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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伦理主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01:18

家庭伦理主题论文

重视 家庭 教育 ,是我国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良好的家庭教育是良好家风的体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家教家风论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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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大学生具有社会公德意识理念的意义

对孩子而言家庭是第一课堂,当然也是永远的课堂。此外父母亲不仅仅只是首任老师,与此同时还是永久的老师,父母身体力行地教育对孩子的终身前途起着十分重要的奠基作用。公德意识的养成是高校德育教育的重心。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种教育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基础文明教育也要坚持长期性、系统性,要有“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目前,高校的道德教育主要通过课堂进行,由德育教师在课堂上讲授道德和思想修养的理论,虽然处于必修课的地位,但是同学们的重视程度并不高,这样的道德教育形同虚设,德育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也不高,因此,高校教育联合家庭教育,家庭要注重孩子身心健康的培养,学校必须确立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教育的全新理念,大学必须重视德育教育,引导学生加强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有道德的、有才华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社会公德教育的理念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不仅体现在孩童时期,父母对孩子知识的传授,更多的是在孩子成长的各个关键时期,能给予正确的引导,特别是对其品德培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是大学生公德意识养成最初的奠基石。社会公德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能够让受教育者坚持不懈地投入到思想 文化 修养、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学习,从而将自身所学到知识和 社会实践 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为社会与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力量,从而实现自我价值,为实现远大理想而不断奋斗。同时,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切实贯彻到生活中,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点突出全面性、系统性等特点,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完善构建安全、稳定、文明、整洁校园,侧重于食堂、宿舍、教室建设与管理,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严格遵守校园秩序,将环境育人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这就需要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全社会普遍参与、共同努力,互相监督才能得以实现。

三、家庭对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养成的作用

(一)家庭氛围影响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

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个体生活的摇篮。由于家庭环境不一样,父母亲教育方式不一样,因此,子女道德规范形成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资料调查显示,父母过度宠爱孩子,那么孩子成长道路上则总是会重视个人利益,以自身为中心,严重忽视他人感受,对他人不尊重、不关心;若是父母从孩子小时候开始就严厉对待,更甚者还对孩子暴打,那么孩子必然就会养成冷漠习惯,对周遭事物不关心,更甚者还会有逆反倾向。由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利于促成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

(二)家庭教育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养成的基础

1.转变家庭教育观念

从古至今父母极其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但是对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例如撒谎、懒惰、作弊等现象在父母看来却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孩子成长过程中严重忽视道德思想方面的教育,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就会丧失社会责任感,对周遭事物漠不关心。对此家长需要重视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孩子思想道德意识,当家长能够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时,那么必然就会重视 对子 女进行思想道德方面教育。

2.家长应树立社会公德的榜样

朱熹的教育思想博大精深,对中国社会和教育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在朱熹那里,道德高于知识,并且他提出的德育 方法 是很丰富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今天仍然不失其现实意义。朱熹倡导“力行”教育思想,他认为这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家长是不是正确树立价值观、道德观,个人行为是不是符合相关规范,这都会严重影响到孩子行为与思想。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并严格管理其行为,就某种意义上来说易于帮助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性。正所谓“身教重于言传”就是这个意思,作为家长尤其要重视自身素质能力的提高,给孩子树立榜样。作为父母,就应当以身作则,做到“教育无小事,处处是楷模”,要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起到示范作用。如父母要求孩子看到垃圾就随手捡起来,那么父母就首先要做到。细微之处见精神,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父母要做好表率作用,孩子能亲眼目睹,就能激起思维的涟漪,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天长日久,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就会灌输到子女的心中,变成他们日常行为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四、结语

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归根结底取决于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因此也对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教育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要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大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要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同时以学生社团和班级为载体,把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与学生对自己的考核结合起来,把公德教育融合到活动中,把 自我评价 及自我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激励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对当代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教师规划的各项活动中,从而在实践活动中学会合理调节、妥善处理身心问题,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人的社会公德认知。

作者:程相宽 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杜宇波,杜昕.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现状及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11).

