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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华伦理道德中的“义”

发布时间:2016-04-09 09:38

  伦理道德作为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制约。作为中华传统道德范畴的“义”,也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发展的。


  追求正义、见义勇为、仗义执言,历来是中华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同历史时期的“义”,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本文在探本溯源的基础上,力求剔除封建时代“义”之“忠君尊王”的消极因素,发掘历代为人称道的仁义、忠义、孝义、节义、信义、情义、道义中宝贵的人性因素,以为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借鉴和服务。


  一、“义”的本义及其嬗变


  义,在古代汉语中写作“II”,汉代许撤〈说文解字》释“It’作“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何为“从我从羊”?宋人徐铉是这样解释的此与善同意,故从羊。”丨1西汉毛亨在传《诗。大雅。文王》“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句时说:“义,善”。台湾版《中文大辞典》在引用董仲舒“仁者,人也;义者,我也”的原话之后解释说:“仁必及人,义必由中断制也。从羊者,与善、美同意。”在中国上古时期人们的观念中“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因而是一种吉祥的动物,故!1、善、美均从“羊”。此外,《康熙字典》引用《释名》解释:“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由此可见,中华伦理道德中的“义”,最初就是指人们应该通过善言美行来树立自己的“威仪”,使之适宜应对各种人物事情。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义的伦理含义经历了一系列嬗变。


  春秋时期孔子认为,君子应以遵守“义”的规范为最重要的事情,并以此为自己必备的品质。他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见义不为,无勇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如果不遵守“义”的规范,就不可能成为具有高尚道德的“君子,。通过不义手段获得的富贵,犹如天上的浮云那样毫无价值。


  孟子继承孔子有关“义”的思想,提出“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在《孟子■离娄下》中,他还提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非义之义,大人弗为。”这就是说,对于那些不合乎“义”的语言行为,即使信且果,也是不对的。孟子还说:“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把“义”与维护统治权力联系起来。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为了坚持正义,应该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荀子将“义”运用到治理国家的政事之中,主张“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谨择也,仁人之所务白也。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他认为,但凡政治生活中奸佞得以兴风作浪,往往是由最高统治者“不贵义、不敬义”而引起的,因为义是限禁人为恶与奸者的,如果君王不贵义、不敬义,则普通百姓就会产生弃义趋奸之心。庶民百姓、士人君子则应“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如是而不服者,则可谓饫怪狡猾之人矣。”由此可见,荀子认为君、臣、民都应以持“义”为本,只有这样,“天下治”的局面才会出现。但他也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认为义和利是人的两种欲望,即使尧、舜那样的圣人'也不能够去掉人们的利欲之心。这是先秦时期儒家对“义”的基本定义。墨子说:“万事莫贵于义。”M并举例说明:假如给你帽子和鞋,但要砍断你的手和脚,你愿意吗?必定不愿意。假如送给你天下,但要杀掉你,你愿意吗?必然不愿意。因为帽子和鞋不如手脚珍贵、天下不如自己的生命珍贵,人们为了争辩一句话却可以互相残杀,这就是把义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珍贵。然而,墨子同时还重利,他合“义”与“利”为一,认为所以贵义,是因为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义”有利于天下。墨子以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为一切言行之最终标准,故重有利于天下之“义”,在利的基础上,把“义”和“利”统一起来。


  晋国的叔向向晏子请教君子的大义是什么?晏子告诉他:“君子之大义,和调而不缘、溪盎而不苛,庄敬而不狡,和柔而不铨,刻廉而不刿,行精而不以明污,齐尚而不以遗罢。富贵不傲物,贫穷不易行,尊贤而退不肖,此君子之大也。”晏子主要是从宏观方面、从伦理角度来描述“义”的。


