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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藏民族文化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07:41

关于藏民族文化的论文

西藏各族人民作为新时代的主人共同继承、发展和分享藏民族传统文化,共同创造现代文明生活和文化事业,使西藏文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与发展。西藏文化保护的事实证明,所谓的“西藏文化灭绝”论是根本没有事实依据的。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对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还将继续加强。随着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保护西藏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西藏的进程中,西藏文化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保护和弘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创和发展现代科学文化教育事业。

西藏的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投入巨额资金,修复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从2002年开始的西藏三大文物维修工程包括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萨迦寺的维修,总投资为3.3亿元,全部由国家财政拨付,创造了西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物维修工程纪录。从 2006年开始,中央人民政府又决定投入5.7亿元,对西藏22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维修。2008年4月18日,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暨扎什伦布寺保护维修工程启动仪式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隆重举行,这标志着在西藏实施的投资最多、维修规模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全面启动。

西藏传统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目前,西藏共有1700 多座寺庙和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僧尼4.6万多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举行。每年到拉萨朝佛的西藏信教群众均达百万人次以上。从2004年开始,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恢复藏传佛教格西拉让巴考学制度。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是西藏藏传佛教各教派的组织,并有藏文版会刊《西藏佛教》以及1所西藏佛学院和1所藏文印经院。为保障西藏各民族人民特别是广大藏族人民按照自己传统的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西藏自治区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民族的传统节日确定为自治区的节假日,还明文规定,不准拍摄、围观天葬活动,不得在天葬场所喧哗等。

藏语文在西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广泛应用。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都使用藏文。西藏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专门开设有藏文节目频率和频道。2007年末,藏语频道在全国少数民族语言电视频道中率先实现全天24小时不间断播出节目。在西藏出版有14种藏文杂志、10 种藏文报纸,1989年以来出版的藏文图书有400多种。此外,藏语文学习也得到了法律保障。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藏文专业术语规范化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藏文编码已正式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各种藏文软件在计算机和网络上使用。截至2007 年底,西藏上网用户总人数已达16万人,占西藏人口的5.8%。

西藏传统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一贯重视藏民族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对民间文化开展大规模的收集和整理,使许多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得到了抢救和发掘。1979年成立了专门机构对被称为“世界史诗之王”的《格萨尔王传》进行全面抢救、整理,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已整理出版《格萨尔》100多部,总印数达400多万册,同时还出版了20多部汉译本,并有多部被译成英、日、法文出版。2007年底,西藏全区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8个,文化馆、站203个,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馆2个,同时还有18个县级民间艺术团体和500多个群众业余演出队;全区多次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一年一度的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节和那曲恰青赛马节等大型文化活动的内容不断创新,成为地区性品牌文化节庆活动。西藏自治区7大类、15项、23个点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文化部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西藏有31人榜上有名。

文献档案得到妥善保护,建立了时代体系完整的历史档案库。工程浩大的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研究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所藏经卷和佛教典籍得到了很好的保护。1990年以后,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藏汉对照西藏大藏经总目录》等陆续整理出版,还印行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2006年12月,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带标点的佛教经籍——《大藏经》的编纂工程正式启动。从2007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启动了对贝叶经的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目前西藏已经登记在册的梵文贝叶经有426部,共4300多张。

藏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重视对西藏社会历史文化的研究,1956年到1958年国家组织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就包括对西藏社会的调查与研究。改革开放后,我国还组建了一批藏学研究专门机构,在藏学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当前,全国有近50个机构的近3000人从事藏学研究,研究领域涵盖了政治、经济、历史、文学艺术、宗教、哲学、语言文字、地理、教育以及考古、民俗、藏医藏药、天文历算和生态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农业、牧业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大部分学科。2006年,中国首次颁发了藏学研究领域第一个国家级奖项——“珠峰奖”,这标志着中国藏学事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2006年青藏铁路建成通车,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同祖国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大量游客乘火车进藏旅游,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出现承载压力过重的问题,这进一步促使西藏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保护和发展当地独特的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严格控制参观人数、精心设计参观线路、科学合理疏导参观流量的办法以减缓这些珍贵而又脆弱的文物古迹的承载压力。青藏铁路使西藏人民通过旅游可以了解外界的信息和文化,可以在继承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发扬自己的文化,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海外人士积极投身到西藏文化保护中。

藏族舞蹈的论文

  【 作 者】强巴曲杰
  【作者简介】强巴曲杰,西藏大学艺术系副教授。(西藏拉萨 850000)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藏族传统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的研究,探讨了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和藏族人民的美学理想。
  【关 键 词】藏族传统舞蹈/舞蹈理论/身韵、动作、姿态/审美特征

