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民主制度的考量标准探讨

发布时间:2016-04-07 10:55

  民主是当今世界带有普适性的价值,因而对民主制度的考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当代学者普遍认为,民主的核心含义是公共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意愿,因此政治学上通常采用代表性来衡量这种意愿的大小。而民主运行需要成本,因而还存在民主的可行性问题。本文将民主限定为政治民主,并采用经济学上的预期成本一收益来判断民意表达的可行性。这两个变量与民主的稳定性一起,构成了衡量民主制度的三个独立变量:代表性、成本--收益及稳定性。限于篇幅,本文则主要研究代表性与成本一收益的关系以及稳定性问题。


  一、代表性与成本一收益的关系


  决策者的意愿需要协调,由这种协调而产生的成本称为决策成本。决策结果会给那些不同意该决策的决策者带来外部成本(在采用非一致性规则表决通过议案时,给那些利益因此受到损失的人所带来的成本)。外部成本和决策成本构成了决策的总成本。外部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Ci=f(Na),i=1,23N


  Na<N


  其中,Ci定义为除第i个人外其他个人的行动强加给他的预期外部成本Na定义为整个群体中那些在最后的集体决策作出之前应当达成一致的人数。这个函数在几何图上可用图一的C曲线表示出来。


  如图①所示,曲线C是向下倾斜的曲线,点A(曲线C与纵轴的交点)表示一个人决策时对其他人产生的外部成本,为外部成本最大值;点N

blob.png

  (曲线C与横轴的交点)表示采取一致性决策(所有人都同意才能表决通过议案的决策规则)时的外部成本为外部成本最小值。A点对应的外部成本之所以最大,是因为它表示的是只有一个人进行决策的情况,该决策会给该决策者以外的所有人都带来外部成本。如果我们改变决策规则,不是让一个人决策而是从集体中选出几个代表进行集体决策,那么他们的决策就不会给自己带来外部成本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外部成本就比只有一个人决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要小。依此类推,当采用一致性规则进行决策时,每个人都会维护自身利益以不受外部性的影响,从而外部成本为零。


  与外部成本函数相比,决策成本函数则表现出相反的特性。我们用字母D表示决策成本函数,于是有:


  Di=f(Na),i=1,2,3,N


  Na<N


  “Di表示预期第i个人在参与由某一项活动所规定的一整套集体决策时会招致的那些成本的现值。②用几何图形表示决策成本函数就是图中的曲线D。如图一所示,当决策者为一人时,决策成本函数值为零;当采用一致性决策规则时,决策成本函数值达到最大。这是因为当一个人进行决策时,他无需耗费时间精力与他人进行协商和协调,从而决策成本为零;而当决策者为两个人时,就需要花时间协商,决策成本就大于零。以此类推,随着参与决策的人数的增多,协调就越困难,所花费的决策成本也就越大。当采用一致性规则决策时,为达成一致而花费的决策成本将达到最大。


  决策总成本是由外部成本和决策成本构成,在图中表示就是C+D曲线。由图不难看出,最低的决策总成本不在A点,也不在B点,而在K点。这主要是因为:当只有一个人为集体作决策时,外部成本将非常大,其对应点是A点。如果我们从集体中选取一部分人来作决策,决策成本会增加,但外部成本会相应减少,而且减少的外部成本将大于增加的决策成本于是决策总成本还是减少了。但是总会出现此种情况,减少的外部成本与增加的决策成本相等(或接近相等)此时其对应点即是K点。按照布坎南的理论,K点也就是最优决策比例所对应的点。


  K点与N点的大小有关,只有当N点确定后,才能求解K点的大小。但是,在理论上是难以确定N的。本文只能试图从经验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如果N太小,则每一个决策者(即代议制下的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太多,会引起代表失真。极端的情况就是只有一个代表,这实际上就是君主制度。但是,代表人数也不能过大,因为它受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制约。所谓管理幅度是指在管理中一个人能直接、有效管理下属的最大数目一般来说不应超过25人;管理层次即管理者在管理中所能控制的最大的组织层次数。在目前的议会体制中,议会只有两个管理层次:议会一议会中设立的各种委员会一委员会的议员。如果按这种模式设计,则一个议会中的一般议员数应为25X25=625人,外加25个委员会主任,即625+25=650人。再设一个议长、若干个副议长,因此总人数加起来不应超过700人。世界各国议会的人数也很少超过700人。议会人数一旦超过700人,就会出现无法进行实质性运作或议会虚设的情况。


  二、稳定性变量


  现实中的政府往往是不稳定的,因此在考量民主制度时,还应该对稳定性进行独立研究。我们知道,民主政府的组成形式主要包括总统制和内阁制,这两种政府形式都存在稳定性问题。我们首先从总统制开始分析。


