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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杂志经典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09 22:57

南风杂志经典文章

流年 ----丛虫
10
她不知道黎敏的麻烦,直到她看到那个叫天宇的男生。她看见黎敏前所未有的慌乱,她笑着报复一句:也是你的劫数到了吗?
黎敏打断她:不不,别让我看见这个人。
可是太晚了,他径直地大步走过来,响亮地喊她的名字:黎敏。
很高大,优点威武的神气,明薇觉得,这个人和杜飞一样,都是天生能把牛仔裤穿得很好看的人,李由庚看起来,就多少显得文弱。
黎敏反应奇突,大叫一声,逃得比兔子还快。
他转身对明薇无奈地摊摊手:“瞧,她还是不肯见我。”
那种自来熟的口气叫明薇好笑:“你是?……”
他大笑起来,“忘了自我介绍啦,吴天宇,医大的,毕业已经一年了。”
停一停,加一句:“高中时,我比黎敏高一级,很……要好,后来,发生一些事,我过来念书,就失去联系了。”
几句话中,流露出无限多曲折故事,至少,从未见黎敏怕过某个人。
临走他们交换了电话,吴天宇一笔小楷,笔触刚劲流利,明薇连声称赞,他却苦笑摇头:“常用电脑,不会写字了。”
握一握明薇的手,“走了,跟黎敏说一声,就说:我终于找到她了。”
他目光温柔中有一点恍惚,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了当年的那个高中女孩。
晚上明薇呼了黎敏,她这一点习惯非常好,总是即时回呼。
电话那边是隐隐音乐声,黎敏的声音十分慵倦,听起来诱惑无限。
明薇忍不住笑:“喂,你这回才是春天来啦。”
黎敏呸呸连声:“拜托,没听说要对八百年前的风流账负责的,吴天宇大嘴巴,有没跟你讲初吻还是我教给他的。”
明薇笑得流眼泪:“天哪人家就这样白送上门给你糟蹋啊。那你们后来干嘛不联系了?”
“该我问你‘干嘛联系’才对,高中生人人都要考大学的,你当我真是情圣啊。”
明薇又佩服到五体投地:“啊黎敏真的你真的好清醒……”
“是啊那当然啦……另外,他,是个容易当真的人。明薇,你知道,这样的人,不适合我。”
语气从佻达急转直下成淡淡留恋,明薇此时方明白是什么情形。
不是不能爱,不是不会爱,不是不珍惜,是,不敢爱。
怕受伤,怕别人当真,也怕自己当真,所以干脆放手。
黎敏从来都不缺少做决定的勇气,明薇向来都很欣赏这一点。
但是这样做,对着别人,是不是有一点不公平呢?
明薇不知道,她不愿意批评自己的朋友。
吴天宇却就此成了学校常客,时间还很规律,总是晚饭后在女生楼下傻等,他不知道黎敏自从兼职生涯开始,就从来没在那个时间出现过。
见到明薇,就笑笑,她回以一笑,步履轻快地走过他的身边,拉住一个男生的手,嗔他:“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
他不知道,接着明薇就告诉李由庚:“那个男生,是黎敏的初恋情人呢。”
李由庚不说话,微笑,眼神狡黠,表情有点坏,把握着她的手紧了一紧。
明薇不明白,要想一想才知道,原来他是在说:“我呢,我是不是你初恋情人?”
“啊!你你你!”明薇跳起来打他。
李由庚笑着躲,一边分辨着:“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明薇也不知道,背后远远地看着他们的吴天宇,惆怅地想起高中时光,自习课后偷偷的约会,那时的黎敏,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却全无淑女模样,不知道打了他多少拳,他从来都没还过手。
过马路,她把手放进他手里,那一刻的感觉,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小小的拳头打在身上,不是不疼,偏偏有甜蜜相随,一直一直,不能忘记。
明薇实在觉得不忍,私下求黎敏见他一面,黎敏苦笑:“这样的人,我躲都躲不过呢。”
“我看他对你也算是情深一往嘛。”
“拜托,现在这个时候,我要专情干嘛?”
