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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情议论文800字

发布时间:2023-02-14 20:07

法律与人情议论文800字

1、就是说在规定和固定的法则之下遵循人情不遵循法则办事。

2、比如说 医院规定一定要收了钱才动手术,但是病人实在撑不到拿出钱的时候了,这个时候医生可能就会私下决定给他把手术做了。

3、比如说 法律规定杀人必须偿命,如果有人是因为保护另外一个人或者说是为了消灭恶势力才杀的人,可能他的罪会减轻甚至无罪,这也叫法不外乎人情。

4、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生命之道,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谁能读懂这超然物外的境界?人情,任是无情也动人。漫漫红尘中,隐者无所求,遁乎山水之中,远离人情世故,自守一份灵逸。采菊抒啸的五柳,梅妻鹤子的林逋都是旷达通透之人,他们是真的无情吗?非也,他们也知人情,晓人性,他们远离的是世故,而非人情。佛偈: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千年前的庄子与万物而合,不知自己是蝶还是人,他领悟了凡有所像,皆是虚妄。不去执着讨好,不去刻意回避,妻子去世,鼓盆而歌,不为世俗所羁绊。庄子之旷达可谓人性之真,人情之真,远离了世故的人情,有情何似无情。

法律与人情的话题作文该怎么写,谁能帮下我

【人情之上的法律】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么无孔不入,也冲不破这枷锁。

  大学生小闫与他的朋友因为掏了家门口的鸟窝并以此获利,被判十年。本为无心之举,没想到却为自己招致了牢狱之灾。多数网友为其求情,而我认为,作为公民,便要知法。不能因为人情而破坏法律。

  如今我们身处一个物欲横流,众声喧哗的时代。人情似乎成为人们逃避法律惩罚的借口。人们借着年轻,借着无知,借着不懂事等种种理由躲在人情这把万能的保护伞之下,逃避着应有的惩罚。而人情便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在法律中软化游走、鲸吞蚕食。我们不能因为李天一还未成年就放过对他的责罚,我们不能因为柯震东是明星就对他网开一面,我们不能因为小闫不懂法而减轻对他的惩戒。人情本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而如今却成为逃避法律的工具。莫让人请继续成为借口,莫让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纵横的社会中,法律依然是坚固的。我们应该庆幸,小闫得到了应有的责罚,不然会有更多偷猎者大行其道;我们应该庆幸,许多贪婪的高官权贵一一落马,维护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地位;我们应该庆幸,诈骗的老人也得到了惩罚,还给人与人之间一份信任;我们应该庆幸,法律没有被人情攻破,否则迎接我们的将是丧钟鸣响。法律的约束就如同约束河流的堤坝,而小闫正是那一股不听话的水流,借着人情,越过了堤坝,但最终仍是逃不过被太阳?舾傻亩蛟恕H饲槲ㄓ性诜傻脑际路娇闪鞫豢稍嚼壮匾徊健?

  当然,法律虽坚固,也有柔软的地方。正如可以闯红灯的救护车。这是法律之内的人情,而并非法律之外的私欲。一旦人情用于坏处,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学生小闫,还是高龄老人,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在法律威严之光的照耀下,人情无处遁形。

  俗话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法律也是我们处事的底线。唯有坚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无过;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切一切的根本,源于人情之上的法律。

关于“法律是否要被人情左右”的作文素材

材料,仅供参考。

法律与人情

我采访过许多法院判决后的案件,这些案件当中的原、被告,走出法庭后几乎都成了“仇人”。这些人当中,有的原本是很好的邻居、朋友甚至是亲人。于是,在我的印象中,什么事情只要是诉诸法律了,那么人情味就淡了,冷漠了。

然而,2004年的第一个月里,我却在莲都区老竹镇感受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气氛:走出法庭的原告方蓝天花老人的侄子陈锦春和被告老竹镇中心小学,并没有因为曾经对簿公堂而互相仇视,而是互相谅解,彼此客气相待。

