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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2023-03-12 21:05

房地产类论文答辩

论文陈述:

房地产行业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但因其自身存在的特征,会致使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企业陷入自身经济的危机中。由于房地产公司没有很好地把握好市场和国家政策的迅速变化、企业资金控制不完善、应变力不足、销售方式不符合大众需求都会导致房地产公司产生财务危机。

本文以财务风险相关理论为基础并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应用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从投资、筹资及经营风险三个方面对安科公司展开财务风险分析。并以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依据,通过分析,总结房地产行业发展潜在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课题研究的背景:

近几年,房地产行业持续发展,但行业发展也呈现出不稳定的状态,市场分化的现象逐渐显现。现在房地产行业的景象看似繁荣,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在行业背后所面临的高库存、高风险的现实。房地产行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其发展不仅可以促进我国文化发展、其周边行业的发展,同时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家经济增长。为保证房地产行业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企业必须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课题研究的意义:

企业资金风险问题会给企业带来实际的损失,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在企业发展中成为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而房地产行业具有资金投入大、开发周期较长、投资回收速度慢、自有资金较少,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特点。本文以安科发展为例,对其中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安科发展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从而加强安科发展的财务风险控制水平,促进其在行业中的发展。

课题研究的内容:

主要是对安科发展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安科发展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运用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其次,以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依据,运用因子模型分析的方法对安科发展的财务综合状况进行评价以衡量安科发展的财务风险大小。 另外,从企业外部环境影响以及企业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及经营风险这几个方面阐述安科发展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最后,主要根据安科发展财务风险成因对安科发展潜在的财务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课题研究的方法:

1 . 文献研究法 通过上网查询、阅读《财经》、《时代金融》等相关财经杂志、期刊获取资料,整理国内外学者有关于财务风险的理论和研究成果,加以借鉴总结。

2.案例分析法 本文以安科发展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再结合相关理论对其进行财务风险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筹资活动风险分析中:

由于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房地产行业在获取土地及项目开发时对资金的需求量较高,投入资金较大、企业必然会通过从外部筹资的方式来促进自身发展,由于行业资金回收期较长,其产生的筹资风险也随之增加。安科发展采用多渠道筹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信托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化等多种方式,16年,安科发展银行贷款金额占融资金额56.71%,17年银行贷款占融资金额44.41%,可以看出近两年来安科发展的筹资对于银行借款有所依赖。随着银行对房地产行业贷款政策限制的增多,企业的筹资难度加大,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在一定程度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本文主要通过对安科发展的偿债能力分析企业潜在的筹资风险。

1.短期偿债能力:

对于企业来说,短期负债较长期负债来说风险更高,其偿还期限短,若企业短期债务比重过大,再加上长期负债在一定时间内转化为的短期负债,若不能合理控制,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以用来衡量企业的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在短期内能够变为现金以偿还企业负债的能力,比率越高,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其比率应当适宜,过高的流动及速动比率可能是由于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不高所导致。

运用流动比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行业平均值

通过以上指标,2013年到2017年5年的对比可以看出:安科发展的流动比率近五年呈现不规律变动,在14年为五年最低,15年有所回升后又呈现下降趋势,可以看出近几年安科发展负债规模增加速度要快于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具有较少的闲置资金,这与安科发展近几年扩大规模有一定的联系。其次,呈现下降趋势的流动比率在一定程度体现安科发展存在存货积压的状况。从整体看,安科发展的流动比率始终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表明安科发展资金流动性较差。由于房地产行业存货变现速度较慢,与流动比率相比剔除了存货影响的速动比率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能更加可靠的反映。近五年,安科发展的速动比率整体水平偏低,与行业平均值相差较大,可见企业存在着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

(4)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安科发展从13年-16年现金流动负债始终为负值,2017年有所好转,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安科发展的资金状况较为紧张,并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入偿还企业的短期负债,从侧面反映出安科发展依靠从外部筹资而不是应用企业自有资金来缓解债务,但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由此可见,安科发展流动负债的偿还不具有可靠保障,其短期偿债存在较高的风险。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权益乘数=资产总额/股东权益总额 即=1/(1-资产负债率)

