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05 21:18

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辑

中国人大杂志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杂志社下设总编室、编辑部、事业发展部、记者通联部、办公室。中国人大杂志社编辑出版《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对外版)杂志。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马启智 王云龙 王庆喜白克明 石秀诗 乔晓阳孙 伟 何晔晖 张少琴李连宁 李适时 李肇星汪光焘 沈春耀 胡康生高祀仁 曹卫洲 黄镇东韩晓武 主  任:李连宁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 平 孔 平 冯 键朱学庆 何绍仁 吴高盛张聚宁 杜世伟 汪铁民郑淑娜 赵 杰 徐 燕郭 瑞 高 奇 阚 珂

郭道晖的人物秩事

郭道晖出身湖南“世代书香”之家,父亲郭德垂是湖南著名的化学教员,郭德垂的祖父郭仑焘,与其大伯祖父郭嵩焘和二伯祖父郭昆焘,并称“湘阴郭氏三杰”。郭家世代的祖训是:“世家先立本,道德与文章。”郭嵩焘是晚清的进士、近代中国派驻英国和法国的首任公使,积极倡导学习西方政治法律制度,被当今学界评价为“第一个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思想先驱,但也因此备受当朝保守人士的攻讦。至今讲起郭嵩焘,郭道晖仍然佩服他面对非议坚持真理,坚守德操,毫不妥协。“我后来的经历就和郭嵩焘有点像。”他若有所思地感慨道。郭嵩焘反对郭氏子弟“习为诗文无实之言”,认为只有“经世务实”才是当务之急。所以,自郭道晖父亲郭德垂一辈起,子孙大都是工科出身。郭德垂是湖南教育界著名的化学教员。那时,家里七个孩子的吃穿用度完全依靠他菲薄的工资,兄弟姊妹都靠勤工俭学或奖学金,才得以升学,郭道晖回忆。家庭教育熏陶,养成了郭道晖正直耿介、富有正义感的性格和独立思考、追求真理的精神。1944年夏,郭道晖和弟弟随家逃难至广西,为了不中断学业,同时也为了“找个有饭吃的地方”,双双考进桂林国立汉民中学。1944年秋,郭道晖在汉中刚读了一个月,日寇进逼,桂林大疏散。郭道晖的父母亲和妹妹急忙挤火车逃到贵阳,沿途尝尽惊恐苦楚和疾病折磨,他和弟弟则跟随学校去广西百寿。那时桂林车站人山人海,一片混乱。车厢上下左右,里三层,外两层(车顶上和车轮与车底之间),塞满了人。郭道晖和弟弟抢到了车顶的一块地方,坐在行李上。为防止夜里打瞌睡,掉下火车,他们在眼睛周围擦“万金油”提神,嘴里还唱着:“流亡到哪里,逃难到何方……”跋山涉水辗转数千里的路程,既让年纪轻轻的郭道晖生活上得到锻炼,也使他看到了老百姓的苦难,看到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在思想上受到一次很大的磨练,从此立志要“拯救人民于水火”。“我的思想在那时就发生了变化,希望见到一个自由民主的新中国。”郭道晖回忆,他中学时代主编壁报,抨击时局,揭露旧社会丑恶,在全校壁报比赛中获冠军,并获“笔扫千军”的锦旗。17岁的他开始以“斗非”(与“道晖”谐音)为笔名,给报纸写些杂文和政论。并同弟弟一起参与策划了1947年的湖南省立一中反内战、反饥饿大游行。由于郭氏家族倡导“实学”即经世致用之学的家训,虽然郭道晖自幼喜欢并长于文思,但还是坚持学理工,考取了清华大学电机系,以求实现“工业救国”的壮志。1947年夏考入清华大学后,学校严谨认真的学风让郭道晖刻苦自励、不敢怠慢。上课时,他总喜欢抢坐前排,认真听讲。解放前,清华大学实行“通才教育”,文理并重。郭道晖记住了建筑系教授梁思成著作中的一段话———只会理工,不懂人文,只能算“半个人”,要“反对半个人的世界”。在这里,郭道晖在“为学”与“为人”方面都努力为自己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过,进入清华这个具有浓厚民主自由空气的学府,郭道晖却转入了另一段人生征途。一到清华,郭道晖就积极投入到学生运动中,每次游行与集会都必参加。他加入共产党领导的进步壁报《清华人》,发表《论觉醒》万言论文,又与同室的湖南同学合编《晓露》油印报,意指在黎明前以它催花润草,而在太阳出来(意指解放)后,就完成历史任务,自行消失。“工业救国的幻想在当时革命风雨飘摇的时刻看起来是不可能了,只有革命才能救国”,郭道晖的思想逐渐发生转变。