老竹镇中心小学其实就坐落在老竹村中央,四周都是村民的房子。可以说,学校的老师和村民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平时村民们尊师重教,而学校也和村民们关系密切……

采访中,学校的两点做法让记者印象深刻。

一、老人蓝天花不幸在学校的操场上被学生撞伤致残后,村里曾经组织了调解。这个调解会学校也心平气和地参加了,并同意先借出1000元钱让老人治疗。

但是,学校方面始终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表示“该承担的责任,校方都会承担”。

学校的这一态度,表明了学校领导人法律意识强,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事情。其实我们不否认村委调解是一种有效、便捷的途径。但是和司法途径相比较,后者处理的结果更让人感到踏实、干脆。

二、一审作出学校承担主要责任的判决后,学校表示不服,认为判决不公。但是,最终学校却接受了有关律师善意的建议:不再上诉。

而律师的建议是:老人蓝天花身边没有儿女,经济很困难,即便上诉后二审改判,学校也少不了多少钱。与其交钱请律师打官司,不如把这笔请律师的费用留给老人家。

有人说有时候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口气。但是老竹镇中心小学并没有在这个时候去认这个“死理”,而是非常有人道地咽下了这口“气”。

而作为本案原告蓝天花老人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陈锦春,他的仁义和宽容也让记者深深感动。

其实,作为侄儿的陈锦春,在伯父死后这些年,他能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对待丝毫没有血缘关系的伯母蓝天花,已经足见这位朴实的农民的孝心了。

而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尽管陈锦春也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但他也决定不再上诉。更难能可贵的是,当他得知学校也很困难时,竟然主动减免了校方1500元钱……

尽管至今本案的原被告方都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我们却不能否认这是一场非常有人情味的官司。

法律作文

精选法律作文8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的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们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而且还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的方便。荡漾在法律之路上,我的感受颇多。

一、爱护人民币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孩子手中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把钱当做一回事了。铺张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把钱当成了玩具。记得上学期的一个早自习课上,陈明来到学校后,放下书包,拿出一叠崭新的面值一元钱的人民币,高高兴兴地叠起来。一会儿工夫,他就用这些人民币叠出了一只精巧的小船。正当他玩得高兴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亲切地说;“小船叠得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的做法不对,这是一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损害人民币?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只陈明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也是疑惑不解。看到我们这个样子,老师严肃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人民币是货币,只能用来正常的流通,像你这样把人民币叠制成工艺品就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同学们都茅塞顿开。知道爱护人民币了。谁也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了,也不用人民币叠纸船了。而且还知道了节约用钱,不在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二、远离校园暴力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宝贝,父母对我们过分溺爱,言听计从,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就行,根本不为别人着想。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别人说一句,我会骂十句,别人骂一句,我便大打出手,更有甚者,会动刀子、动棍子,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针对这种情况,上学期,我们学校领导组织我们学习了法制教育讲座。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的。有的孩子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吸食x品,做出一些损害自己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饭店、网吧吃喝玩乐,乐而忘返。成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交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做尽了坏事,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的断送了。聆听讲座后,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朋友,打架斗殴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以后,校园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小朋友摔倒了,大朋友会主动把他扶起来。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再有打架事件的发生。更没有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遵守交通规则

陈军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淘气,今年刚刚十岁,放寒假时,他学会了骑自行车,这几天上学,他都骑上自行车在马路上晃来晃去,他的妈妈担心他会出事,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可是陈军就是不听,妈妈急得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把陈军叫到了身边,对陈军说:“陈军,你学会骑自行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接着,老师告诉我们,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是不能在街上骑自行车的,这是国家的法令,也是对少年儿童的关怀。你们这个年纪,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骑自行车上学的。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知道了现在不能骑自行车上学,而且还知道了不能坐超员车,司机不能酒后驾车等等,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生命的安全。

