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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杂志可以同时投么

发布时间:2023-02-20 19:34

自然科学杂志可以同时投么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一篇文章可以同时给好几个杂志投稿吗?

不可以。

众多媒体都提倡“勿一稿多投”,有的干脆出台规定禁止“一稿多投”。说到将一篇稿件同时投给多家新闻单位的做法,许多通讯员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所以他们大多能自觉把关,不一稿多投。

但是,给同一家新闻单位一稿多投的情况在不少通讯员中仍存在,他们经常将同一篇稿件同时寄给同一家新闻单位的几个部门或几个编辑,以求“广种薄收”。

这种“一稿多投”的做法,引发了不少弊端。首先,这是对新闻单位及编辑不尊重、不信任的表现,而且也是对自己稿件缺乏应有的自信;其次,会给编辑工作带来麻烦,造成重复编稿、无效劳动,还容易造成重复刊登;再次,这样做容易使通讯员滋长投稿不严肃以及投机取巧等不良风气。

实际上,新闻单位一般都会公正地对待每一篇来稿,编辑们也大多是认稿不认人,只要稿件质量高,自然会采用的。所以,作为通讯员,要端正思想作风,严守职业道德,对同一家新闻单位也要做到不一稿多投。

扩展资料:

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投稿期刊及其相关合作机构(包括网站、出版物、移动网络等),享有有使用权。

我国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制度,投稿作品不论是否登记或出版发表,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准许“一稿多投”如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给同一家新闻单位 也不能一稿多投

关于一稿多投,有人同时给几个期刊投稿,选一个发表的吗

不可以的, 投稿期刊有个默认发表问题。即你给某杂志社的期刊投稿,他会默认你已经同意他发表你的文章的(这种默认是有法律支持的,而非行业潜规则),只要他认为你的文章可以发表就无需在征得你的同意,可以直接发表了。所以如果多家杂志都刊载了你的文章,那你就要承担一稿多投的责任了。

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可不可以同时投到多个期刊上

  通常作者要想将自己的作品发表,会把作品直接寄(送)至报社或杂志社,报社和杂志社在审阅后,如决定发表作者的作品,则会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并支付稿费。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报社、杂志社由于工作繁忙,所以往往不能及时审阅来稿或发出用稿通知。因此,作者可能在向一家报社或杂志社投稿后,由于长时间没有音讯,则将稿件再转投其他报社、杂志社,但最后两家报社或杂志社却都采用并刊登了该作者的同一作品,从而造成一稿多投的现象,此时作者是否可以向两家报社或杂志社同时索要稿费呢?
  根据合同法规定,投稿人(即作者)的投稿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此时出版合同成立。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投稿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一稿多投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严格禁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因此,在无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只要符合了15天或30天的期限,即使出现一稿多投的现象,出版单位也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

一篇稿件能不能同时投给多家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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