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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2

宗教问题研究论文

宗教与哲学既是社会 文化 体系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形式,又是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宗教哲学的学生论文的相关 文章 ,欢迎阅读!

从宗教哲学的角度浅谈宗教与哲学的联系

宗教与哲学既是社会文化体系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形式,又是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把整个社会的文化体系和上层建筑体系比作金字塔式的结构,那么,哲学与宗教的地位则处于它的顶端。两者都对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及 其它 各种社会文化形式发挥了自己的影响和作用。

从现象上看,宗教与哲学的区别与分歧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是理性的,宗教则是非理性的;宗教许诺人们以天堂,哲学只许诺真理;宗教要求人们信仰宗教的神灵及教义,哲学则并不要求信仰其结论,而只要求检验疑团。”由此可见,两者不但很不相同,而且是明显地矛盾对立。但这并不代表宗教和哲学之间就根本不存在相互联系或者彼此渗透的情况。由于哲学与宗教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归宿,具有共同的对象:对于绝对者(上帝) 的认识,以及无限与有限、有限与有限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宗教常使用哲学思维的方式和哲学的语言来论证其教义、确立其信仰;哲学则常把宗教视为神圣的教义信仰和哲学思考的对象,把它们放在理性审视台前进行考察和批判。

当我们研究某些具体宗教时,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比如说佛教,佛教既讲信仰,又不纯以信仰为基础,而且十分重视智慧,强调“智解脱”,“般若”是佛教中一个重要学说,般若二字本身就是“智慧”的意思。般若学以缘起的理论去说“空”,以“空”的智慧去求解脱,要真正理解“空”,绝不是感情直观所能解决的,而是一定要有相当的理论思辨才可以。不但般若学这样,佛教中的佛性理论固然不乏情感直观的东西,但更多的确是深奥晦涩的哲学论证。

____里也有这样的例子。基督____信仰上帝为基础的,但这个信仰体系用恩格斯的话说,却是“从普遍化了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葛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中世纪基督____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就是运用形而上学的理论来论证说明上帝的存在和天主的本性的。中世纪后期的经院哲学以辩证的 方法 运用理性支持基督____,以基督____仰指导理性,实际上是基督____许可范围内的思辨哲学。但将哲学与宗教两者结合运用的最好的例子还是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他使用哲学的方法来论证神学命题,认为真理首先在理智中,然后才在事物中,甚至指出所谓哲学,是以“理性”为本,而神学则是以“启示真理”为本,二者并不矛盾。

翻阅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哲学的思辨和宗教的信仰两者就总是共同出现在中西方的哲学理论中。中国哲学史研究者都把《周易》作为一部哲学著作来看,认为它对中国古代的太极、阴阳、八卦学说有着深刻的影响,但《周易》原来却是一部占卜用书,拥有十分浓厚的宗教色彩。天人关系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西周时代的“天”原是指上神,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天”逐渐被自然化了,但其中的宗教痕迹还是明显存在的。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宗教与哲学就越发不可分了,甚至到了玄佛合流的地步,要研究玄学,不能不懂哲学。在隋唐两代,佛学成了这一时期哲学思潮的主流,如果把天台宗、唯实宗、华严宗、禅宗等几个较有影响的佛教宗派的哲学思想排除在外,那么整个隋唐哲学无疑将会顿时失色。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一个大的流派就是宋明理学,理学同佛学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理学家们虽然往往是打着儒家的招牌,以恢复孔孟道统为己任,但究其深层不难发现理学的骨子里却是佛学,或曰禅学,所以后人也有人评程朱理学为“儒表佛里”,或称陆王心学为“阳儒阴释”。