总之,自从法律进入我们校园后,校园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们都知法懂法了,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会在法律的陪伴下一路前行,让自己的明天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坚守法律”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么无孔不入,也冲不破这枷锁。

大学生小闫与他的朋友因为掏了家门口的鸟窝并以此获利,被判十年。本为无心之举,没想到却为自己招致了牢狱之灾。多数网友为其求情,而我认为,作为公民,便要知法。不能因为人情而破坏法律。 如今我们身处一个物欲横流,众声喧哗的时代。人情似乎成为人们逃避法律惩罚的借口。人们借着年轻,借着无知,借着不懂事等种种理由躲在人情这把万能的保护伞之下,逃避着应有的惩罚。而人情便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在法律中软化游走、鲸吞蚕食。我们不能因为李天一还未成年就放过对他的责罚,我们不能因为柯震东是明星就对他网开一面,我们不能因为小闫不懂法而减轻对他的惩戒。人情本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而如今却成为逃避法律的工具。莫让人请继续成为借口,莫让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纵横的社会中,法律依然是坚固的。我们应该庆幸,小闫得到了应有的`责罚,不然会有更多偷猎者大行其道;我们应该庆幸,许多贪婪的高官权贵一一落马,维护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地位;我们应该庆幸,诈骗的老人也得到了惩罚,还给人与人之间一份信任;我们应该庆幸,法律没有被人情攻破,否则迎接我们的将是丧钟鸣响。法律的约束就如同约束河流的堤坝,而小闫正是那一股不听话的水流,借着人情,越过了堤坝,但最终仍是逃不过被太阳蒸干的厄运。人情唯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方可流动,绝不可越雷池一步。 当然,法律虽坚固,也有柔软的地方。正如可以闯红灯的救护车。这是法律之内的人情,而并非法律之外的私欲。一旦人情用于坏处,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学生小闫,还是高龄老人,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在法律威严之光的照耀下,人情无处遁形。

俗话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法律也是我们处事的底线。唯有坚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无过;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切一切的根本,源于人情之上的法律。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题记

走过漫长的岁月,跨越千年的时光,我们人类走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迎来了一个新的世纪。人人平等,不再有三六九等,尊卑贵贱,有的只是法律至上,所以法律就像一个天堑拦在我们的面前,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若是跨过,将承受所带来的后果。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事物,若是没有东西框束,那么将会很可怕。二战时候的希特勒集中央大权一身,凌驾众人之上,掌握他人生死,君临欧洲,无与伦比,所以他开始盲目自大,野心膨胀,发动战争,企图称霸世界,最终导致灭亡。所以人一旦没有约束,那么就会迷失自己,丧失自己的本性。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天堑来警醒,来让我们不会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迷失,所以那个守护在我们身边的天堑不能逾越,不然无论后果大小,都将是我们无法承受的痛。不仅自己,因为在伤害他人的时候,也带给了自己的至亲好友,所以天堑不能逾越。

包拯铁面无私,无论是谁犯了法都难以躲避,哪怕是自己的亲人,有一次他的一个堂兄犯了法,以为自己是包拯的亲人就可以逍遥法外,但是他错,法不问人,最终包拯还是依法办事。让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现在许多人一旦出了事情就到处找关系,想以此来躲避自己应该受的惩罚,但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能逃过的少之又少,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想着歪门邪道,最终只会自取灭亡,所以我们不能逾越那道天堑。

古时候曾经有人说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在那个皇权至上的时代也不列外,所以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呢?所以我们更应该知法守法,做一个好公民。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他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逾越了那道天堑,所以我们要不犯法,但也要懂法,在必要的时候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不收到伤害,让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可以一帆风顺,岁月天空永远灿烂。

