供必要的保障,而民生则是生态的价值所在。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环境和人的健康就没有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长期盲目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已经对我们的基本生存条件造成严重威胁,超过了多数人的承受力极限。一旦生态环境不能为民生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甚至威胁到民生,民生幸福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生存质量成为当代人的首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生态提升到人民福祉的高度,这深刻体现了生态的价值所在。因此,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必须坚持保护生态的正确方向。

  2.社会主义民生建设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正确方向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从原始社会的敬畏自然、农业文明的依赖自然、工业文明的征服自然,再到生态文明的尊重自然,这构成了人与自然关系史的主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和对自然界的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利用自然资源,改造自然环境,但我们不能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不能忽视自然规律去改变自然环境,更不能牺牲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否则,民生幸福就无从谈起。正如胡锦涛所说: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

  3.社会主义民生建设要坚持节约能源资源的正确方向

  民生幸福是建立在消耗能源资源基础上的。由此产生的能源资源问题在我国也比较突出。一方面,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少。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当于世界的1/4;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的1/2;大多数矿产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另一方面,能源资源利用率低,消耗量大。据统计,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仅有35%左右,资源综合利用率只有40%左右。如今,我国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在不断上升,2012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6.4%。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节约能源资源,才能为发展赢得最大空间,才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此,必须根据自然环境承载力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把节约环保的要求全面体现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体现到民生建设的各个方面。

  4.社会主义民生建设要坚持绘就美丽中国的正确方向

  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让人民群众在享有丰富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通过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祖国大地披上美丽绿装,让我们的家园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美丽中国是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一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强大富裕而环境污染不是美丽中国,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同样不是美丽中国。强大富裕和山清水秀恰恰是生态民生的内涵所在。而当前,从整体上看,我国既是一个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国家,又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这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坚持绘就美丽中国的正确方向,就能在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找到平衡。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这就要求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为后人“乘凉”而“种树”,不给后人留下遗憾。

  二、生态民生赋予了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内容

  1.建设生态经济,提升民富水平

  所谓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建设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以及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环境。生态经济的本质,就是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建立经济、社会、自然良性循环的复合型生态系统。

  建设生态经济,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摆脱贫困状态,为改善民生创造丰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追求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把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自觉地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腾飞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

  2.建设生态政治,提升民权水平

  生态政治是人们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做的政治努力,是政府围绕生态保护开展的所有活动。生态政治要求人类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安排要建立在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和谐、保证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整体和谐的基础上。

  建设生态政治,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另一方面,要反思、调适、改造现有的政治系统及其运作的内容和方式,将人类放到自然生态系统的背景中,以保持生态平衡为前提,选择正确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   3.建设生态文化,提升民质水平

  生态文化是渗透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之中,体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文化。它的重要特点在于用生态学的基本观点去观察现实事物,解释现实社会,处理现实问题,运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生态学的研究途径和基本观点,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理论。

  建设生态文化,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以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文化民生工程,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民众素质。另一方面,正确引导人们科学认识生态价值,树立生态生产力理念,实现人们思维方式的生态转型;促进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一种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状态。

  4.建设生态社会,提升民意水平

  所谓生态社会,是指以社会与自然内在契合为基本理念,以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致力于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形态。只有实现了社会与自然的内在契合,才能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才能最终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建设生态社会,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生存和发展相关的社会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社会保障。另一方面,要把生态建设与社会建设相结合,注重社会建设的生态效益,为人民群众创造优越的社会环境。

  三、生态民生拓宽了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新思路

  1.以生态理念引领民生建设

  生态越来越成为民生幸福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这一点已经是国人的普遍共识。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置于人民福祉的高度,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的长远大计,更加凸显了生态文明对于民生幸福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但是,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基本上走的是一条粗放型道路,经济增长是建立在资源巨大消耗的基础上。生态环境的恶化,会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也成为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障碍。生态开始成为民生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在组成部分。如果缺乏生态的支撑,那么其他一切民生幸福都将成为空中楼阁,甚至经不起一场沙尘暴或雾霾的“洗礼”。生态问题不再仅仅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从根本上树立生态理念,发挥生态理念的引领作用,实现人、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

  2.以生态科技支撑民生建设

  民生建设离不开科技的支撑。但传统科技发展模式给我们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要真正使科学技术与社会协调发展,使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使其负面效应降低到最小限度,就必须发展以人为中心的生态科技。

  生态科技致力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并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进行协调,促进整个系统有序互动的发展。发展生态科技,能够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形成节约环保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发挥科技服务民生的作用。生态科技促进经济与生态深层次的结合,带来的多方面效益是传统方式无法比拟的。因此,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必须以生态科技为支撑,才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没有生态科技的支撑,民生不可能得到持续改善。在生态文明建设愈发受到我国重视的背景下,生态科技创新已成为科技创新的新航向。

  3.以生态制度保障民生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生态理念、生态科技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更需要完善而有效的制度保证。生态制度是指以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为中心,调整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制度规范的总称。

  优越的自然环境是民生幸福的内在要求。如何保证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环境不被破坏,健全和完善生态制度才是必然选择。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所强调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民生建设,必须把生态制度建设纳入整体的民生建设规划。具体来讲,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建立一整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生态补偿等制度,充分发挥生态制度的约束、激励与规范作用,进而为民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最严格的生态法律来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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