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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解永照

发布时间:2023-02-11 04:59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解永照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王彬的个人作品

专著类:1、《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独著)人民出版社2、《习惯法规则的形成机制及其查明问题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论文类:1.《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发表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5期(CSSCI源刊)2、《司法能动主义的中国化》发表于《法学论坛》2011年第6期(CSSCI源刊)3、《司法能动主义视野下的乡土司法模式》发表于《山东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CSSCI源刊)4、《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法哲学检讨》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6期(CSSCI源刊)5、《历史解释的反思与重构》发表于《人文杂志》2007年第5期(CSSCI源刊)6、《超越基础主义的法律解释》发表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0年第2期(CSSCI源刊)7、《体系解释的反思与重构》发表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9年第1期(CSSCI源刊)8、《文义解释的反思与重构》发表于《宁夏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CSSCI源刊)9、《论法律解释的范式转化》发表于《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CSSCI源刊)10、《法律解释的难题》发表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CSSCI源刊)11、《民间法的话语悖论——基于转型社会的话语情境》发表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6年第1期(CSSCI源刊)12、《法律信仰的中国式难题》发表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年第3期(CSSCI源刊)13、《财产权的观念基础》发表于《云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CSSCI源刊)14、《解释学的重心转移与范式转换——兼论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研究的意义》发表于《齐鲁学刊》2010年第5期(CSSCI源刊)15、《受刑人权利的法律定位》发表于《法学论坛》2006年第4期(CSSCI源刊)16、《论法律理性化的悖论—韦伯法律社会学意义上的考察》发表于《山西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核心期刊)17、《法治的人本向度——一种知识谱系的考察》发表于《唯实》2007年第2期18、《美国司法语境下法律解释的宪政困境及其消解》发表于《北方法学》2011年第2期19、《悖论社会中的公共领域》发表于《北方法学》2007年第6期20、《程序正义视野下的受刑人权利保护》发表于《公安研究》2008年第7期21、《司法三段论的结构形式与逻辑前提》发表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22、《“先行先试”立法模式的经济分析》发表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23、《历史法学的历史性与非历史性》发表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24、《法律适用的诠释学模式及其反思》发表于《中南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25、《民间法如何走进司法判决——兼论“顶盆继承案”中的法律方法》发表于《民间法》第7卷26、《法律解释的制度逻辑》发表于《法律方法》第十卷27、《自然权利的现代性困境》发表于《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卷28、《内生性规则与自发性秩序:进化论理性主义视野下的民间规则》,发表于《民间法》2010年卷随笔类:1、《秩序与自由》发表于《法制日报》2003年2月20日2、《司法裁判的道德效应》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11月5日3、《法学研究中的屠龙术与针线活》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9月28日4、《司法审判的术与道》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9月24日5、《以法律破解代孕伦理困境》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7月22日6、《理性看待民意》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8月17日7、《法学毕业生不能不知道的事》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6月25日8、《被修辞的正义》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5月28日9、《公务员的公德代替不了私德》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4月23日10、《历史法学的虚幻与真实》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3月30日11、《法官为何不能“依法裁判”?》发表于《法制日报》2011年3月19日12、《法官:司法中的哈姆雷特》发表于《法制日报》2010年12月1日13、《司法能动主义溯源及其现实意义》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9年12月22日14、《习俗司法化的功能正当性》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9年11月17日15、《司法理性的多维关注》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10年9月8日16、《法官效用函数与法官行为》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4月8 日17、《法学的诗性》发表于《检察日报》2010年1月28日18、《摆脱道德困境的三条红线》发表于《检察日报》2010年6月24日

消防上XJ代表什么?

