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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志年鉴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3-12-10 13:29

江苏省地方志年鉴杂志社

清朝乾隆皇帝是历史上一位卓有成效的国王。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十分关注民生,镇压叛乱,维护多民族国家的团结,促进国家发展。乾隆皇帝文武双全。他六下江南,深刻体察民情,密切联系民众。

乾隆为什么六次下江南,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美景

据记载,第一次南巡是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第二次南巡是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开始的,第三次南巡是在乾隆二十六年(1762年)组织的,第四次南巡是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进行的,第五次南巡是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由乾隆皇帝进行的,第四次南巡持续了四十九年,经过六次出巡,清朝只有一个乾隆皇帝。

至于乾隆六下江南,历史上有很多说法。第一句话:乾隆皇帝热爱旅游观光,尤其是文人雅士对江南的美化,让乾隆皇帝想去江南。第二种说法:江南各地的官员都投了甘龙的票,给甘龙写信考察人民的感受。第三种说法:乾隆皇帝偶尔得知自己的身世,然后南巡寻找生母,这叫“寻母”。第四个论点:乾隆南巡是为了解决南方动荡的社会矛盾。第五句话:据说江南有一位厨艺高超的大师专门为皇帝准备的节日盛宴,他多次为乾隆品尝这种美味,或为宫中的厨师学习这种手艺。虽然人们对皇帝南巡有不同的看法,但乾隆皇帝游览江南是绝对正确的。

江南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文化的杰出代表,集意境、诗情、画意、神韵、美感于一体。乾隆六次去江南无数地方。最经典的路线是南京→镇江→扬州→无锡→苏州→杭州→海宁严观→上海。

乾隆皇帝的第一站是南京,他在那里游览了栖霞山并修建了宫殿,赞美“栖霞十景”。据说南京有一口古井,后来被称为“甘龙古井”。三次南游长江的人们挖井取水供帝王使用。井水香甜可口,为乾隆所赞,故名。

乾隆皇帝的第二站是镇江,蛟山是镇江的景点之一。乾隆皇帝在蛟山上修建乾隆宫,乾隆八次游览镇江蛟山。交山的碑林和墨宝与交山一样多,仅次于古都Xi。

乾隆皇帝的第三站是扬州。乾隆皇帝修建的宫殿也是大明寺的好去处,瘦西湖是必游景点之一。瘦西湖位于扬州,自然风光秀丽,湖光山色,垂柳丛生。据说乾隆皇帝去过瘦西湖六次,所以瘦西湖形成了“两岸花柳靠水,一路上山”的盛况。

乾隆皇帝的第四站是杭州。“杭州之美在西湖”。杭州西湖以其美丽的“湖光山色”和众多的历史遗迹而闻名海内外,吸引了无数游客。杭州西湖的清新、典雅、宁静,曾六次吸引乾隆皇帝来杭州,写下“西湖十景”诗,写下“龙井八景”。杭州西湖名不虚传。

乾隆皇帝第五站去了苏州。著名景点有木渎、古御路、皇家码头、云和南等。

乾隆皇帝在第六站去了海宁严观镇。严观镇有着悠久的观察钱江潮文化的历史,海堤上的皇家纪念碑与乾隆皇帝有关。

乾隆皇帝下江南成了后人传诵的佳话,使旅游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乾隆六下江南,不仅对当时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给后人带来了不同的话题。同时,他也支持了很多人。也许这就是“乾隆后下长江”的现代文化吧。

由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地方志讲堂”,每月一次邀请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文化机构的著名教授、学者、地方志专家走进江苏省地方志博物馆,教授江苏的风土人情、地域历史、民俗文化、风土人情。今天,程教授带您走进栖霞山,讲述栖霞山传奇的过去。

今天我们去了栖霞山,进了山门。寺前有两座纪念碑,其中一座是明郑钧纪念碑,“明郑钧”的意思是“隐士”。

乾隆下江南六回,留此五回。圣地在哪里?