但若与西方比,中国古代各种意识形态的宗教色彩还算是比较淡薄的。在西方,整个中世纪都是神学

的世纪,当时的 哲学也只是神学的一个分支,或称之为“婢女”。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是一种与中世纪____神学相对立的市民资产阶级 文化思潮,按其本质说是反宗教的,但由于它是刚从神学中脱胎出来的,在 思维方式 、名词概念等方面自然免不了带上许多神学的痕迹,这一点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至于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另一种情形。康德把彼岸世界让个信仰,把此岸世界留给理性,认为天主是超乎理性,理性是不能解释的,但是人的良心确实知道天主的存在。可以说康德是使宗教与伦理哲学合而为一。黑格尔则反对超乎理性的绝对现象,而以宗教为理性的辩证 发展阶段,作到 了把理性和宗教合而为一。到了费尔巴哈,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可以说是关于宗教的哲学——尽管他是以人本主义的形式把上帝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主要都是围绕着人与上帝关系这个主题展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的一场革命,但宗教观确是他借以实现这场革命的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旁杂、流派繁多,但几乎每一个流派都不同程度地与宗教有着某种 联系,这里就不一一指出了。

宗教信仰是人先天潜在的认识,而哲学则是人们通过实证等形式后天趋于真理的认识。无论它们在那一个发展阶段,这两种认识最终将和二为一,殊途同归,即它们认识的目的是同一的,都是趋向宇宙真理的。我想这也是宗教哲学这门学科存在的意义,即通过分析和批判地评估宗教信念,使二者向同一个目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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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作用的论文

宗教在救灾、救援过程中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在非典时期,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就提到过这个问题。我们生活在无神论社会,这个传统已经非常深厚了。但是,当人们碰到巨大的灾难、碰见命运的无常的时候,仍然会非常本能地回落到宗教。

一个正常的社会,宗教应该担当维持社会基础性秩序的功能,一个社会要有秩序,那秩序的基础就是安顿人的心灵,构建一个精神的秩序。胜任这个职能的,肯定是宗教,可能其他东西也有,但宗教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理性的因素,是在宗教因素之后才可能涉及到的。尤其是发生这种较大灾难的时刻,宗教的作用会超过所有的世俗因素,不管是政府,还是一般的民间慈善公益机构。因为,它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
这次汶川大地震后,我们看到,宗教组织是非常活跃的,只不过我们官方媒体都没有报道,只是报道了一些佛教、基督教组织捐款之类的消息。其实,在救灾现场,活跃着很多宗教组织。我听到比较多的是基督教的一些教会组织,现在仍然活跃在灾区从事救灾工作。
面对灾难,宗教可以发挥多重作用,一重作用与一般公益组织相同,提供一些物质性帮助。但是,宗教组织除此之外,还可提供精神上的支援。这一点,不论政府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不具备,而对于受灾的民众来说,这却是一个最重要的需求。

由此延伸到理论层面,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如何看到宗教和自由社会的关系问题。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对于宗教与自由社会的关系,有非常恰当、精辟的分析。其基本看法是,一个自由社会是不能没有宗教的,离开了宗教的自由社会是不可能的。离开了宗教,自由的秩序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看法被很多声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忽视了。他们恰恰做了与此相反的事情,一门心思摧毁宗教对社会的价值。他们中很多人还在充当社会丑恶势力的帮凶。这是以自由主义之名所从事的非常糟糕、非常阴暗的行径。
自由主义当然是一个很伟大的思想传统,但是,自由主义也有一个黑暗的历史。自由主义试图消解宗教,实际上是把人还原到单纯肉体的层面,是一个物质的存在。这样解释自由主义,最终导致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物质主义化。现代性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与此有着深刻的联系,尤其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国历史上,自由主义积极地反对宗教,而这与集权主义、专制主义异曲同工。
在中国,如何看待宗教、如何看待传统,更是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与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面临的完全不同。现代西方自由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19世纪以后才有现在看到的自由主义。西方形成宪政制度,形成一个好社会的基础性秩序的时候,发挥作用的实际上是另外一套理念,宪政主义。这套理念在自由主义的历史叙事中被忽视了。英国的宪政主义者跟宗教有一个很复杂的关联,我们也可以看看,美国的立宪者是如何对待宗教的,他们是如何看待一个宗教对宪政秩序的价值。我觉得,自由主义应该放宽视野,探究西方在形成现在我们看到这样一套好社会所必需的优良制度体系时,宗教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应该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因为现在中国面临的是构造这么一个几千年来一直梦想的优良秩序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立宪。
那么,在立宪的过程中,宗教以及宗教组织,究竟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于宗教与宪政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我们在宪政结构里面怎么安排宗教。宪政制度要处理宗教和宗教权利问题、宗教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却是,在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宗教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是宪政制度发生学中的宗教,再一个就是宪政结构里的宗教。在这两个问题中间,自由主义者更多的考虑了政教分离之类的宪政原则,而没有认真思考,在一个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在现代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貌似保守的宗教,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去研究。