  本文通过对藏族传统舞蹈的身韵、风格以及审美意识、审美理想的研究,探讨了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从而在继承和发展创新藏族舞蹈中,把握古老民族的基本审美特征,使发展中的藏族舞蹈更具有民族特色和审美价值。
  一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藏族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藏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
  探讨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历史上如何看待舞蹈,以及如何定位舞蹈艺术在藏族文化中的地位。在藏族传统文化典籍“大小五明学”中把舞蹈归于“工巧明”(即工艺学),这就表明舞蹈艺术在理论上被定位于大文化范围之内,并形成具有成熟理论依据的艺术形式之一。在西藏历史上,“羌姆”等舞蹈大多不仅配有文字记录的“舞谱”,还用“线”记录着“舞曲”;“卡尔”舞蹈的音乐“藏文古谱”流传至今。在古代藏族民间歌谣中传唱着众多的有关“说舞蹈”方面的歌谣。在众多舞蹈论述中,什么是舞蹈、形体运用以及“舞蹈艺技九”等舞蹈理论是古代论述藏族舞蹈的精髓之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理论部分。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M],中册290页(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中关于“舞蹈的各种动作姿态是人体塑造的精彩工艺之一”这一论述,首先把舞蹈定位于人,以及人体所做出的各种动作,塑造出的千姿百态的“精彩工艺”。恰恰是这一活生生的“工艺”,表现着当时当地人的思想情感。古人能把审美对象的表现手段论述的如此精辟,充分证明了当时舞蹈艺术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认识高度。同时“舞蹈艺技九”(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Z],第130页,木刻板(藏文)。)中简洁透彻地阐明舞蹈是用人体的“形”,动作语言的“声”、舞动的“情”表现生活和情感。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从以上“舞蹈艺技九”的观点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升华到艺术高度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形、声、情”和谐运用到舞蹈中,更进一步突出了舞蹈的美学特色。同样,随着社会的进步,种类繁多的藏族民间舞蹈,也由起初的简单模仿、无意识的自娱性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一门艺术。值得指出的是,有人认为西藏古代的“舞蹈艺技九”是古印度“乐舞论”中婆罗多牟尼论述的,与藏族舞蹈无关。对此,经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考证,在藏族历史上,人们在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相关的艺术理论和技法。“波罗多牟尼在论述‘拉斯’时只提出了八种,后经印度舞蹈家增至九种。这九种‘拉斯’主要作为卡达卡利舞演员的面部表情和眼神训练之用”(注:于海燕:《东方舞苑花絮》[M],第18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这与藏文古籍“舞蹈艺技九”中论述的内容相重合的只有“愤怒、恐怖、英武”三种,其余六种则根本不同,而且古印度的“拉斯”也没有提到“形、声、情”和谐运用于舞蹈艺术中的观点。这就有力地证明藏族先人在吸收外来文化时非常重视与本土的审美意识相结合,以民族审美需要和创新精神创造了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
  二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这就是这个群体审美意识的一种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宗教信仰、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动作的重点在人的下肢,而上身动作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较为丰富,而下身动作较少;有的地区舞蹈以大动为美,有的地区则以含蓄舞动为美。正是诸多舞蹈风格中蕴藏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特征。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之为‘美感’”(注:王朝闻:《美学概论》[M],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美感中包含着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如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等,同时还包含欣赏活动或创作活动中的特殊的审美心理现象。
  如前所述,藏民族在历史上已形成了比较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怎样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解决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和如何表达情感、体会美感的问题。
  藏族舞蹈有其共性的审美特征,但是由于人们居住的地理气候差异、方言差异、服饰差异、宗教影响而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情趣。藏民族的舞蹈有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众多民族民间舞蹈;有专供上层社会享用的卡尔歌舞;也有专为宗教仪式服务的羌姆舞,以及众多门派的藏戏舞蹈。以上舞种虽表现形式和手法各不相同,但舞蹈的基本身韵、动作、姿态和技巧却很相近,音乐的基本曲式结构和节奏风格比较相仿;在服饰方面除宽、肥、瘦及色彩的区别外,样式也基本相同;另外,它们以圆圈舞为主的跳法也很相似。因此,相似或相近的身韵是形成藏族舞蹈美学特征的“根”,是相对稳定的审美感受的共同反映。藏文古籍(注:《智者入门》[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1年。)一书中把“舞蹈艺技九”变成为“诗歌写作九”,要求诗歌写作者用诗写出舞蹈者的身姿、韵律和丰富情感。同样,要求舞者也在舞蹈时表现诗情画意,融诗舞于一体,有歌就有舞,以词带情,以姿促情,使藏族舞蹈富有生命力和激情。在藏族歌谣中唱到要跳舞“就要跳天空无边无际舞”,要跳“高山不可动摇的舞”,跳起来的“卓舞的节奏快如夜空的闪电”。这就像萨班·贡嗄坚参的书中所述(注:萨典·贡嗄坚赞:《乐论》[M],第1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年。):“人们梳妆打扮,人们歌舞欢畅,那里没有悲伤,神圣的音乐至高无上”。这就是藏民族对歌舞的共同审美意识的体现,也是藏族歌舞的魅力所在。藏族舞蹈还与地域、时间、年龄、男女等不同对象各自有不同的舞姿和舞律,如前藏人的舞蹈,活泼有力、热情典雅、柔和敏捷,具有浓厚的纯农区和城镇市民特色;后藏人的舞蹈,奔放潇洒,在“扎念”琴的伴奏下步法灵巧、多变,充分展现着西部高寒人的性格特征;阿里地区的舞蹈,有着典雅稳健的舞步、优美自如的舞姿,充分体现着古象雄文化的韵味;而藏东康巴人的舞蹈,威武粗犷、豪放潇洒、矫健雄姿,充分展现着康巴人的气质特征。
  关于藏族舞蹈的形态美,除藏文古籍中有大量记载外,在民间歌谣中也有许多记述。如《中国歌谣集——西藏卷“打开歌门”》章节中就记录了大量的传唱舞蹈者身姿的歌谣。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藏族舞蹈的基本审美特征。如:林芝地区果谐“祝歌舞者门面三层高”中唱到:
  胸部是锅庄的仓库,今日要打开仓库门;
  胳膊是卓舞的翅膀,今日我要炫耀翼力;
  腰部是歌舞摇摆处,今日我要放松放松;
  膝盖是锅庄的风轮,今日我要转动转动;
  双脚是锅庄的滚球,今日我要滚一滚它。

