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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的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12 00:00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的文章

根据“中国知网”的官方检索情况来看,吕广利这篇2005年发表在《广西社会科学》上的论文,与另外一篇署名南江波的2004年发表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的论文的内容相差无几,重合度非常高。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创始于1978年5月,前身是“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咸阳师范专科学校”成立。2001年5月,与其他院校合并为成立咸阳师范学院。

而抄袭事件中涉及的吕广利,则是在2016年7月起,担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与副校长一职。

针对被人举报抄袭的情况,吕广利在9月10日回应道:

吕广利的论文题目是《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而南江波的论文标题为《论法的本质及其精神》。除了用词语法稍有不同,二人的内容完全一致,而抄袭事件涉及的两人,吕广利和南江波,同为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吕广利表示,他和南江波是一个院系的老师,二人经常一起探讨学术问题。

2004年,南江波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发表的文章其实是他们一起完成的。2005年,在投稿《广西社会科学》时,二人商议好只署名吕广利一个人。

吕广利提到,这是经过南江波同意的。之前04年只署名南江波一人,也是因为他当时要评职称。所以不存在抄袭行为。

咸阳师院副校长否认论文抄袭,那为何两篇论文内容一致?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被网友爆出2005年发表在《广西社会科学》上的《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存在抄袭,吕广利却回应并不存在抄袭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吕广利9月10日回应记者称,不存在抄袭情况,文章系与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发表时单独署名是经过对方同意的。

署名吕广利的论文标题为《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署名南江波的论文标题为《论法的本质及其精神》。澎湃新闻对比两篇论文发现,除题目略有不同,其余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只有少数语句表达方式稍有差异。论文内作者简介显示,当时吕广利和南江波均为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担任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的吕广利对于抄袭说法予以否认,吕广利向记者表示,当时他与南江波同属一系,二人经常一起探讨学术问题,2004年时在学院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是二人共同完成。2005年,南江波向《广西社会科学》投稿时,二人协商好只署名吕广利一人,“学院刊物层次比较低,需要投核心期刊,而当时南老师已经不需要了,他当时职称已经评完了”。吕广利称,当时的署名决定是经过南江波同意的,不存在侵权抄袭行为。

已退休的南江波向记者介绍,吕广利确实参加了这篇论文的创作,不存在剽窃抄袭。南江波称,2004年时因涉及评职称,在征得吕广利同意后以个人名义在学报上发表了该篇论文。2005年时,《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又将该篇文章投稿,“当时吕广利提出以他的名义发表,我同意了,因为也是他的劳动成果。”但南江波承认,同一篇论文分批次投向两个期刊,“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允许的”。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吕广利2016年7月起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随着不断界定明确学术不端行为,多方互相配合积极建立管理体系,相信未来几十年里我国学术不端事件将大幅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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