黎敏掏出一支烟来点燃,吸一口,喷出烟圈,姿势美妙。
“我的现在,就只想好好做一点小事业,将来有我安身立命之处,等我嫁人时,只希望老公专情即可,其他别的什么人,对我多好,我也是不希罕。”
一早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斩钉截铁,那么遇到的风景再好,也不肯稍做停留。
是的,是有这样的女子。明薇不是,但黎敏是。
雨天,那种来无影去无踪的雷阵雨,吴天宇远远地避在宿舍对面的门洞里,看上去无限凄惶。
黎敏电话过来找明薇,问作业的事情,明薇说:“早给你做好交上去啦……喂,那个傻小子在对面门洞里等你呢。”
那边沉默。
“几个宿舍的人都在说,要是为自己,怕早就跟他私奔了。”
仍是沉默。
半晌,才听见“咯”地一声,挂掉了。
明薇叹口气,自己也算够努力了,但是谁能左右黎敏,何况是谈恋爱这桩拿手好戏。她能做的,不过是提多一把伞,下楼去打发那位文艺片男主角。
外面的雨真是很大,击在地上,涟漪不断。明薇穿着球鞋,不怕泥水,勇往直前。
走近了,才发现多的一位,一身白衣,白鞋子组有7厘米高,不是黎敏是谁,雨天也不忘白衣飘飘扮小龙女。
明薇站在原地,走开不是,不走也不是。
“天宇,够了吧,你走吧。”
“但是,你说过爱我。”他凝视她,目光苍凉。
想伸手拉她的手,又不敢,的的确确,眼前这个明丽的时尚女子,不再是当年的高中小女生。
她转过头,望向外面的雨天,“那时,我们太小,不懂爱情。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这么多的时间里都毫无改变。”
她的声音温柔平静,又有说不出的感触在其中。“我们长大了,你明白吗?那些日子,都过去了。”黎敏点起一支烟,刻意地吸一口,“你看,我跟过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一瞬间,他的坚强轰然倒塌。所有的信心,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爱,都承受不住这一句话的分量。不,她没有辜负他,是时间辜负了他们。
战无不胜的时间,坚不可摧。
他忽然明白,《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为什么要一次次地狂奔回从来,那么好笑的镜头,其实无比凄凉。
因为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输在时间面前,所以要拼命地跑,去拯救爱情,去改变结果。
他高考前的晚上,他们互相献出初吻。笨拙的,害羞的,牙齿碰到了牙齿。
那时她问他:“你会不会娶我?”
他说:“会。”
一句承诺,他记到现在。中间无数变故分离,没有音信,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总觉得一转身,就可以看到她,看到她的微笑和娇嗔。
真的看到她的时候,她说:“我们回不去了。”
在医院看惯生离死别,到自己的时候,才明白是怎样的心痛如割。
一丝笑容浮上他的嘴角,“我知道了。我……只是很遗憾。”
他走到雨里去,深一脚浅一脚,根本不看地上的坑坑洼洼。
明薇不顾一切地追上去,用伞覆盖住他,把另一把伞递给他。
他摆摆手,拒绝。“谢谢你……好好做她的朋友。”
黎敏看着他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雨天的关系,景物模糊。
咦,不对不对,她自嘲地擦擦眼睛。
修炼千年还是功亏一篑,到底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告别那个纯情年代中的男孩,才能真正长大,天宇,注定我不是一个要被过往束缚的女子,记忆不能取代现在。
这个,和初吻一样,要我主动教给你,你才明白。
11
这一年里也许只有杜飞考上研究生算意料之中的大事,他们又集合起来吃了顿饭,黎敏是半路进来的,菜没吃多少,只顾着听手机。
杜飞的室友感慨地说:“这世界上,就是做美女最好,连找工作,都优先录用。”
黎敏冷笑一声:“好?被人言三语四,摸手摸脚时你又看不见。”
预期沧桑。
她已放弃牛仔裤,一例是长裙短裙,式样含蓄,颜色收敛,上面配短上衣或者中长大衣,一双小靴子嘟嘟地敲着地板,偶尔上一次课,吸收全体目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成年学生,女明星微服私访什么的。
明薇看她给杂志做最新的封面,脸如淡金,头发光溜溜贴在头皮上,目光冷漠空洞,张扬病态美。忍不住对李由庚发牢骚:“你看啊,我觉得她好陌生,真是的。”
李由庚不多话,更是从未批评她的朋友,这一回却说了句,“光是做广告,只怕赚不到那么多。”
明薇心里一惊,尤自嘴硬,“谁说的,她的作品多着呢,好多人排队找她拍。黎敏就是上照么。”没有底气地争辩。
李由庚爱怜地看着她,如看一个天真的孩子。她被他看得脸红,偶依到他肩上,他揽过她,轻轻摇晃,那一刻她竟以为是天荒地老。
黎敏开始频繁地彻夜不归,明薇一连一周没有看到她,也没有电话,心惊胆战。
杜飞安慰地说:“别担心,黎敏是懂得照顾自己的。”
李由庚也说,“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担忧也是无用。”
明薇抱怨每个人似乎都能看出她的心事,而黎敏偏偏不知。
杜飞心里想说,惟有爱你至深,才会关注到你的一举一动,才会对你的心事洞若观火,明薇,你是多么单纯又多么复杂的女孩子,爱你,是个挑战。
图书馆里,他静静地看着她读书的样子,惨白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皮肤近乎透明。
明薇怎么会知道,她眼中李由庚已是全世界,爱情,甜蜜如梦境,她就是误闯仙境的爱丽丝。
只是偶尔也会有疑问:这样的爱情,会是永远么?