明僧邵是谁?他是南朝山东平远县(今山东德州市)人。明姓历史悠久。秦国有个名医叫百里溪。他的儿子是孟明。孟明的后裔用孟明的明字作为他们的姓氏。明僧邵是明的后裔。

明家当时在山东势力很大,从晋朝到宋七良,南朝宋齐明家有六个诸侯。但是明朝的高僧邵至有教有学的兴趣,却没有做官的兴趣。起初,他隐居在崂山讲学。刘宋和小琪皇帝多次召他出仕,他都拒绝了,因此他被封为“郑君”。“郑君”的意思是皇帝让你出来做官,但他们都找到了拒绝的理由。

刘宋末,山东青岛被北朝攻陷后,明朝高僧邵退守连云港的岩峪山讲学。后来连云港成了南北朝的前线,战乱不断。他没有在那里讲学,就退到了当时南朝的都城建康城。在南京,他隐居在今天的栖霞山,在山上建了一个小茅屋继续讲学。

这时候,高启皇帝萧道成得知邵和尚已经到了南京,想趁此机会请邵和尚再来做官。有一次,明朝的和尚邵去紫金山的一座寺庙看望他的朋友。这个消息被知道了,皇帝提前去了,等待明僧邵的到来,制造了一场“偶遇”,但明僧邵拒绝了,明的名声越传越远。

明高僧邵在连云港讲学居住的地方,叫做“经社”。到了南京后,他把自己的地方叫做“栖霞景社”。明僧邵去世前,将故居捐赠给好友法度僧。法度在这座好房子的基础上建了一座寺庙,所以这座寺庙被命名为"栖霞寺"。那就是栖霞山这个名字的由来。

前面提到的栖霞寺山门前的两座碑,最早的是南朝陈朝珍、明朝二年(公元588年)建立的,被称为佘山栖霞寺碑。在纪念碑上,这座山被称为“佘山”,这座寺庙被称为“栖霞寺”,它已经存在了1400多年。

唐代人们来到栖霞寺,首先想看的是佘山栖霞寺碑,这是南朝著名学者江总写的。唐代诗人魏曾在诗中写道:“去栖霞寺,先看江宗北。”江宗北是栖霞山第一座著名的纪念碑,但不幸的是,这座纪念碑在唐武宗会昌佛像被毁时被毁。现在你可以看到这座破碎纪念碑的碎片了。比如纪念碑的头像保存在朝天宫的南京博物馆,也有一部分保存在栖霞寺。

第二座纪念碑是上面提到的明郑钧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建于唐高宗时代,比江总的晚。在唐武宗会昌时期,当佛陀被摧毁时,许多寺庙的纪念碑被打碎。明郑钧的古迹为什么还保留着?因为这个碑是唐高宗的李治写的,唐武宗是唐高宗的后代,他自然不敢砸碎他祖先的这块碑。唐代的大型碑文在我国江南地区相当罕见,更为珍贵的是在所谓的唐武宗毁佛后还能保存下来。

三色美景

在栖霞山,有一个明代南京学者焦红写的碑文,叫做《修栖霞寺书》。据说南京有三个著名的寺庙,各有特色。牛首山以山好著称,洪济寺以水好闻名,栖霞寺山河兼备。

说到栖霞山的水,应该特别强调它的泉水。山里有许多泉水,其中最著名的是史茹泉、白鹿泉、品外泉和珍珠泉,包括我们一进庙门就看到的明静湖。事实上,从山上流下来的泉水聚集在一起。唐朝的茶圣鲁豫去栖霞山采茶。陆羽的好朋友黄呋喃写的《全唐诗》《送陆鸿渐去栖霞寺采茶》里还有一句诗。鲁鸿渐是鲁豫。

栖霞山有许多古树名木,包括六朝的松树和银杏树。红枫是南京栖霞山给人印象最深的树。秋天在栖霞山看枫叶是南京人的一种民俗。这个习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明朝末年至今已近400年,从17世纪40年代算起。

栖霞山有许多好石头,其中一些被雕刻成佛教圣地,其中最壮观的是千佛岩。法度开始修建栖霞寺的时候,据说梦见千佛岩上有佛像,矗立在岩顶上,金光闪闪。他以为是佛的暗示,于是后来,明僧邵的儿子法图,还有城里的贵族们,凡是信佛的,有钱的,都去栖霞山挖佛龛,到现在有580多个佛龛。栖霞山最大的石雕是三观,它有十几米高,是南方最高的佛像之一。

关于栖霞山的地方志很多,从唐代开始就很少了。可惜这个《栖霞寺的故事》没有流传下来。这是其中之一。

第二部地方志是明代文伯仁编的《佘山栖霞志》。文伯仁是明代大书法家文徵明的侄子。他写作后,由当地南京学者金銮修订补充。佘山《栖霞山志》三卷,是现存最早的栖霞山志。明朝人有编辑地方志的传统习惯。编辑后,他们不大规模印刷,而是印几份附赠给朋友的礼物。所以很多地方志都是明代编的,但流传于世的版本并不多。《拍照山》中的栖霞寺记录就是如此。幸运的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本珍贵的年鉴。因为天一阁从明朝到今天妥善保存了这份地方志,所以没有出现大的损毁或者散落。