所以,法律是我们不能逾越的天堑。

最近,在我们村上经常会回荡着一阵阵吆五喝六的喊叫声和打麻将时发出的“哗啦哗啦”声,我一直在为这事而纳闷着,妈妈却告诉我说“这是邻居陈鸡火家发出的,最近,他家成了全村所有赌鬼的游乐场,每天连夜连日地赌,前天某某还输了三千块钱呢……”天哪,在我身边竟隐藏着这样一颗危险的炸弹。我的目光不由转向了他家,转向了那间“灯火通明”的房屋。 每天,放学路过他家门口总回会听到那阵熟悉的噪音。时间一长,顾客当然越来越多,输赢打闹当然也很平常。这不,前几天由于赌博,一对夫妻竟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起来,女的被打哭,男的则面红耳赤,口吐脏话。悲剧在这里一天天上演着,一个又一个村民沉迷于赌博之中。

这天,我依旧放学回家,依旧走着那条水泥路,依旧路过他家门口,但今天可比往常“热闹”多了,人山人海,议论纷纷。他们有的指指点点,交头窃耳;有的伸长脖子,翘首遥望……“咦,怎么这么多人?”我嘴里嘀咕着,好奇心促使我钻进了人群,天哪,警车,一辆警车停在人群中央,一位头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车中透过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情况,紧接着两位警察带着几位村民从屋里走了出来,脸上没了以往的神气,那垂头丧气的样子真让人觉得好笑。他们低着头上了车,随着一阵警报的拉响,他们被带回了派出所。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去他家,就算去,也只是聊聊天,没有人敢动赌博的念头,。因为他们知道赌博的后果是法律的严惩不待。是法律惩治了那些成天不干正事的赌鬼们,是法律救了他们,把他们从深陷的泥潭中拉了出来。

当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难免有一份自私,一份贪婪,与这自私所引发的动乱。而在这乱成一团的的社会中,正需要法律站出来维护公道,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让那些丑恶的人为自己所做的丑恶之事而付出代价。所有那些虚伪的心在它面前都会受到良心的审视与自责,所有执迷不悟的人也会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它就是这样维护着公共秩序,保护着公共安全,保障着公共权益…… “法律”这一鲜明的词永远不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它永远会在关键时刻给违背良心的人沉痛的一击,它也永远会像守护神那样时时守护着公民的利益,公民的安全,公民的一生!

法律好比是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的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大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我想是的,一定是的!

在某个小学,有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一次,他考了第一名,爸爸奖励他20元,于是,他和同学商量怎么庆祝一下。一个同学提议去网吧玩游戏,听说很好玩、很刺激。带着好奇心,他们走进了网吧。虽然网吧挂了一个“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本网吧”的牌子,但是网吧里的工作人员还是热情的招待了他们。谁知,这一玩,就停不下来了。渐渐地,他的零花钱不够花了,他便去偷,从家里偷到学校。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不断下降。后来,他直接到附近一家超市去偷,刚走出超市,就被发现了。由于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他就顺手拿起一个啤酒瓶向老太太砸去,连续数下后,老太太当场死亡。沉迷于网络游戏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一个杀人凶手,这多么可怕呀!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位隐形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违反了它,它就会惩罚你。朋友们,让我们都学会遵守法律,让法律来保护我们吧!

不久之前,“农民工妻子亲手溺杀女儿”一案震惊全国,舆论哗然,在社会舆论大众纷纷掉转矛头,炮轰这位“恶毒”的母亲时,一位代表法律至高的人民检查官竟然公然在法庭上为犯人求情,是终一审判决11年,二审6年。

世上竟有这么狠毒的母亲吗?这一“虎毒食子”的行径激怒了舆论大众,所有人都将矛头一致指向那位残忍的母亲以及这位“不明事理”的女检察官的身上。但是事后那位女检察官袒露了实情,原来那位妇女带着三个孩子南下来投奔打工的丈夫的,但是因为小女儿得了大病,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她神魂俱散,鬼使神差的将襁褓中的女儿扔下了河。