下面来谈谈儒家或者儒教发挥社会作用的问题。
近年来,在救灾的公益活动中,在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场景里面,儒家的表现大概是比较差的。基督教的表现是最活跃的,其次是佛教,尤其是现在,大陆很多佛教组织学习台湾的人间宗教,积极投身于社会自治事业之中。相对来说,儒家的表现是比较滞后的。这与现在所说的大陆儒家复兴形成了一个反差。一方面自己觉得在复兴,但是,当民众真正需要某些带有宗教情怀的关怀的时候,却看不到儒家的身影。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儒家的朋友,将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想起两年前,我跟蒋庆在广东开会,争论过儒教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不管是考虑到当下的制度环境,还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儒教都应该走“社会化”的道路。它应该从参与、组织、领导社会自治开始做起。我们处在一个现代社会,尤其是处在中国这么一个具体的制度架构里,你去幻想和君王对话,或者是直接改造君王,既不恰当,也不可能。这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实践当中是不可行的。我觉得唯一可行、而且正当的做法,就是建立一个“人间儒教”,从民众生活的社区、从民众关心的领域开始,组织其具有儒家价值追求的自治组织,儒者在其中充当自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大概是儒家真正可行的一条出路。如果放宽视野,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宪的活动。通过广泛的自治上,比如说儒家办学校,办教育,办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事业,艺术事业,就成为社会的一个个治理中心。你已经分享了原本属于国家的部分权力,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权力的一个限制。
所以,儒家需要在作为一个宪政秩序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我自己一直想写一篇文章,讨论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我觉得,现代儒家缺乏这么一套东西。像现代新儒家发展了形而上哲学,蒋庆发展了公羊家的政治哲学,在这之外,是不是还需要一套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

儒教在现代的这种衰落,社会结构的变化应该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城市化,乡村生活解体,家族不复存在。这对儒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儒家,或者儒教面临一个根本问题:在现代大社会中,在我们通常说的开放社会或者陌生人社会,也即,在一个血缘关系并不是很重要的社会里面,你的这一套理念、这一套价值的社会依托究竟在哪里?
李鸿章讲,中国面临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所有诞生于古典时代的高级宗教都曾经面临过这3000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个挑战最早是基督教遇到的。传统的基督教也是依托在家庭的。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商业社会发展,是基督教早就面临的挑战。整个教会,从宗教改革开始,一直到罗马教会在当代召开的几次宗教会议,一直都在试图应对这个问题。佛教也是这样的情形。上个世纪初,中国曾经出现过佛学繁荣,可能也是因为面临现代性挑战。而台湾的人间佛教,恐怕就是佛教找到的一个答案,它回答了,在一个现代社会,一个有着3000年或者是2000年传统的宗教,如何找回自己的生命力?