  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中册,第292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对舞蹈者的形态要求有:
  上身动作像雄狮,腰间动作要妖娆。
  四肢关节要灵巧,肌腱活动要松弛。
  全身姿态要柔软,表演表情要傲慢。
  举止要像流水缓步,膝窝曲节要颤动。
  脚步脚尖要灵活,普遍要求英姿雄壮。
  ……

  从以上舞蹈时对人体各部位提出的基本要求不难看出藏族舞蹈的基本美学思想。形体美、韵律美、动作的和谐运用是舞蹈美的基本特征。藏族舞蹈非常强调舞蹈时脚、膝、腰、胸、手、肩、头、眼的配合及统一运用。众多藏族古老民歌中关于具体形体要求的歌词和古籍的理论如此一致,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对舞蹈者形态、舞姿的共同审美感受。上述关于舞蹈形态的要求不是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而是至今保留在众多的藏族舞蹈中,如“热巴舞”、昌都“果卓”、定日“甲谐”、贡布“箭舞”等舞蹈中,男子舞者的上身动作非常讲究,不论手持道具与否,其“上身动作像雄狮”威武雄壮,极富有高原人彪形壮汉的气质,给人以战胜一切艰难险恶环境的信念,而女子舞的上身动作则含蓄典雅,给人以健康和优美的感觉。与此同时,“果卓”、“果谐”等不少舞蹈中男女舞者的前胸或上身动作稍向前俯,这不是表现背东西的舞蹈,这一现象除了与服装的肥厚、装饰物等有关外,从舞蹈学角度分析,向前微俯与动作的大小、强弱、高低对比等关系密切。
  在藏族舞蹈中用腰动作非常丰富,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舞蹈者,对于“妖娆”的腰、“摇摆”的腰运用的非常讲究。不管是以脚的点子为主的“堆谐”,还是讲究线条富有动感的“谐”,腰部轻软摇摆,在似动非动中给人以充分展现人体的线条美。女子的腰部动作在“热巴舞”和牧区“果卓”中表现得非常丰富。她们的各种翻身动作,侧腰、下后腰动作都把用腰做到了最佳状态。“妖娆”的腰部动作是藏族舞蹈突出的一个审美特征。另外,在民谣和古籍中,认为“膝窝”、“膝盖”是“最灵处”,“要颤动”并被形容为“风轮”、“轮子”。藏族众多舞蹈的“膝盖”动作的确是一个最具典型的具有地方和%C