摘要:重视家庭教育,是我国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而家训便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颜氏家训》是中国古代家训的典型代表。其主要内容包括务先王之道,成国之用材;家训宜早,始自婴孩;勉子自立,读书致用;以“中庸”治家、处世;贵节操,一名实;养生惜生,不可苟生这六个方面。其及早施教,勿失良机;寓爱于教,严慈相融;均爱诸子,平等对待; 经验 传授,典型引导的原则与方法对后世影响深远,对当代的家庭教育具有启示。

关键词:《颜氏家训》;家庭教育;启示

1《颜氏家训》的简介

《颜氏家训》是颜之推(531—约591)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处世哲学写的一本告诫子孙的书,约成书于隋代开皇年间(公元589年)之后,全书共20篇,内容丰富,体系庞大。除首篇《序致》说明全书宗旨,末篇《终制》叮嘱后事、《归心》篇崇佛外,其余17篇,大体可分为“家庭伦理”、“品德智能”、“思想方法”、“养生处世”和“其他知识”五个方面。它标志着中国古代仕宦家训的成熟,是中国古代家训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更推动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除却具有封建思想的内容,其大部分内容在当今仍具有时效性,值得我们仔细研读,思考借鉴。

2《颜氏家训》的主要内容

2.1务先王之道,成国之用材

颜之推认为家训的目的是使子孙们成为“国之用材”。《勉学》篇中有言:“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工巧则致精器用,使艺则沈思法术,武夫则惯习弓马,文士则讲义经书。”颜之推认为,各行各业都要要必备的知识,读书人也不例外,他教导子孙要成为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颜氏家训》中的家训目标,固然反映了其名门世族的立场和“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价值观,但其经世致用、希望子孙成为国家有用人才的务实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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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1篇题为《婚姻家庭的伦理本质》的论文 1500字 谢谢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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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的性质
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广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 所谓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所谓伦理学,也就是讲道德的定义,道德的形成,道德的作用,道德的原则以及道德规范等伦理思想的学说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婚姻家庭是伦理性极强的,民事法律规范一般认为,所谓伦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和次序以及事物的规矩和准则.简而言之,所谓伦理即指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准则

曾国藩孝悌立家伦理思想分析

曾国藩孝悌立家伦理思想分析

论文摘要: 曾国藩的家庭思想以孝为核心,他把孝悌作为立家之本,认为“孝友为家庭之祥瑞”;身可在外,孝思常存;兄弟之际,惟爱以德,在扬弃传统孝道的同时终身实践之,形成了既继承传统又体现时代特点的孝思针对现代家庭伦理重心下移、“倒孝”现象严重的实际现状,曾国藩的孝悌伦理无疑有可借鉴之处。

论文关键词: 曾国藩  孝悌  立家之本

曾国藩,一位上颇有争议的晚清大儒.他极为赞同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的观点.加之深受曾氏家族“孝友传家”优良传统的影响.他认为孝悌伦理乃是立家之本.他常告诫其兄弟子侄要“以孝立身.敬亲爱亲”.反复强调为人子者应在“孝悌”二字上用功.“吾所望于诸弟者.不在科名之有无.第一则孝悌为瑞..”孝悌”是曾国藩家庭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一生躬行履践的规范.在其家信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孝友”内容的达到数百封之多.这是其平生奉行“孝友传家”准则的最可信的见证

一、“孝友为家庭之祥瑞”

曾国藩视孝友为家庭立足、和睦、延续之根本,在其“致祥”中.首先强调的就是“孝致祥”在他看来.孝友之家首条就是对长辈要奉养和敬爱.子孙对老人是否孝敬是得到吉祥还是遭到祸殃的最为灵验的事情。他说:“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亦足为我弥缝缺憾耳”曾国藩对“孝友为家庭之祥瑞”深信不疑.他认为孝友为立家之本、齐家之宝.一家若能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妯娌相能.和睦相生.便生机盎然.其乐融融。早在咸丰元年(1851年).曾国藩就曾写信给诸弟说:“季弟又言愿尽孝道.惟亲命是听一..若诸第在家能婉愉孝养,视无形,昕无声,则余能尽忠,弟能尽孝,岂非一门之祥瑞哉?”他指出:“今人都将学字看错了,若细读‘贤贤易色,一章.则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弟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今人读书皆为科名起见.于孝弟伦纪之大,。。。。。。若事事不能做,并有亏于伦纪之大.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之罪人..”