不得不说这个妇女十分可怜,可是她的悲剧性色彩却染上了一层无知的悲剧性色彩,是的,无知。她的女儿生了重病,对这个本就贫苦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把尖锐的刺刀,打破了他们全力挣扎博得生存机会的平衡,但是只有杀死孩子一条路吗?绝不是这样,其实杀害孩子的除了她悲苦的家庭还有她母亲生为农民的自卑以及其淡薄的法律意识所造成。当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是持有一种关爱照顾的态度的,她若是选择其他的方法大可以挽救孩子的性命,正是因为这种不知法不懂法的短浅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无疑,这种悲剧的发生是可怜的,但是这恰恰体现了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法律立在那了,可大家却不知道它包含了什么,涵盖了什么,规定了什么,法律的本质是引领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它普及的广度及深度的不够以及不同人群的认识落差却往往容易造成一些大的问题,除了这个妇女,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闹出人命的案件比比皆是,“农民工父亲因交不起学费杀害女儿后自杀”等等数见不鲜,究其本质,还是因为社会对于法律教育程度认识的不够。

为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加强宣传法律,让人们都知法、懂法、用法,为自己的生活添砖加瓦而非囿于囹圄。当然,这件事情还有一个温情的一面,就是那位女检察官,能够坚定的站出来为女犯人求情实在是需要巨大的勇气,检官没有否决她的错误,却对她的错误本身进行了剖析,让我们认识到更深层次的社会的错误,面对舆论大众的炮轰以及周遭所有人的冷眼鄙视,她确实是凭借自己的力量,为法律注入了一点温度。

法律的本质,还是为人服务,它因人而生,自然不可能冰冷,为法律注入温度,不仅需要代表法律的检察官同志们,更加需要的是舆论大众的认同,是社会对于法律中人情冷暖的宽容,是所有人对于法律更深层次的认识,这才能真正使法律具有她的温度。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工具,是我们公民的一个保护伞,是我们的权益遭到破坏时的一个维护者,也是我们公民应该遵守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是铁面无私的,永远不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环境而变动。而遵守这个法则,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在生活中应该做到的。

我认为,作为一个社会的小公民,我们都应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但是,现在的社会上有很多引诱青少年违反法律的情况以及事件。

游戏、金钱、、网络……这些都是可能引诱青少年犯罪的工具,比如说,网络。

小王(化名)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几乎每年都拿三好学生,一直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好评,但是在读六年级上册的时候,小王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迷上了电脑游戏,经常逃课钻进网吧,不眠不休的玩几个通宵,家长老师都很着急,多次找小王谈话,但小王还是抗拒不了网络的“诱惑”。

因为去网吧是要钱的,小王花光了所有的零用钱,在网络的“诱惑”下,他用各种借口向父母要钱,谎言被拆穿后,就伸手拿父母的钱,之后慢慢演变成了入室抢劫,最后被警方逮捕。

看了这个真实事例,我陷入了沉思,使小王从一个优秀学生变成一个入室抢匪的到底是什么?是电脑游戏?社会上的不良作风?还是家长、老师的教育?仰或是他自己?

我觉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当然对小王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现在的小学生这么多,喜欢电脑的也有很多,但是有些人却可以“电脑学习两不误”,这是怎么回事呢?到底是因为小王本身的意志不坚定,还是这种网络游戏对他来说特别有吸引力?

我是这么认为的:网络、游戏,这些对我们未成年人,特别是小学生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但是只要我们对它们保持“只了解,不经历”的态度,一切就很简单了。我以前也喜欢一个网络游戏,但是后来因为学习的压力放弃了它。小王在身陷网络的时候没有及时退出,导致越陷越深,到那时,想起来也起不来了。

至于小王演变成入室抢劫犯,我只为小王惋惜。一个很优秀的学生,竟然为了网络这种不真实的东西去毁灭自己的前途,自己的生活,他在用这些不属于他的钱的时候,会不会知道,他在这个同时,把自己的人生的光明以前途都一起埋没在了网络里?他有没有想过这是犯法的?