消防水图纸上一般用XJ表示消防给水管道。

曾粤兴的人物荣誉

2007年西部法治论坛论文一等奖。2006年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优秀奖”。2006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刑法学论文奖(2000-2005年度)。2006年获云南大学“伍达观优秀教师奖”。2006年获云南省法学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优秀论文一等奖。2006年获(2005年度)“云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2004年获“云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2003年获“云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2002年荣获中国法学会“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0年获云南大学先进个人。1999年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云南省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优秀编辑”。1998年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学会评为“云南省十大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1996、1997、1999三次荣获中国行为法学会“优秀论文奖”。1994年云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奖”云南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 (一)课题研究国家九五社科项目:“毒品犯罪研究”, 由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教授主持。本人承担《毒品犯罪的刑事诉讼》部分。国家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单位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秉志教授主持。本人协助并承担《单位犯罪种类比较研究》部分。云南大学重点项目“毒品犯罪体系解释”。国家博士后基金项目“刑法伦理化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最高检察院项目“民刑交叉案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刑罚伦理化研究”。(二)著作类专著:《刑法学方法的一般理论》,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专著(合著):《正义的诉求》,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编:《单位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主编:《新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1998年再版。副主编:《中国刑法新论》,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副主编:《刑法(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参加撰写:《禁毒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21世纪高校法学基础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新编综合行政执法教程》(刑法部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刑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新刑法实务全书》(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新编中国刑法学通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等。抢劫罪、抢夺罪若干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1),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犯罪概念及其特征的结构分析,济南:《法学论坛》2003(6),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危险犯理论对修正构成要件说的发展,武汉:《法商研究》2002(6),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昆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西部大开发与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昆明:《学术探索》2001(3),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犯罪未遂比较研究,北京:《法学家》2002(4),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大陆法系共犯种类之比较,哈尔滨:《求是学刊》,2004(3),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刑法学研究进路论略,兰州:《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1),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昆明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评析,《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2),人大复印资料《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刑罚权发动的合理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4),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5(11)全文转载。刑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北京:《法制日报》,2005.02.24,理论专刊。重婚罪解读,昆明:《学术探索》2004(3)。从方法论角度评析奸淫幼女犯罪司法解释,上海:《法学》2003(11)。刑法解释方法研究,北京:《刑事法判解研究》2004(1)。重婚罪的法理分析,北京:《刑事法判解研究》2003(3)。国家机关不应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上海:《法学》2002(10)。犯罪未遂若干问题研究,南京:《金陵法律评论》2002(秋季卷)。论刑法中的牵连关系,郑州:《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3)。论刑事司法解释权的归属,北京:《刑法论丛》2000(4)。机遇与挑战:西部大开发与行为法学的发展——兼论行为法学的性质,昆明:《思想战线》2001(2)。论刑事司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昆明:《学术探索》2000(3)。论侵占性质犯罪的立法完善,长沙:《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法治机制分析,石家庄:《河北法学》2000(2)。殊途同归:论挪用性质的犯罪的立法完善,石家庄:《河北法学》2000(6)。法学研究应当警惕政治幼稚病,昆明:《学术探索》1997(4)。经济分析:政府决策行为的意志控制,昆明:《学术探索》1997(2)。再论投机倒把犯罪应予废除,西安:《法律科学》1996(6),收入《中国刑法50年》一书(高铭暄、赵秉志主编,方正出版社,2000)。刑法学研究方法论要,北京:《刑法评论》第7卷,2005。西部大开发法律保障的思考,《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0(4)。刑诉法的困惑,《云南法学》1999(1)。刑法学方法对刑法立法与司法的意义,《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4)。刑事司法解释的对象,载梁华仁等主编《新刑法适用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预备行为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思考,北京:《法制日报》,2004.05.20,理论专刊。死刑的司法与立法限制,《时代法学》2005(5)。文本对解释方法的制约,载《法学理论前沿》,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刑法学研究对象及概念之我见,郑州:《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切忌先开发后立法,《云南法制报》2000.4.2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评析,《云南法制报》2000.4.6。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证据的特点探析,《云南检察》1999(4)。西部大开发与人才培养层次,《西部大开发与法制保障》,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刑法学方法的研究现状,载《马克昌教授80华诞纪念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警惕“泛刑论”——从刑罚负价值谈起,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1)。判例是什么,载《法学家茶座》,第10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违法性认识与定罪模式思考,载《违法性认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反恐立法之我见,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2)。法律的终极价值与法治的核心理念,载《法治理念之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浅议不作为犯处罚的理由,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期刊稿酬制度法理探究,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7(2)。黄牛的生存空间,载《法学家茶座》,第15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死刑条款的体系解释,载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法学家》2007(12)。民刑诉讼关系的辩证思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3)。

爸犯罪儿子不能考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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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犯罪儿子不能考重点大学,当一个公民触犯法律的时候,严重是需要坐牢服刑的,大家都知道违法不仅对自己有影响,对自己的子孙后代都是有很多的影响的,以下分享爸犯罪儿子不能考重点大学。

不会的,孩子是能上大学的,并不会受其影响。但是如果孩子的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的话会对孩子考公务员等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考公务员或警察职业都是需要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不过关就会有影响。

孩子的直系亲属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学时,如果想报考军事院校或警察院校类等的院校,那么孩子是需要通过政治审查的。在这方面是有一定的'影响。孩子找工作时,如果想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检法单位等,政治审查会不容易通过的。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可以的,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报考。军事大学,国防生等需要政审的有影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具有较高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未毕业的应届高中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并处于暂停期间的;因违反刑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征兵政治考试工作规定》,考生的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况的,则考生的政治考试不合格。

1、家庭主要成员、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或者直接抚养人是邪教组织或者有害演出组织的骨干成员的;

2、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扶养人或者社会关系主要成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社会团伙或者从事活动的;

3、主要家庭成员和直接照顾者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事实尚未查清的;

4、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或严重政治问题,不能划清界限的。

爸爸坐牢孩子不能考哪些大学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第一个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唯一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也是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目前唯一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公安院校。

建校至今,为全国政法公安机关等单位培养、输送了32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2.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70多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3.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5月的杭州市公安人员训练班,1978年开始公安学历教育,19(8)9年开始承担教育援(藏)任务,200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九易校名、七迁其址,至今已走过72年风雨历程,被誉为“浙江警官摇篮”。

4.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是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1年6月。

是一所指挥与技术合一,以外语为基础,多专业、多层次、多规格的综合性军事外交学院,是军队培养国际关系、国防外事、军事外交、国际战略研究、外语师资、部队侦察、技术侦察、航天侦察、特种作战指挥等各类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同时也为我军高等院校培养外语师资,是中国军事外交和外语专业人才的培训基地,被称为“中国军事外交官的摇篮”。是军队培养各类外语人才的重要基地。

5.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位于古都西安,是直属于解放军总政治部的一所中级任职高等教育院校,担负着全军政治军官任职培训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设有律师工作、军事法学、痕迹检验等12个专业。2017年8月,西安政治学院并入国防大学,并更名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

一、父母法院失信人,儿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一般情而言是可以考取大学的,但是不能上收费很高的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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