  管子则从微观方面描述“义”的具体内容:“义有七体。七体者何?曰: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像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寇戎……夫民,必知义然后中正,中正然后和调,和调乃能处安,处安然后动威,动威乃可以战胜而守固。故曰:义不可不行也。”在战争频繁的春秋战国时期,兵家认为兵有五种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为着禁暴救乱而兴的义兵,居于五兵之首。道家学派则认为义者,人之大本也。虽有战胜存亡之功,不如行义之隆。”在他们看来,即使有战胜大敌保存国家之功,还是不如行义更为重要。他们还将“义”具体运用到战争之中故闻敌国之君有加虐于民主,则举兵而临境,责之以不义,剌之以过行。”就是说,当君主对百姓施虐之时,去攻打这个暴君的军队即为“义兵”。战斗中,“义兵”的行动也是有标准的兵至其郊,乃令军师曰:‘毋伐树木,毋抉坟墓,毋艺五谷,毋焚积聚,毋捕民虏,毋收六畜。’乃发号施令曰:‘(某)国之君,傲天侮鬼,决狱不辜,杀戮无罪,此天所以诛也,民之所以仇也。兵之来也,以废不义而复有德也。”’从以上诸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先秦时期的义,即包含着臣下之义、长幼之义、子弟之义、辞让之义、宽容之义以及孝悌兹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整齐撙诎、纤啬省用、敦懞纯固、和协辑睦等个人修养情操;更多的则是指“义立而王、信立而霸”,“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之类的政治道德。这一时期的义,与利既有区别,更有联系,正如《墨子?经上》所言义,利也。”


  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家们对“利”的理解,常常存在重大分歧:


  一种是把利理解为“公利”,在这种情况下,认为义与利是相一致的。《左传》成公十六年载广义以建利。”成公二年载:“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大戴礼记?四代》义,利之本也。”皆以为利由义而生,舍义则无利。汉代董仲舒虽然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极端强调义,但他同时强调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与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其论与墨家学说颇近,认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为义,义与利是可以统一的。宋代张载进而提出:“义,公天下之利。”肯定为利而无私,兼利天下之行为即是义。宋代功利学派和明清之际的儒者均兼重义利,反对只言义而不言利。清初王夫之说??“《易》曰利物和义。义足以用,则利足以和。和也者合也,言离义而不得有利也。”颜元也说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尧舜利用,《尚书》明与正德厚生并为三事;利用安身,利用刑人,无不利。利者,义之和也。《易》之言利更多。……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因此,他主张正义以谋利,明道而计功。


  另一种是把利理解为个人的私利,认为义利两者不容并立,进而主张重义轻利,兴义抑利。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将懂得义还是懂得利,作为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孟子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w孔孟重义轻利的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宋代程朱理学确立思想统治地位之后,更是视义利如冰炭不相容。程颐说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又说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朱驀则说或问义利之别?曰:只是为己为人之分。才为己,这许多便自做一边去,义也是为己,天理也是为己。若为人,那许多便自做一边去。”重义抑利之说的宗旨,在于去私,其目的是要人们“克己”,以服从宗法等级制度和秩序。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人们对义利范畴的理解是逐步深人的。宋以后,思想家们探讨义利的根源,提出理欲对立的学说。明淸之际思想家们也把社会生活中的义与利同人性相联系,主张义利统一、义利兼重。


  二、“义”张扬了传统伦理道德中的人性因素


  由前述可知,“义”是一种较为宽泛的伦理道德范畴,只有当它同仁、忠、孝、节、信、情、道等封建伦理相结合时,才能产生具体的道德内容。


  让我们先看传统伦理道德中存在于民间的“义”:


  春秋时在一次齐国攻打鲁国的战争中,齐兵见一妇女抱一婴儿、牵一儿急急逃去,眼见齐军就要追上,连忙丢下怀中的婴儿,背起原来牵着的那个孩子向山上奔去,被丢弃的婴儿在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逃命的妇女却顾不得回头看一眼。


  齐兵追上后,问她为什么要丢弃婴儿?妇女回答说:现在背着的,是我哥哥的儿子,丢弃?在地的婴儿,是我自己的儿子。当无法同时保护.两个孩子时,只能忍痛放弃亲生之子,以保护父母不在身边的侄儿。只有如此行义的人,才能无愧地生活在我们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曰:‘鲁未可伐也,


  妇人犹知持节行义,况于朝臣士大夫乎?’鲁君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日‘义姑姊,。”春秋无义仗,凭藉暴力横行邻国的齐兵,却为鲁国妇女的义举所感动而止兵,至今读来仍然感人至深。