我们中国人总认为自己的经历很独特,30年增长以为是奇迹,但其实,现代世界历史上已经发生或几次这样的奇迹了,还有比中国经济增长更好的奇迹,比如美国、德国、日本、甚至苏联。儒家也经常有一种悲怨的心情,认为自己是独家遭遇3000未有的大变局,但实际上,所有的正统宗教、伟大宗教都经历过这样的转折。

村子里的宗教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对象,当然是有价值的,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但作为宗教实践是没有出路的。村子里的宗教永远不可能成为高级宗教。这种高级宗教,比如基督教、佛教的出现乃是伟大的神秘事件,基督、孔子、佛陀这种人物是奇迹,因而才能够创造出伟大的教条,具有神秘的吸引力。村子里的宗教永远是低级的。而且,村子里的宗教通常情况下是反宗教的。高级宗教通常要破除这种迷信。历史上,儒家的伟大人物都是要摧毁这些迷信的。你看韩愈,就写过这类文章。正统的儒家是反对村子里的那些迷信的,包括家族中原始崇拜的因素。

儒家确实面临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在汶川大地震就可以看到,在汶川这样一个社会里,似乎没有宗族,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家庭,一个家庭就是父母和孩子,这个时候,你的那套价值依托何处?你必须要找到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组织方式,让儒家的价值理念在那里体现出来。

关于宗教作用的论文

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ys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r,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ter)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天”是“公”的起源。“天”是至善、至公、至大。“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宗教论文 1500字

在四圣谛(苦、集、灭、道)的苦圣谛中,苦的生起因是我们过去所做的业及现前的烦恼。过去所做的业已造,现世要受报;而现前的烦恼决定于我们,可要它生起或不生。那些修行的圣者,证果的圣人,可以把握自己的烦恼,不让它生起;我们凡夫没办法,这其中有多个原因,一般认为这是我们业障深重,但是根据佛陀说我们的烦恼是从六根接触外境后,因为迷惑而生起的。烦恼的种类很多,有的分成六根本烦恼、有的称为三毒;六根本烦恼再分成十惑;再分成小随烦恼、中随烦恼、大随烦恼等等。现在要讲的是根本烦恼,以及大、中、小各种随烦恼。

一、根本烦恼:

最根本的烦恼有贪、嗔、痴,称为三毒。一般人说某人很贪心,很会发脾气,很愚痴,这与佛法中所说的贪、嗔、痴有点不同。

一、贪:佛法中说贪是于三有及资具(顺境)染著不舍。三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因为众生贪欲界、色界的种种事物,及贪无色界的种种心态,使他们继续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六道)中受生,再度轮回生死。众生对欲界的种种事物有贪爱,则生在欲界;众生对色界的种种事物有贪爱,则生在色界;众生对无色界的种种事物有贪爱,则生在无色界。当一个人无欲界的种种贪爱,就会生到色界;对欲界、色界之种种贪爱已断除,则在无色界受生;断除这三界的种种贪爱,就再也不来三界,叫做不受后有,再也不贪著这三有了。

贪著三有及资具是讲贪著三界中的种种事物。我们生长在人间,贪求人间所享有的物资。比如贪著住富丽堂皇的房子,睡高广的大床,穿华丽的衣服,坐舒适的椅子,此种贪著使我们再来欲界受生。但是此贪心是过去的业习,它在我们过去业中形成了这种心理,就如一个人他本来没有抽烟,今生有人叫他抽,慢慢学习,对香烟染著,上了瘾,生起贪爱的心,看到香烟就想抽,以后没看到香烟也想要抽,我们说他对香烟有贪爱。凡夫对三界的事物也好想染上烟瘾一样,没有在眼前,内心都想要,所以造成下一世再来三界中的任何一界受生死轮回,所以贪是三有之贪。

二、嗔:一般人对嗔的了解是:发怒,生气等,但佛法中说嗔是于三苦及资具(逆境)憎恶不能忍受。

苦有三苦:

①、苦苦:既是身心之苦受。生、老、病、死、怨憎会属之。
②、行苦:东西变化无常,我们做不了主。五蕴炽盛苦属之。
③、坏苦:既是乐受变坏或得不到。爱别离、求不得苦属之。

