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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升学报名入口

发布时间:2023-12-12 07:39

对口升学报名入口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时间是每年的12月份,只要你在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拥有正规中职生学籍,毕业时就可以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考试时间是次年的6月份(和普通高考时间一致)

辽宁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一、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0日上午9时至3月25日下午16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志愿,视为放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

二、志愿设置

(1)中职升学: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

(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

(4)中师升本(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学前)教师招生,下同):每个考生限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不得兼报),同时要填报是否服从录取到同专业的其它院校。

辽宁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三、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说明

1、师范类专业对口升学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报名条件及考试要求均与往年相同。

2、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规定后,参考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志愿报表,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请考生妥善保管密码及个人信息,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网上填报志愿将于3月25日16:00时准时结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将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不要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3、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市、区县招考办联系。

4、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确认,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填报的志愿“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五、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一忌:高考后准备

很多家长和考生认为,高考志愿填报几天就能搞定。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以本科为例,往年考生一般需要填报一本、二本、三本,每一批次至少要考虑5所院校,加上留有一定的备选学校,这样就可能达到15-20所。实行新高改的浙江,更是多达80个志愿选择。

在这短短几天之内,考生及家长保证自己

能够读完80余所高校的招生简章吗?能够根据往年录取分数线测算出18年大致的校线吗?能够弄懂高考志愿填报中的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极差录取等录取规则吗?……

高考志愿要做到填得好、报得巧,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拿不下来的。因此,希望家长和考生一定要重视高考志愿填报,早作准备,不要等到考试完了以后再抓,那样很可能就来不及了。

二忌:越俎代庖

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到底是家长为主,还是学生为主呢?相信很多家长知道,一切都该以孩子为中心。但在实际填报中,习惯帮孩子做决定的家长,往往不知不觉中又引导孩子遵从他们的意见,成为志愿填报隐形的主宰者。

这种现象出现,很大原因在于:许多家长认为孩子涉世未深,而自己经验丰富,知道哪些学校实力好,哪些专业未来更吃香,所以,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也当仁不让。这里,家长普遍忽略了:

这个阶段的考生大多十七八岁,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正在逐步形成,他们对社会,尤其是对自己想上什么学校及专业,有一定的认识。高考志愿填报的目的是上大学——读书。而这个书是由考生去读,如果他不认可、不感兴趣,是不利于他学有所成的。

所以,在志愿填报这个事关孩子理想与前途的事情上,应该以考生为主,家长只起参谋、辅助的作用,绝不能越位,更不可包办代替。

那么,家长如何做好参谋人的角色呢?

填报志愿时,最紧张的可能不是孩子,而是家长。说实话,大多数高三孩子对目前我国大学专业设置不是十分了解,对于想报考的专业既不了解其培养目标,也不知道相应课程,对就业方向和前景更不清楚。

要想详实了解这些信息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正在紧张学习的高三考生难以有较多精力顾及,这时作为家长,不妨代做资料搜集的功课,但又万万不能在孩子选择专业方向上越俎代庖。

三忌:盲目随从

在准备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家长和考生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网上查询消息,咨询身边的亲朋好,这是好事。但是如果你不会利用,好事就可能会变成坏事。

看人家孩子报什么,也就跟着报什么。孩子的成绩不一样,志趣不一样,人家填报的学校、专业能被录取,而盲目跟着人家走,不一定就能被录取。

所以,2018届家长在面对纷繁复杂的高考志愿填报信息时,一定要好好研究、读通、弄懂,切记听风是风,听雨是雨。

四忌:目光狭隘

高考志愿填报中,有不少的家长犯了“目光狭隘”的禁忌,导致孩子错失了很多机会。比如:

多渠道升学机会。除了高考统考之外,我国还有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国家专项计划等等多渠道的升学机会。省外也有好大学。不少地方,特别是直辖市和东部沿海一些城市的家长不愿让孩子到外地上学,宁可躲在“家里”读二本,也不愿到外地读一本。

所以,2018届家长可以主动把眼界放宽,多渠道多方面了解各类高考资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选择其他的升学路径或高校。