偶尔翻回从前的日记,看自己在“永远”的下面画下的重重横线,觉得好笑,又无比惆怅。去年夹进去的玫瑰花瓣,早已干枯如蜡,不复芬芳鲜润。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半夜里,明薇似睡非睡地听着音乐台,一只手伸上来拍拍她,她一惊坐起,黎敏的眼睛,猫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她迅速下床,睡衣外面又披件外套,悄没声地跟着黎敏走出去。
空荡荡的走廊里寂静无声,她们走到更僻静的楼梯转角。黎敏倚在楼梯上,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头发染成金色的千丝万缕,脸上没有粉妆,皮肤细洁,眼神清亮。
语气是淡淡的:“我怀孕了。”
明薇只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两脚发软,死命抓住楼梯扶手。
半晌才定下神。
“你……阿黎你是怎么搞的……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在外面都做什么……你……这孩子,是谁的?”
黎敏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明薇宝宝,跟你说,你也不懂。”
明薇气得手足冰冷,眼睛里泪水转来转去。
黎敏拉住她的手,拍拍,“好了,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明薇抽噎着说,“可是,外面打工的不知道有多少,为什么你这样……这样倒霉?”
黎敏呵呵地笑起来,“是是,我倒霉,我缺乏常识所至,但是他们打工,赚的没有我多。”
明薇想起李由庚的话,呐呐地问:“广告,真的很赚钱么?”
黎敏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潜台词,顿时作个夸张的吃惊状,“广告,谁说我做广告?我是和平饭店里的头牌阿姑,赶明还升职做妈眯呢。”
明薇啼笑皆非。
黎敏叹口气,“小姐,说了你不懂,看着农村孩子不上课,穿金戴银涂脂抹粉,就一定是出去卖笑卖大腿的,大学生的皮肉生涯——你当是写小说么?那些天杀的照片,我有过连拍一天一夜的记录,眼睛都被灯照坏,固定有四家杂志若干报纸要我照片,看老板脸色,看摄影师脸色……他妈的,说这些给你,真是对牛弹琴!”
明薇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目光在责问,既是如此,孩子是怎么回事?