与此同时,郭道晖上课听讲的位子,也一步步往后移,最后躲在一个角落里,一边似听非听地听老师讲课,一边却在偷看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列宁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两个策略》等马克思主义原著和毛泽东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1948年,郭道晖先后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和中共地下党组织,担任电机系党组织负责人之一和新青联分部书记,解放初任清华大学理工学院党支部委员和电机系党支部副书记。在1957年那场“反右”运动中,时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和校报总编辑的郭道晖由于坚持抵制“阳谋”、反对“反右”,而被打入另册,沦为“贱民”。这一冤案一直延续到1979年,郭道晖在年过半百之时,迎来了人生新的转折点,也迎来了他事业的第二个蓬勃春天。 半路遁入“法门”197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刚建立,缺乏干部。时任办公室主任的王汉斌为把郭道晖调去,多次找他做工作。一开始,郭道晖对年届半百时改行学法“并不感兴趣”。最后郭道晖经不住多次劝说,加上他个人对中国缺民主、无法治所带来的痛苦也有着切身的感受,于是,下定决心前往一试,“要看看国家机器是怎么运转的”。“他只要转一行就能钻一行。”郭道晖的夫人张静娴这样评价他。郭道晖甚至发誓要在未来的岁月中,追回自己被耽误了20年的青春,竭尽余力,做些真正有益于人民的事。在法工委,郭道晖历任理论组处长、国家法民法室处长、研究室副主任。“开会的时候,我会把觉得有意思的观点和案例记在卡片上,认真琢磨,日后备用。”他说。在法工委工作8年多,郭道晖“白天从事公务,晚上写作、学习”,夜以继日。他一边参加立法实务,一边关注与钻研一些有关民主与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并撰写出版了两本专著。1987年9月,郭道晖被调往中国法学会,任研究部主任。1989年离休后,旋即返聘为《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又干了9年。在这20多年中,著有个人专著7本,主编或与他人合著的书有10余本。在80高龄前后,他还接连出版了两部独著———《法理学精要》和《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我是一个爱动脑、勤动手、闲不住、不愿得过且过、好作杞忧、不平则鸣的人。现仍担任一些学术职务和学会工作,继续作些学术研究,力图‘写不断,理不乱’。老来还能赶时髦,写作不再是‘爬格子’,而是‘敲键盘’,学习在因特网上驰骋。”郭道晖如此评价自己。 郭道晖立论行文,中心思想只有一条:“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要竭力为人民的权力和权利鼓与呼。以“为人民争权利,为国家行法治,为社会求正义”,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禁区林立,但郭道晖担任《中国法学》总编辑期间,以其特立独行的精神,敢于突破学术禁区,开展一系列有现实针对性但亦十分敏感性的问题讨论。《中国法学》也因此被称赞为“担负起了引导一个东方大国法学研究方向的重任”,“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学术风格和办刊风格”。著名法理学家李步云教授如此评价郭道晖:“一是他的思想充满人文关怀;二是他的观念总是力求紧跟时代的步伐;三是他的观点大多是来自对社会生活与法制实践的观察、分析和概括,而很少有土教条与洋教条;四是他的见解往往具有现实感,决不无病呻吟;往往具有针对性,决不无的放矢。”而敢说真话,敢说朴素的真理,白发的郭道晖在法学界仍然显得硬骨铮铮。“我有这样的历史使命感,我也相信自己一直以来的坚持”。夫人张静娴教授一直都是郭道晖的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并“给他把把关”。张静娴的稳重、细密与郭道晖的活跃、锋芒相得益彰。郭道晖在《法的时代精神》自序中说:“老而益坚,不坠上下求索志;桑榆非晚,犹献春蚕未尽丝。”他说既然已是“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年,本性难移,此志不改。