(3)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4)债务保障率是以年度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全部债务总额相比较,表明企业现金流量对其全部债务偿还的满足程度。

由于房地产行业自身特点,行业本身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近些年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率维持在60%左右,从数据可以看出,安科发展近五年资产负债率逐年升,在2017年高达84.7%,达到安科发展近十年资产负债率最高值,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表明企业负债占资产比例过大,企业自有资本较少,安科发展面临较高的偿债风险。安科发展的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源于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占企业资产比例过大,对于债权人而言,债权人承担的财务风险较高。其次,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会加大企业融资成本,影响企业再融资的能力,安科发展应该适当调整资本结构,优化企业筹资方式以降低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从权益乘数和产权比率角度看,安科发展的权益乘数及产权比率呈上升趋势,这表明企业的负债程度逐年升高且长期偿债能力逐渐减弱,其偿债风险较高。与现金流动负债比相似,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可以通过现金负债总额比反映。从数据可知,安科发展没有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偿还企业的长期债务,与短期负债相同,企业主要通过筹资方式偿还其长期负债,由于房地产行业自身特点,在高度负债的情形下安科发展若不能通过筹资获得足够的资金,企业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投资活动风险分析:

(1)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反映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净额可为企业带来的净利润,能够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状况。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比率越高表明企业投资所带来的收益越高。

销售净利率反映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净额可为企业带来的净利润,能够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状况。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比率越高表明企业投资所带来的收益越高。从表格中的数据可以得知,安科发展近五年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呈现同样的变化规律,13年房地产行业整体发展状况较好,安科发展的销售净利率达到16.27%,盈利能力状况较好,14年及15年安科发展的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出现大幅下降,可以看出安科发展在这两年内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在16年及17年企业开始展开大规模投资后,企业的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呈现上升趋势,安科发展的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其投资所带来收益得到提升。综合企业毛利率来看,13-16年企业毛利率大体呈上升趋势,但在2017年企业毛利率出现下降的情况,毛利率的下降在一定程度反映出安科发展存在存货积压的状况。企业过大的投资规模还是存货的积压,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安科发展的财务风险。

经营活动风险分析:

(1)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平均固定资产净值

(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存货周转率反映企业存货的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可以衡量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资产的销售能力及资产投资效益。从数据可以看出,安科发展应收账款周转率从13年-15年呈现大幅度下跌,15年-17年逐渐回升,但并不乐观。这体现了安科发展营运能力不强,企业资金不能尽快回收,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安科发展近几年过多的资金投入和大幅下降的资金回收速度,必然对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带来不小的影响。安科发展近5年的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并大幅低于行业平均值。2017年安科发展存货同比增长34.19%,截至2017年末,安科发展存货账面余额占资产总额62.23%。除此之外,安科发展的总资产周转率在近5年也呈下降趋势。可见,安科发展存货堆积较多,其大规模囤取土地后土地的开发及房子的销售状况不佳。而安科发展较多的存货堆积占用企业较多的营运资金,过慢的存货周转速度会影响企业变现能力。由于存货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以及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直接影响,存货的积压以及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慢、资金较低使用效率会对企业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安科发展承担巨大负债的情形下,其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

综上,我们提出了地产公司财务风险防控策略由内外两大方面组成:

1.外部防控策略

(1)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

(2)提高经济灵敏度

(3)不断开拓市场

(4)拓宽融资渠道

(5)制定高效销售策略

2.内部防控策略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并落实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结论

本文通过对财务风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总结,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有关财务风险的理论,同时阐述了有关财务风险控制的理论,通过对房地产行业发展及行业所面临主要风险的现状分析,以安科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安科发展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以88家深沪上市房地产企业于2013-2017年的财务指标作为数据样本,揭示安科发展在整个房地产行业中的财务风险状况,对安科发展潜在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通过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安科发展在房地产行业整体比较中,其财务风险较高,风险主要源于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潜在的筹资、投资及经营风险。安科发展可通过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以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论文答辩会问什么问题?题目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效果研究’

答辩一般导师会问你三到五个问题。问题的种类很多。比如,你选这个题目的初衷或者初始原因是什么?你希望通过这篇论文达到某个目的或者阐述什么问题等等,当然对于你文中的部分,也可能会截取一部分程度比较深得提问,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分析比如房地产投资过热问题的看法。

