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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色革命的论文摘要

发布时间:2023-02-09 21:12

关于红色革命的论文摘要

为了更好地学习先辈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暑假期间我踏上了赴革命老区井冈山参观学习的旅程。
井冈山是我心中早已向往的地方,老一辈的革命先驱们,为了让劳苦大众不受压迫、欺侮、早日翻身做主人,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抛头颅洒热血,勇敢地同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井冈山是我党、我军革命的根据地。毛泽东、朱德同志曾在这里指挥军民同国民党作斗争,无数次击溃来犯之敌。通过同敌人斗争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我军民的士气,提高了共产党的威望,扩大了根据地,奠定了革命胜利的基础。
来到井冈山,放眼远望,崇山竣岭延绵数百里,悬崖峭壁沟壑纵横,气势磅礴。满山绿竹簇拥,古树参天,不绝于目。实是一个打游击战争,休整军队,开辟根据地的好地方。来到著名的“黄洋界”哨所,红军指战员曾在这里以不到一个营的兵力,利用地势布下了五道防线,与敌人斗智斗勇,浴血奋战,终于击溃国民党正规军三个团,创下一个中国战争史上的奇迹。站在红军当年战斗过的地方,望着这片曾被烈士鲜血浇铸过的阵地,我不禁热血上涌心潮起伏,仿佛又看到当年那硝烟弥漫战场上,红军战士浴血奋战的身影。掩体旁、战壕边绿竹簇簇,山风吹来枝叶沙沙,也好似在诉说着红军战士英勇杀敌的故事……。

关于江西红色资源的论文 (近代史的论文)

  江西是一片神奇的红色土地。在这块16.6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孕育了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共和国的摇篮——瑞金、军旗升起的地方——南昌、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安源,等等。这一个个红色经典的称号与地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中,已化作一颗颗与日月同辉的星辰,在红色中国气势磅礴的交响乐中,奏响雄浑激越的华彩乐章。

  江西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从安源工人运动到秋收起义,从八一南昌起义到井冈山斗争,从开创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到红军长征,从赣南三年游击战争到上饶集中营茅家岭,一系列重大革命活动都发生在江西。特别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指1927至1937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国内革命战争),江西成为全国最为重要的革命中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先后在江西建立了大片革命根据地。其中著名的有赣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包括宁冈、永新、莲花3县和吉安、安福、遂川与湖南酃县的一部分)、湘赣革命根据地、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包括弋阳、横峰、贵溪、德兴、余江、万年、上饶、铅山等县,后发展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以及包括铜鼓、修水、万载、宜丰等县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当时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在赣南和闽西地区有21县(包括江西的瑞金、安远、信丰、广昌、石城、黎川、宁都、兴国、于都、会昌、寻乌等11县),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此成立,临时中央政府设在瑞金,故瑞金有红都之称。据统计,1955年至I965年、被授军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籍将帅人物共325位,占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总数的20%。据统计,全省为革命牺牲的有名有姓的烈士就达25万余人,约占全国烈士总数的六分之一。无名烈士更难以计数。江西人民前赴后继,为了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永不磨灭的贡献和极其光荣、伟大的牺牲。

