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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

发布时间:2023-02-15 04:55

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

  《文史哲》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山东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由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编辑、出版,通过全国各地邮局和国际书店发行。1951年创刊,初为双月刊。1954年改为月刊。1959年1月停刊。同年8月复刊。1966年再停刊。1973年再次复刊。

  历史沿革

  1951年5月1日《文史哲》创刊,初为双月刊。7月1日,童书业在第2期发表《中国封建制的开端及其特征》,提出了中国封建社会开始于西周的观点,在学术界拉开了旷日持久、影响深远的中国古史分期讨论的大幕。9月1日,赵俪生在第3期发表《武训当时鲁西北人民的大起义》。这是《文史哲》发表的第一篇农民战争史研究的论文。随后又发表大量农战史研究论文,使《文史哲》成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一个令人瞩目的中心。11月1日,李希凡在第4期发表《典型人物的创造》,这是《文史哲》最早发表的一篇在校学生的论文,也是李希凡公开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文史哲》善于“扶植小人物”的传统由此发端。

文史哲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具体一点

《文史哲》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山东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由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编辑、出版,通过全国各地邮局和国际书店发行。1951年创刊,初为双月刊。1954年改为月刊。1959年1月停刊。同年8月复刊。1966年再停刊。1973年再次复刊。

《文史哲》侧重于中国古典学术研究,古典性和高端性是其所着力打造的特色;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其一贯的办刊风格,尊奉“昌明传统学术,锻铸人文新知,植根汉语世界,融入全球文明”则是其始终不渝的办刊宗旨。

《文史哲》的最终目标,是传承本土人文研究的学统,进一步深入世界汉学学术圈,跻身世界汉学名刊之林。

扩展资料:

《文史哲》向以“扶植小人物,延揽大学者”而知名。置身全球化时代,《文史哲》更以“昌明传统学术,锻铸人文新知;植根汉语世界,融入全球文明”为宗旨,以学术为本位,以创新为生命,不断发掘新的选题,展开新的争鸣。

《文史哲》相继开展过中国古代史分期、亚细亚生产方式、资本主义萌芽、土地制度、农民战争、社会主义经济法则、传统文化研究、《红楼梦》研究、古文论研究、文艺理论和现代文学研究、儒学是否宗教、疑古与释古等等的学术讨论,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尤其是关于《红楼梦》研究和古史分期等重大学术问题的讨论,更是名重一时。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了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第一批入选名单,《文史哲》杂志每年获资助40万元。《文史哲》杂志入选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学术期刊资助,无疑为其早日实现既定的超越中国本土学界、成为世界汉学名刊的办刊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史哲