五忌:草率了事

家长平时工作忙,也没有时间和精力静下心为孩子好好规划未来。所以,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直接拿着孩子的高考分数,网上查询“我家孩子的分数,能够上哪所大学和专业呀”。得到答案之后,就安排孩子填报该志愿,草草了事。

对于这种“只为完成任务”的家长来说,你有想过孩子的分数真的适合报考这所学校吗?孩子的性格适合报考这个专业吗?孩子未来的职业规划又是什么呢?可以说,家长一问三不知,孩子也是迷迷茫茫。

不怪乎每年都有将近70%的毕业生后悔所选的专业,他们志愿填报时,都是草率了事,更何谈面对四年后的就业难题呢?所以,高考志愿填报是个精细活,家长和考生不单单选一所大学、一个专业就能完事。它还涉及到考生的未来就业、职业规划、职场发展等等因素。

六忌:冒险主义

常常看到有的考生在偌大的志愿填报表上,只报了1所或者2所学校,这是高分考生和家长易犯的错误。《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然而,很多家长并不能真正掌握孩子自身的真实水平,盲目追高,结果导致志愿失误,影响了孩子的前程。

家长和考生详尽掌握院校数据与信息,并将高考志愿表填满,不放过任何机会,才是最稳妥的方法。

七忌:凭感觉走

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切不可跟着感觉走,而应该跟着招生章程走。因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应该依据高校的招生章程来填报自己的高考志愿。

2017年浙江省有一位考生觉得自己的分数超过了 西安交通大学 近5分,肯定能考上,连招生章程都不看了,直接填报。等到录取结果下来,才发现总分达到录取要求,可英语单科成绩没有达到规定分数(招生章程有规定),最后被调剂到冷门专业了。

可见,感觉是会骗人的,只有理性才能为我们博得上学机会。最好是用高校的招生章程来指导自己的高考志愿填报,即指导性填报,如达不到高标准也应做到低要求,即把关性填报。

八忌:忽视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高考志愿填报需要抓住关键、根本、重要的方面,但是也不要忽略一些细节。有时候因为忽略了一些细节而导致全盘皆输。

特别是浙江新高考政策情况下填报志愿,必须了解清楚如何一个目标院校的详情,去年就有考生及因为院校名称相近,六百多的高分却填报了一个三本院校。导致高分低录的结果。

这些细小的事情,对高考志愿填报的影响都非常大,所以千万不能忽视。

九忌:望名填报

不少家长易感性判断,认为“信息化”就是学计算机,“新闻学”就是当记者等等。而一些高校为了吸引生源,刻意把专业与“贸易”“信息”等联系起来,一些考生不掌握真实内情,纷纷报考,结果并未如愿。

前几年计算机专业大热的时候,河南一家长的孩子高分考取了某高校“会计信息化”专业。这个家长认为信息化大概就是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会计信息化”又是会计又是计算机,热门专业大联手,毅然决然地让孩子报考了会计信息化。可是孩子到了学校后发现,原来的想法太傻了,会计信息化专业其实还是会计专业,只不过把计算机系统的应用作为教学辅助手段和会计应用的新平台。孩子本来对计算机专业一往情深,原本想成为以计算机专业为主要方向的复合型人才,将来做个IT精英,无奈选错了专业。

十忌全依兴趣

很多家长放手孩子填报,殊不知孩子基本都会全依兴趣来填报。比如:

前年,《微微一笑很倾城》火爆中国,安徽的一位文科生迷恋上剧中的男女主,认为自己也非常喜欢计算机专业。在高考志愿填报中,毅然填报这个专业。等到上学时,才发现自己专业所学的内容完全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神奇,很多知识听不懂也不感兴趣,最后糊里糊涂的上了四年,毕业时,才后悔什么也没有学到。

在填报高考志愿中,兴趣是很重要,但认识自我更重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认识自我,对自己有客观清醒的认识才是填报志愿的首要因素。