  江西是毛泽东革命生涯中的一个重要活动场所。在毛泽东伟大的一生中,江西是他足迹所到最多的一个地方。从萍乡安源到井冈山,从新余罗坊到吉安东固,从广昌、宁都到瑞金、兴国、于都,从庐山到南昌,足迹几乎遍布全江西。许多地方他还不止一次到过,他曾十次赴萍乡,建国后二次上庐山。1921年秋,中国共产党在上海诞生后不到五个月,毛泽东就来到了江西。在萍乡的安源煤矿,他下矿井,办夜校,访贫问苦,宜传马列主义真理。次年,毛泽东再次来到安源,与李立三、刘少奇一起,发动和组织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从此掀开了中国工人运动史的光辉一页,1927年月,大革命失败,到处腥风血雨,全国被白色恐怖所笼罩。在这危难时刻,毛泽东奔走于湘赣边界,组织和发动了著名的秋收起义。他走铜鼓,下修水,跑萍乡,率领千人的秋收起义部队,沿着罗霄山脉,经莲花、永新、宁冈,于1927年的10月把红旗插上了井冈山。在井冈山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缔造了中国革命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革命战略。井冈山的星星之火,照耀了中国革命,点燃了亿万中国人民心中的希望。大井的故居、茨坪的田野、茅坪的八角楼……井冈山的名字永远是与毛泽东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的。1929年初开始,毛泽东把井冈山的革命烽火燃向赣南闽西的辽阔大地,在更大范围内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红色风暴。他率领红军“横扫千军如卷席”,战东固,打吉安;他发动农民打土豪,“分田分地真忙”;他在兴国、寻乌等地进行农村调查,写出了指导中国革命的不朽篇章。在那火热的岁月里,毛泽东儿乎走遍了赣南的山山水水。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38岁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领导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斗争。他率领中央苏区的军民,一次又一次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各地共产党人的革命斗志。中华苏维埃是中国第一个红色政权,是中国的希望。这期间,毛泽东曾受到“左”倾错误路线的排挤和打击,但他仍以大局为重,依靠军民,坚持斗争。瑞金沙洲坝的红井,是他永远与江西人民心连心的见证。1934年11月18日傍晚,他跨过于都贡江上的浮桥,和主力红军一起,开始了万里长征,从此北上抗日,一别江西多年,但正是在江西这块红上地上,毛泽东的革命军事思想逐步形成并得到发展。毛泽东在江西的的革命实践,是真理的求索,是不懈的奋斗,他的伟大足迹正如他的诗篇所云“无限风光在险峰”。

  红色的江西,犹如一个没有围墙的革命历史搏物馆,赣鄱大地,革命旧址、故居及纪念建筑物数量多、分布广,其中,井冈山革命旧址群、瑞金革命命旧址群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两处革命旧址。截止2005年7月,江西共有9个由中宣部命名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60个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68个县、市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9个革命纪念馆分布于全省各地。全省登记在册的革命旧居旧址有1500多处,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达4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处共40个点。属省级重点义物保护单位的有76处。

  江西红色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因拥有举世闻名的八一南昌起义、中国“红色摇篮”井冈山、中国工农红军万里长征始发地、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诞生地等众多中国革命之最,江西发展红色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充分发挥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红色旅游产业,江西于2001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提出了“弘扬井冈精神,兴我美好江西”的总体目标。