其实,法律是一把双面刃,当你受到被人的侵犯的时候,这把刃的那一面会帮助你讨回你应该得到的,但是你一旦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那么这把刃的这一面会让你为你所作的一切付出你应该付出的代价!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优秀作文】

1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无心踏错一步,怎想付出的代价竟是无可挽回的十年青春;冷冰冰的法律面对两失足少年竟丝毫无变通之处,只是将其未来和希望用“公民应知法守法”的巨锤敲得支离破碎。心酸否?悲痛否?在我看来,即使是密不透风的法律巨墙,也应有人性的瓦缝让温度进驻。

2诚然,作为保障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律应有其自身的强制性,以达惩奸除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持社会相对安宁稳定的目的。李零教授也说过,“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假若一个国家没有法律作为硬性措施,而仅凭人们的道德观、伦理观来试图治理社会,那么它必如海滩上堆起的沙堡,不堪一击。

3然而,这并不是法律可以冰冷到没有一丝温度的理由。孟子曾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小闫同学的确犯了错,是当受罚,这毋庸置疑。但竟把他们的行为与那些猎取象牙、捕杀老虎以牟取暴利的可憎行径相提并论,岂不可笑?惩罚的意义更多的其实并非在惩罚本身,而在于教育与警醒。经过认真教导与深刻反省,相信作为大学生的他们,今生今世都不会再犯。可事实呢?直接将冰凉的犯罪分子之帽死死扣于他们头上,仅凭人性温暖与客观思考绝无取下之可能。听闻某官二代酒后驾车撞人致死仅获刑三年,我们不禁发问:一条人命竟抵不过两名青年掏下的十余只鸟?这十余只鸟竟又把两人十年大好青春光阴的价值比了下去?吾未见其明也。

4当然,法律所需要的温度,并非是对恶人行径的恣意纵容,也并非是对法律强制性的挑战,更并非是我们可以心存恶念怀揣侥幸心理的理由。我们需要的是能够让如小闫这般迷途未远的孩子重返正道的机会,是能够让扶老人反被讹的年轻人得到理解与支持的人性,是能够让人文关怀式微的理性时代更有人情味的温度。

5当今,我们携手并肩,将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热度。然而,我们亦不应忘记人文关怀在如今这理性而浮躁的社会之重要。它将法律置于明媚阳光的春意融融之下,还法律应有的温度。

法律作文

【实用】法律作文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活中,法,离我们很近,也离我们很远。说近,是因为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法,说远,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法,似乎离我们很远。国家明文规定,网吧一概不能让未成年人进入,因为未成年人心智还不够成熟,容易受影响,所以国家不允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可是,还是有许多人上瘾了。邻居亮亮就是一个例子,他四年级时学习成绩优秀,可是近几年来亮亮总是去网吧,成绩可谓是一路下滑,上课时打哈欠,作业没完成,很明显,亮亮把这些时间用在了网吧上。

网吧真的这么可怕吗?于是,寒假里我和爸爸决定去一趟网吧,推开门,一股烟味扑鼻而来,昏暗的大厅里座无虚席。只见在角落里坐着几个十来岁的男孩,他们玩着古怪的游戏,有滋有味,还不时喝彩。我看到这种情况,就对工作人员说:“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吧,你怎么能让他们进来?”那人哑口无言,勉强让那几个学生离开,表示下次不会让他们进来。

我走出网吧,回头看去,门旁挂着“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牌子。这证明他们是知道这条法律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还要违背法律呢?我沉思着。生活中这只是一种现象,其实还有许多的法律问题。比如父母随意打骂孩子,工厂乱排污水,商贩的假冒产品等等,这些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从我们呱呱坠地,到离开这个世界,他一直与我们如影随形。他便是法。谈到法,很多人都会闻之色变。其实不然,法律不但就在我们身边,而且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更是息息相关。

譬如说,今天我们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心上课,这离不开我们生活的这个和谐社会,而法律又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处于西北农村,我们有很多亲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以谋生计。几年前,无论从电视新闻、广播煤体,还是杂志报纸我们频频可以看到拖欠农民工钱的事时有发生,但自从国家出台了农民工保护法,这样的事情几乎消失了。我们的亲人在也不用担心有劳无获了。

流火六月马上要到来了,今年的主角是别人,而两年后的六月主人公就要换成我们了。人们常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法律保障了考场的公平,是我们站在了同一个平台展示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这比山高比海深的养育之恩。而今,养老人,是老人安度晚年也被纳入法律,尊敬老人更成为了一种社会追求的潮流。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陪父母假日旅游等等,我们都随处可见。但假如没有了这些法律,有会是怎样呢?