华岗的个人经历

华岗1903年10月12日出生于浙江省龙游县。1914年,华岗入庙下村小学,两年以后入溪口中和完全小学(今溪口中学)。1920年考入衢州的浙江省第八师范。1923年在衢州浙江省第八师范读书时,为反对学校干涉学生运动被开除。后改名少峰转入宁波浙江省第四中学。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青年团宁波地委宣传部长,参加编辑进步刊物《火曜》。1925年6月,任青年团南京地委书记。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断学业,从事职业革命活动,历任青年团上海沪西区委书记、浙江省委书记、江苏省委书记和顺直(河北)省委书记。1926年4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8月,任江苏省委书记。1928年5月,去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五次代表大会,同时参加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少共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回国后任青年团中央宣传部长、团中央机关刊物《列宁青年》主编、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长、党中央华北巡视员。1929年4月离开团中央,专门从事党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工作,先后任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长、中共中央组织局宣传部长和华北巡视员。1930年,翻译出版了《共产党宣言》,是中国出版的《宣言》的第二个全译本,译文质量有较大提高,结尾处第一次准确译出了“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5]。1931年在鲁迅帮助下出版《1925-1927中国大革命史》一书,对当时和以后的革命斗争起了很大鼓舞作用。华岗于1932年初,被派往北方,以中共中央华北巡视员的身份先到北平,后去唐山,视察指导工作。此时,满洲省委书记罗登贤调回中央,中共中央决定建立满洲特委,任命华岗担任特委书记。当年9月,途径青岛时,因叛徒告密,华岗与交通员张永祥一同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判刑5年,关押山东第一监狱。华岗化名刘少陵,并未暴露身份[6]。1932年,华岗被转移关押在济南看守分所,遇任作民和向明,并一同在狱中与当局进行斗争。1934年6月底,虽然查无确证,但国民党当局仍对华岗、张永祥判刑5年。他们不服,提出上诉。11月初,高等法院批复坚持原判。11月底,华岗便被送回青岛山东省第5监狱服刑。1937年1月再次被移送济南第一监狱,与任作民和向明再次相会。1937年2月16日夜里,华岗等几十人被送进山东省反省院,次日黎明,他们被押上火车,19日抵达汉口,他们被送进武昌反省院。1937年9月,中共代表董必武到达汉口,找国民党当局交涉,要求无条件释放华岗、任作民。迫于当时的形势,反省院于10月16日,通知二人出院。1937年10月,经组织营救出狱,任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长,筹办武汉《新华日报》,任总编辑,兼《群众》周刊主编。1943年初,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宣传部长,派赴云南做统战工作,化名林少侯,应聘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参加组织西南文化研究会,团结李公朴、闻一多、费孝通、吴晗等著名人士开展爱国民主运动。1945年8月,任国共谈判中央代表团顾问。1946年5月,任中共上海工作委员会书记。1947 年3月,国共和谈彻底破裂后,随中共代表团一起撤到延安。1946年5月,任中共上海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春,华岗经中共中央批准到香港治病,协助中共香港工委做统战工作。1949年 9 月 ,华岗应召到北京出席全国政协会议,因病滞留青岛,被安排以山东大学教授身份讲授《社会发展史》,同年出版《太平天国革命战争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1949年8月,华岗奉命从香港乘船北上,计划途经上海,再赴北平,到中央某部担任领导工作。当轮船驶临上海港时,正遇到国民党飞机轰炸,无法停靠,只好继续北上,开往青岛。相隔17年,同样是在9月,华岗再次路过青岛。1949年9月2日,华岗抵达青岛,与向明(时任军管会主任)相遇。谈话中,向明得知华岗要去北平赴任,便极力挽留。华岗当时肠溃疡发作,经请示中央,暂留青岛养病。1950年4 月,华岗被任命为山东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创办《文史哲》杂志任社长,同年出版《苏联外交史》、《目前新文化运动的方向和任务》。1951年春,济南华东大学迁到青岛并于山东大学,华岗续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同年出版《五四运动史》。1953年,出版《鲁迅思想的逻辑发展》。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还兼任中国史学会理事、《哲学研究》编委,次年出版《辩证唯物论大纲》和《辩证唯物论和物理学》。 华岗在山东大学任职期间,同他一起工作的副校长童第周、陆侃如,是著名的科学家和文学史专家,教务长、总务长和各院院长,也都是知名教授,富有办学经验。凡是学校的重大兴革事项,华岗校长都与两位副校长及教务长、总务长等共同商量,一起做出决定。因此,学校在这一时期出现一派生气蓬勃和兴旺发达的景象,被称为是山东大学建校以来的又一个“黄金时代”。华岗校长在山东大学工作时的业绩,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重视全校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他亲自为师生员工讲授《辩证唯物论》等政治理论课,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和理论水平。(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他强调知识分子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提出办好学校必须依靠教师,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长。同时,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主动抓教学工作。他深入院系,与教师共同研究课程改革,还为文科学生讲授业务课。(四)发扬学术民主。他积极倡导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同文科教师一起,创办《文史哲》杂志,主张学术上各抒己见,广泛讨论。(五)抓大事,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学校的重大工作,在党委常委会议、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人手让各有关部门去办,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行政工作效能。1955 年2月,当局在全国展开对胡风思想的大规模批判,华岗于3月在校刊《新山大》上以方衡的笔名发表《胡风文艺思想的唯心论宣传》,此后当大批判继续深入到政治领域后就借故全部推辞了;5月,前山东大学中文系主任吕荧在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批胡风大会上公开发言说:胡风问题是文艺理论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不能说胡风是反革命。山东大学有人提出要重点批判吕荧,华岗批示“缓办”;1955年8月25日,华岗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和以中共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为首的“向明反党集团成员”嫌疑,被青岛市公安局抄家并关押;其妻谈滨若先被隔离审查,后因“包庇华岗”被开除中共党籍,行政降四级。1957年秋,华岗被转押北京秦城监狱。1963年,当局对“向明反党集团”的成员进行甄别,并释放了向明;“胡风反革命集团”也大致定案,也没有查出华岗此有何相关罪证,但因拒不认罪,仍被作为“胡风分子”继续关押。1962年中国共产党纠正了一些左的倾向,“向明反党集团”的成员到1963年已先后甄别,向明已获释放。“胡风反革命集团”也已定案,经查,华岗与此集团的“反党活动”毫无关系。196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华岗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7年,比所有“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判得更重,仅次于胡风本人的14年徒刑。1968年8月24日,本是华岗刑满释放之日,但他却被继续关押到1970年3 月 5日才办理释放手续,但不准出狱,已过66岁仍被安排到监狱里的就业队,直到病倒失去自理能力,才于1971年1月被送回青岛家中。1972年初,华岗病情恶化,但在青岛被限制就医,只得重回济南监狱要求医疗,但直到4月病情进一步恶化,才被送进医院,但当局不允许家属陪护,5月17日在济南医院孤独地去世。1976年,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纠正文革及以前的左倾错误,平反冤假错案。1980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为华岗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其无罪;5月22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恢复华岗同志的党籍和政治名誉。7月5日,省委在济南英雄山烈土陵园为华岗同志举行隆重平反昭雪追悼大会,悼词对华岗同志的一生做出了正确的评价,肯定他在几十年的革命斗争中,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对工作兢兢业业,对人民无限热爱,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的贡献。华岗的狱中遗著有《美学论要》、《规律论》等16部,论文218篇,未发表文稿4部。前两部遗著由人民出版社相继于1981和1982年出版。山东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和2003年先后出版了《华岗文集》和四卷本《华岗选集》。