在全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上,将按“一个龙头、四个基点、两个集散中心、六条精品线路”来布局,即以井冈山为龙头,以南昌、瑞金、萍乡、上L饶为基点,以南昌、赣州为集散中心,以南昌-井冈山-赣州-瑞金等六条精品线路为骨架(即:1、中国红色旅游概念线路“上海-嘉兴-南昌-井冈山-瑞金-长汀-高州-遵义-延安-西柏坡-北京”;2、江西红色文化旅游金牌线路“南昌-井冈山-赣州-瑞金”;3、赣湘红色义化旅游精品线路“南昌或井冈山-萍乡-韶山-长沙”;4、赣闽粤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赣州-瑞金-长汀-龙岩-梅州-广州”;5、赣浙沪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南昌-龙虎山-上饶-三清山-杭州-嘉兴-上海”;6、赣鄂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武汉-黄冈-九江(庐山)-共青城-南昌-井冈山”)。同时,打造一批成熟的红色旅游产品,如红色文化研习游、革命摇篮体验游、红色故都寻访游、长征之路觅踪游、人民军队寻根游、工人运动探源游、秋收起义访习游等。并重点加强包括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秋收起义纪念地、井冈山革命纪念地、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方志敏纪念馆、永新三湾改编旧址等八大景区建设。“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是井冈山精神的内涵。江西是井冈山精神的发祥地,江西人民对于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具有自己特殊的使命。建国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革命老区人民题词:“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1965年7月他重上井冈山时又谆谆教导我们:“井冈山的革命精神不要丢了。”邓小平对江西这片红土地有着浓厚的情谊,他于1972年深秋来到井冈山,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井冈山精神是宝贵的,应当发扬。”改革开放一开始,他就郑重向全党提出恢复遭到“文化大革命”严重歪曲和破坏的革命传统,发扬革命精神,并要求“把这些精神推广到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中间去,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文明的主要支柱”。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又题写了“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和强调发扬井冈山的革命传统,1989年10月来江西视察时,挥笔题写了“继承和发扬光荣的井冈山革命传统”,并精辟地指出“中国革命离不开井冈山精神,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需要发扬井冈山精神”。

  江西是中国“红色旅游”的故乡。在国内,江西最先建立红色旅游区,最先提出红色旅游口号,最先举办“心连心”《红色之旅》节目。红色旅游,是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事迹和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2000年江西就开始打“红色旅游”牌;2001年建党80周年时正式提出“红色摇篮,绿色家园”口号;2004年10月20日起程,行程一万多公里的“2004中国红色之旅万里行”活动,成为我省旅游发展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国家旅游局领导评价说:“这不但是亲身实践和宣传推广红色旅游的一个创举,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壮举。”红色,正成为江西旅游的主色调;红色旅游,正在被打造成江西最具吸引力的旅游热线!2004年,江西“红色旅游”大步向前,全省红色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达1350余万人次,红色旅游总收入77亿元,占全省按待国内游客总数、旅游总收入的近三分之一,红色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2.2%。2004年,革命圣地井冈山共接待游客162.97万人次,增长34.6%;红都瑞金市共接待游客53.5万人次,增长31.4%;而上饶集中营名胜区接待人数则同比增长60%以上。