考场上我们会发现纸条乱飞;人们会对红灯停,绿灯行不屑一顾;不法分子到处犯法,银行被抢;我们没有了学校……那么此时你就算衷情与闲云野鹤,不愿目睹世态炎凉,想过陶渊明的生活,也许树木早已被砍完,鹤儿们都上了人们的餐桌。

看来,法律不仅仅与我们的生活相关,他还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得一份子。一则广告说的好:写字时有书法,弹钢琴时有唱法,下棋时有玩法。这法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同我们如影随从。

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和谐的社会来发展自我,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那么我们则更要学法,懂法,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的法律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题记

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每天中午观看《法律进行时》,我从中了解各种各样的案例触犯了法律后得到制裁;说陌生,是因为很多同学觉得法律遥不可及。今天,我就要重拾法律这个话题,让每一个人都知道,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拿出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就像鱼缸里的鱼,有了鱼缸的束缚,才免去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说来很凑巧,妈妈从超市给我买了五连包装的乐之饼干,我撕开大包装,取出一袋,就在我咬下第一口时,一股刺鼻的味道冲入脑门,“呸!什么味儿呀?妈,您买饼干时看生产日期了吗?”说着我看了看外包装的生产日期。

“看了,怎么了?”妈妈走过来捏了闻闻了。皱着眉头撅着嘴说“发霉的味道。”。

“咦?外包装和内包装的生产日期怎么不一致呀?”我狐疑的把头歪向妈妈问道。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妈妈说道。

我和妈妈带着购物小票和这袋饼干去了商店,与老板说了事情经过,开始他不承认与我们争执起来。最后,我要拨打维权电话96315,老板才答应给我换一袋。临走时我狠狠甩了他一句:“以后你要是再这样强词夺理我要通知媒体给你曝光,让你无立足之地”!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我们必须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为了自己,为了他人,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法律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紧紧包围着我们。我们家还用法律解决过很多难题。父母私看了我的日记,我告诉他们:“这是我的隐私,你们不能看”。父母赔笑着说:“这是领导审查”。我义正言辞地背诵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事后父母总是通过我同意再翻看我的日记了。

生活在法治国家,要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懂法、学法,才不会认为法律约束着自己,同学们,让我们手牵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远离危害,共同为和谐的社会奉献一份力。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益和义务是一致的,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老陈:

您好!不知您现在是否心中百味杂陈:委屈,自己只是在高速公路上接了几次电话,缘何被警方教育和处罚?郁闷,把自己告发的竟是亲生女儿,养育了她十几年换来的.竟是如此下场。我理解您的心情,但也希望您用心理解法律,用爱理解女儿。

法律向来是冰冷的铁栅,约束着社会中所有的人和事,任何情况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一步。您认为在高速公路上接电话是您的自由,然而卢梭在《自由论》中谈到:“人生而自由,但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些枷锁,不可触碰,否则将代价惨重。人是社会中的人,倘若没有法律的约束,世界将重返混沌,毁灭也会在不久的将来。阿方索·卡隆的话更发人深省:无限制的自由即黑暗。正因为有了法律的限制,您才得以享受其他的自由。