二、身可在外。孝思常存

曾国藩作为晚清大儒.他将传统意义上的孝观念予以扬弃.形成了既承接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的“孝思”他认为一个人即使不在父母身边.但对父母的孝是永远不能丢弃的仔细阅读曾国藩的家信,但凡给长辈的家信总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开头是孙男或男或侄“跪禀”祖父母或父亲母亲或叔父母“膝下”或“万福金安”.结尾则多是“××谨禀”或“××谨呈”等这虽是一种格式用语.但也足见远在千里之外的晚辈对长辈殷切的孝心在其祖父病重期间,他给几位弟弟写信到:“祖父大人之病,日见日甚如此,为子孙者远隔数千里外,此心何能稍置!。。。。。。我在京寓.食膏粱而衣锦绣.竞不能效半点孙子之职:妻子皆安坐享受.不能分母亲之劳。每一念及.不觉汗下”他得知父亲因过多躬亲家事而身体不适时,马上写信说:“大人之身.上奉高堂,下荫儿孙,外为族邻乡里所模范,千金之躯.诚宜珍重。男愧居官位,服役以兼数人,而大人以家务劳苦如是,男实不安于心”并再三嘱托诸弟代父劳苦.尽早尽孝.以宽解父亲的疲劳曾同藩除了自己竭力尽孝以外.还兄弟子侄:“于父亲饮食起居十分检点、无稍疏忽,于母亲祭品礼仪必洁必诚,与叔父处敬爱兼至、无稍隔阂”。

三、兄弟之际。惟爱以德

曾国藩对诸弟的情感和教育.都是围绕“德”进行的,他爱兄弟以德,不爱之以姑息,并且指出:“予生平于伦常中,惟兄弟一伦抱愧尤深。盖父亲以其所知者尽以教我.而我不能以吾所知者尽教诸弟.是不孝之大者也”在其家信中他说:“我去年曾与九弟闲谈,云为人子者.若使父母见得我好些,谓诸兄弟俱不及我,这便是不孝;若使族党称道我好些,谓诸兄弟俱不如我,这便是不弟。何也?但愿兄弟五人,各各明白这道理,彼此互相原谅。兄以弟得坏名为忧.弟以兄得好名为快兄不能使弟尽道得令者,是兄之罪;弟不能使兄尽道得令者,是弟之罪”这些情真意切的表达中可见曾国藩把教诸弟进德视为己任.“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由是观之.曾国藩爱兄弟以德,并没有将德幻化,而是将德与孝紧密结合起来,使其具体化、实在化,他要求诸弟从日常生活用度之间去践行孝。

曾国藩在给其兄弟的家书中谈到,如果自己有错处,弟尽可一一直言,他说:“以后吾兄弟动气之时,彼此互相劝诫,存其倔强,而去其忿激,斯可耳。”由于曾氏家族做到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其家族中尽管人丁繁多,但家庭和睦异常。“余于家庭有一欣慰之端,闻抽埋及子侄辈和睦异常,科一、三、四有姜被同眠之风,甲三、五等亦爱敬兼至。此足卜家道之兴”。

四、曾国藩孝梯思想的现代价值

朱贻庭教授认为,探讨传统家庭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应注意现代家庭伦理的“原源之辨’,。二此“原源之辨”对于曾国藩孝梯伦理的现代价值的探讨同样适用,上文对曾国藩孝梯伦理思想较为全面的梳理是“源”,而我国家庭在其结构、功能、伦理关系和伦理观念的变化是“原”.面对现代家庭领域出现的种种伦理现象和问题.曾国藩孝悌伦理的“源”无疑是一种可借鉴的宝贵的思想资源.挖掘其现代价值.有助于解决现代家庭巨变“原”所出现的问题和消极方面的影响

