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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论文答辩稿

发布时间:2023-03-05 06:18

法制史论文答辩稿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实务处理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土地价值提升,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之一。2004年至2007年5月,我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47件。其中2004年36件;2005年37件;2005年54件;2007年1-5月20件。类型有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互换纠纷、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等。

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

第一,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量增多。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人均承包土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在中央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促使土地的收益明显提高,经济利益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土地承包、流转形式的多样性,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承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承包户家庭成员之间,因利益冲突,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矛盾。2004年以来,我院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数比原来有所增多。如果这些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加剧农村的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第二,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

2004年以前的土地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相对单一,主要是土地承包者和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2004年以来逐步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承包户内部。法律关系从简单的侵权纠纷到确权纠纷到流转纠纷,部份案件既是合同纠纷又有侵权行为,承包使用方式从以土地承包为主的土地使用方式发展为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方式,主体的多元化和承包流转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复杂性,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

第三,土地承包不规范,责、权、利不明确。

我国农村的现状是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致使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范。据笔者调查,有些承包合同不要说四至界线,连承包地的地块名称都没有,有些虽然有四至界限,但四至界限不明确具体;有些同一地块有两个承包合同或者同一地块争议双方均无承包合同;有些争议双方的林权经营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的界限范围重复,致使持证双方纠纷不断;不少承包证上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普遍存在责、权、利不明确等情况。

第四,政策性强,立法滞后。

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承包纠纷就随着出现,但我国在土地承包方面的立法很滞后,直到1999年7月,因审判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释[1999]15号),解决审判实践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才颁布实施,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5]6号)。但直到现在,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也是调整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矛盾,而对承包人(户)内部,则缺乏相应规范。

在历经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再到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由于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政策性强,立法滞后,给审判人员审理该类案件增加难度。

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

第一,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现状比较乱。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历经多次变化,一直处于一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之中。短短的50余年,所有权方面,历经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大的阶段,而对经营权,也是从严格限制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放开。建国伊始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接下来是互助组运动,1953年开始初级合作社运动,农民的土地入股进行集体经营,1956年上升到高级合作社,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随后在全国确立了人民公社制度。直到改革开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实施过程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

第二,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大多数地方人均耕地原本就少,随着人口增多,加之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基础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致使人地关系“雪上加霜”,再加上土地开垦不到位,从而导致人地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在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且农产品价格又不断上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土地的增值成为必然,故纠纷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这几年土地承包价格上涨十分明显,几年前一亩地承包价格是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几元,现在涨到了每亩几百元,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享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新形势的变迁,农民对土地渴求的加强成了争执发生的现实诱因,土地效益的增加则成了土地纠纷案件增多的根本原因。

第三,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一,地方执行政策、乡规民约与中央政策的不协调,在实践中播下了矛盾的种子。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法释[2005]6号,扩大了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延长了承包期限,但是因为历史、政策的原因,使得法律和现实脱节,使良好的法律政策未能实际良性运行。由于没有根据国家法律、中央政策的改变对土地政策及时调整,违法收回农民土地等土地纠纷大量产生。例如,“农转非”、外嫁女、撂荒等情形下,发包方违反法律、政策收回土地。其二,有些基层政府行为不规范,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干预过多,时有越权处理农村的具体承包合同,对山林、池塘水库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为突出,甚至为搞政绩工程,强迫农民退出其生存的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和农田,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其三,有些乡镇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村、镇干部行政规范指导,造成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不必要的失误,导致纠纷的产生。

第四,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弱化。社会转型期使人情社会逐渐走向理性社会,由对人的依赖逐步走向了对物的依赖,人的组织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明显弱化。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乡村基层组织自律不严,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力大为减弱。从调查的情况看,许多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征用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纠纷,均由于村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议,损害了农民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引起。群众的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在本地本组织内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第五,农民法制意识增强,村领导班子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我国正日益建设成为民主、文明、法冶的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农民面对日益开放文明的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例,面对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潜移默化中他们法制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他们的首选。当遇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再姑息、躲避、忍让,而是大胆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对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成员,则未能顺应时代潮流。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他们不及时更新自己的观念,仍用老经验、老办法来办事。同样的情况及问题,随着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再用老一套办法来行事是不能取得好效果的。透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看,正是由于村领导未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未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土地发包,并且不时还存在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导致土地纠纷的发生。