至此,希望您已可以坦然接受教育与处罚,也更希望您能在冰冷的法律背后,看到女儿浓郁的爱和牵挂。

或许您对小陈的无奈之举耿耿于怀,可您又是否明白,无论是她的劝告还是揭发,都是源于对您平安的希冀和担忧。法律虽然冰冷,但却因女儿的爱与关心满载柔情。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您更加幸福、平安地生活。此时的法律虽然是她手中冰冷的武器,可她不曾鞭笞你,只是将你从生死的边缘拉回。法律与人情,并非冰火不容,只是有时您未能懂得让它们相融的方式。

雨果的著作《九三年》向我们讲述的正是法律与人性的冲突:郭万、德拉朗科侯爵、西穆尔丹,他们每个人一开始都在沿着自己设定的轨迹行走。突然,全部背离了原有的方向。法律让他们服从,他们选择了用死亡祭奠人性。法律本身无情,然而法律背后的人却情深意重。法律对您的惩罚只不过是您的女儿爱你、关心你的另一种方式。所以,希望您心怀欣慰地收下这份温暖的罚单,带着女儿的孝与爱继续行走平安之路。

其实,法律的初衷也是为您能有更好的生活,而您女儿的行为只是一种无奈的爱的诠释。法律,可能死板而冰冷,但因为您的家人,它也可以满含柔情,打动人心。

法与情间无沟壑,您可懂得?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我们中小学生必须要遵守的个人行为规范,我们应该享受,学习自己该得的各项权利,了解安全自护的方法。

近年来,中小学生春游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今天我们就来了解有关集体出行安全的法律知识吧!让小朋友们在春游期间玩的既安全又尽兴。

大家还记得某一年的“长城事故”吗?北京小学的三名老师带领七十多位学生参观长城,让同学们认识长城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可就在这愉快的时刻,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名学生因坐在长城上合影留念,不小心坠下4米多的山崖,摔成中度残疾。

在此次事件我们应该敲响警钟。重视学生出行的安全教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

春游是集体活动,风险较大,学生应服从老师安排,时刻跟随大部队。我们应做有正义感的好公民,时刻提醒身边的人遵守出行道德规范法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有自身引起重视,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春天到,花儿笑,春游安全很重要;

出行在外不掉队,自己千万别乱跑。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生命安全是普法教育的重点之一,希望在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提高,创造出真正的和谐社会。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法律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法律到底是什么?或许没人能说明白。

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那我们要如何做呢?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就再也无法弥补了。

法律是神圣的,也是公平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当我们遇到非正义行为时,要理智的制止。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给予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学会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一棵草去。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动,但是它也有底线,一旦超出了底线,就会落入大海。说起法律,它让我想起了7岁时那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那件事让仍我心有余悸。

那天天气清新,阳光明媚,我和妈妈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妈妈把包放在副驾驶上,我坐在后排。在途中我们遇到了三个男人,看上他们去应该三十几岁的样子,那三个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们走过来,眼看车近了,他们并没有要躲的意思。妈妈急忙刹车,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妈妈急忙下车,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闪了过去,妈妈感觉不对劲,回头一看,手提包不见了。我们急忙去追了几个男人?我边跑边喊:“救命啊,有人抢包了”。这时有几个好心的人走过来,他们了解情况后,也去追坏人,可是坏人已经跑远了。后来,妈妈报了警,几天后,那几个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和谐之音,是文明之花,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就像妈妈当年一样!如果不报警,那个坏人也不会被抓,妈妈的包和钱也就不会回来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xx开学季,近期犯罪分子活动频繁,部分高发性电信诈骗的犯罪手段又开始抬头,据广州警方统计,在20xx年12月份的警情中,全市受理诈骗警情同比略有上升,其中,非接触型诈骗(如冒充公检法涉“安全账户”电话诈骗、冒充朋友电话诈骗等)占比达75。6%。冒充银行客服套取事主资料诈骗尤其多发。

诈骗分子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xx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XXXXXXX,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时已后悔莫及。此种诈骗嫌疑人往往是误打误撞,恰巧事主正准备办理汇款事项,因粗心大意而把钱款“给”错了对象。

所以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

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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