苏三之谜

前些日子,我写过一篇小文“《法门寺》与刘瑾及其他”,文中对法门寺故事发生的地点有点疑惑,但最后从理智上(如法门寺的历史、知名度,剧中的陕西元素等)认可在陕西。虽然如此,总觉得证据不足,于是继续翻找有关的文章资料。突然看到一篇文章,令我大吃一惊!文章说:法门寺故事确实发生在陕西,证据是有人见过相关的档案。这是一件可以直接证明故事的重量级的文物。

据有关史料记载,民国时期眉县有一位姓李的科长表示,他曾在眉县田粮科清理仓库粮食时,从一堆杂物中找到了几本线装的古籍,在他随手翻阅的时候,竟然意外地发现其中夹了一张黄色的纸,上面还用毛笔写着密密麻麻的楷书。李科长发现,这张纸竟然是一份状纸,讲述的正是眉县当地流传了几百年的宋巧姣告御状。惊喜之余,李科长又将状纸放回了原处,因为这都是公家的东西不能乱动。后来,宋巧姣状纸的事情不胫而走,很快传遍十里八乡,从此人们坚信宋巧姣告御状是真实的。

1949年后,眉县第一任县长上任,他也表示曾见过宋巧姣状纸,但由于当时百废待兴,就没顾得对它妥善的保护。几年后宝鸡博物馆成立,文物专家们想找到宋巧姣状纸进行保存,但可惜翻遍了眉县所有的资料库都没有找到。专家们推测有几种可能,一是后来县政府搬迁时,有很多废弃的资料被当地百姓拿回家生火,宋巧姣状纸或许就在其中。二是或者被当时县政府不知情的工作人员当垃圾扔掉了。三是也许被当地的民间收藏家收藏了(可能性不大,当时强调政治、并以温饱为主,很少有人有此雅性)。不管怎么说,“陕西”是“法门寺”故事的发生地又多了一份重要佐证。

无独有偶,我想起了另外一出京戏《玉堂春》,以及由此引出的“苏三之谜”。

《玉堂春》与《苏三起解》是连本戏,说的是明朝年间,北京有个名妓叫玉堂春,真名苏三。她天生丽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官宦子弟王景隆偶遇苏三,两人一见钟情,情投意合,于是苏三以身相托。

后来,王景隆离京归里,发愤读书,一举金榜题名。在王景隆返家之际,老鸨将苏三卖给山西洪洞沈姓马贩子为妾。其妻皮氏,即刁又泼,水性杨花,暗中与邻里赵昂私通。

皮氏因嫉恨苏三,设计将沈毒死,然后恶人先告状,嫁祸于苏三,并以重金买通洪洞县令,将苏三定为死罪。赃官不问青红皂白,就给苏三定了死罪,关在死囚牢里,只等择日开刀问斩。