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主要问题及实务处理

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从当前存在的法律规范来看,涉及的内容较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央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另外,村民组织法、土管法、农业法、继承法、担保法、婚姻法等规范也有涉及。如何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好相关的规范,解决好溯及力问题,以厘清在合同签订、履行、效力认定、行为合法或合理判定等方面的司法确认问题,确保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科学态度,协调好法律适用中可能产生的冲突问题,依据法律、参照政策,以息争止讼为目的,以稳定促进发展为导向,综合运用好各种规范,妥善处好各种土地承包纠纷。下面,笔者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如何处理浅谈一下一管之见。

(一)关于受理范围

1、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释[2005]6号第一条列举了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具体情形,同时排除了两类不应受理的情形。可见,因合同违约引起的违约纠纷或因他人侵权引起的侵权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纠纷等具有可诉性,法律已有明确规定。2、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

法释[1999]1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其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等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这是截今为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所作的唯一法律规范。同时,刚颁布的《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认定为用益物权,物权应当是可分的,将其纳入受案范围,具有法律依据。

3、承包户内部因分家要求对原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同样存在上述两种意见。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这类纠纷,很多都以应由村组、乡镇处理为由不予受理。但这类事纠纷,村组、政府也不好处理,因为这是承包户内部的事,不是承包外部关系,这种家庭内部的纠纷,他们通常不好处理,处理依据也不足,最后导致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实,对于户内承包经营权,人民法院予以分割并没有以司法权干预行政权,原来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不会对发包方的权利造成的损害。同时,这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属纠纷,它本来就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只是对它进行分割,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既属物权,自然可分。而且,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分割,这两种纠纷实质是一样的,都是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故我们应予以受理,用民法对之进行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合同效力

在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不时会遇到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或其它类型纠纷需要确认合同效力,故合同效力的认定对审理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浅谈一下审判实践中常见且容易搞错的几个合同效力问题。

1、关于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重要承包事项都规定了民主议定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六)项,《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发包方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越权发包,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法释[2005]6号虽未涉及村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法释[1999]15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因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因此,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认为: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其次,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村民群体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已作大量投入,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必要时可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如发包方(包括村民群体)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引入公平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酌情增加。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登记或备案的合同效力。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没有登记的合同效力认识不一。笔者认为,合同的效力与物权的变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转移的标志,是否登记主要是表明物权是否转移,是合同履行问题。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认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达成合意,只要这种合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即便没有完成登记,也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规定,区分登记与交易本身,改变了过去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本身的效力相混同的观点,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综上,在承包或流转过程中,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合同效力的认定也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即对流转土地的目的和用途明确为非农业用途,因为《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农业用途而实际上是用于非农建设,且流转方是明知的,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合同应认定无效;如果签订合同时目的确实是用于农业用途,是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后改为非农建设,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而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三)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是对承包人与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对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鲜有涉及,这给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的处理带来了难题。由于人们观点的不统一,加上法律适用的难度,实际操作的难度,致使法院对这类案件“敬而远之”,不予受理,使相当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笔者认为,审理好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首先应明确在一个家庭中,哪些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人认为,只有承包土地时分得承包地的人和当承包人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才享有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除上述人外,还包括这个家庭新出生的人。理由如下:

首先,土地作为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和基本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是基于其朴素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反映的是对集体土地的经营,另一方面反映农户对土地利益的分配。故土地与其它财产不一样,剥夺了新生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异于剥夺了新生人口的生存权。

其次,《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故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成员权,随着成员资格的取得即取得,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

第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承包方是家庭(户),不是几个具体人的合伙承包,故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是户内的家庭成员,并不仅是当时的承包人。 当新增人口得到土地,原承包人人均份额减少,则调和了上述矛盾,故新增人口应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这也符合政策规定,是政策本身应有之意。

第四,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并没有影响、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管理土地的公权。在承包合同中,承包方是户,不是具体的哪个人,主户只是代表,他代表的也不是具体的哪几个人,而是代表这个户,故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是合同一方的内部的调整,对外没有改变承包合同,没有影响、侵犯发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反而更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减少了新增人口请求发包方要求承包土地的纠纷。