  王莽新朝更始年间,社会动荡,楚郡人刘平之弟被盗杀害。不久后,强盗再次出现,刘平一手抱着弟弟留下的遗腹女,一手扶着老母外出避难,而将年幼的亲生儿子留在家里。老母哭着想回屋去抱孙子,刘平对母亲说:“情况危急,无法同时保全两个孩子,不能让已故的弟弟绝后。”随即扶着老母躲到村边河畔的草丛中。次日上午,刘平外出觅食,被饥饿的强盗抓住,准备将其烹食。刘平叩头求情说老母还在等着我讨的食物活命,请求放我将食物给她送去,再回来任凭你们处置吧!”强盗被其孝心所感动,放走了他。看着母亲食毕,刘平告诉母亲我与强盗已经约定回去的时间,义不可欺。”随即返回强盗住地。强盗们深为刘平的信义所打动,对他说:“以前只听说过烈士,你的行动却让我们亲眼见到了烈士,回去照顾老母吧,烹食您这样讲孝义信义的人,苍天都不会容我们的。”(事见《太平御览》卷四二?人事部六一义上)


  封建时代的“强盗”,多系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的百姓,刘平舍弃儿子保护亡弟遗腹女,冒险为老母求食、诚信守约返回听凭处置的义举,最终唤起了强盗们尚未猴灭的良知而使全家得以保全,这是-种孝中寓信之义,足以感动强盗的义,可见其道德力量的感召力!


  广汉新都人王沌,在赴京师途中遇一重病书生,书生告诉他:“本来要到雒阳赶考,因重病缠身命在须臾,愿将所携十斤金相赠,请帮忙料理后事。”言毕即亡。王沌取一斤金张罗其殡葬,余金置其棺内随葬,无人知道此事。数年后,王沌代理大度亭长。上任当天,一马驰人亭内,狂风之后,

天上飘下一个绣花被面。王沌将马和被面上交县里,知县让其留着使用。王饨遂乘马返回。途中,那马却不听使唤,载着王沌径直来到一户人家。主人见马后髙^地说:“今天终于捉到盗马贼了。”问王沌如何得到马的?王饨如实说明,并取出绣花被面让马的主人看。主人睹物,沉默了一会才问先生积何阴德,能得我家二物?”王饨认真回忆之后,遂说出曾经安葬过一个重病书生,讲完书生的相貌特征及埋金地点后,主人失声痛哭,原来重病书生即其子金彦。金彦之父时为州吏,因代王沌向新都令告假,一同去为金彦移葬,余金俱存棺中,王沌义举深受时人称道,后来官至郡令。剔除因果报应的宿命论迷信色彩后,王沌不贪财、不欺鬼的义举,至今仍然值得肯定和发扬。


  唐贞观中幽州范阳人卢氏,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


  尝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嗓逾垣而入,家人悉逃窜,唯有姑独在堂,卢冒白刃往至姑侧,为賊捶击之几至于死。賊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鸟兽者,以其有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今。吾虽不敏,安敢忘义?且比邻有急尚相赴救,


  况在姑而可弃委?若万一危祸,岂宜独生?”


  (《太平御览》卷四二二?人事部六三义下)这又是一种孝中寓勇的义,没有孝心兼勇气的人,永远无法达到这样的道德境界!以上种种义举,行为人没有丝毫的功利目的,完全出自心甘情愿,是人与人之间纯洁关系的自然流露。无论《史记》中宁肯饿死首阳山而不食周粟的隐士伯夷之节义,还是《水併传沖回家接母亲上梁山过好日子的李逵,当听到李鬼是为养活老母假冒自己之名行盗时,以推己及人之心放其生路的孝义,都代表着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中最美好的人性因素。再看传统伦理道德中存在于官家之“义”。


  孟子提出“仁义礼智”是由人先天固有的四个善播发展而来的,是与生俱有的。汉代董仲舒将仁义礼智四德加上信,与五行学说匹配后作为“五常”,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一起,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人们的基本伦理道德--三纲五常。封建时代官方之“义”与百姓之“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平民百姓之义极少沾染功利色彩,多为人间真情的自然流露。而官方倡导之义,其目的总是为着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因而行为人总是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春秋时,晋国佞臣屠岸贾诬陷赵盾,杀其满门,赵盾之子赵朔妻有遗腹子赵武匿于晋景公宫中,屠岸贾派人搜捕。赵朔?友人程婴及朔门客公孙杵臼定计,以他人婴儿顶替救出赵武,赵氏真孤遂得以保全,并由程婴抚养成人报仇雪恨。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乃辞诸大夫,谓赵武曰昔下宫之难,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赵氏之后。今赵武即立,为成人,复故位,我将下报赵宣孟与公孙杵臼。”赵武啼泣顿首固请曰武愿苦筋骨以报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婴曰:“不可。彼以我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遂自杀。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史记》卷四三?赵世家第十三).