常用房屋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常用的范文【方案一】:

答辩人:李四

被答辩人:张三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及事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2009年4月16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强制性规定是和任意性规定相对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很显然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是任意性规定。

从本案涉及的事实来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确于2009年4月16日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但签订该协议时,答辩人并未取得本案所涉及之鲁能领寓1号楼1403室之权属证书(答辩人于 2011年8月10日取得该房屋权属证书)。根据上述所列及之法律条款分析,该协议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

二、无效合同后的处理原则为:当事人相互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而不是继续履行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8条明确约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本条款之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涉争房屋,合法的处理方式为:被答辩人将涉争房屋即刻交还答辩人,答辩人将被答辩人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被答辩人。

事实上,当答辩人意识到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后,本着人人都应该做一名公民的原则,答辩人委托青岛所张三律师于2010年5月1日给被答辩人发送了“律师函”。该律师函中叙明,当事人确认合同无效,请被答辩人于2010年5月3日前提供合法帐号以便答辩人返还其已

付房款,被答辩人应从接到“律师函”后15日内将该房屋返还答辩人。

被答辩人接到此律师函后,竟至国家法律于不顾,完全置之不理。对于被答辩人非法占用答辩人房屋的行为,答辩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在坚持上述答辩意见的基础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请,于法无据。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诉称,要求答辩人按照原协议之约定履行过户手续。从上述分析看,原协议已因违法法律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被答辩人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一份,是非常荒谬的,也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之诉请因于法无据而不应得到法律支持。请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之神圣权威,驳回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三

2012年1月13日

附件:

1、青房市地权字第001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律师函复印件一份

答辩状常用的范文【方案二】:

***,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称:****)不服2012融民初字***判决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无误,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关于一审法院程序错误

1、关于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的答辩。

⑴ 依据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074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说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已由消防部门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违反消防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对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导致转租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⑵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即使存在合同终止、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本案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张权利的救济,因此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无需中止诉讼。

2、关于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

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应适用民诉法及民诉法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据《民诉讼法意见》第47条“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伙人,具体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于共同原告。作为一审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为共同原告无论是在事实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确的。

二、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答辩。

依据2011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承租人****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仅仅说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合格导致其无法投入使用、营业,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使用、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一直处于正常营业使用状态,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无法继续营业使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东****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而且从上诉人****因自营承租店面未通过消防验收与房东***产生纠纷至原告被迫停止营业,中间时间有11个月,被告其实是有合理、充裕的时间来告知原告存在的风险,但上诉人从未告知实情即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期间也未告知过风险,在房东***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不会对营业有影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说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上诉人如丧失转租权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可依据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向上诉人主张权利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况且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2012年9月因上诉人违约而一终止履行,上诉人再主张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无任何法律及实际意义。

三、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应当赔偿的项目,上诉人认为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答辩。

1、依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房东****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的身份,诉争店面被其停电上锁导致被上诉人无法经营,仍应由上诉人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上诉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导致被上诉人停业1个月以上的,被上诉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损失、装修设计损失、广告费损失以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2、关于装修损失及装修设计损失部分。诉中一审法院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装修损失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说明委估的装修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家具装饰施工报价表》,在该份报价表中已明确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于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损失外另行主张赔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同样装修设计损失也未包含在装修损失范围内,被上诉人有权按实际损失另行向上诉人主张赔偿。

3、关于广告费用损失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

2012年8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重新装修诉争店面,同年9月22日房东****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被上诉人为经营诉争店面租赁员工宿舍,进行广告宣传均系实际、必要的费用开支,为证明该项损失,被上诉人并已提供相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用、员工宿舍损失事实充分。

4、关于违约金。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诉人、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除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

  1、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2、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20××]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1)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20××年×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20××]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

  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20××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院于20××年2月以[20××]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20××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2)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20××]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这些均有案可查。××不能因为要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3)××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这更无道理。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所有权理当归属房 主×××。

  (4)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无权干涉和过问。 应当指出,对于××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顾。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而××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3、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

  4、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表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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