正当苏三在死牢含冤负屈之际,适逢王景隆升任山西巡抚。王景隆得知苏三已犯死罪,便微服私访,终于查清了真相。

苏三奇冤得以昭雪,真正罪犯伏法,贪官被撤职查办,苏三和王景隆也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故事在明代已编成《完贞记》、《玉镯记》传奇(《远山堂曲晶》)。《玉堂春》传奇(《笠阁批评旧戏目》)是昆曲,剧本已失传。在清代《玉堂春》是花部乱弹作品,作者不详,不仅是京剧旦角的开蒙戏,还是中国戏曲中流传最广的剧目之一。据记载,京剧版在嘉庆七年(1802)时三庆班就已演出(清代笔记《众香国》有载),道光年间南浔人范锴所著的《汉口丛谈》引用的资料中提到,湖北通城县艺人李翠官参加汉口“荣庆部”戏班时演唱《玉堂春》等剧的情况,1828年所作《金台残泪记》中也有“近日三庆部陈双喜年未及冠,演《关王庙》”(《关王庙》为全本《玉堂春》中的一折)的记述。

《玉堂春》全剧包括《嫖院》《庙会》《起解》《会审》《探监》《团圆》等折,几乎囊括了京剧旦角西皮唱腔的全部板式。其他剧种和地方戏曲也以《苏三起解》、《玉堂春》等折子戏广为演出。地方剧种中,以评剧白派的版本最为著名,同州梆子、蒲州梆子、秦腔、晋剧、汉剧、湘剧、徽剧、桂剧、祁剧、滇剧、粤剧、潮剧、豫剧等均有此剧目的全部或《起解》、《会审》、《探监》等折。汉剧还有出丑脚戏《忘八犯夜》,也属于《玉堂春》全剧之一。

京剧或者晋剧《玉堂春》、《苏三起解》这几出戏,我从小都看过,众人耳熟能详的唱腔:苏三离了洪洞县……,我也能哼几句。但是从未把故事和山西联系起来。熟悉一些地理知识后,有点疑惑:苏三起解的故事是发生山西吗?离开的洪洞县就是晋南的那个?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有天母亲下班回来,说了一句:周总理批评了某某某了。此人是当时洪洞县的革委会主任,出自于有名的大 查地区,那时,山西的政治形态是“会说大查话,就把洋刀挎”,大查(属某 阳县)人能提拔的都提起来了,以至于某 阳县籍的干部也遍地都是。母亲单位一个班子的同事,就是该县一个大队的售货员越级提拔上来的。他们大多不懂专业,上来持权自重,目中无人,肆无忌惮!洪洞县的主任就是一位。他为了新建县革委大楼,没有上报,更没有征得任何人的同意批准,就将原县政府(说实话当年的县政府就是改扩建于原洪洞县县衙基础之上的)西南侧的建于明代衙狱拆毁。这所县衙狱是全国唯一的一座明代形制的监狱,也是现存最早的一座完整的县衙监狱。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已有600多年的历史,1965年就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说当年苏三在洪洞县蒙冤落难时囚禁于此,后人便把这里称为“苏三监狱”。早在1964年,著名考古学家、国家文物局原局长王冶秋曾到洪洞考察过,确认苏三监狱为我国罕见的明代监狱,并激动地赋诗一首:“虎头牢里羁红妆,一曲搅乱臭水浆。王三公子今何在?此处空留丈八墙。”

当时某 阳干部炽手可热,决策不容置喙,无人敢与非议。如今周总理亲自批评他,大家分外解气!我随口问母亲,苏三住过那所监狱?母亲点头,我说:苏三是真实人物?母亲说:大概是吧,听说她档案早已送到北京去了。这是我最早得悉《玉堂春》是真实故事的有关说法,印象深刻。

1984年初,在省、地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当地挖掘出原狱基址,参照原来监狱内外的照片和有关档案资料,反复论证,按原貌建起了监狱。我一般不参观新修的仿古建筑,为了了解明代监狱,体验苏三的处境,后来出差到洪洞县,特地购买了十五元的高价冤枉门票,钻进所谓的苏三死囚牢里看了看。只有井沿石等几件杂物是真的老物件,其余全是新修的,可惜了。

“苏三起解”前传是怎么回事呢?

