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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2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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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我的兄弟默尔索

作者 | 小舟

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情感是“不够”的,对某些温情的场合总是难以适应。比如在家里吃饭,最好的一道菜永远摆在我面前,而长辈们几乎从不向它伸筷子,尤其是妈妈。每当这个时候,比起应有的动容,心里总是别扭更多,每吃一口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些什么,我很想叫他们“一起吃啊”,但一想到那些感动又欣慰的目光将要投射到我身上,实在害怕。最终等我沉默地吃完了所有鸡腿,我认定自己是一个自私鬼。

这就是为什么,《局外人》使我对加缪满怀感激。他抱持着善意向世人介绍了默尔索,自此我的灵魂终于寻到了一个亲人。承认默尔索是客观存在且合理的,就是我接纳自己的过程。

但是相当一部分人无法承认这一点。我看过很多针对默尔索的恶意评价,“不近人情”,“惊世骇俗”,“麻木不仁”......其中最为恶毒的要数给默尔索,一个活生生的人,套上“荒诞”的模具——尽管这同样是加缪本人的说法,不过这要归咎于翻译,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说到底就是不肯相信现实中会有我兄弟这么个人存在(简直像我自己的存在被否定一样难受),后者是对“人意识到与世界的隔离”做出了客观表述。

“客观”,这是理解默尔索的关键词之一,某些心地善良的读者也因此尴尬地碰壁。他们竭尽所能地去找默尔索“人性的蛛丝马迹”——比如认为他不愿意看妈妈的遗容是“不忍直视其苍白的脸,而永远记住她活着的样子”,但实际上,他们和前面那些恶意评价的人用的是同一把尺子——社会道德的标尺,不过一个曲解使之适应,一个干脆斥之为不存在罢了。

以社会道德来度量默尔索只能是失败的。“客观”,要求如实反映,而“社会道德”由于其普适性,不可避免地忽略人性的幽微,将人的情感通过夸张、变形、隐瞒等实现简化和典型化。比如说,你第一次来外地上学,在经历了报道登记、放行李、收拾宿舍、购置生活用品......一系列繁琐的程序后,感到身心俱疲。到晚上,父母要离开了。那么,要不要送他们去车站?你产生了犹豫——你爱你的父母,你也知道这次分开将比从前分开的时间都要长,可是在疲惫的此刻,你难以构想未来的几个月的孤独与想念;而送走他们后,你还要更加疲惫不堪地独自返校。你感到并不情愿。但你最终还是去了,到车站的时候,妈妈开始抹泪,在这样的氛围里,你几乎觉得自己“残忍”了,赶紧把“不情愿”埋得更深了一些——它实在与“惜别之情”,这一早已定下的基调不和谐,因而它是“不合理”的。

社会道德在某些情境下会给情感反应设定规范。乡下的白事往往是白天举行葬仪,晚上请人演出,我不止一次地看到,白天满地打滚哭号的人,晚上磕着瓜子大笑。但因为他们符合每一个情境的“情感反应规范”,没有人质疑他们情感的真实性。因为社会道德的规范,自然的情感反应就因此有了“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吗?加缪在《思索死刑》里清楚地说:“与当前许多名流的观念相反,我并不相信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社会动物。”

米兰昆德拉也有一个著名的比喻来讽刺“情境下的设定情感”:“媚俗引起两种前后紧密相连的泪流。第一滴眼泪说:‘看见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着,多好啊!’第二滴眼泪说:‘和全人类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当然,第一滴眼泪以“媚俗”总括之未免有失偏颇,以肯定“冷淡的情感反应是合理的”为目的,而去否定有些人天然情感丰富的合理性,是犯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毛病。媚俗与否的界限应该划在“直接”和“加工”之间。比如说面对“孩子在草地上奔跑”这一情境,感动或无动于衷等情感反应都是合理的,但为了达到社会道德给这个情境设定的“情感反应下限”(此处指要感动到落泪),融入到“与全人类一起感动”的氛围中,而去夸张或矫饰自己的情感,则沦为媚俗。而默尔索,在心灵和大脑的抵触龃龉中,没有让心灵占上风。

不过仍然要承认,即使去掉所有社会道德赋予的表演性成分再去比较,默尔索的情感反应相较于我们大部分人而言,还是过分冷淡的。这或许与他幼年失怙,和妈妈关系疏离的成长背景有关,但据他自己说,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扰我的感情。”

正如在直接与加工的情感反应之间,默尔索只肯接受前一种,比感情更先一步反应的感官,则是他最习惯的沟通世界的媒介。“烈日把路面的柏油都晒得鼓了起来,脚一踩就陷进去,在亮亮的层面上留下裂口”,默尔索眼中的世界往往如此有质感,他就像拿着放大镜的孩子,细小之物在他眼中纤毫毕现。在好些个周末,他能坐在阳台上一整天。没有任何“产出”的时间被我们视为浪费,哪怕是固定的休息日,昏昏沉沉睡过了一上午,总还是使人有负罪感的事情。但默尔索从不去追求附加的东西,包括生活的意义——生活本身就使他心满意足了。