第三部志书是清代南京地方诗人、学者陈毅编撰的《摄影山志》。后来由清代著名考据学家、历史学家钱大昕编辑刻写。第一页有《新取山志》序,是苏州某太守所作。他喜欢南京,就花钱刻了这本书。现在南京出版社有两个版本,其中一个版本由程教授等人校对。简体字有标点,一般人看得懂。

第四部地方志是陈邦宪近代撰写的《栖霞新志》,被收入金陵百科全书,是民国23年1934年的印刷本。

五个要塞

南京人都知道大兴宫是康熙南巡南京时住过的地方。其实栖霞山也有宫殿,就是乾隆宫。乾隆六下江南。除了第一次,他在栖霞山宫住过五次。

从1757年到1784年,乾隆迷恋栖霞宫长达27年。今天,在栖霞山的山上,只能看到一些碎瓦残石的遗迹。清代陈毅编纂的《拍照山》载有乾隆拍山拍宫的照片。我们可以知道有春雨山房、太古殿、武夷逸趣陆晶、华山馆、贾茜楼、白下卷、石壁景社、御花园等等。

甘龙在栖霞宫写了许多诗,包括119首诗、50多副对联和匾额、3篇碑文。太古殿、万松山房等许多地方都是甘龙亲自题写的。甘龙第一次来这里时,写了一首关于游览栖霞山的诗。第一句是“金陵第一明秀山”。栖霞山是金陵第一座明秀山,是对甘龙的评价。

六朝文化

从六朝到近代,栖霞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点。这座名山最根本、最核心的文化资源和文化价值积淀,是在六朝时期完成的。

“南朝有480座寺庙,多少建筑在雨中。”南朝的寺庙绝对不止418座。当时的几百座寺庙现在在哪里?我们可以通过地方志来寻找痕迹,比如:环记、牛首山、鸡鸣寺等等。但是我们今天看到的寺庙,往往都有六朝的名字。六朝有多少遗迹?栖霞山的千佛石是六朝的原始石刻,是六朝的真实遗存。六朝以来,栖霞山栖霞寺具有特殊的学术地位。梁武帝认为这些和尚和栖霞山的和尚知识很好,所以他专门派了外地的和尚到栖霞山训练。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

栖霞山石刻有六朝书法艺术和佛教文化。明代僧人邵开始创造隐逸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影响很大。历史上很多名人都去过栖霞山。栖霞山门后有一面墙,上面列有六朝至清代到过栖霞山的名人。栖霞山为什么能吸引很多著名艺术家?因为有六朝的历史,所以有六朝以来文化的积淀和积淀。所以栖霞山不愧为六朝名山。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促进地方志的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推动地方志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制,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地方志工作;

  (二)组织编纂地方志;

  (三)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出版旧志;

  (四)组织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编纂地方志。

  地方志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第七条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

  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省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拟定地方志编纂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存真求实、确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可靠、科学严谨、合法合规,不得篡改历史事实,不得杜撰历史事件。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恪尽职守、据事直书、忠于史实、保守秘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虚假记述。第十条 编纂方案确定的承担地方志工作任务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承编单位),应当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条件,按照编纂方案的要求完成编纂、供稿等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对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人才引进、兼职人员聘用、志愿服务、培训、激励等制度,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熟悉地情的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承担地方志编纂有关工作。第十二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应当建立资料积累制度,收集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地方志资料。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编写资料长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对相关音像资料进行整理汇编。第十三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地方志工作机构和承编单位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第十四条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不得损毁;编纂工作完成后,应当将资料和文稿依法移交同级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年鉴彩页设哪几个专栏

年鉴彩页设有以下几个专栏:新闻专栏、时事评论专栏、历史视野专栏、社会文化专栏、经济发展专栏、人物纪念专栏、法律政策专栏、国际关系专栏、科学技术专栏、旅游地理专栏、军事安全专栏等。

哪里可以查看地方志,县志等?

可在各市、县级门户网站查阅。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该市、县政府网站,以.结尾的网址。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进入百度搜索”湖北省黄冈市政府“,找到该县政府网站,以.结尾的网址。

2、进入门户网站后,在页面底部的”导航链接“,查找”地方志“等链接。

3、点击该”市志地方志“,即可看到地方志。

扩展资料

1、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2、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

3、管理机构: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4、编修时限: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5、审核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6、备案要求: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中国中央政府网-地方志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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