玉堂春是苏三的艺名。她和王景隆传奇爱情故事被明代小说家冯梦龙编订在《警世通言》卷24《玉堂春落难逢夫》中,《情史》卷二亦有此事。

原来在苏三五岁那年,被京城乐户苏淮与妻子一秤金把她从山西买来。经过十年的调教,把她培养成能歌善舞、文彩非凡的京城名妓。客人送艺名——玉堂春。

玉堂春不轻易接待客人,而且待客以清雅弹唱为主。当时贤臣王琼得罪了刘瑾,被迫迁出京城,只留下儿子景隆收讨历年的贷银,再回老家永城。十八岁的王景隆很快收回全部本息,就要回家的前两天,他到苏三所在,掏出金子,一秤金立刻把苏三领了出来。下边的故事发展就是“苏三起解”了。

苏三是真实人物,相当多的人是认可的,证据大致是洪洞县的明代监狱及相关的一些遗迹和地名。但是监狱和相关地点可以因人设事,主观随意性较大,不足以服人。真正过硬的证据,就是大家尤其是山西特别是太原民间传说的“苏三档案”。档案,黄纸黑字才是有力的证明。有关苏三的档案,历史上说法很多,归纳大致有以下几种:

说法一,在山西,特别是太原,人们长期传说“苏三为沈洪妻皮氏诬陷的档案”确有其事。并说苏三档案在辛亥革命前,由当过洪洞县知事的河北玉田县孙奂仑窃走。

还有人说,苏三档案被孙奂仑卖给了法国巴黎古董商人。

说法二,有人提到,洪洞县曾经确实存在过关于苏三的审讯档案,张之洞曾经调阅过,发现档案中的记载与传世的记载基本吻合,民国初年苏州有一位旧家子弟,曾花钱买了一任洪洞知县,在任期间查找了万历、天启年间的档案,也发现了关于苏三的档案。

说法三,有人说:苏三不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根据是,她的档案曾经在山西省洪洞县一座监狱的柜子里保存了近乎四个世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中国来的日本人却把它抢走了。日本人侵略中国,要杀要抢还要烧,并贪婪地拿走了苏三的档案。大约日本人是通过戏剧知道苏三的,并出于对苏三的兴趣而拿走了她的档案。

说法四:据说苏三的全部档案曾一直保存着,解放洪洞时陈赓将军专门向攻城部队下令,不得丝毫丢失。可惜“文 个”扫“四 旧”,毁于一旦。

说法五,据说,苏三案的全部卷宗直到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还保存在山西的洪洞县衙中,它详细记载了苏三、皮氏等人的供词和最后的判决书等。让人心痛的是这份原始卷宗被曾任洪洞县长的孙奂仑盗走,被其卖给了法国的古董商人。而留下的誊写副本在日寇侵华时也被日军抢走,在现在的洪洞,只留存下来一份案件的判决书,殊为可惜。

说法六,还有人说,苏三蒙难,逢夫遇救的故事,确实发生在山西洪洞县。直到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洪洞县司法科还保存着苏三的案卷。此时,王家后人假扮珠宝商人到太原,出手大方,广交各界朋友。正好洪洞县原县长疾病请辞,大家举荐他去洪洞县就职,

他到任有时间便到档案室里翻阅,接连三月皆是如此。三月后王大人失踪,上面派人调查,根据县衙众人提供线索,发现档案室苏三案卷丢失。大家认定窃走案卷定是王姓县长。王县长为何窃走此案卷?有人分析认为,王某人定是王景隆后人,因为《玉堂春》剧中苏三是妓女,出身低微,有辱王家名声。为消除此剧真实背景,断故事来源,故刻意来山西,窃走案卷,以让世人相信苏三与王景隆没有关系。

说法七,有人听讲,明代中叶就有古本广东潮剧《玉堂春》, 演苏三全部, 剧情在唱词里介绍了苏三的身世。潮剧的老艺人都说这是真事, 而且祖辈相传, 材料来自洪洞县苏三的供词案卷。

苏三起解的真实性,不仅普通人感兴趣,就是官方也有关注,并且在做调查。

京剧《玉堂春》在冯梦龙的《警世通言》中叫做《玉堂春落难逢夫》,后人考证,王景隆在历史上的原型叫做王三善,万历二十九年进士,今河南永城县人,在天启年间平叛土司时战死,谥号忠烈。