  2005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13家单位联合公布了《全国红色旅游条精品线路录》和《全国红色经典景区名录》。在全国红色旅游30条精品线路和123个经典景区名录中,江西“四线五景”榜上有名。四条精品线路分别是:1、南昌-吉安-井冈山线;2、赣州-瑞金-于都-会昌-长汀-上杭-古田线;3、井冈山-永新-茶陵-株洲线;4、黄山-婺源-上饶-弋阳-武夷山线。在全国红色旅游123个经典景区名录中,江西占5个,即:1、南昌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2、萍乡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3、井冈山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4、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中央苏区政府根据地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5、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目前,中央正在大力建设的全国爱国注意教育基地的三个“一号工程”中,江西的井冈山就位列其中(另外两个为韶山、延安)。在红色旅游的交通条件方面,江西近年来有了很大改观,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开辟了更多的国际航线,井冈山军用机场改扩建为旅游机场,现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航线;经过瑞金的赣龙铁路已通车,吉井铁路也正在抓紧建设中;高速公路建设更是突飞猛进,三年增加1000公里,全省高速公路达1500多公里,使井冈山、南昌、瑞金、萍乡、上饶等红色旅游景区都有高速公路相通。

  发展红色旅游是“瞻仰一次圣地、净化一次灵魂”的政治工程;是“挖掘一种内涵、铸就一种精神”的文化工程;是“开发一方红,致富一方人民”的经济工程;是“三位一体”、利国利民的重大工程。从党中央、国务院到江西省委、省政府,对红色旅游都十分工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做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12月印发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同月,《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也出台实施。2004年10月21日,由江西省旅游局和大江网联合评选的江西“十大红色旅游景点”出炉。这十大红色景点分别是:井冈山黄洋界综合景区、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安源景区、瑞金叶坪综合景区、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永新三湾改编旧址、万载中共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旧址、于都中央红军长征第一渡旧址、秋收起义修水策源地、景德镇新四军改编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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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辛亥革命前十年中国国民的宪政意识

论文摘要:辛亥革命前十年,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对宪政表现出很大认同,认为宪政代替专制、人治是二十世纪时代发展潮流,也是中国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必须尽快制定宪法,设立国会,建立分权制衡的国家权力体制,努力培养国民的权利意识,从而实现由君主专制政体向民主立宪政体制的根本转变;但一般民众当时尚不知宪政为何物,权利意识淡薄,只知有王法,不知有宪法,几乎处于无权利状态。因此,对辛亥革命前十年中国国民的宪政意识不能估价过高。国民宪政意识的薄弱,是清末直至近现代中国宪政屡次受挫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论文关键词:辛亥革命;权力制衡;宪政意识
  所谓宪政意识是人们关于宪政的知识、态度、评价、期望以及由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宪政心理等。诚然,一个国家能否实行宪政,最终要受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但国民宪政意识的强弱对宪政建设同样至关重要。因为,宪政意识是实行宪政的先导,它制约着国家宪政模式的构造与变迁。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剖析辛亥革命前十年中国国民的宪政意识。
  一、国民对宪政的认同度