王卫国的科研成果

01.1995年至1998年,主持翻译美国法学名著《科宾论合同》。02.1996年,主持国家土地管理局委托项目《我国土地权利的研究》03.1996年至1999年,主持中澳机构合作项目《中国经济法改革:比较研究》。04.1999年,主持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研究项目《法务会计》。05.2002年,主持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06.2004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财产法的理论重构》。07.2005年,与Peter Ho教授共同主持与荷兰格罗尼根大学(University of Groningen)的合作研究项目《中国农村土地登记和空间规划》。08.2005年,受国务院商务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委托,主持《中国的反商业欺诈》系列科研项目。09.2005年,受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委托,主持科研项目《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立法模式研究》。10.2005年,主持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的《荷兰民法典》翻译和研究项目。11.2006年,主持教育部“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问题研究》。12.2006年,主持荷兰外交部资助项目《荷兰民法典翻译与研究》。13.2007年,主持国资委委托项目《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持股规范研究》。14.2007年,主持国家开发银行委托项目《开行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的法律问题研究》。15.2008年,主持中国法学会2008年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金融机构破产研究》。16.2008年,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专家建议稿》。17.2009年,主持北京市平谷区委托项目《平谷区农村综合改革方案研究》。18.2010年,主持中国保监会委托项目《保险法律体系建设研究》。19.2010年,主持国家开发银行委托项目《开发银行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分析》。20.2011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银行破产风险处置和重整法律制度研究》。21.2012年,主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项目《强制性标准和法规关系研究》。 01.《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专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再版,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02.《中国民法》(合著,佟柔主编)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03.《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王家福主编)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项目,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获中国社会科学院1977年-1991年优秀科研成果奖04.《商法案例评析》(合著,江平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05.《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06.《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1998年版07.《商事法学·经济法学》(副主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法律出版社1998年、1999年版0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教程》(上、下卷)(合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09.《中国证券法破产法改革》(王卫国、Roman Tomasic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商法学》(副主编)高等法学院校法学主干课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002年修订版11.《破产法》(专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12.《商法概论》(主编)新编成人高等法学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3.《经济法》(主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4.《商法、经济法》(主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教材,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15.《商法》(主编)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6.《中国土地权利指南》(王卫国、王广华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7.《中国土地权利的法制建设》(王卫国、王广华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务会计基础教程》(王卫国、赵荣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9.《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文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西南政法大学学了学术文库 3,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1.《中国民法典论坛(2002-2005)》(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2.《破产法——原理·规则·案例》(王卫国,朱晓娟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3.《荷兰民法典》(第3、5、6编)(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4.《破产法精义》(专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25.《民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6.《商法》(主编)高等教育法学应用教材,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版27.《荷兰经验与民法再法典化》(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8.《经济法学》(王卫国、李东方主编)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9.《商法》(第二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0.《民商法新观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1.《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民法研讨会论文集》(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2.《合同法》(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33.《银行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34.《企业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王卫国、李东方主编)全国“六五”普法推荐读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35.《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王卫国,李化常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36.《金融法学家》(第一辑至第三辑)(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至2012年连续出版37.《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一卷至第八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至2012年连续出版 01.《试论民事责任的过错推定》,《法学研究》1982年第5期02.《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法学研究》1984年第3期03.《损害赔偿社会化与西方侵权法危机》,《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3-4期合刊,获西南政法学院科研成果奖04.《现代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外国法学研究》1986年第4期05.《论民法与商品经济》,《法学研究》1987年第3期06.《民事责任竞合之比较研究》,《外国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07.《引进成套技术设备的法律问题》,《政法论坛》1988年第2期08.《规范协同论》,《法律社会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版09.《产权明晰化与企业非国有化》,《法学》1988年第10期10.《所有权转换探析》,《现代法学》1989年第1期11.《不可抗力概念的立法与学说考察》,《外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12.《瑞典新〈货物买卖法〉的主要特点》,《比较法研究》1992年第2-3期合刊13.《企业重整制度之立法范例比较》,《外国法学研究》1993年第1期14.《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学的观念转变》,《现代法学》1993年第4期15.《公司资本论》,《特区法制》1993年第3期16.《民法学者的哲学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17.《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结构——功能特性》,《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4期18.