综上所述,新生人口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在家庭内部享有承包地份额。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性质上属家庭共有。对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可按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但同时也要注意,因承包经营权的来源、性质、作用和其它财产不一样,这也决定了分割原则与其它共有财产有特殊之处。承包经营权来自于其成员权,它不像其它财产一样是通过劳动、投资等取得的,只要享有成员资格即享有承包经营权,它对农民来说是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在分割时,要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出发,对负担重、生活能力差的人予以适当照顾,并考虑土地生产能力、方便耕种等情形,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分割。而对妇女及上门婿,他与新生人口不同,因他们在原出生地就享有承包地,故除在结婚地重新分得承包地外,原则上不享有。

(四)关于保护妇女及上门婿合法权益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时有发生,但是基于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农民的法律意识,以及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甚至妇女自身对这种侵害也感到“理所当然”。另外,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关于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护问题,土地承包法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承包该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对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法释[2005]6号第三十四条对离婚纠纷中的承包经营权分割进行了规定。但这些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的国家法在很多地方还受到“民间法”的严重挑战,甚至有些地方基于“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出台了与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相违背的政策。因此,司法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何在司法领域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我们作出努力。关于出嫁女承包地问题。 (五)关于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农民进城打工,在城里购房置家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部分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不会轻易放弃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人口外,一律不得收回土地。”可见,对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收回问题,法律是严格限定了条件的,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人地矛盾突出等为由,放宽条件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应予制止。凡遇此种情况,外出务工农民起诉请求还回承包地的法院应予支持。

(六)关于以弃耕、抛荒为由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

承包方弃耕抛荒土地有复杂的原因,特别是以前农业税赋较重,许多农民认为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划算,导致一些土地荒芜。对弃耕、抛荒承包地能否收回的问题,走过了从可以收回到不可收回的历程。《土地管理法》、法释[1999]15号规定可能收回,《土地承包法》、法释[1999]15号强调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明确不能收回。法释[2005]6号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在适用该规定时,要注意时间效力问题。因法释[2005]6号第六条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故笔者认为,虽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在2005年9月1日该解释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该解释的规定,但因为法律对施行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故该解释只能适用于《土地承包法》施行之后的行为。对之前收回弃耕、抛荒的承包地的行为,因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但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如收回的承包地没有另行发包的,对原承包人继续承包耕种的请求可予支持,如已经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告知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七)关于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

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妨碍或强迫。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代表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借口经过民主议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农户起诉要求收回返还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的,法院应当保护。

(八)关于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履行显失公正的问题

涉及土地流转的合同,签约时只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背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适合于合同签订时的情况。但是,土地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极大,不同时期客观条件的变化,国家农业基础政策的调整,往往会打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关系,使得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失去了公平基础,从而引发纠纷。法释[2005]6号第十六条,借鉴了情势变更原则,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有的发包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案件的实质并非合同无效,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选择留在村里继续耕种的农户特别是承包他人抛荒地的农户,不仅为粮食生产和保护耕地做出了贡献,而且还承担着额外义务和风险,如果毫不考虑他们的利益,既不公平,也不符合“风险收益相当”、“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因此,对历史的原因或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流转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地以签订合同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失衡为由宣布无效,造成高成本的善后处理工作的发生,应该以促进生产、便于执行为原则,维护土地投入现状,不中断、不损害土地生产。但如果驳回原告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则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为救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法官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以分析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情势变更为理由,调整承包期限,变动承包金数额,以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村民头上,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九)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的问题

此类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土地清册、缴费票据、流转协议、村委会的证明和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大多存在形式瑕疵、证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在认定证据时,应将每一个单个证据置于全部证据背景下,考察其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相互之间的支持作用,切不可单凭某一证据无视其他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由于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一般较差,而且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因也比较复杂,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法则的运用;二是在遵从《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尽可能在使用证据时符合客观真实。

论文答辩词咋写

论文答辩发言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20XX学前的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浅谈幼儿数学学习兴趣的培养》。我的指导老师是曾老师,在我论文写作期间,曾老师给予了悉心的指导,这才使得我的论文能够如期的顺利完成。在此,我向曾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将这次论文的任务,目的,意义,所选用的资料文献,写作基本思路,以及文章中我个人的一些新的观点与理解向各位老师作汇报:

这次论文的主要任务是仔细搜集有关当前幼儿数学教育和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方面的资料,运用所学的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数学教育等理论,结合自身幼儿教育实践对当前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的策略方面的资料,写出一篇合乎学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文章。我选择《浅谈幼儿数学学习兴趣的培养》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原因在于,我所去过的几所幼儿园中,幼儿数学学习现状并不尽人如意。集中教学中,幼儿的数学学习兴致并不高,情绪不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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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曾经说过:"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兴趣是点燃智慧的火种。"试想,幼儿早期的数学学习兴趣开发慢了一步,学习兴趣都没有了,又怎能做到让幼儿现在或者是将来的全面发展呢因此,我选择《浅谈幼儿数学学习兴趣的培养》的意义在于:有助于幼儿更好地适应下一阶段的学习。培养幼儿的好奇心,探究欲。激发幼儿思维的主动性,最终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而我选用的资料主要有黄谨编写的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张俊编写的幼儿园数学教育等文献,还在网上也收集了一些资料。

具体来说,我的论文是由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的意义,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的策略这三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由学习兴趣的含义,幼儿学习兴趣的特点,幼儿数学学习兴趣培养的意义构成。第二部分主要写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家长方面,幼儿园方面,幼儿园教师方面,幼儿自身发展所带来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1是让幼儿在游戏操作中培养起对数学的学习兴趣。2是让幼儿在自我发现中培养起对数学的学习兴趣。3是幼儿教师通过讲解演示来提高幼儿数学的学习兴趣。4是融入美术元素来提高幼儿数学的学习兴趣。

通过本次的论文写作,一方面使我掌握了论文写作方面相关的技巧,另一方面也使我在培养育儿数学学习兴趣这一课题上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但是由于我自身存在的知识储备方面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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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文章中的相关论点还不够成熟,甚至存在错误观点的情形。对此,我热切希望能够得到各位老师的指导。

谢谢!

论文答辩发言稿篇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上午好~我叫xx,是注会081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研究,论文是在唐玲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们的毕业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那些年我们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指教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我们都知道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抓住商机,除了要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售后服务外,还要运用赊销方式来扩大销售。赊销在这方面有着任何其他结算方式都无法比拟的优势。特别是在信用经济时代下,由于信用交易体系的不断发展,信用交易额度不断增大,大量使用现金交易显然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规模的要求。同时企业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特别是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疲软和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赊销具有比较明显的促销作用,更是一种抢先占领市场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扩大企业产品的销路,增加了产品销售收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同时我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是赊销形成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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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弊端,应收账款不仅会增加管理及其他方面的成本,还有可能形成呆账、坏账,导致企业现金流紧张,甚至陷入财务危机,增大经营风险。从以上可知应收账款是一把双刃剑,它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也能将企业带来破产的困境。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意识较薄弱,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抛开论文引言部分,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是有关应收账款的理论综述。

第二部分是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

第四部分是四川长虹案例分析来了解应收账款的管理。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这篇论文写作的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缺乏的过程。虽然,应收账款是一个简单的会计科目,但是当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的时候,发现原来简单的东西里面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在此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说我应该对账龄分析放和坏账的计提做一个介绍,尽管文章有涉及但还是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论文答辩陈述稿

其实,论文答辩的目的只有一个,检查学生对所写论文题目的掌握程度和理解程度。下面是我整理的论文答辩陈述稿,欢迎参考!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

我叫xx,我的论文题目是《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取向》。

论文的选题与研究是在杨老师和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在此对杨老师和周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现在我就论文选题的原因、研究意义、主要内容、研究背景、方法与结论等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论文选题的原因:

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论题是在两种动力下提出的。一种是理论的思考,另一种是现实的呼吁。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在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确立科学理性权威的同时,同样需要高扬人文关怀的旗帜,需要人文精神的普照。于是我就想到从价值论的角度来探讨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之所以选此课题研究,主要原因如下:

社会转型期人们生存的“孤离”需要人文关怀。这是我选此论题的主要原因。

目前中国正处于新一轮现代化的起步和发展阶段,传统的制度和体制、社会权威和规范系统、社会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道德、理想信仰等精神文化价值系统被打破,新的系统尚在建设之中。这必然导致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呈现一种进退失据、以及社会规范的紊乱与异化,乃至“潜规则”的横行无忌与显规则的疲软无力。这种规范的缺失,造成人们内心的危机感,以及人际关系的疏离感。

人们生存的疏离主要表现为四重疏离化状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至人与自我之间,都已经出现了无可置疑的疏离感。

人们四重疏离化的状态急切呼吁人文关怀的普照。

二、论文研究的意义:

理论意义:深入挖掘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思想,有利于全面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内容,有利于全面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本真精神,彻底克服由于理论和现实的因素造成的对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维度的遮蔽现象,为当代马克思哲学的发展提供新的路向。

现实意义: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发展,正在历经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这必然会触动人们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利益关系;在这种社会变革面前,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疑虑和困惑,这样的社会更需要真正能够贴近实际生活的人文关怀,而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就能够发挥出其潜在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

当今社会,伴随着物欲的急剧膨胀,人们的精神随之日益匮乏;生活的节奏日益加快,生活的真谛却日渐丧失;人们外在的生活日益丰富,而内在的生活却严重的日益虚无。人也不可避免地会陷入空虚、焦虑、冷漠、孤独和无家可依可归的状态中。

与之相伴而生的是人们内心的躁动、紧张和潜在的风险感、冷漠感,人之为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的精神的超越性,那么人失去了其精神的维度,何其为人?尤其是在当下急功近利和物质崇拜风尚的影响下,关照人的精神欲求和价值指向是一项极为迫要的工作。

马克思哲学沉思人类的命运,思考现实的个人的价值,探求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终极关怀,建立每个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马克思哲学是“我”一个精神家园的价值支点。

作为千年思想家之首的卡尔·马克思,他担负着人类尤其是无产阶级的苦难,在这一使命下,唤醒了人们沉睡的心智,激发了苦难人们的斗志,给一个民族一种理念,一种信仰支撑。

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在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的张力中始终保持着对人的现实生存的关注,对人的自由尊严的解蔽,对人的价值、人的精神的追求,在现代性的境遇中,人文关怀问题已经远远超出理论的层面,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思想对于提高人的生存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不断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弱势群体和当代人精神困境等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三、论文主要内容:

本文包括引论和5章内容:

第1章引论:以当下人们为什么需要人文关怀为发问点,在批判学术界研究不足的基础上,引出本文的中心论点,阐明本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诸类问题。

第2章:探究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之源,辨析“人文”、“人文关怀”、“人本主义”等相关概念内涵的细微差异,厘定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范畴之真义。洞悉人文关怀在不同语境中的真切内涵,凸显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精神旨趣,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是建立在西方人文精神基础之上的,而超越了狭隘的西方视角,从全人类的角度,从事自己的哲学思考。

第3章:这是本文重点篇章。

本章重点阐释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科学内涵: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的确立,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理论底座;现实的个人的生存境况,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关照的对象;人文关怀实现的途径:马克思哲学对现实生活的改造;对宗教、政治、哲学等彻底的批判及“异化”理论批判;三大经典社会形态理论与人的自我实现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实现的现实路径;人类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价值归宿。

第4章:基于第3章对马克思人文关怀价值内涵的解读,本章提出了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价值旨归。

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在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的张力中始终保持着对人自由尊严的解蔽,对人现实生存的关切,对人的精神,人的价值的理想追求,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永恒旨归。

第5章:阐释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当代意义。通过前4章深入研究挖掘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价值内涵,能够为当代中国人指引道路。

人文关怀在中国转型期的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导向;是当代中国弱势群体生活的精神支撑;是当代中国人文精神提升的理论资源,为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的构建提供价值导向和意义支撑。

第6章:结语:强调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取向这一主题内涵,总结论文研究中存在的欠缺。

四、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动态: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问题”的探询伊始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公开发表。由于立场、视角、出发点的差异,东西方各有相当一批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或者是反人道主义的理论。尽管论说方式、思维路径、批判理论各异,这些研究上的探索,一定程度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但这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本化、科学化的思维方式,既不符合马克思哲学之真义,更不符合马克思的价值旨趣。