  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使中国的先进分子把挽救民族危亡的希望寄托在建立西方式的宪政体制上。1903年,《政法学报》发表的《立宪论》一文认为,是否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关系国家兴亡。日俄战争日胜俄败的结局,更加点燃了中国有识之士“宪政救国”的希望之火。他们认为,日胜俄败是专制国败于立宪国。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已预感到,爱新觉罗的皇祚已经是惨灯将灭了,要挽救民族危亡,中国几千年一以贯之的传统治道——专制、人治已无回天之力,唯一的选择是走宪政之路,这样,立宪则存,不立宪则亡成为辛亥革命前思想界的最强音。张钟瑞的《土尔基立宪说》一文断言:“日本之兴也,兴于宪政;印度、缅甸、安南、朝鲜之亡也,亡于不知宪政为何物。”庆芳预言:“盖国于二十世纪之世界,未有不立宪国家能存在者。”人们认为,由一人政体向数人政体,由独裁政治向立宪政治转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日俄战争后,“数年以来,朝野上下,鉴于时局之阽危,谓救亡之方只在立宪,上则奏牍之敷陈,下则报章之论列,莫不以此为请。”“于是,遍四万万人中所谓开通志士者,莫不喘且呼号于海内外日:立宪!立宪!!立宪!!!”
  有人甚至过分乐观地估计:“国会一开,四海归心,国是大定,人人沐宪政之福矣。”可见,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当时对宪政建设倾注了很大热情和寄予厚望。
  辛亥革命前,思想界的先驱者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中国几千年的专制制度的同时,热情讴歌和赞扬民主宪政。梁启超于1902年撰文指出:“专制政体,实数千年来破家亡国之总根源”,因此,“今民间稍有知识者,莫不痛心疾首于专制政体。”他认为,民主立宪政体代替专制政体为“理势所必至”,谁想阻挡这一历史潮流,“譬犹以卵击石,以螳挡车,多见其不知量而已”,他自信乐观地预言:“吾国民终归有脱离专制苦海之一日。”他警告清朝统治者,应及早放弃专制统治,实施宪政。因“时势可顺不可逆,机会可先不可后。”他号召国民“当视专制政体为大众之公敌”。觉民于1906年在《东方杂志》第二期发表的《论立宪与教育之关系》一文揭示了专制和宪政的本质区别。他说:“专制者君主之护符,而宪政则人民之甲胄也”。在专制制度下,“专制之君袭万乘之尊,挟雷霆之威,以侵人民自由而夺人民之权利。”在宪政体制下,宪法规定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君民共同遵守宪法,从而,有效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白坚说:“立宪政治”是“国民政治”, “立宪之事业,为发达民权自由之事业”, “民权自由,立宪政治之真精神”。林懈《在政治之因果关系论》一文中,从人治和法治的角度出发区分专制和宪政。“专制任人,立宪任法。”专制制度的人治统治,把国家的安危寄托在出现仁君圣主身上,而天下“善人少,不善人多”,因此,在专制社会,“治国少而乱国多”;再从西方宪政国家的经验看,要使国家长治久安,也必须断然抛弃专制、人治,实施宪政。如何实现由专制政体向立宪政体的转变呢?汉驹认为,想“开拓平民政治”,必须首先打倒“寡人政治”,要建设法制国,必须“先破专制国”。觉民也认为,“宪政者,必由人民之要求而后得,非君主之所肯施舍也”。汪精卫则指出:“革命者,建立宪制之唯一手段也,立宪者,当望之国民,不当望之君主。”梁启超则将中国由专制制度向宪政政体转变的希望寄托在以皇帝为首的清朝统治者认清世界大势,自动实施宪政上。
  当近代中国刚刚迈进20世纪的门槛之时,宪政思潮主导了中国思想界。公共舆论鼓吹宪政,众多学者潜心研究和撰文宣传宪政,立宪派多次请愿,督促清政府早行宪政,清政府最后也被迫允诺预备立宪。似乎中国人对宪政的认同已达到一个相当高度。如果说,在宪政优于人治、专制这一点上,思想界和知识界先进分子基本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在对宪政理解和认同上,不仅一般民众,就是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两大势力——立宪派和革命派尚存很大差异。
  立宪派知识分子和商人是中国宪政运动的最有力的推动者,也是当时中国社会宪政意识最强、鼓吹宪政最力、研究宪政最深的两个阶层。如立宪派的代表人物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发表大量宣传和研究西方宪政的文章。这两个阶层对西方宪政有较多的了解和研究,他们为鼓吹宪政不遗余力,绝大多数成员对宪政在心理上有较大的认同、忠诚以及较高的信任,但立宪派以官员和学者为骨干,大多数旧学功底深厚,久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熏陶,立言必称孔孟,很大一部分人在社会舆论和社会政治思潮的影响下,虽认同了宪政,但宪政意识尚未在其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因为,从传统政治文化向现代政治文化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用几年时间完成。甚至极少数人把宪政作为自己步入仕途或在官场平步青云的政治工具,当时有人就尖锐地指出:“今日国会为宦途之滥觞。”
  革命派认为,当务之急是革命而非立宪,因此,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宣传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朝专制统治的思想上,努力培养国民对革命的认同意识。在宪政领域,则主要集中火力批判立宪派的君主立宪主张,对宪政本身的研究和宣传用力不够,虽然提出了民主宪政主张,但对革命成功后中国民主宪政体制的模式和构造缺乏深入、理性、成熟的思考。