四、学佛的层次:

  一、三皈依:

  我们先听闻佛法,然后确定三宝是我们生死轮回的皈依处,那就要求皈依。我们皈向三宝,不能只是内心皈向而已,还应该根据外境,举行一个皈依的仪式。好比一对恋爱中的男女,他们只是同居,没有注册结婚,没有跟人家讲明,那有谁相信他们?当他们在婚姻注册官的面前宣誓,签了名,经过一个简单的仪式,注册结婚后,大家对他们就有信心。同样的,我们凡夫的心每每随着外境而转变,虽然内心皈向三宝,还得要举行一个简单而隆重的皈依仪式,这样才算是个正式的佛教徒。

  二、受持五戒:

  三皈依者皆应进一步受持五戒。受五戒也同三皈依一样,我们只是内心受持五戒,那力量不强,遇到逆缘时就不容易把握,往往会把五戒丢到一边。就好像一对男女,只是同居,不要结婚,那他们就很容易因恼意见而分手。同样的,如果一个人内心认为受持戒律是正确之道,他就应该去请求一位法师,为他传授五戒。传授五戒是这样的:传戒者必须是一个持戒者,向他求戒才正当。佛弟子的受戒,须是师师相授,讲求戒体的传承与纳受,唯有受了戒的人,才能将戒传给他人,此一戒体,是直接传自佛陀,受戒而纳受戒体,便是纳受佛的法身于自己的心性之中,以佛的法身接通人人本具有的法身,以期引导各人自性是佛的发明或证悟。它其他宗教的戒律不同。佛教的受戒律是自动发信受持的,并不是像被判死刑那样,有人持者刀子强逼我们一定要受持。如果我们坚持不要受持戒律,佛陀也没办法,但他会慈悲劝导我们“以戒为师”;那是因为在佛教的教导
中,必须要朝向戒、定、慧的修学;如果没有戒律为基础,修学任何法门都很难有成就,所以学佛者应该先皈依,然后受戒。《法华经》曰:“精进持净戒,犹如护明珠。”我们受持五戒后,要好好守持,才能期望得到佛法的真正利益;经又云:“信为能入,戒为能度”既是此意。

  三、总结:

  一般人只听别人说皈依好,就去皈依,那只是找一张护身符,他们说有了这个“护照”后就可升天,这不是皈依,这是迷信。不懂得佛法的人,过去世与佛有缘,听到人家说皈依好,他就去皈依,不知道皈依的真正意义。其实皈依并不是得到东西,而是我们内心真诚的皈向佛、法、僧三宝。因为我们在生死轮回中,以佛、法、僧三宝为明灯,让它指引我们走上光明的康庄大道,使我们断除一切烦恼,最终觉悟证果--成佛。我们内心以此为道路、为皈向,这才是真正的皈依。我们三皈依,受持五戒后,要进一步修持,不论修学任何法门,一定要以戒律为基础,不然是很难有成就的。如果一个人他整天杀生,不管他修药师

东西方宗教文化差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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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教来看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摘 要:当今,过去抑或是未来,东方人也好,西方人也罢,正像每个人的长、短处一样,每个民族也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文化,而影响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文化的因素都有很多,不同的地域,政治,经济,技术,历史,宗教等等,这些因素在塑造,完善各个地区,民族,国家的文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着重从宗教这个方面来看东西方的文化差异。

关键词:东西文化 宗教信仰 差异 ____ 佛教 儒教

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时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因而祈求某种超越的力量作为命运的依托和精神归宿。多数宗教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还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实体存在。宗教是由共同的信仰、道德规范、教团组织等要素所构成。宗教观念和行动是伴随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产生和发展并受其制约的。同时,它也对各自相应的历史时期民族或国家的社会生活、政治结构、文化风尚、道德伦理等发生影响。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目前世界各国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宗教的存在。但是各个地方的宗教又不尽相同,从而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地方的文化。就以东西方的宗教来说,西方以____为主体宗教;而东方则以佛教,儒教,道教为主。