对周围的人,默尔索也习惯于用感官而非感情来接触。养老院长、门房、女护士、贝雷兹、玛丽、塞莱斯特、沙拉玛诺、雷蒙、马松、在餐馆中偶然遇见的“机械的小个子女人”,他都进行了细致地观察,并且这种观察几乎成了他的一种简单反射——即使置身于生死的审判中,他还能在间隙注意到坐在陪审员席位下的一位年轻记者,他有一双“清澈明净的眼睛”。不过,默尔索对人的观察只停留于外在,换言之,他将他们物化看待,对他们的内心世界几乎毫无兴趣,更不会依此对任何人作出评价。他并不觉得只会嘴上逞强的皮条客雷蒙有什么值得鄙夷的,而女友玛丽是不是爱他也不那么重要。仿佛他与外界隔着一道透明玻璃板,他看得清楚对面的每一个人,但他们之间无法沟通,因而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那具躯体上。

感官的放大镜使默尔索清楚地观察到每一簇火苗跳动时优雅的弧线,但其聚光聚热作用也让他体会到远比别人强烈的刺痛感,他的感情相当程度上受此影响。在默尔索的描述中,妈妈灵堂里“暖烘烘的”,“强烈的灯光照在白色的墙上”,到晚上与妈妈的院友守灵,他听到“几个老头子在咂自己的腮腔”。一切使默尔索倍感疲乏,以致于“没有体会到当时所发生的事情的意义”;送葬队伍行进的时候,“滥施淫威的太阳,把这片土地烤得直颤动”,“田野里早已弥漫着一片虫噪声与草簌声”,他“不禁晕头转向”;而在与阿拉伯人生死的对峙中,他感到“整个海滩因阳光的暴晒而颤动”,“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他的头上,“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终于,被环境扰得神志不清的默尔索扣动了扳机。

这么看来,默尔索仅仅是一个感官的拼凑体,我们更加不能相信他作为“人”的存在了,这显然不是加缪的愿望。

因此,书中还写到了默尔索易于被读者认同的几处“人情的体现”。比如妈妈去养老院后,他觉得房子一下子空空荡荡,他“不得不把饭厅里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与马松走在海滩上时,默尔索感到“沙子开始烫脚了”,他很想下水去,“却又继续将就了他一会儿”;审判到来,他因为“感到所有这些人是多么厌恶我”而产生想哭的念头,又因为感到塞莱斯特的善意而“产生了想要去拥抱一个男人的想法”。并且从事情本身而言,默尔索“毫无人性的行为”其实并没有那么出格:他将妈妈送入养老院,并非弃养;数小时奔波后,他支撑不住犯困,但毕竟在灵堂坐了一夜,第二天也没有因为暴晒从送葬的队伍跑开纳凉;即使最终他扣动扳机,也是在看到阿拉伯人掏出小刀之后。他并不如某些评论家所言“我行我素,游离于社会之外”,相反,他虽然不愿意“演戏表演”来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但也从未故意特立于社会,更不必谈改造;而且他作为人,天性中有一部分与社会道德重叠的地方;而对于存在于社会中的礼仪、法律等相对理性的规定,他几乎可以算是循规蹈矩了。

默尔索既不是所谓的“反叛者”英雄,也谈不上是恶棍。一个无大益也无大害的存在,最终在“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道德罪名下,被判死刑。换言之,导致默尔索死亡的,不是他杀人的事实,而是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泪——这显示了他“灵魂的空洞”。形而上的判决依据与绝对的、毫无希望的判决结果之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我们很容易地直觉到其中主观主宰客观的荒唐,但在评价默尔索的时候,又不自觉地运用起来,这正是对他第二次不公正的对待。

加缪选择了第一人称来写作也有突出默尔索的真实性的考虑,他说:“通常以第一人称叙述便于倾吐内心的机密,在《局外人》中第一人称则用来表现客观性。”如果用“他”来写,无疑更符合“道德的自然”——我们可以在默尔索拒绝看母亲的遗容时作“无情无义”或者“不忍相看”等任意一种道德解读。但这就与作者的本意相悖了,于是加缪让默尔索本人抢在所有的“推测”之前自我剖白:“我很爱我的妈妈,但那天我又疲劳又发困,没有体会到当天发生的事情的意义。”对于拿着社会道德标尺的读者,使用“第一人称”近乎是挑衅了,其暗语是:你越是觉得“我”不可理喻、越要否定“我”的存在,“我”越要把所思所想所感原原本本地说出来,要你亲临“我”的内心世界。这造成了读者在“相信”与“不相信”间不停摇摆的局面,直到最终放下那把尺子,确实地承认“我”存在的客观性,连同承认个人情感反应差异的客观性。

如同加缪面临评论界对《局外人》的口诛笔伐时所说:“‘道德’横行,否定是一种选择,以为否定是放任的人是蠢货。”我并不把《局外人》当作“号召向默尔索学习”的纲领,与此刚好相反,我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是每个人都保留着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权利,作为自己的权利。作为读者,我们也理应尊重默尔索的这项权利。

参考文献:

[1]阿尔贝·加缪.《局外人》[M].柳鸣九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6

[2]罗歇·格勒尼埃.《阳光与阴影:阿尔贝·加缪传》[M].顾嘉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5

[3]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M].许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8

[4]阿尔贝·加缪.《思索死刑》[M].石武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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