第一.爱戴父母,尊老敬长  在曾国藩孝悌思想中.他首先继承了传统孝的最基本的精神.即对父母孝养的观点。他一生为官在外,不能亲身侍奉父母,深感愧疚。但他从没有忘记对父母的孝思.在给其诸弟子侄的信中。一再嘱托他们要孝养长辈;尽管他为官之初,非常 拮 据,但仍不忘给祖父母、父母及叔父母寄甘旨之需,并叮瞩好服用之法:置袍褂以保冷暖,并告知收藏之法和穿着之方:延问健康等.他的这些孝养之法.体现着人类天伦之爱的至性至情,在当代仍具有积极的意义。

当然.随着现代家庭结构逐渐走向核心家庭.家庭关系化及家庭观念的变化.对曾国藩的“孝”需要加以创造性的转化,损其当损.益其当益他的养亲、敬亲、尊亲的思想必须加以肯定。不同的是.现代家庭是权利平等的成员通过血统关系联合起来的不同年龄的集体.父母和子女问的关系是民主、平等的。因此.现代所提倡的孝,是建立在父子人格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孝.是亲子人格平等前提下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它是现代家庭中调节亲子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老人得享天伦之乐的伦理保障。这就告诉人们。作为东方之美德的孝在现代社会并没有过时.它依然是天下为人子者最基本的德性

第二,长爱幼敬,同甘苦,共患难  传统认为,在夫妻、亲子及兄弟三种主要家庭关系中.只有兄弟关系持续时间最长兄弟之间基于相同遗传基因.从小便处于同一个家庭之中,长期的共同生活、娱乐、劳作培养了他们相互依赖、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认同和亲密情感,而同居共财的生活模式更强化了这种认同心理。因此.他们十分重视兄弟关系及其对家庭和睦的影响从曾国藩的家庭伦理思想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他把兄弟之情看得非常重要,他爱兄弟以德,不爱之以姑息:他教兄弟读书明理、孜孜不倦;他以身垂范.自树榜样他不厌其烦地告诫家中主持家事的四弟曾国潢.千万切记勿伤兄弟间的和气,以保曾氏家族的长盛不衰从家信中可以看出他对诸弟感情之深、心胸之广、气量之大,令人感服。

家庭内部兄弟关系是一种平辈关系。具有较多的平等因素用以规范父子关系的“孝”.其“内衍”即是规范兄弟姐妹问的伦理关系“悌”.因此古人以“孝悌”为仁之本悌的具体内容即“兄友弟恭”。就是说兄长应该爱护弟幼.弟幼应当尊重兄长.兄弟和睦友爱。家庭才能有真正的幸福。因为父子冲突,社会不允许因此而离父别居.解散家庭。夫妻冲突可以导致双方离异,但在传统社会中,妻子的离去并不意味家庭崩溃。只有因兄弟冲突而分家,才真正标志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曾国藩对此深有体会.作为曾门长子的他在早年把主要精力放在几个弟弟的上.并认为自己对长辈的孝就体现在教导诸弟上.从道德文章到为人处世。从饮食起居到身体安康.无论是在官在军 ,无一不在他胸臆 中,他谆谆告诫家中诸弟:“第一,贵兄弟和睦。第二,贵体孝道”把“贵兄弟和睦”与“贵体孝道”一起看作是力挽家运的良策但由于兄弟乃平辈关系,相互间不存在绝对服从的纲常制约.因而比其他家庭关系容易导致矛盾和冲突.一旦出现应“互相箴规而惩改之”。

在现代家庭中,兄妹同胞间需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当然,我们今天提倡的同胞友爱.不同于曾国藩以长幼秩序为前提的友爱.而必须贯彻平等的原则,更不能有性别歧视,重男轻女,既然一母同胞.男女同具骨肉深情.同样应该友爱相处。一人有难,大家支援,一人有喜,阖家同乐,兄友弟恭.姊爱妹敬.这样就可以促进家庭关系的融洽。增进家庭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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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
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