(1) 国外研究动态:

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问题的研究,有三次重要的思想转折,并以此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反科学的人本主义思想,以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为代表人物。

第二阶段:人学发展的最高层以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法兰克福学派为表征。

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全面拓开以《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为思想泉源。

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变化就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研究从对人的关怀渐进入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革命前景的关注上来,尤其是与发展了的人学理论的自觉结合是一大显征。这一转变不仅是研究视域的横向转换,更颠覆了传统研究方式的困囿,从而在研究方式和研究视域的双重意蕴上跨越至马克思人学研究的新视界。

(2) 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哲学界对于人的问题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标志了“人道主义”探索在中国的正式发端。王若水、张奎良、周扬、汝信、朱光潜、曹天予等人,都赞同马克思主义是人道主义。

学界对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理论的研究,主要从下面几个维度入手:

第一,把人文关怀作为马克思哲学的一种内在的理论维度去显认。俞吾金在《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维度》里明确指认人文关怀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维度之一,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也由此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从实践观的角度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这一问题的提出始于本世纪初。黄克剑在他的论文《论马克思的“实践”范畴》中明认,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内具丰富意蕴,实践范畴内蕴着认知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徐长福的《马克思的实践首先是一个价值本体概念》一文中提出了马克思实践观首先应是一种价值本体论的观点,也就是说人归根到底应该把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和全面发展也即是把实践作为人的价值上的阿基米德点。贺来在《论实践观点的人文精神》一文中揭示了人的实践活动的价值创生性的特点。

以上的研究可以说都是把实践与人的联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分别从不同视角揭示了马克思实践观与人的关系,他们的共同点都触及到了马克思实践观的人文关怀内涵。不过,上述的任何一种解读都无法回避一个核心问题马克思哲学内蕴的人文关怀问题,而这一核心问题正是马克思实践观的人文关怀意蕴的根本所在。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世纪初,围绕“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这一主题,俞吾金和杨学功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杨学功的《也谈马克思的人文关怀——兼与俞吾金先生商榷》,讨论了实践的观点与人文关怀维度之间的关系,提出:“人:只有作为结果才能成为前提。

由于实践论的哲学视界的确立,人文关怀的维度在马克思哲学中得到合理而现实的内在肯定性确认。”后来,徐长福、陆剑杰也加入到这场激烈的讨论之中。这场讨论虽然是起源于“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问题,但最后讨论的焦点和落脚点却回到了“如何理解马克思实践观”的问题上来。这场讨论说明了对于马克思实践的理解,的确是理解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关键。

第三,从唯物史观、社会发展理论等角度探讨了马克思的人文关怀。李万鹏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中的人文关怀取向》论述了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向度。

第四,对马克思人文关怀思想及其现实意义研究的成果相当丰富。概括言之,人文关怀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哲学讨论的热门话题。尽管人们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种种不同理解,然而,人们正在形成一个基本共识,即“人文关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维度。同时在探讨中也发现一个缺憾,这种探讨还没有拓展深入到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价值内涵的逻辑架构上而仅仅中止于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被遮蔽实践观的辨析。

笔者的思路正是源自于这样的追问:既然“人文关怀”是马克思哲学的重要维度,那么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的思想宗旨是什么?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维度的逻辑架构又是什么?在马克思的哲学中是怎样蕴涵着人文关怀思想的?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价值取向在当下人们的生活境遇中是如何体现的?

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关注的焦点是人。这个“人”不是指传统哲学中的“抽象的人”,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现实人”;哲学所关注的方式是对现实的批判,而不是“形而上的沉思”。可以说,马克思哲学的人文关怀是基于“现实的个人”之上的现实关怀和设定“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目标的终极关怀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的个人”,解放无产阶级,最终在实现共产主义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的真正指向。

五、研究方法与结论:

本人怀着对人类深刻的眷注和深深的人文关怀的情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原理为主要理论方法,同时结合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辩证分析的方法和文献学方法等。围绕“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取向”这一主题进行拓展论述。

本文对马克思哲学人文关怀价值取向的研究,尚属初步和探索性的研究,距离付诸实践还有一定的距离。对其他思想家人文关怀观点的分析会着墨较少,从而会影响对比视域下思想特色的突显。笔者以后将着力于马克思哲学人文思想的分析比较,着力探索何以能与现实相契合。今后,本人将继续关注社会转型期人文关怀发展中的问题,为促进我国人民的全面发展尽一份力!