  元人纪君祥根据上述史实写成杂剧《赵氏孤儿》,使程婴成为封建时代忠于朋友、讲究义气、不图回报的忠义典型。然而,赵武为其“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的记载,还是使其与前述百姓义举相比,显得有些逊色。另一个例子是这样记载的:


  《战国策》曰:孟尝君出记,问门下诸客谁能为文收债于薛者?”冯驩曰能。”于是栽券契而行辞曰:“收债毕,何市而反?”孟尝曰:“视吾家所寡有者乃为之。”至薛,召诸民当偿债者,悉来合券,遍合。乃矫命以债踢诸民,烧其券,民称“万岁”。长驱到齐,展而求见。孟尝怪其疾,正衣冠而见之。曰債毕收乎,来何疾也,何市而返?”驩曰:“君云‘视吾家所寡有者,,臣窃计宫中珍宝蒲内府,狗马实外廊,美人充后宫,君家所寡有者,义耳。窃以为君市义。”


  曰市义奈何?”曰今君有区区之薛不能抚爱,其民因而贾利之。臣窃矫君命,以债踢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乃B所以为君市义也。”孟尝君不悦,曰:“诺,先生休矣!”后期年,孟尝就国于薛,未至百里,民扶老携幼迎君道中,顾谓驩曰:“先生所为由于平民百姓们从冯驩的“市义”中得到了实惠,因此,尽管这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仁义”,其中仍然蕴含着丰富的人性因素。


  三国时期的吕布,臂力过人,善于弓马,一柄方天画戟加上行走如飞的赤兔马,刘备、关羽、张飞同时战其而不能取胜,实为逐鹿群雄中的一方豪杰。然而,吕布最不讲“义”:他与丁原屯兵河内时十分友好。丁原与何进诛杀宦官失败,董卓人京,他杀掉丁原投靠董卓,跟董卓以父子相称,常常执戟护卫董卓。其间,吕布与董卓婢女私通,唯恐败露,心不自安。经司徒王允多方拉拢,吕布刺杀董卓,被汉献帝封为奋武将军、温侯。董卓被杀,引来凉州兵攻打长安,吕布率数百骑投奔袁绍。合力击败常山张燕后,将士纵掠引起袁绍的猜忌,吕布改投张邈,受封兖州牧,被曹操击败后投奔刘备。袁术为拉拢吕布,提出娶吕布之女为儿媳,得到吕布同意后,其女巳经踏上了成亲之路,经陈珪劝说悔婚,派人追回女儿的同时,还将袁术派来迎亲之人枭首示众。袁术的老对头曹操因而拜吕布为左将军。建安三年(198),吕布背叛曹操,与袁术合兵攻刘备。其时刘备的盟友曹操率兵亲征吕布,围城三月,吕布被手下绑缚送到曹营。他向曹操乞求说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曹操正在犹豫间,刘备在一旁提醒道:“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曹操猛然醒悟,下令缢杀吕布。《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评价是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轻狡反覆,唯利是视”,吕布一生都在用这样的行为,将自己塑造成反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最不讲信义的一个典型。


  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和刘禹锡既是文章朋友,更是一道参加王叔文革新集团的志同道合的挚友,革新失败后屡遭贬谪。当柳宗元自郎州(今湖南常德市)司马移柳州(今广西柳州市)时,朗州司马刘禹锡则被贬往播州(今贵州省遵义市)任刺史。柳宗元念禹锡携老母同行不便,“即草奏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州,禹锡最终易连州(今四川省筠连县)。”[18]此事一时传为文坛佳话,虽然同为官员,如此道中寓情之义,不也蕴含着美好的人


  综上所述,无论是平民百姓中“义姑姊”的仁义、卢氏孝心兼勇气之义,还是新都人王饨无欺鬼神之诚义,皆因其动机纯洁,没有功利色彩而蕴含着更多的人性因素,因而尤其值得称颂和继承。


  统治阶级中的程婴,虽系为主,然事在其主失势之际,其忠义亦可嘉。冯驩市义,目的虽为维护主人,却使平民百姓从中受益,仁义之心著矣。柳宗元自愿与刘禹锡对调播州,道义孝义之心昭然若揭。上述种种“义”,无一不蕴含着珍贵的人性因素,同样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至于吕布“轻狡反覆,唯利是视”不信不义,恰恰代表了封建官僚为着一己私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奸诈不义的病态人格,对此应该进行揭露和批判。