西藏民俗文化论文摘要200字

西藏,这个耸立于地球之巅、平均海拔4000余米的雪域高原,以其恢宏的气势傲然于世。千百年来,生活于这块高天厚土神奇大地上的藏门珞各族人民,创造了辉煌灿烂的西藏文化。西藏民俗文化是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厚重的文化内蕴和特有的高原风采深受世人的瞩目和关注。
    一
  民俗是生活于某一特定地域的民族或人们共同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习俗惯制,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的活动方式。显然,民俗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
  民俗文化产生的历史十分久远。人类要生存,离不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衣、食、住、行的物质民俗行为便与人类的活动相伴相生。人类要繁衍发展,离不开两性交媾与生育,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至关重要,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婚、育习俗。其他诸如信仰、礼仪、节日、游艺等精神民俗也都是在人的活动过程中逐渐出现和形成的。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的活动,便有了文化的创造,也就有了民俗活动形式。民俗文化是人类文化中最古老和最具有生命力的。
  民俗文化一般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几大类别。物质民俗指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等生产生活方式及相关的习俗礼仪;社会民俗包含家族村社、婚丧嫁娶及人生礼仪等相关内容;精神民俗则以信仰、节日、民间文学和游艺为其代表。西藏民俗文化囊括和涵盖着人类民俗文化的一切领域和方面,同时,又自成体系,内容极为丰富,具有浓郁的民族与地域特色。
  西藏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考古学和地理学资料表明,青藏高原是人类的故乡之一。至迟在1万至5万年前,西藏高原便有古人类的活动足迹。发现于藏南定日县苏热、藏北申扎县珠各勒、多格则和各听、阿里日土县扎布等五处地点的达200余件旧石器便是明证。距今四五千年前,西藏各地已普遍进入了新石器时代。[1]阿里、那曲、拉萨、昌都、山南、林芝、墨脱等地几乎遍及全藏的大量新石器的发现,特别是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的发现和发掘,证明西藏高原的远古先民已创造了堪与中原新石器文化相媲美的西藏古文化。
  如果说混沌之初人类之始以至旧石器时代民俗文化的具体情形我们还无从知晓,那么,西藏民俗文化的滥觞则有据可考于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昌都卡若原始村落遗址的发掘为我们提供了一幅西藏远古先民生活的图景。卡若遗址位于西藏东部昌都西南约12公里的卡若村附近,遗址面积约10000平方米,发掘出土了大量建筑遗迹及石器、骨器、陶器和各种动物骨骼、粮食等。发掘了房屋基址28座,有圆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种类型。发掘出用作生产工具的各种石器近8000件,骨器约400件。出土的生活用具中有陶片20000多片,分罐、盆、碗三种器形。装饰品共出土50件,种类有笄、璜、环、项饰、贝饰、牌饰等。[2]卡若文化为我们展示了西藏远古先民衣、食、住、佩饰等物质和精神民俗的基本风貌。
  继卡若遗址之后,拉萨曲贡遗址为我们揭示了西藏腹心地区距今三四千年前远古居民生活的情形。曲贡遗址分早期文化遗存和晚期文化遗存。在早期文化遗存中,出土了多种器形的石磨盘50件,磨石(磨棒)44件和石杵7件。这些磨盘磨石主要用于加工谷物。出土陶片50000余片,陶器种类有罐、盂、杯、碗、豆、盘、器座等,以罐为主。出土装饰品23件,质料为骨、陶、石三种,其中有骨牌饰1件,骨笄7件。出土的动物骨骼中有牦牛、绵羊和狗等,牦牛和绵羊在当时饲养已比较普遍。在晚期文化遗存中,发掘土坑石室墓29座,墓葬形制为竖穴土坑式,平面形状有长方形和方形两种,墓坑内一般用砾石块堆垒成壁,葬式主要是二次葬和屈肢葬。曲贡土坑石室墓的绝对年代当在公元前8世纪前后,最晚不会晚于公元初年。在M203墓坑内出土一件铁柄铜镜。曲贡遗址还出土了两件网缀,在几座灰坑中还发现了鱼骨。[3]这一切,都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当时拉萨一带土著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料。
  西藏各民族丰富的神话传说,也形象地反映了西藏高原远古先民的生活史。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都有“猴子变人”的神话,讲述远古先民树居野处,以采集和狩猎为生,后逐渐繁衍,形成人类各支系的情形。珞巴族的许多神话,还讲述了人类如何受鸟的启发发明了弓箭,受蜘蛛活动的启迪学会了织布等。
  据敦煌文献和藏文史籍载,西藏古代曾经历过众小邦统治。其中“十二小邦”之一的雅隆悉补野部后来不断壮大。约公元前3世纪,聂赤赞普作为第一个赞普(王)出现于藏族历史上,当时还修建了称为雍布拉康的第一座宫堡。到第30代赞普达日年塞时,诸小邦的大部分领地已归于悉补野治下。经过松赞干布祖孙三代的励精图治,在公元7世纪初,统一了吐蕃全境,建立了强大的吐蕃奴隶制政权。其时,“南方之‘珞’与‘门’”亦被收为属民,当时珞瑜的珞巴人和门隅的门巴人已臣属于吐蕃政权。吐蕃时代,是藏族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也是西藏民俗文化走向兴旺繁盛的时期。从史料看,当时民俗文化的主要方面和形式已基本定型。如衣以毛褐,食以乳酪、牛羊肉和炒面,饮以酒浆和茶,住为“屋皆平头”的民居和“拂庐”(帐篷),信仰有自然崇拜、苯教和佛教,娱乐有歌舞、棋类、球类、抱石、赛马、摔跤等形式。此外,礼仪、婚丧等都有成文的规定和俗成的定制。在吐蕃时代就已成型的民俗生活的基本范式,一直绵延发展,影响至今。