一、宗教对西方人的影响

《圣经》开篇就讲了这样一个富有哲理意味的 故事 :在伊甸园中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之树,一棵是知识之树。上帝耶和华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为你吃了果子就必定死!”但是,狡猾的蛇却对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了果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夏娃见知识之树上的果子悦人眼目,且能使人有智慧,就摘树上的果子吃,并给丈夫亚当吃,他们二人的眼睛立刻就明亮了,然而被上帝从美好的伊甸园中赶了出来,来到了人世。耶和华对夏娃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吩咐的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得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到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蔬菜。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这个故事虽然显得荒诞不经,但是却成为____影响西方文化的主流。在基督____,人和万物都是神创造的。但由于人的“原罪”被赶出了乐园而赶到尘世,因此,尘世是罪恶和痛苦的;尘世的今生也不值得留念。只有相信耶和华和耶稣基督以赎其罪,才可能有来世永生的幸福。因此,基督____现世的生活就是要用更多理性的光辉,做更多的好事赎清原罪从而得到上帝的救赎。因此个人根本不值得为现世生命的死亡而哀号恸哭,相反,现世生命的死亡倒是进入来世天堂必经的台阶。人有不灭的灵魂,它可以寻求与神的沟通。所以,在希腊思想的冲刷、影响之下,所谓的绝对全能、无始无终的耶和华也就成了类似柏拉图的理念之类的东西。正是在这核心的一点上,基督____腊思想联接了起来,使希腊哲学变成了基督____学。

二、宗教对东方文化的影响

《三字经》最开始阐述了“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而最起初在东方的 神话故事 里,诸如“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等,都是强调人性善的一面,强调人在无助时神无私的帮助。从这些中不难看到,儒家是以生命为本并爱护生命的生命哲学;另外以儒家为主的 传统文化 还非常强调“伦理”、“礼教”、“三纲五常”。在儒家的生命哲学中,个体是整体的一部分,热爱这个整体,个体便将会收获他想要的,但要是离开了这个整体,个体将会像一颗大树上的枝叶脱离了呵护他的树干一样枯萎,正如被西风扫落叶那样。而____却是个人的宗教,每个人都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灵魂,据说这个灵魂不是父母给的,而是上帝创造的,因此,无论进天堂还是下地狱,个人必须对自己负责。所以在西方文化中非常注重individual,翻译成中文就是个人主义,但是这里的个人主义又并不是像中文中与“集体主义”对立的“个人主义”,而是注重个人的独立,个人的发展。而并不是像现在中国的一些年轻人,成年了也依旧把依赖父母当作是理所当然。那是因为儒家首先关注的是人的品性,他要设法构建的是一个和乐盈盈的大家庭,像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又像是一个温情的大怀抱。所以一方面以中国为首的东方国家的年轻人也乐于在这个温暖的大怀抱里滋长着,也从不担心有一天会腐烂、会变质;另一方面有了这个火炉和怀抱,也就不再需要宗教的慰藉了。所以很多中国人是不信教的。

三、宗教对东西方文化影响的差异

____的目的是人的得救、永生。然而这种得救却不是现世现报的,而是开给人们的一张空头支票,基督____生命就在于它最喜欢把支票开给那些糟蹋生命的人。而儒家绝不给人开空头支票,只要人们愿意安于这个和乐盈盈的大家庭,什么时候都能适合得救,所以,在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方文化是以群体为核心。

诸多事实说明了不同的宗教对各个地区的文化有着不同的影响,当然也不是影响不同文化的因素。在东西方交流日益频繁,密切的今天,作为当代大学生,有了这些背景知识,对出现的不同文化现象将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和理解。

参考文献:

[1] 高旭东.生命之树与知识之树:中西文化专题比较[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 罗海锋,周舵.谈东西方对宗教态度的不同[J].现代企业 教育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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