  以美国的总统制为例,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无需对议会负责。议会代表也由选民直接选举,无须向总统负责。于是总统和议会之间一旦产生冲突,将难以协调。阿克曼认为这时可能出现三种结局:一是迁就,即“当政者采取说服和协商的方式打交道,……我将其称之为麦迪逊希望”二是宪法崩溃。“为了搞垮对手,某一个权力分支发起了一场运动,瓦解了宪法制度,并使自己成为单一的立法者,或进行一场支持性的公民投票(Pfebiscite)来装点门面”阿克曼称这种情景为“林茨噩梦”。正因如此,胡安林茨认为,以孟德斯鸠的理论和美国的实践为基础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一个危险品,因为这种宪法体制往往会被不得志的总统们借助军队或非宪法性的全民投票所摧毁。在现实中所有采用美国式总统制的国家,无不陷入“林茨噩梦”之中。三是统治力危机。由于存在两个权力中心,总统和议会之间会相互诽谤、相互攻击、相互掣肘,使彼此举步维艰,最后使政府陷入危机之中,同时也为总统超越宪法职权进行独裁找到了借口。


  这三种可能性中,迁就的协调成本较少,但由于此时决策的外部成本较大,二者之和也就较大;在第二、第三种情况下,协商成本则非常大甚至是无穷大。因此,从成本一收益的角度看,美国式的总统制并不是一种优良的体制。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政府干预社会的机会越来越多,干预强度也越来越大,因此总统与议会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与强度越来越大,预期决策总成本也越来越大。


  另外,由于总统制的总统任期是固定的,对未来的预期也是确定的,因而总统会使用职权为他所在的党派服务,如加强自己党派的权力、任命自己党派的人员为联邦法院法官、在选举前进行布坎南所说的第二种形式的投票交易以争取选票等。如果国会选举采用的是比例选举制,总统制的这些问题就更加突出,因为比例选举制会造成国会小党派林立的现象,无法形成稳定的大派系,增大了总统滥用权力、造成宪法崩溃的可能。


  与总统制相比,内阁制则能使这些问题大为减少,而且即使产生了问题,其危害也会大为减弱,因为内阁是由议会中的某一大党组阁,或是由几个党派联合组阁,内阁实际上是向议会负责的。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议会抗衡,但无法像总统一样借助军队或非宪法性的全民公决来对付议会,这就避免了“林茨噩梦”。这虽然无法完全避免统治力危机,但在内阁制下统治力危机的可能性通常要小得多。内阁制也无法避免总统制下产生的迁就问题,因为迁就正是民主体制正常的运作形式。


  当然,传统内阁制的稳定性问题也很突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在1945到1996年间,意大利内阁的平均持续时间是1.28年而法兰西第四共和国的最后几年内阁更迭的频率更高”?。但阿克曼认为,意大利与法国模式的缺陷不在于内阁制而在于采取了不适当的比例选举制。如果采取合适的比例代表制,那么内阁的不稳定性就大为降低了。因为要求一定的比例,就减少了有效政党的数目(有效政党数的公式为N=1/2Si2,Si是第i党的席位比例)。由于设置了最低比例,所以N会减少。N减小,政党间分歧维度数I就会减小(=N-1),于是政府稳定性就会加强。利普哈特的研究也表明有效政党与政府稳定性(以平均执政时间长短衡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另一个保持稳定的措施是建立“建设性的不信任投票(constructivevoteoflonfideme)”制度。它要求如果反对派想推翻内阁,必须成立一个新的内阁。如此,内阁的寿命就大为延长,因为推翻一个内阁容易,但要在继任内阁中达成共识则较为困难。战后德国采用这两种方法,“使得战后总理及其联合政府的平均寿命达到了3.6年”。显然,这与四年制总统任期的时间相差无几。因此,内阁制稳定性问题得以解决。


  尽管如此,上述理由并不能表明所有的国家都能够采用内阁制。因为总统由普选产生,使得总统制更具有了名人政治的色彩,因而在具有个人崇拜传统的国家里,人们更易接受总统制。此时,为了减少总统制的危险性,除美国式的总统制外,可以考虑采用德国式或法国式的总统制。德国的总统没有任何实际权力,因而其政府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内阁制一样。法国的总统由直选产生,总理则由在国民议会中得到多数支持的人担任,于是总理和总统的关系就取决于国民议会选举的结果:如果国民议会中多数人支持总统,那么总理就成了总统的助手;如果国民议会为总统的反对派所控制,那么总统与国民议会之间就会出现紧张关系,因而,也存在出现统治力危机的可能性。但在法国体制下,总统可以通过解散议会、重新选举议会的方式度过危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美国式总统制下出现的问题。


  总之,在稳定性难以纳入成本一收益考量的情况下,稳定性应该作为民主制度考量的第三个独立变量。同时,这三个变量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正如布坎南所分析的,代表性与成本之间就存在着U字型关系。实际上,稳定性和代表性之间、稳定性和成本--收益之间也存在着极大的相关性。从稳定性和代表性之间的关系看,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议会规模的大小与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性之间。如上文所说,由于受到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限制,议会规模就不可能太大。于是,随着人口的增多,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就很可能比较大,导致有些利益群体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表达。这就影响了民主制度本身,同时,那些没有表达的群体就会威胁民主的运行机制。从稳定性和成本一收益之间的关系看,二者更是密切相关。一般而言,政体越稳定,维持政体运作的成本就越小,反之,不稳定的政体的运行成本就非常大。


上一篇:现代大学民主制度构建的思考

下一篇:马克思对民主制度理解的五个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