  至如一般民众,面对一场场丧权辱国的战争,一张张割地赔款、屈辱求存的条约,以及战祸、贫穷的威胁,他们亟盼来一次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倾覆清朝,改变自己的悲惨生存状况。他们能成为旧制度“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他们的政治意识本能地倾向于革命,至如宪政,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东西。与之在1907年发表的《论中国现在之党派及将来之政党》一文描绘了当时的情况:“自宣布预备立宪以来,人民应之者卒鲜”,“人民不知立宪为何物,恐中国之大,对于宪政能理解者“寥寥无几”至如认同,更无从谈起。
  二、知识界的宪法观念
  宪政思想和制度皆出自西方,中国宪政理念源于输入,中国立宪也始于模仿,因此,中国国民宪法观念的养成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知识界的先进分子大量译介西方宪法和鼓吹西方宪政。
  辛亥革命前,宪政思潮勃兴,中国思想界、知识界的先驱者潜心研读西宪,撰文宣传和介绍西宪,从而把中国国民对宪政、宪法认识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众所周知,现代民主宪政国家无不信奉人民是主权者,人民作为主权者的根本体现就是由人民制宪和修宪。晚清时代,先进的中国人已明确提出宪法源于人民主权。汪精卫1905年发表《民族的国民》一文,倡言:“宪法者,国民公意也,决非政府所能代定。”荪楼在1910年撰写的《宪法大纲刍议》一文更明确指出:“宪法即国民权利所创,而非宪法畀国民以权利也”,是则“由国民主权以孕育宪法,非由宪法发生国民主权”。宪政与专制、人治的根本对立就在于宪政推崇宪法的至.上权威。国民对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和理解水平,:是衡量一国国民宪政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准。李庆芳1908年发表的《中国国会议》一文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也称基本法,因为在宪法之中,“可以生长出无数之法”。荪楼对宪法地位的认识比李庆芳更深一层。他指出:“宪法为国家最强有力之法规”,“定国权之组织及行动大原则”,是“一国法治之准则”,其他“一切章程皆孕育于其内”。宪法的作用也是当时思想界、知识界先进分子宣传和研讨的重点。汪精卫1910年在《民报》第25、26期发表《论革命的趋势》一文,旗帜鲜明地提出,宪法应以限制君权和保障民权为依归。他认为,若宪法出于“限制君权之目的”,使君主与人民权利义务皆定于宪法,用宪法制约君权,则宪政可成。若宪法把巩固君权作为根本宗旨,宪法不仅不能限制君主作恶,反而会成为君主作恶的藏身地和屏蔽所,这样,“则君主之为恶,比专制之时将益肆”。可见,限制君权还是保障民权是专制之法和立宪之法最根本的区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荪楼尖锐批评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悖正义,昧法理,反事实”,其实质是保障君主之大权。
  综上所述,当时知识界和思想界的先驱者已经明确指出,宪法源于人民主权,宪法是国民公意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应以限制君权和保障民权为目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已经认识到宪法限制政府权力这一主要功能,并从法理学角度对此进行了初步阐释。但必须指出,由于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政治文化传统的国家,缺乏民主政治实践,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根本找不到宪法观念的蛛丝马迹,这就使当时研究、倡导、鼓吹宪政思想的先驱者,只能把目光完全投向西方政治文化,对西方宪法理念进行宣传和介绍,因此,他们的宪法思想模仿多于创造,移植多于创新,一方面他们提出了一些现在看来仍不失为先进的宪法观念;另一方面,由于时间短,只能对西方宪政学说生吞活剥,特别是对于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历史漫长、民主法制传统薄弱的东方大国创制宪法,缺乏成熟的思考。特别是对军队在宪政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活动范围这个关系宪政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尚未发现有人论及。至如绝大多数国民,只知有王法,不知有宪法,“不知立宪为何物”。当时就有人发出这样的慨叹:“使我民昏然冥然,仍以服从命令为独一无二之天职,不敢越黑暗地狱一步也,则何从而有要求宪法、拥护宪法、享受宪法之能力!”对于他们来说,虽反对清廷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但他们仍象往常一样,企盼好朝廷和好皇帝出现,用人治之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三、知识界的权利意识