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

我来自外语系xxxx级(2)班,我叫杨函祥,我的论文题目是《李阳疯狂英语与中学英语口语教学》,本篇论文是在凌红波讲师的指导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谢她长期以来对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同时也感谢各位评审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事一同参与对我这篇论文的审阅并出席本次答辩,以下是本篇论文的选题缘由、目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以及文章结构。

一、选题缘由、目的

爱好英语的人都知道,李阳,疯狂英语的创始人,以自己不懈的追求和不断努力奋斗,演绎了精彩的人生传奇。十多年来,他凭着自己成功的经验和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在全国各地近百所高校进行疯狂讲学,掀起一股股疯狂英语的学习热潮,把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激情推向了最高潮。通过自己对李阳疯狂英语的学习,的确发觉有许多有助于英语学习的优点值得借鉴,再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实际考察,我发现贵州少数民族偏远山区中学生英语基础普遍偏差,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比较差。基于这一情况,进行分析,我大胆地推崇李阳疯狂英语的优势,有效地进行中学英语教学辅助,并以此列提纲,进行展开。

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自 xxx年下旬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有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最主要是来自于李阳疯狂英语的学习教材。在凌红波老师的指导下,经过阅读资料,拟定提纲,调研,写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xxx年3月正式定稿。

三、论文的结构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主要结合了贵州少数民族偏远山区中学生英语基础普遍偏差,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相对较差这一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主张推崇李阳英语,把李阳疯狂英语的特点和优势与中学英语口语教学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全面提高贵州偏远山区中学生的整体英语水平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李阳疯狂英语的特点及优势。其中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班灵活,注重课堂互动;

2、学习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短句到长句,由句子到篇章,朗读速度由慢到快,同时训练方式也叫为独特;

3、各种场合讲话善于借助身体语言,使语言与动作相结合,更形象化;

4、训练句型非正规性(Damn it! Watch your month)、幽默性、中成英表、鼓励性(No pain, no gain)等。而优势则包含六个方面:

1、大声读,在读中克服羞怯;

2、大声拼,在拼中学会记忆;

3、大声唱,在唱中找到乐趣;

4、大声说,在说中找到自信;

5、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也就是指注重对学生学习激情的激发,而把学习英语与人生奋斗相联系起来。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英语没有什么了不起!攻克英语,小菜一碟!”“打击我吧!迫害我吧!主我成为真正的人!”等;

6、教材更符合生活实际。教学内容多取自欧美国家的实际生活的情景,而且口语强调地道,实用(如:Is everything under control?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吗? Give me a favor!帮我一把吧!)。

第三部分介绍了贵州地区中学生英语水平普遍偏差的原因。总共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1、缺乏有利于外语教学的社会大环境;

2、教育体制的弊端;

3、现代化教学设备不齐全;

4、学生自身的内在因素;

5、教师自身素质的影响和教学传统观念的干扰;

6、地方方言的干扰等。也正是以上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存在,使得贵州落后山区中学英语教学成效较低。

第四部分,也就是全文的核心部分,讲了李阳疯狂英语教学法在中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的运用,共八个方面。

1、教师示范作用,课堂推广疯狂口语训练教学。这一小点主要讲了“一口气训练法”(指尽量在一口气内读完尽量多的段落,在一段时间训练之后,原来需要换三、四口气才能读完的短文,可以一口气读完)和“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最大声、最清晰、最快速);

2、组建疯狂英语角或疯狂英语俱乐部,营造语言氛围;

3、中学英语口语结合疯狂英语神奇的句子中心论。即以句子结构为中心,将口语变成说句子(如:What’s your favorite…?)这一句型,后面可以变接(food, pastime, holiday)等,由一个句型演变成十几个甚至上百个句子,也就是所谓的:“以一顶十,以一顶百的核裂变超级句型”;

4、开展多种疯狂式英语演讲活动,激发学生的能动性;