在高考阶段,对考生来说志愿填报的重要性甚至是等同于高考的,但是因为高三的高强度学习,大部分考生根本不了解志愿填报,马失前蹄的例子数不胜数。这就要求我们考生和家长提早了解高考政策、知晓目标院校信息、了解专业类别与详情才能合理填报,分尽其用! ;

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2021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登陆,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免考流程

1.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2.提交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学历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无法继续完成免考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需要特别注意,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3.各市现场确认及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免考所依据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考生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要告知考生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考生既有通过审核的课程又有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告知考生的情况下可对于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进行删除,如考生不同意删除,则标注原因给出不通过的审核意见。网上申请时免考材料验证失败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如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或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核查,确保证书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信息,给出审核意见。

4.网上支付: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5.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上报材料以及各市初审结果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6.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三、办理时间

1.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1年2月20日9时—2月26日17时。

2.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5日。

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3月6日—3月11日。

3.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2月27日9时—3月6日17时。

4.全省复审工作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28日。

5.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4月7日17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 【2020】11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五、免考规定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按不同报考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5.国外留学的学历证书必须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和免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

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含理论和实践)。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笔试和上机),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理论、实践)。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证书(笔试与上机),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8.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

9.获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和实践),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理论和实践)。

10.获全国高校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理论及实践),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计算机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1.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含笔试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12.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 合格证书者(含笔试成绩)可免考英语(一)。

13.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三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4.获辽宁省大学英语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5.获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含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成绩发布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6.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7.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一),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8.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WSK)合格等级证书及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日语)、日本语能力测试(JPT)二级以上(含二级)可免考日语(二)。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因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已报考面向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设有“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的老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规定可免考相应课程。2018年下半年起,“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五)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课程免考:

1.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肆业生、专科退学生不在免考之列。

2.各类高等学校考查课不在免考之列。

(六)说明

1.规定中“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是指课程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并且是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必修课,各类考查课、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在此列。

2.申请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是指考生原学历毕业时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在人事档案中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市级以上人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2.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课程免考。

4.考生可在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核结果反馈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

对口怎么报名

同学可登录学校的“对口升学入口”进行报名。2019年对口升学学校的报名入口也都更新出来了,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哦。
大部分学校在对口升学考试前会有补报机会,如果错过对口升学报名时间就要看好补报时间~~

辽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辽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修改说明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目的考试以辽宁省教育厅编制的《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纲要(试行)》为主要参考依据,原考试纲要内容较陈旧,已不能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现根据当前各大专院校正在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对原考试纲要进行修订,原考试纲要不再使用。

二、适用范围

本纲要适用于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即“专升本”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目的考试。

三、参考教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第二部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纲要

一、绪论

(一)考核知识点

1.我们处在******;

2.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

(二)考核要求

1.我们处在******

【领会】(1)******的意义;(2)******的内涵。

2.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

【识记】(1)思想道德素质的含义;(2)法治素养的含义;(3)思想道德与法律。

【领会】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人生的青春之问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一章”。

(一)考核知识点

1.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2.正确的人生观;

3.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二)考核要求

1.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识记】(1)人生观的含义;(2)人生目的的含义;(3)人生价值的含义;(4)世界观的含义;(5)自我价值;(6)社会价值。

【领会】(1)人生观的主要内容;(2)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的重要作用;(3)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4)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关系;(5)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2.正确的人生观

【识记】(1)人生态度的含义;(2)科学高尚的人生追求;(3)评价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

【领会】(1)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2)人生价值的评价方法;(3)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

【应用】确立科学高尚的人生追求。

3.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识记】(1)荣辱观的含义;(2)正确的得失观;(3)正确的苦乐观。

【领会】(1)辩证对待人生矛盾;(2)正确的幸福观;(3)正确的顺逆观;(4)成就出彩人生。

【应用】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的顺境与逆境。

三、坚定理想信念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二章”。

(一)考核知识点

1.理想信念的内涵及重要性;

2.崇高的理想信念;

3.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二)考核要求

1.理想信念的内涵及重要性

【识记】(1)理想的含义;(2)信念的含义;(3)理想的类型。

【领会】(1)理想的特征;(2)信念的特征;(3)理想与信念的关系;(4)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