为了解开谜团,有人尝试着从外围着手,爬梳出王景隆与王三善之间的联系,从而佐证苏三的真实与否。

1957年,田汉先生与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组成了一个团队,专门对《玉堂春》中的其人其地展开实地调查,这次调查基本认定了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认定的理由其中之一,是王三善的人生履历,与小说中的情节基本吻合,他在万历年间考中进士之后,曾被朝廷派往山西查案,这也很符合小说中王景隆为苏三昭雪的情节。等等。

文 个前,山西省委书记处书记、主管文教的常务副省长郑林对山西的王定南说,华北局某领导曾请他组织人研究苏三故事,他对洪洞县委书记郭同忠说过。洪洞县有关部门收集一些戏剧和唱本的内容写了一份材料,他看了很不满意,希望王定南对此研究。

为此王定南作了大量的工作。他听说:辛亥革命前在太原就有传说:洪洞县县衙门档案库有“苏三档案”。尚德(后任山西省文史馆馆员。参加过太原辛亥革命,曾任温寿泉副都督府秘书长。)那时年轻好奇,又与孙奂仑友好,为此专门到洪洞县向孙奂仑询问,要看“苏三档案”。孙奂仑和尚德一起去问管档案的人,该人说:“档案库没有‘苏三档案‘”。也曾听人(是谁,王定南没说明)说过:“同治年间有个陈知县拿走这份档案。”

王定南是坚定的革命者,192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党派他到吉鸿昌处协助工作。1935年初任中共河南省工作委员会书记。1938年,任北平特委特委书记。1944年,他在河南组织"河南人民自卫军",被汤恩伯部缴械扣押。高树勋担保将王定南救出。从此高王二人结成生死之交。1945年5月被派到国民党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新八军军长高树勋部工作,促成高树勋邯郸起义。高部起义后,改编为民主建国军,王定南任该军总政治部主任。1947年6月因民主建国军"兵变"事件被关押,1953年才从北京监狱中放出。后,曾在华北行政委员会民政局和中央内务部任秘书、专员、主任等职。1961年后曾任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山西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馆长,省政协四届、五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五届、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1990年9月27日病逝于太原。

王定南得出调查结论:“苏三的故事流传很广是小说家冯梦龙的功劳”,“写小说的人可以凭空虚构任意编造,但不能作为历史事实”。否则会给人留下如下的印象:一个信仰科学的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国家,竞有人为了“钱”不惜把虚构的传说当真事去办,难免将招来“自欺和欺人”的笑柄。

“苏三”的故事真实与否,有关人士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于有人将此事编入了《中国未解之谜大全集》这本书。

1939年,我的母亲从当时的北平城里步行到现在的十渡(那时是平西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参加革命,在那里度过了一段艰苦时光。1995年我下决心要感知母亲战斗跋涉过的山山水水,于是利用出差的机会,尽可能多地掠过那里。

从北京进入十渡之前的房山境内,距市中心约70公里的地方有座寺庙叫云居寺,母亲到平西根据地时在这里歇过脚。我把云居寺定为必去的地点之一。谁知第一次参观就深深地震撼了我:云居寺里有石经,始刻于隋大业年间(605年)的“佛教大藏经”。那是僧人静琬等为了维护正法,使佛教真经流传下去,锲而不舍地勒石刻经,历经隋、唐、辽、金、元、明、六个朝代,绵延不断持续1039年,镌刻1122部、3572卷、14278块佛经。这样大规模刊刻,历史长久,世界文化史上罕见。

云居寺始建于隋末唐初,经过历代修葺,形成五大院落六进殿宇。两侧有配殿和帝王行宫、僧房,并有南北两塔对峙。北塔是辽代砖砌舍利塔,又称“罗汉塔”,始建于辽代天庆年间。南塔及大部分殿堂在1942年被日军飞机夷为废墟。1985年后陆续修复,现在云居寺占地面积70000多平方米。