  此外;在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义”中,由于强调其阶级利益而大大淡化了人性因素。以对后世影响颇大的隋代《开皇律》为例,其“十恶”罪名中的第九条为“不义”,内容包括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等等。


  基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偏见,二十四史中有关“义”的记载,比如在政治黑暗时屈原的正义,在外族人侵时岳飞、文天祥的忠义,在自然灾害时官方设置义仓、义塾、义浆接济百姓,修筑义路、义桥、义井方便平民以及某些封建官员因持义而洁身自好等等,都不乏可取之处,但就整体而言,其为少数封建统治者服务的烙印却十分鲜明,这就不能不扭曲和淡化了“义”的人性因素。对此,我们应该有比较、有鉴别、有批判地去吸收和继承。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义”的时代特色


  近代以来,推翻清王朝的黑睹统衔、抵御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成为中华民族的当务之急。每当历史进程的重要转折关头,民族大义的旗帜总会飘扬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头:以此物蛊惑华民,已历数十年,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计,此人心所共愤,亦天理所难容。……谕到,该夷商等速即遵照将夷船鸦片尽数缴官。由洋商查明何人名下缴出若干箱,统共若干斤两,造具清册呈官点验,收明毁化,以绝其害,不得丝毫藏匿。(林则徐:《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载《林则徐集?公牍》58页,中华书局1963年10月1版)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余行省,……八月以来,义旗飚发诸友邦对之抱和平之望,持中立之态,而报纸及舆论尤每表其同情。


  (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载《孙中山选集》90-91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1版)


  大义举于武昌,十有四省应如反掌……举兵不为犯顺,推亡不为篡盗。


  (章太炎:《致袁世凯书》载《章太炎选集》55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1版)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李大剑:手书题辞载《李大钊选集》1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5月1版)


  大义当前,不容反顾,只求于救亡主张贯彻,有济于国家,为功为罪,一听国人之处置。


  (《张杨对时局宣言》载《张学良文集》(二)1056页,新华出版社1992年2月1版)


  为着维护民族利益,抵御帝国主义发毒害中国人的“不义之财”,林则徐奋起焚毁鸦片;为着唤醒“东方睡狮”中国与世界潮流同步前进,孙中山“大义举于武昌”,一举埋葬了腐朽的淸王朝;为着振兴中华,李大钊“铁肩担道义”,借来“十月革命”之光,照亮中国革命的征程;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张学良、杨虎城“大义当前,不容反顾”发动兵谏,使民族抗战局面为之一新。如此民族大义、革命道义,必将永远彪炳于中华民族青史之上。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义”,正是在继承“义姑姊”、孟尝君、屈原、岳飞、文天祥等传统伦理之义,尤其是在继承林则徐、孙中山、李大钊、张学良、杨虎城等近代先烈革命道义的基础上构建而成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党和政府先后于1999年9月28日发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12月2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1999年3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2003年12月31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用法规条例的形式,将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变为政府行为,这无论是历史上的义仓、义社,还是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私义、公义都无法比拟的;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选拔,不仅是封建时代科举取士,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由党委、政府任命干部的做法所无法比拟的。2003年以来,党和政府又将关注的目光转向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并着手减免农业税的试点工作,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在城市最低生活水平得到保障的同时,我国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生活水平,必将逐年得到提髙。透过雷锋、焦裕禄、徐洪刚、孔繁森、李素丽、徐振超等英模人物的模范事迹,应该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义”,将中华民族伦理道德之“义”中蕴含的人性因素,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而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领导干部如陈希同、成克杰、李嘉廷、张国光之流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还时有发生,赖昌星一类不法商人走私逃税,一些厂矿不惜污染环境牟取短期暴利;拐卖妇女儿童、偷盗抢劫、吸毒赌搏、嫖娼卖淫等种种“不义”社会现象还大量存在。随着下岗人员、大学毕业未就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产生“不义”现象的潜在因素依然不容低估。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反作用于上层建筑。道德这一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建设政治髙度民主、经济髙度发达的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才能逐步消除产生上述种种不义现象的温床。在此基础上,辅之以法制、教育手段,才能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更加文明、更加富有道义而蕴含更多的人性因素。


  孔子说过:“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M是说当政者对普通百姓、对社会风气起着一种示范和表率的作用。建设一个充满道义、追求正义的高度文明的社会,同样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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