5、帮助学生树立疯狂的情感意识。情感是指制约行为的感情、感觉、心情、态度等方面;

6、多媒体辅助,输入疯狂信息资料;

7、在疯狂口语中培养学生的英语思维能力,巧妙地借助身体语言;

8、用疯狂英语手势法和五大发音秘诀,帮助学生纠正发音,突破发音难关。手势法:指用不同的手势扮演不同的发音部位,尽情地跟随手势,张嘴进行模仿、练习,直到真正做到位;五大发音秘诀即为:长元音和双元音饱满、短元音急促有力、干净利落、连音和省略、咬舌音、绕口令训练等,真正帮助学生纠正发音,突破发音难关。结合实际,说明了推崇李阳疯狂的必要性!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对自己的论文简单介绍,请各位老师提问,谢谢大家。

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模板有哪些?

毕业论文答辩常见问题:你选择这个论文题材的原因是什么?论文的研究背景是什么?论文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本篇论文采用了哪些研究方法?你所研究问题是采用什么方法解决的,使用了什么解决方案?论文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创新?等。可以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论文写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表述。
因为学校不同,老师不同,所以论文答辩老师一般会提的问题也会不同,以下问题和回答仅供参考:
毕业论文答辩常见问题一:你选择这个论文题材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可以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论文写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表述,保证语言清晰,逻辑合理。例如这样回答:“因为平常自身比较喜欢这方面的内容、时常关注该研究领域的相关事宜,结合了当前政治新闻和发展趋势,受导师课题影响,参与相关研究课题等。这一部分容易加分但是也容易减分,为了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所以我们应该将这一部分内容表述清楚到位。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二:论文的研究背景是什么?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妙,同学们也可以按照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来进行回答。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三:论文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或者这么问:论文的主题是什么?这是答辩听审老师最常见的问的问题,而且答案很简单。用自己的话高度概括论文的核心,尽可能全面、准确、简洁的表达出来,不少于3句,不超过5句。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四:本篇论文采用了哪些研究方法?
首先明确指出所用的研究方法,然后结合具体内容进行讲述,也就是举例说明。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五:你所研究问题是采用什么方法解决的,使用了什么解决方案?
这个问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说明,如果有具体的结论或方法的学生,可以分点解释说明。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六:论文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创新?
这时,老师们想知道你的论文和别人的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亮点,建议同学们举例说明,分点作答,这样显得逻辑清晰、调理清楚,而且这个问题答辩老师一般都会问到,所以同学们要做好准备。
最后学术堂总结:在答辩的时候一定要迅速回应。如果是你不知道问题,你可以向老师请教,千万不要出现冷场的情况,那样你的导师会很尴尬的。答辩时一定要谦虚,虽然你的论文完成得十分出色,但是这些成果暂时的、是没有获得认可结论。

毕业答辩发言稿范文

论文答辩是一种比较正规的审查形式,有组织、有准备、有鉴定、有计划的。答辩会由校方、答辩委员会还有答辩者组成。我在此献上 毕业 答辩发言稿,希望大家喜欢。

毕业答辩发言稿一:

各位老师,上午好!

我叫赵晓琦,是土 木工 程__ 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为某某市八十八中学办公楼的设计。设计是在姚力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那里我向我的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也向在坐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上大学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资料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本设计。

本工程为某某市八十八中学办公楼采用多层框架结构,主体结构为6层,内外装修均为一般装修,为永久性建筑。该楼总建筑面积为3981㎡,拟建位置另行给定,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

毕业答辩发言稿二:

各位领导、来宾,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创新观念的成长,促进同学们就业观念由“择业”向“创业”转换,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骨干人才,厦门大学团委一直致力于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以“挑战杯” 创业计划 竞赛为契机,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平台。

“恒安杯”厦门大学第五届创业计划竞赛从去年5月启动至今,共吸引了1000多名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参加,申报了65个项目。有30支团队从去年10月的初赛中脱颖而出。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的培训和角逐,目前闯入决赛的9支队伍今天在此进行决赛。现在我简要向各位介绍一下本次竞赛的举办情况。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1、 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发言稿,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

2、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标题;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 文章 的创新部分;结论、价值和展望; 自我评价 。

3、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3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

4、 总结 :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

5、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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