《论合同无效制度》,《法学研究》1995年第3期,获《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奖19.《超越概念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年第3期。收入《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改革成果通报》和《21世纪中国发展论坛》20.《论重整制度》,《法学研究》1996年第1期,获中国政法大学宪梓优秀科研成果奖21.《法国治理企业困境的立法和实践》,《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4期22.《商业保障与新破产法》,香港《中国透视》1996年8月号23.《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法学》1998年第3期24.《论重整企业的营业授权制度》,《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获中国政法大学校庆论文奖25.《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法人产权》,《对外经贸企业管理》1998年第2期26.《论法学家的人格》,《民主与科学》1998年第1期27.《中国电信业立法建议研究报告》(与盛洪、余晖合著),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二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28.《企业拯救制度在中国的采用:比较概观》,王卫国、Roma,n Tomasic主编《中国证券法破产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9.《金融欺诈对商事立法的挑战》,陈光中主编《金融欺诈的预防和控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30.《产权的法律分析》,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1.《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国经贸导刊》2000年第2期32.《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求是》2000年第4期33.《中国入世与法制建设》,佟志广等主编《中国与WTO:权威专家话入世》,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34.《消费者群体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2001年第21期35.《债务重组与企业脱困》,邵宁、周放生、熊志军主编《中国企业脱困报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月版36.《略论新破产法起草的几个目标》,《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37.《中国企业债务重组的替代方法研究》,周放生主编《国企债务重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38.《论经济法之当代命运》,王卫国著《改革时代的法学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39.《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李昌麒主编《经济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40.《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以《商法》为聚焦点》,《法人》2004年Z2期41.《让与担保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地位》(与王坤合著),《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42.《探索造福农民的城市化模式》,《中国改革报》2004年12月14日43.《新破产法草案与公司法人治理》,《法学家》,2005年02期44.《论普通债权质押的风险防范》(与胡利玲合著),《人民司法》,2005年08期45.《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劳动保护》,2006年02期46.《关于土地调控的三点意见》,《中国土地》,2006年10期47.《新破产法:一部与时俱进的立法》,《中国人大》,2006年17期4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与潘修平合著),《现代法学》2009年04期49.《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及研究路径》,《安徽农业科学》,2008年01期50.《<物权法>激发企业生存新生态》,《中外管理》,2008年01期51.《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展望》,《中国法律》,2009年01期52.《中国的保险法律制度》,《中国法律》,2009年03期53.《挂钩型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与潘修平合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5期54.《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制度研究》(与潘修平合著),《法学杂志》,2009年10期55.《累计认购期权(Accumulator)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与潘修平合著)河北法学,2009年12期56.《中国破产法的特点与程序正义》,《中国法律》,2011年第5期57.《现代财产法的理论建构》,《中国社会科学》, 2012年01期58.《中国经济特区立法的经验》,《中国法律》,2012年第4期59.《政法委要转变职能》,《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2期 1.Some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Juridik Tidskrift (Stockholm), Vol. 1989-1990, No.52.TheLeg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A Cultural SurveyJuridik Tidskrift, Vol. 1990-1991, No.43.TheLegal Character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s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Law Review (Vancouver),Vol.26 (1992), No.24.BusinessProtection and the New Bankruptcy LawChina Monitor (Hong Kong), August 1996;5.FraudulentConduct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CanberraLaw Review, Vol.4, Nos 1&2 (1997);6.Adopting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A Comparative Survey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Vol.9, No.3, 1998.7.CorporateGovernance and the Draft Bankruptcy Law of China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Vol.17, No. 1, October 2004, P. 111-1198. “Land Use Right -- LegalPerspectives and Pitfalls for Land Reform”, “Developmental Dilemmas: Land reform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China”, edited by Peter Ho, published byRoutledge (US and Canada),1st ed. 2005.9. “The Changchun Approach: A NewScheme for Debt Restructuring in China”, “Law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Mainland and Taiwan”, edited by Pitman , Institute of Asian Research, 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2006,ISBN 0-88865-764-1, page 87-99.10. “National Report for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Chapter 6 of “Commencementof Insolvency Proceedings”, Oxford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InsolvencyLaw Series, Edited by Dennis Faber, Niels Vermunt, Jason Kilborn, and TomasRichter, published by th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164-193.11.“Restructuring Modern Property Lawon a Theoretical Basis”, “Towards aChinese Civil Code -- 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edited byLei Chen & C.H. (Remco) Van Rhee, published by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Leiden. Boston, 2012, pp.109-151.

擅长画鹅的画家是哪位

宋斌,原名宋彬,男,号吉祥人,吉祥斋主。
善于画鹅,有“鹅王”之称。
1974年生于吉林,东北师范大学美术系本科毕业,现为《中国名家书》杂志社总编,中国华夏画院院长助理,职业画家,艺术评论家,金台艺术馆新闻发言人。
从10岁起学习中国画,专攻工笔花鸟画,写意花鸟画。擅长画鹅,天下名鹅,天下名嘴,古有羲之爱鹅,今有宋斌画鹅之称,作品先后发表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信息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北京娱乐信报等媒体,作品广泛得到收藏家的喜爱。
1992年举办宋斌工笔画展。
1997年举办宋斌大写意画展。
2006年出版中国名家书画宋斌专辑。
2007和谐中国年度峰会书"作品展获得金奖。
2008年人大政协"两会"期间,近100名代表收藏宋斌作品。

上一篇:在哪个平台发表文章最好

下一篇:中国经贸是国家级期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