云居寺内珍藏的石经、纸经、木版经号称“三绝”,石经与石经山藏经洞、唐辽塔群是佛教文化特色宝库,1961年3月4日被国务院首批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几乎每次到十渡,都要先到云居寺感受一番。大约是第三次拜谒时,由于同行者随我几次前往,这次终于说不进去了,由我一人礼拜吧。我观摩完石经,看到旁边大殿院里的偏殿房内有新推出的《馆藏档案展》,展览说明上写着展出内容,其中有“苏三案件的判决状”档案副本云云。我心一动,另掏出十元购买了门票进去。简陋的展室,灯光昏暗,室内到处张贴着“不许拍照”的标识,本来不想多耗费时间,外边有一车人在等着我;又不许拍照,我就匆匆浏览吧。对其他档案没在意,直奔“苏三判决状”展柜。只见浅黄色的麻纸上密密麻麻写着毛笔小楷,我没有太注意内容及具体款式,只是初步感觉书写的楷书并不太漂亮。心想着下次过来再仔细观赏吧,就这样草草看完离开了。临出大门的一处大殿里又有“佛经和雕版展览”,不要门票,我顺便也进去随意地看了看,佛经都是明代及以后的……当看到大批雕版裸漏地存放于大殿内的书架上,任凭风吹,其中有几块已经明显地风化腐朽。我心疼地对工作人员说,你们得把这些的雕版改换一下保存条件,否则都风化毁掉了。她们诺诺。

到了北京开会,我对首都图书馆(北京市的图书馆)的领导说起在云居寺所见,他随口说:那批档案当年在我们馆暂时寄放着,文 哥破四旧,当时的领导怕出事,要求市领导为它们另觅地点存放,找来找去,云居寺地处偏远,就只好存放到那里了。首都图书馆对这么一批有价值的资料居然却之门外拒绝收藏,真不可思议!再问,他语焉不详,我也不好多说了。

嗣后,我多次从多处打听,把各种情况汇总起来,原来这还是一件大事,有名的“八千麻袋”事件的延续。

清代内阁,是清帝承宣谕旨、进呈题奏、举行典礼及收藏档案文书的重要机关。内阁所属的大库是明代修建的,清朝延用。存放在紫禁城内阁大库的档案,就是“大内档案”。库内的档案材料庞杂,有诏令、奏章、朱谕、外国表章、历科殿试卷子等红本及书籍表章,还有实录、圣训、起居注、史书以及清初由盛京移来的旧档、部分明末档案及其他档案文件,是研究明清历史的珍贵资料。因未专设员,保管不善,损毁严重。年积月累,数量愈多,库房不敷应用,曾多次销毁。

这些档案资料,清时就被人们视为秘藏之物,甚至“九卿、翰林有终生不得窥其一字者”。王国维说:“三百年来,除舍人、省吏循例编目外,学士大夫,罕有窥其美富者。”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大库渗漏严重,内务府决定修缮。值八国联军入侵,事遂停顿十年。1909年(宣统元年),一个库房塌了一个角,库内几百万件档案被搬了出来。一部分年代近一点的档案移至文华殿,另一部分被认为年代久远,没什么大用处的,准备焚毁。这事被著名考古学家罗振玉知道了,他赶紧请张之洞奏准罢毁。张委派罗振玉处理这批档案。本拟销毁的档案移交学部。罗将其中一部分主要是历科殿试卷收藏于学部后楼,其他档案装成了八千麻袋,移到清王朝太学的国子监敬一亭里。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在1912年打算建立历史博物馆,就在国子监成立了筹备处,内阁档案是它的基本藏品。后来,博物馆筹备处迁到故宫午门楼,档案也随之移至午门外朝房里,并有一部分堆在端门的门洞里。

这些麻袋常常减少,原来工役们将里面的纸张倒在地上,单拿麻袋去卖钱。1918年,傅增湘当上了教育总长,开始整理这批麻袋。鲁迅说,当时清理是有人“以为麻袋里定有好的宋版书--海内孤本”。麻袋中确有宋版书,傅增湘是有名的藏书家,他在《藏园群书题记》中有记述:“余于戊午(一九一八)长教部时,发敬一亭所庋内阁红本麻袋,拣出宋残本数册,命储之历史博物馆中。其散落于厂市者,李椒微收到数册,余亦收得二册。”宋版书当时的价格已是一页一两黄金了。

时任教育部佥事的鲁迅和另外一人,奉命搬了二十麻袋到教育部,在其中寻宝。随后又搬了若干袋。搜拣过程中,教育部官员们经常在故纸堆中来往,不少人来“顺手牵羊”。一些工役们也拾取些黄绫表签之类的东西。

