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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角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探究

发布时间:2015-08-15 11:21

  摘 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发展的有力保证;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强调要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笔者通过和谐社会这一视角来探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以便对这两者有更深层的认识。
  一、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内容组成的超大系统。广义的“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特指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状况。政治文明建设是广义社会中政治建设的终极取向,而和谐社会是指狭义的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两者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彼此包含的。
  第一,从和谐社会的含义看:和谐社会是充分实现民主的社会,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民主与法治。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连,“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法治便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意识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民主制度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基础,民主选举为和谐社会提供权力运行基础,民主决策为和谐社会提供群众基础。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第二,从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看: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指标GDP和社会发展指标HDI这两者之间的不平衡,两者之间张力过大。主要表现为GDP增长快速,但社会道德与法治建设跟不上;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水平较低,对个人自主权利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协作,仍没有进入系统和固定的层面;政治理念、政治行为、政治机制、法制水平均落后于全面小康建设的要求。这些问题的解决均有待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化和提高。
  第三,从和谐社会所遵循的原则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确立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和核心地位,自觉做到一切以人为本位,一切以人为核心,一切以人为目的。因为社会和谐发展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共赢的发展状态。在整体提高社会财富总量的前提下努力缩小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别,更要求在推进政治文明中缩小人与人的政治差别。但在现实的实践中,政治差别随处可见。所以,以人为本,缩小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差别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力求政治和谐。政治就是用来控制与消解冲突,获取和谐的最重要的手段。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而敏感的组成部分。而要达到政治和谐,唯有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国家、人民和政党的关系,即搞好政府文明、人民文明和政党文明建设。使政治权力主体之间,公共权力主体之间,政治权力主体与政治权力客体之间,政治权力个体代表与政治组织之间达到和谐统一。
  第五,从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有其特定的内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具体说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团结,创建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发展的有力保证
  1.经济和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政治文明建设也将无从谈起。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就是指在竞争、公平、统一、正义的市场氛围中实现经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由此可知,经济正义是经济和谐的核心要义,经济和谐之社会定是经济正义之社会。经济正义将为经济和谐提供正义的体制氛围,提供平等的分配原则,提供公平的竞争体系,它是政治稳定、政治发展、政治文明的基本前提。马克思说:“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但是,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末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被人轻视。”
  2.“和而不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设宽阔平台
  和谐社会之“和”是和而不同之“和”。和“是众多因素的对立统一,是有异的统一。它是以承认多样,承认差别,承认矛盾、冲突乃至对抗为基本前提。 “‘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 只有遵循了和而不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做到“有容”,有容才能互惠,互惠才能发展。由此,“和”是政治存在的前提,发展的动力和应有的格局。
  3.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党的最大优势就是紧密联系群众,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的核心地位有赖于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标。党同人民的深入融合就是民主政治。党与群众利益的一致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党与人民利益的完全一致,必将创造一种积极健康,团结向上的社会局面,形成“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竞相迸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创造前提,提供发展动力。
  三、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所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目标内涵十分丰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很显然,构建和谐社会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小康社会的两大重要内容和两项重要条件,即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布局在物质与精神基础上的进一步明确化,其根本目标是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通过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保证社会处于既有活力又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为其他文明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指的是狭义的和谐社会,即当前阶段的社会和谐。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比较,构建广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胜利实现。
  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中国目前所处的时期,如何平衡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关系,使社会实现平等、友爱、充满活力和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从政治文明的角度,可把以下几点作为突破口:
  1.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提高党的民主执政能力。 小平同志曾指出:“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改变的。……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1]。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新时期,党的领导方式一要从传统的集权模式当中走出来,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民主化。对于中国来讲,实现民主执政,已经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首先,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做法,使执政民主化;改变决策中家长制“一言堂”的工作方式;“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等等”[1]。为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一定要突破这一传统的错误作风,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民主化的轨道上前进。其次,要执政公开,增加执政透明度。对于我们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执政公开化,这样不仅利于自己“科学”执政,而且也能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再次,在实现执政公开化的同时,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能否受到有效地民主监督,直接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对执政党进行监督一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实行群众监督领导,下级监督上级,实现多数对少数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二要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利用政治协商制度对执政党的监督。能否切实地发挥社会各界的政治协商功能,形成对党的执政进行有效监督,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来讲,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
  2.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畅通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在如何有效制约国家权力的前提下,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顺利实现。对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而言,体现的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而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其中关键就是如何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疏畅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首先要学习政治知识。对本国的大政方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西方国家理论科学把握,在中西对比中,形成我们自己的科学的政治发展观。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参政技巧。所谓参政技巧,就是在和别人同等条件的情况下,自己的意见首先被采纳。在现代社会,公民的参政不光是直接参政,还有间接参政,而间接参政中采用最广泛的就是利用网络。网络参政一方面可以避免在直接参政中引起的某种尴尬局面的产生,另外一点,就是这种参政方式,最为及时、快捷,特别是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更能体现其优越性。对于传统的投票表决、会议讨论和现代社会一些新的参政渠道如信访制、听政制、网络参政等这些渠道,政府作为主体,一定要保证其畅通。
  3.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发展有序化。共和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59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讲,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希冀的程度。人民群众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强烈的愿望,迫切要求法律能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切实的保障。
  如何加强中国的法制建设,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要注意吸收西方国家的法治传统。从传统治理方式来看,西方要比中国更注重法律的效用,法治已经成为西方人文传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借鉴的是西方国家公众对法律那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转变对法律的传统观念是决定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要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尽快制定监督法。从工作效率看,人大现在的立法效率已经是非常高了。但仍存在着不足:对法律实施的监管力度不够,危害了司法公正;在立法程序上,还有局部不完善的地方。只有及时、尽快地出台监督法,才能不断地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三要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主动性,提高提案、建议的质量。提案和建议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立法的质量。因此,如何提高提案、建议质量,是我们今后立法工作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生活,特别要深入到我们的司法工作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及立法观念。同时要经常与人民交流,做到所提议案是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利益。此外,切实提高司法人员待遇,也是促进法制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国的一项长期而伟大的事业。在现阶段,为尽快实现我们既定的发展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步一步地推向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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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翼平.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J].人民论坛,2005,(9).
   茹艳霞.论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关系[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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