  吐蕃之后的一千多年间,随着西藏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扩大,西藏民俗文化得以不断发展和丰富,成为独具特色的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西藏民俗文化自成体系,源远流长,具有鲜明的特征。这些特征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地域性特征
  地域性特征是西藏民俗文化区别于其他民俗文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生活于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其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地理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地理空间和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也是从事生产活动以及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源泉。地理环境决定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各地的地理环境无论是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生物等因素以及它们有机构成的自然综合体,都有着明显的地域差异。因此,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必然带着各自鲜明的地域特征。即使是同一民族,由于居住于不同地域,其文化也会有一定的差异。西藏民俗文化正是如此。
  西藏民俗文化产生于西藏高原这一地球上独一无二的地域范围内。西藏地处世界屋脊,其北部是昆仑山脉,西北部是喀喇昆仑山脉,中部是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南部是喜马拉雅山脉,东部是横断山脉。这些高大的山脉构成了高原地貌的骨架。西藏的地势和地形结构可分为藏北高原(包括阿里高原),地处昆仑山、唐古拉山和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之间,即“羌塘”(意为北部高地)的广大地域。藏南谷地,位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和喜马拉雅山之间,包括雅鲁藏布江及其主要支流拉喀藏布、年楚河、拉萨河、尼洋河等流域。喜马拉雅山地,主要指喜马拉雅山脉南坡和东南坡。藏东高山峡谷区,即西藏最东部的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峡谷地带,地处横断山区。[4]
  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的西藏民俗文化。辽阔的藏北高原地势高寒,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境内有众多的湖泊和纵横的水系,是野生动物的乐园和天然的牧场。人们世代逐水草而居,创造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高原游牧文化。牧民食以乳酪牛羊肉,穿、用以裘皮和毛织品,居以牛毛帐篷,行以马、牛代步和驮运。还有那高亢的牧歌、豪放的赛马、剽悍的性格,处处展现出游牧文化的风姿。藏南谷地海拔在2700-3700米之间,这里土层深厚,土壤肥沃,适宜农耕。人们从《猴子变人》的神话时代开始便从事农耕活动,延续至今,创造了西藏的农业文明。人们食以糌粑,聚族居于平顶的楼屋。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平原,是西藏远古文明的重要发祥地,相传西藏最古老的居民首先出现于此。西藏的第一块农田、第一座房屋、第一个赞普,无不与雅隆河谷相联系。正是雅隆悉勃野部的崛起,经过长达数百年的攻伐兼并,到公元7世纪前期才由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高原各部,建立了统一的吐蕃政权,使西藏的文化地域最终形成。至今,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区仍是西藏最主要和最富庶的农业区。藏东三江流域属高山峡谷区,江河切割,沟壑纵横,气候呈立体分布。人们从事半农半牧的经济活动,依山势建房聚族而居。喜马拉雅山南坡和东南坡气候温和,多雨潮湿,森林密布,动植物资源丰富,决定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长期以采集和狩猎为主,兼事刀耕火种的传统农耕。由于多林木,人们的生产生活用具、建房盖屋多以林木为主。潮湿的气候又使人们居住于杆栏式竹木楼内。正是地理环境的差异决定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差异,并导致民俗文化地域性特征的形成。
  西藏民俗文化的地域性特征是区别于西藏高原以外其他民俗文化的显著标志。同时,在西藏高原内部又有许多小的地理单元,不同地区的文化又带有一定的地域色彩,它们共同构成了西藏民俗文化多姿多彩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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