1921年前后,已有几年支不出薪水的教育部把所存的清代大内档案作为废纸,以银洋4000元拍卖给了西单同懋增纸店,用这些钱来维持教育部运营。这些档案重约15万斤,装满八千麻袋。纸店搜拣了一部分档案出售,大部分渍水后用芦席捆扎,准备运到唐山、定兴去作“还魂纸”。清朝遗老罗振玉得知这一消息,以12000大洋把这批档案买了下来,并准备了书库储存它们。罗振玉从中淘出一些珍贵秘稿史册,择其珍件汇刊成《大库史料目录》六编,《清太祖实录稿》三种。但已损失两万斤约数十万件。1924年,罗氏将档案以16000大洋转卖给前清驻日公使、曾任民初新参议院议长、又是大收藏家的李盛铎。价格是1.6万元,分量约12万斤。李盛铎又在里面淘了一次,捞出了不少珍奇东西,并将其中6万件给了溥仪。但他没有力量把所有麻袋都检视一遍。

1929年李盛铎又将这部分档案以18000大洋转卖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此时的档案约10万斤,搬来倒去,十分杂乱,完整的约五分之一。历史语言研究所又从中选择、编辑出版了《史料丛刊》和40册明清史料。抗战前夕,该所将部分档案携至南京,几经周折,又迁到台湾。

剩下的大约5万斤,约1700麻袋,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财产,仍存放在午门楼上。这1700个麻袋一直躺到新中国成立。这批“吃之不得、弃之可惜”的“宝贝”直到1958年,国家档案局成立3年多才开始清理。

第一次清理,主要是档案局的全体共青团员。清理过程也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如明崇祯年间的科抄、行稿,清太祖努尔哈赤实录的修改稿残档。这次清理得到了齐燕铭、吴晗、王冶秋、吕振羽、翦伯赞等专家学者的肯定。

第二次清理用了三个多月,参加的人员有国家档案局的干部、全国档案学习班的学员、北京艺术学院的学生,还有北京市22中、23中、31中、43中的高中学生。

最后,把清除的残件进行了分类,装成三百多袋(完整的不到十袋),其中以吴三桂的题稿和郑成功抗清的敕谕最有价值,其余的有1300多麻袋都为废品。

1958年9月25日,国家档案局给国务院写了清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拟将三百余袋有价值的进行整理,大部分废品予以销毁。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天即作了指示“同意照办。原销毁的1358袋中,如果学校、研究机关有愿意拿走一部分作为标本的可以赠送。”

这批整理成卷的档案,存放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馆舍里。

其余准备销毁的麻袋,存放于第一历史档案馆的空闲处,并占用国子监的部分馆舍寄存。1956年首都图书馆搬入国子监利用原馆舍开办,采光、防潮、防火及空间并不符合图书馆的馆舍要求。破 四旧伊始,当时的负责人报请上级,将这批档案资料转藏寄存在云居寺了。

这大约就是“苏三案件的判决状”档案副本的由来。

回来我把此事当作逸闻说于友人张小川兄。不久我俩有个机会一同去云居寺,“石经展览”还在,“佛经与雕版展览”也陈列着,档案展览没有了。那次,我还在寺内的小卖部里购买了本记录着母亲一段抗战经历的文集。

最近查阅了很多资料,虽然众说纷纭,但就是没有人提到云居寺里的“苏三判决状”副本。

再查,只查得房山举办过“杨乃武与小白菜判决状”档案副本展(档案存于云居寺)。难道日久天长,我的记忆混乱了?为此,前几天我专门电话小川兄,他证实我当年说过此事,说明我不是年老而记忆衰退。另外他还提供了一条线索:上大学时他的老师曾经说过,有过苏三档案,文革前送到北京了。我又想起,那段时间有次与当时山西出版界的最高负责人共进晚餐,席间他谈起“苏三档案”之事。我说,在云居寺,我见过。他表示惊异!他知道云居寺有苏三档案副本,但他没有见过。当天宴会的出席者有小川兄及其他几位。

至于“苏三案件”的判决档案副本如何到了“八千麻袋”残余里了,那是另外的话题了。不管怎样,我见到过“苏三案件的判决状”档案的副本。如此明晰的证据,怎么没有人呈供呢?如有好事者,可以到云居寺查阅,就能澄清所谓历史之谜!

苏三之谜可以解开了,苏三的小说、传奇、剧本不是人们凭空杜撰的,苏三的故事在历史上是存在过的,冯梦龙以及其他剧作家们由此扩展、演绎成小说、传奇、戏剧,在人名、地点和情节、矛盾的处理上做了大胆的修改,使苏三的故事更加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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