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哪里有关于论家庭伦理:孝与爱的论文

多少人放弃了爱情,选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又有多少人会为了爱而做不孝子?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吧,爱情可以不止一段,但父母之情就天下无双. 曾经,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在电视上舞台上才会上演,时至今日,我才醒悟,其实舞台离我们只有一米之差而已,台上演的现实发生的,都是离我那么的近,那么的真! 去年10月份,她变了一个人,像太阳底下的向日葵,天天绽放着灿烂的笑容,中性打扮的她,变得淑女了,以前那种说话粗鲁口气也荡然无存,谈吐间散发着女孩应有的内涵,举止大方......爱情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很多.每次,一拿起电话就跟我说他有多么的疼她,有那么的关心她,呵护着她...... 长达三个多月的地下情爆光了,双方父母都知道这事,女方的父母知道男方家境不错,所以没有反对;相反男方的父母就不一样了.那次,他带了她回家,在家吃过晚饭,坐下来闲聊时,他父亲慢慢的深入问题了:"你是做什么的?读什么专业的?父母是做什么的?家住哪里呀.....?"问题接二连三的提出来,(由于条件达不到他爸爸的要求)逼得她不知所措,他马上过来替她解围,直到他父亲达到了目的.因为这次,他们都知道了他父亲不喜欢她.从她口中得知,他母亲对她还是没什么意见的,就这点,让她有了跟他一起走下去的动力和信心. 过了春节,他辞去公司的职位,准备过来深圳创业;她,也跟着他过来.就算知道在深圳她可能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还是愿意陪着他共同进退,因为,他说过不想她那么辛苦. 在深圳这段时间,每天她就担任了他的黄脸婆,每天煮好晚餐等着心爱的人回来;他就像水蛭那样,一吸住她,就很难离开,她跟朋友逛街,他也跟着去,她去朋友家,他会来接她......虽然她失去了自由,但可以感觉得出她是非常的愿意用自由去换这份爱. 可惜,美好的时光是极其的短暂,恶梦开始了.他爸爸体内的肿瘤发作了,去了广州接受割除手术,他也请假在广州伺候父亲一个星期.这段时间,他跟父亲没说过话.因为,父亲要他跟她分手,他不答应,换作别人他一定一走了之.可是眼前躺在病床上的正是自己这一生唯一的父亲,不得不留下......日夜相见却无言以对. 回到深圳,他不敢跟她提起这些事,他不知怎么办好,每天只有自己默默的承受着家庭爱情给他带来的压力;她是一个细心的女孩,知道他有事瞒着她,但又不想再去逼他对自己坦白,她也知道如果他想说一定会说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他还是没有开心起来,她越来越担心,最后,她的行动已经控制了她的思想,偷看了他的短信,里面一条是她母亲发过来的:你跟她分手了没有?你爸爸现在身体不好,才刚出院不久,你就听听话,不要再刺激他了......她没再看下去了,强忍着自己的心痛,当什么事也不知道,烹饪出美味的饭菜等他回来. 每晚夜里她都梦中徘徊,梦惊而醒. 暴风雨终于来临了,他接到家里的电话,父亲的伤口又裂开了,母亲含着泪水劝着儿子:"你爸爸老了,身体越来越虚弱,你就迁就他吧". 一边是敬重的父母,一边是心爱的女人,他无从选择.这晚,他借酒来逃避这现实,可是,酒只能帮你清除一夜的记忆,酒醒后还是要回到生活中的.回到家.她问他什么事,也许是因为喝了酒吧,他鼓起勇气,把所有原由,全盘托出,她哭了,他跪在她面前,嘴里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她知道了他的决定了,也知道了他开不了口说出那句话,她用最后的一点气力,挤出低沉沙哑的声音:"好吧,我知道了,我们分手吧......"她泪如泉涌,一发不可收拾;他也没停止过嘴里反复说的那一句话...... 一整夜,她完全没有睡意,哭了停,停了又哭. 天亮了,她醒了,身边的他上班去了,她抱着枕头,梦醒依约,拂光掠影,一切仿佛就在眼前,可是.......一切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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