  公民权利意识是宪政赖以建立的重要思想条件。专制、人治建立在义务本位基础上,其核心是培养公民对君主为代表的统治者服从、甚至盲从的政治意识。宪政是全体国民参与的政治,需要塑造具有权利意识的能够独立自主地做出正确的政治判断和抉择的合格国民
 中国几千年的自然经济和君主专制制度奉行的愚民政策使国民养成了安分、柔顺、服从的性格,把自己的命运完全寄托在仁君圣主身上。而“权利二字之识想,断绝于吾人脑质中者固已久矣”。
  鸦片战争以来,西学东渐,西方政治法律思想传入中国,权利思想也随着思想界先驱者的鼓吹而逐渐为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所了解和认同。康有为第一次明确喊出“人有自由之权”,“人有自主之权”,被誉为“近代中国第一声”的严复竭力宣扬天赋人权。梁启超倡导“民权救国论”,他大声疾呼:“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总的看来,在戊戌变法失败前,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主要宣传民权对国家兴亡的极端重要性,而对权利概念本身缺乏系统的分析研究,也没有从宪政这一制度层面来认识和思考国民权利问题。二十世纪初,随着宪政运动的勃兴,权利问题成为中国思想界关注的焦点。《国民报)1901年第2期发表的《论国民》一文指出:“何谓权利?日:天之生人也,既与以身体自由之权利,又与以参与国政之权利”。《说国民》一文把是否具有权利意识看成国民和奴隶的根本区别。该文指出:“奴隶无权利,而国民有权利;奴隶无责任,而国民有责任;奴隶甘压制,国民喜自由;奴隶尚尊卑,而国民言平等;奴隶好依傍,国民尚独立”。康有为把能否培养合格公民提到国家存亡高度,他在1902年发表的《公民自治篇》一文明确指出:“有公民者强,无公民者弱,有公民虽败而能存,无公民者经败而即亡。”梁启超则把国民是否具有权利思想看成国家富强的根本。他说:“国家譬犹树也,权利思想譬犹根也。国民无权利思想的国家犹如无根之树,必亡无疑。”国民的权利既然是立国之本,因此,神圣不可侵犯,“暴君不能压,酷吏不能侵,父母不能夺,朋友不能僭”,也不能拱手让与他人,若君主、贵族、外人侵害它,必须坚决维护和捍卫它。
  宪政需要一大批合格国民,而培养具有权利意识的国民有赖全社会共同努力。雨尘子1903年在《新民丛报》第28期《近世欧人三大主义》一文中精辟指出:不知主张权利的国民是“无能的国民”,而无能的国民,是不可能制定宪法、开议会、享受自由幸福的。中国国民权利意识的淡薄,令思想界的先驱者忧心如焚,梁启超强烈呼吁:全社会都要把培养国民权利意识放在首位。“为政治家者,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要义;为教育家者,为养成权利意识为第一要义;”为一私人者,无论士、农、工、商、男女“各以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要义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在辛亥革命前宣传权利思想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讴歌和赞美西方宪政国家的民权保障制度,以唤起中国国民的权利意识。如梁启超曾赞美英国道:“权利思想之丰富,权利思想之敏锐,即英人所以立国之大原也”。他们充分肯定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倡导的“多数人的权利”,高度评价西方国家宪法对多数人权利的有效保障,已初步认识到保障多数人的权利是民主宪政的实质。
  辛亥革命前,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权利意识已经觉醒,参政意识普遍增强。有人已明确认识到国民是否具有权利意识是立国之本和实施宪政的关键,有些论者对权利这一政治学和法学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在今天看来,仍不失为深刻和精辟之见解。
  但是必须看到,在中国,不仅漫长的封建自然经济和君主专制制度排斥宪政,而且传统法律文化的礼治主义和义务本位也排斥宪政,这一切,阻碍着占全国人口最大比例的农民和城市市民权利意识的产生和成长。维新时期大力倡导民权,辛亥革命前为宪政奔走呼号的梁启超当时曾发出感叹:“吾见地球千五兆生灵中,其权利思想之薄弱,未有吾国人若者也。”1906年,他指出,能否正确运用选举权是宪政的关键。由于中国国民政治上的幼稚,他担心有人或将选举权视若“弁髦”,随意放弃,或受贿赂胁迫,在投票时违背自由意志,或在选举中用武力手段不正当竞争,或选出的议员不代表人民意志,只为私人和地方小局部谋利,危及中国宪政的实施。觉民在《论立宪与教育关系》一文指出,中国国民最大多数不仅不熟悉法律之学,而且对“国与民之关系,亦多茫然不知”。当时日本舆论也曾指出:“中国人民之泰半,于一己之权利利益殆无所知,而冷漠茫然。”总之,当时中国绝大多数国民处于“不知何物为权,何物为度”。政治思想非常薄弱,政治能力非常幼稚,政治知识非常缺乏,几乎处于无权利意识状态。如1909年咨议局选举,投票选民平均只有0.4%。