2.崇高的理想信念

【识记】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领会】(1)为什么要信仰马克思主义;(2)是我们的共同理想;(3)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应用】结合典型人物,分析理想信念在他们人生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3.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识记】(1)个人理想的含义;(2)社会理想的含义。

【领会】(1)理想与现实的关系;(2)理想的追求和实现具有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3)如何走出理想追求中的误区;(4)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5)为实现中国梦注入青春能量。

【应用】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思考在追求理想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关系。

四、弘扬中国精神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三章”。

(一)考核知识点

1.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2.爱国主义及其时代要求;

3.让改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

(二)考核要求

1.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识记】(1)中国精神的含义;(2)民族精神的含义;(3)时代精神及其主要体现;(4)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

【领会】(1)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2)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应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关系。

2.爱国主义及其时代要求

【识记】(1)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2)爱国主义的含义;(3)国家安全的含义;(4)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

【领会】(1)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2)******的爱国主义基本要求。

【应用】做一名******忠诚坚定的爱国者。

3.让改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

【识记】改革创新精神。

【领会】(1)创新创造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2)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3)树立改革创新的自觉意识;(4)增强改革创新的能力本领。

【应用】做******改革创新的生力军。

五、践行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四章”。

(一)考核知识点

1.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2.坚定价值观自信;

3.做的积极践行者。

(二)考核要求

1. 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识记】核心价值观

【领会】(1)的基本内容;(2)培育和践行的重要意义。

2. 坚定价值观自信

【识记】(1)的历史底蕴;(2)的现实基础。

【领会】(1)的道义力量;(2)的主要内容;(3)和的关系;(4)坚定价值观自信。

3. 做的积极践行者

【领会】践行。

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五章”。

(一)考核知识点

1.道德及其变化发展;

2.吸收借鉴优秀道德成果;

3.遵守公民道德准则;

4.向上向善、知行合一。

(三)考核要求

1.道德及其变化发展

【识记】(1)道德的含义;(2)道德的最基本功能;(3)道德的发展规律;(4)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领会】(1)道德的起源;(2)道德的本质;(3)道德的变化发展。

2.吸收借鉴优秀道德成果

【识记】(1)中国革命道德;(2)借鉴人类文明优秀道德成果。

【领会】(1)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2)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3)中国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4)中国革命道德的当代价值。

3.遵守公民道德准则

【识记】(1)社会公德的含义;(2)公共秩序;(3)职业道德的含义;(4)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5)婚姻与家庭;(6)个人品德的含义;(7)道德修养的含义。

【领会】(1)为人民服务是道德的核心;(2)集体主义是道德的原则;(3)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4)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5)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6)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7)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8)个人品德的作用;(9)锤炼高尚道德品格。

4.向上向善、知行合一

【识记】(1)道德模范的含义;(2)志愿服务的含义。

【领会】(1)志愿服务的精神;(2)引领社会风尚。

【应用】大学生应努力做到向上向善,知行合一。

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该部分对应教材的“第六章”。

(一)考核知识点

1.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2.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3.法治体系;

4.坚持走道路;

5.培养法治思维;

6.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二)考核要求

1.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识记】(1)法律的含义;(2)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3)法律制定;(4)法律遵守;(5)法律适用。

【领会】(1)法律的历史发展;(2)我国法律的本质特征;(3)我国法律的运行;(4)立法程序;(5)司法的原则。

2.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识记】(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2)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

【领会】(1)我国宪法的地位;(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3)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4)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5)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6)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3.法治体系

【识记】(1)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2)国家治理体系的含义。

【领会】(1)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2)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4.坚持走道路

【识记】(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领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应用】坚持走道路。

5.培养法治思维

【识记】(1)法治思维的含义;(2)法律权威的含义。

【领会】(1)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2)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3)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应用】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6.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识记】(1)法律权利的含义与特征;(2)法律义务的含义与特征;(3)政治权利;(4)人身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

【领会】(1)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2)行使法律权利的界限;(3)我国公民应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4)违反法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应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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