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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发布时间:2023-02-09 08:47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本刊是由洛阳师范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1、3、4、6期为人文社科版;2、5期为自然科学版,刊载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本刊诚邀海内外学者和学术新秀赐稿。 自创刊以来,本刊一直坚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高水平,高质量”、“求新求实”的办刊原则,坚持人文社会科学的正确导向,刊出大量促进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史学、语言学等学科发展的文章。本刊的用稿原则是:理论观点有新见,学理探讨有深度,研究资料有新证。提倡简明扼要的文风,也欢迎论题重大、言之有物的长文。刊物按学科设置栏目,另有“河洛文化研究”、“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国古典解释学”、“女性文学研究”、“当代大众文化研究”、“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等专栏,并有“学术平台”刊载精彩短论。《洛阳师范学院学报》为大16开本,每期内文176页,定价12元。期印数1500册。国内发行自办,国外由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代理。1999年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获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奖、河南省高校学报优秀一等奖。为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入期刊,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有关网络传播,成为在教育界、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学术期刊。1990年,发表的论文被人大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1篇,《世界图书》1991年第8期专题文献将本刊列入“我国社会科学常用期刊”,全国排序第199位。1995年,被二次文献摘转的篇数和在同类期刊所居名次逐年攀升。1996年12篇,居全国师专学报第16位;1997年14篇,居第10位;1998年28篇,居第4位;1999年19篇,居第3位;2000年16篇,居第2位。2000年,参与全国师范大学学报排序,居第33位,在全国师院学报中居第6位。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的介绍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为洛阳师范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本刊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河南省社会科学一级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入期刊。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的特色栏目

休闲文化研究专栏介绍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休闲时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现象,既内在深刻的人文意蕴,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关注休闲这一新的社会文化现象,以及由这一现象提出的哲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已成为时代的重大课题之一。本刊与中国休闲研究中心合作,特邀马惠娣研究员主持,开设“休闲文化研究专栏”,刊载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专栏开设以来,先后发表了于光远先生、成思危先生、范曾先生、马惠娣研究员等专家学者的研究论文,受到学术界广泛重视。本刊改版后,“休闲文化研究专栏”继续热忱欢迎原创性显著的休闲文化研究论文。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专栏介绍“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专栏”刊载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与社会等领域的学术论文,同时通过“专题”“笔谈”等形式聚焦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学术热点问题。自专栏开设以来,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热情支持,刊载了大量学术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受到科学技术哲学界的普遍关注。《洛阳师范学院学报》改版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专栏”以继续服务学术研究为己任,尤其欢迎反映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新进展的学术论文。河洛文化研究专栏介绍《洛阳师范学院学报》“河洛文化研究”专栏(1991年之前称为“河洛春秋”栏目)根植河洛大地,创办27年来,一直以发掘与弘扬河洛文化、促进学术繁荣为己任。我刊长期刊载有关河洛地区历史、考古、哲学等方面研究的文章,并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刘庆柱、李伯谦、齐东方等先生就曾赐稿本刊。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特色栏目”。我刊2011年改为月刊出版,“河洛文化研究”专栏继续欢迎校内外、省内外的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本栏目、为本栏目撰写高水平的文章。期刊征订欢迎订阅洛阳师范学院学报,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进行订阅:来函: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邮编:471022

张景峰的主要著述

主要著作1、《村规民约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2、《公司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副主编);3、《合同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9年出版(副主编);4、《民事诉讼判例实务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出版(撰稿人)。主要学术论文1、《村民自治的法哲学分析》中国农村观察 2002(6);2、《村民自治内在机制重新法律定位探讨》河北法学2005(2);3、《对村民自治概念的法学分析》社会主义研究2003(4);4、《农民权益保障与增进法的设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村民自治权与基层党的领导权关系探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6、《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制定应停止》三农中国2004(1);7、《乡镇政权干预村民自治及其司法审查评析》中国农民问题研究2(2005.09);8、《村民多数决的滥用及制衡: 村规民约的启示之二》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9、《村规民约建设的几个问题》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4);10、《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11、《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洛阳师专学报1999(3);12、《法律嫁接论: 村规民约的启示》洛阳师专学报2000(1);13、《公司法概念新释》商场现代化2005(12-中)(29);14、《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5、《试论公司法基本制度》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6、《均衡公司利益关系法律故障探讨》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7、《浅析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18、《以规范公司章程为契机 完善公司制企业》 中国律师报1994—11—29;19、《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法理透视》《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思考》1996.07;20、《劳动合同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浅析》滨州师专学报2001(1);21、《高等学校〈法律基础〉教育问题刍议》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1);22、《大学生法治素质课的现状与展望》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23、《夫妻个人对外债务承担探讨》洛阳大学学报2004(1);24、《配偶参与继承中两种特殊财产权浅析》法制周报1995—6—20。2.广西教育学院葛岭月文学社主编张景峰,笔名井丰。祖籍广西北海,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先后就读于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南宁市第六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17岁开始创作,2004年和2005年分别加入中国散文学会青少年创作中心和中国少年作家班,2010年成为南宁图书馆书友会会员。迄今创作20余万字,发表散文、诗歌等作品近40篇,获得校级以上文学奖项23次。作品散见于《青少年文艺》《中国少年作家优秀作品选》《少年作家文粹》《80后少年作家成长之路》《芦仙》《青青河边草》《星河》等校级以上刊物,2005年5月获南宁市作家协会颁发的南宁市第三届中学生耕耘文学奖银奖,同年8月在北京被授予2005年度“中国十大少年作家”荣誉称号。2007年考入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文化传播系汉语专业(2010年6月毕业),同年10月加入芦仙文学社编辑部,2008年12月荣获广西作家协会主办的广西第五届相思湖新文学全区现场作文大赛优秀作品奖。次年5月应邀接受广西大学空谷校园网的独家专访。2008年12月——2009年12月担任第23届执行主编。2010年为广西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脱产班)录取。现任广西教育学院葛岭月文学社主编。

王建国的学术成果

1 、《从阮籍的身世个性看其文学创作中的女性意象》,《贵州社会科学》,独著,2004年第2期。2 、《论〈诗经·桧风〉的创作时代》,《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独著,2004年第3期。3 、《原型与象征:〈楚辞·招魂〉主旨新探》,《洛阳师范学院学报》,独著,2004年第3期(该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04年第五期转摘要点)。4 、《魏晋陈留阮氏及其家学家风考论》,《天中学刊》,独著,2004年第4期。5 、《〈世说新语〉何以不收陶渊明--兼与宁稼雨先生商榷》,《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期。6、《曹丕〈柳赋〉创作背景及时地考辨》,《古籍研究》,独著,2004年卷下(总第 46 期)。7、《孙盛若干生平事迹及著述考辨》,《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03期。8、《论孙绰的文学贡献》,《山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6年第五期。.9、《论永嘉中原南渡士族与东晋文学发展之关系》,《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10、《论清谈文化与东晋门第之关系》,《天中学刊》,2008年第6期。11、《〈西洲曲〉产生的地理环境考释》, 《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12、《20世纪以来〈洛阳伽蓝记〉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6期。13、《〈洛阳伽蓝记〉的作者及创作年代辩证》,《江汉论坛》,2009年第10期。14、《〈洛阳伽蓝记〉从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年第4期。15、《〈洛阳伽蓝记〉与北魏洛阳的佛教文化》,《文史知识》,2010年第6期。16、《古代城市文学资源与城市文化特色构建——以洛阳为例》(合著),《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7期。17、《谢混年岁及仕历补证》,《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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