  四、权利制衡思想
  宪政即“限政”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民主政治观念。美国著名宪法学家麦基尔恩指出:“宪政意味着对政府施加合法的制约……(它的反面是专制统治)。”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缺乏分权制衡思想。“一国之主权一人握之,万般政务一人决之,政治之主人则皇帝是,政治之目的则皇帝之幸福是。”君主始终掌握最高立法权、最高行政权、最高司法权。“法自君出”、“朕即法律”被视为万古不变的定律,历史上从无“治君之法”,君权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近代以来,西方分权制衡学说传入中国。随着晚请宪政思潮的蓬勃兴起,中国思想界的先驱者已从纯粹的理论研究、介绍、宣传转向理论研究、宣传鼓动与政治实践两者相结合的新阶段。他们一方面撰文积极宣传英、美、法等国的分权制衡学说,另一方面深入思考在中国未来宪政体制的构建中如何体现分权制衡原则。权力分割以及职能分离是宪政制度的核心,是宪政和专制、人治在政府体制设置方面的根本区别。辛亥革命前,中国的先进分子已经明确认识到分权对宪政的重要性。汪精卫在《民族的国民》一文中指出,从国家机关的设置看,“专制则以一机关用事,而无他机关与之分权;立宪则其机关为统一的分科,立于分功之地位。”
  他们认为,中国立宪政府应设立国会和责任内阁。国会是宪政体制的中枢机构,责任内阁替国会负责。吕志伊在《国会问题之真相》一文中阐述了国会在宪政体制中的核心地位。他说:“议会政治者何?谓以国会为国家政治之中坚也,国家活动之心髓也。”梁启超在《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一文中,遍考西方主要国家国会的职权和功能,提出国会应拥有以下权力:(一)参预改正宪法之权。(二)提出法律、议决法律之权。(三)议决预算、审查决算之权。(四)事后承诺之权。(五)质问政府之权。(六)上奏、弹劾之权。(七)受理请愿之权。国会是宪政体制中“枢纽之枢纽”。李庆芳特别强调国会对政府的监督权。他指出:“国会为监督政府之机关,它是国民参政权汇萃之中心点,代表国民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力。”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国会请愿同志会意见书》明确指出:资政院是“专制政体的议政机关”,国会是“立宪政体的监督机关"立宪派把督促清政府速开国会作为宪政的首要目标,并举行了三次大请愿。在他们看来,是否设立国会是实施宪政还是仍搞专制、人治的首要标尺。梁启超明确指出:“有国会谓之宪政,无国会谓之非宪政,筹办国会谓之筹办宪政,不筹办国会谓之不筹办宪政。”
  国民对政府的监督是制约政府权力误用和滥用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中国思想界的先驱者在强调国会对政府监督的同时,十分重视国民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李庆芳深刻指出:“国民为母,政府为子;国民为主,政府为仆。”梁启超也认为:“政府受国民之委托,受国民之雇佣”,政府为国民服务受国民监督是天经地义的。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中,他指出:报馆为“代表国民发公意以公言者”,监督政府、教导国民是其两大天职。“对政府,当如严父之责督子弟,无所假借;其对国民,当如孝子之事两亲,不忘儿谏”。国民之所以不能放弃监督政府的权力,是为了有效防止政府的权力误用、滥用,侵犯国民权利。
  辛亥革命前,中国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基本上认识和理解了西方分权制衡思想,并运用分权制衡理论粗线条地勾画出中国宪政体制的基本轮廓,明确提出了以立法权为中心的政府权力主从式构造理论。这些宪政思想,是中国民主政治思想宝库中弥足珍贵的思想成果,对中国当代民主宪政建设仍有启示意义。
  晚清朝臣中的官僚知识分子对宪政心存矛盾心理,在宪政思潮的强大舆论压力下他们被迫附和,但对代议政府“知识尚薄弱”,对国会内容,也“懵懵惚惚”,而且害怕开国会后,官位不保,或虽保官位,但受宪政体制束缚,不像旧体制中任职自由,内心极端厌恶宪政,但不敢明目张胆反对,只能采取“暗默反对”。至如一般农民和市民,由于几千年“皆处于专制制度之下,为市民者以为分不当预闻国事,一旦闻国会之名,尚不解为何物,安辩其权限之何如!”
  从总体看,辛亥革命前十年,轰轰烈烈的宪政思潮掩盖着国民宪政意识的普遍薄弱,知识界、思想界先进分子对宪政的相对较深的理解和较高的认同,掩饰了绝大多数国民对宪政的茫然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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