黎敏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李由庚算把你教聪明了,就是工作再忙,总得容我恋爱几次吧?”她凑近明薇的脸,“我好色,你是知道的。”
明薇终于笑出来。虽然她很清楚,就是黎敏再能干,也买不到那么多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样样东西都有价钱。她左手一只腕表,有一条街的路牌和灯箱广告,式样普通,价钱却是几万块,够付一栋楼的首期。
就算是恋爱中的战利品,黎敏到底不肯吃亏,按她处世的原则,对方也不会吃亏。
如此透支青春,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明薇是不能了解。而看黎敏的样子,也并不折堕。
一前一后走回寝室,明薇没有再说一句话,黎敏悄悄地说:“明薇,你长大了。”
12
医院比想像中更为阴森恐怖,她们特意选的是城市的另一端。
黎敏紧紧抓住她的手,手心里汗津津。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终究也有害怕的时候。
明薇了解,替她心酸,替她不值。再老练世故,又怎么样呢?名表钻石,不能分担一丝一毫。如果是恋爱,果然是爱了吗?是怎样的爱,绝情如此,不闻不问,叫她独自挣扎。
先是做检查,开了单子出来,发得几粒药片,要按时服用。
回来的车里,两个人都沉默。黎敏把头靠在明薇的肩上,脸色灰败。
没有回宿舍,在学校附近的宾馆订了一个房间,黎敏身上竟没有足够的现金,明薇跑回去拿了折子取钱,帮她补足,又买了一大包卫生用品,红枣阿胶什么的见了就买,提得两手酸痛地带回来。
黎敏躺在床上,看着明薇一样样把东西拿出来,排在她身边,越排越多,把她包围,禁不住笑,笑着笑着,泪水流了下来。
明薇把一盒纸巾递给她,她抱紧那盒子,盒子又太小,手臂交叉着痉挛,抱住了身体,颤抖的身体,定格成一个无助的姿势。
三天里,明薇寸步不离,对所有人都说是要跟黎敏结伴出去旅游。
李由庚了然地点点头,“去吧。”
明薇忽然不放心,问他:“你等我回来吧。”
“傻,我当然等你。”
她纵身如怀,把脸埋在他胸前,很久。
吃了药以后,反应激烈,呕吐不止,一口东西也不吃。明薇手忙脚乱,根本不知如何应付,反是黎敏安慰她,“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到最后的时候,明薇感同身受,在外面坐立不安。
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名字,不可能,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叫自己。
高个子,白大褂,白帽子,哪里来的男医生?
吴天宇摘下口罩,冲着她微笑。
明薇直如见鬼,脸色一时惨白。
忘了他是正牌医大毕业,这家本市最好的医院,可不就是他的地盘。
最怕碰到熟人,偏偏碰到恶劣,而且还是最意想不到的那一个。
看到明薇在的地方,他便明白是来做什么的。再看她的脸色,猜也猜得出是在等谁。
他一声不出,接过明薇手里所有的取药单子,打一个转,抱了一抱的中药西药出来,又掏支笔,细细写名用法计量。
“适当走动,注意保暖,不吃生冷……”他详尽交代注意事项,明薇呆在当地,脸红都忘了。
他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接她吧,千万记得叫她吃药,别告诉她见过我。”
明薇不住点头,没有人比她更明白黎敏的自尊心。
她转身时,黎敏正蹒跚着出来,只看见他背影。
“你在和医生说话啊。”
“是……是啊。”
黎敏脸色惨白,头发失了形状,几缕被汗贴在额上,看上去似落难女。
接下来的几天里,明薇按部就班,严格按照吴天宇说的去做。
黎敏起初还乖乖听话,精力稍复,就抱怨起来:“喂,你不是这么罗嗦的。”
民委板起脸来,冷酷到底。
到底年轻,一个星期已经行动如常。
手机响,黎敏接,简单几句“嗯”“哦”,接着,吐出一串数字。
“打到这个账户里就好。”
明薇装没听见,捧过药给她喝,黎敏一手接过,一手递上一张信用卡,“密码是我生日。去,把你垫的钱结掉,另外再提五千,做你零用。”
明薇去提钱,账户里的数字吓了她一跳。结了宾馆的钱,她只取了自己垫付的那部分。
回去了,看见黎敏在窗前站着抽烟。消瘦了几分,背影纤弱,楚楚动人。
“账户里现在好多钱啊。”
“当然,什么都有代价。你没有提零用?”
“……没有。”
“我就知道……是嫌弃我呢还是嫌弃钱?”语气间淡淡幽默。
“哪有啊,我怎么会。”
“明薇,我们之间,还用分辩吗?”
她的手扬起,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还有他,那天你遇到的是他,吴天宇,是不是?”
……
他的字迹,她一早看熟,作业,情书,长长的春江花月夜,都一笔一划地写给她。
他不肯在她最狼狈的时候见她,他要周全她,呵护她,不肯伤害她。他是那么了解她,无论外表如何飞扬不羁,他心中的她永远不变。
然而终于要长大,要在这个物质世界中打拼沦落。即使他仍是他,而她,却已不再是她。
黎敏至始至终没有回过身去,明薇了解,坚强如她,甚至不肯被人看见哭泣的样子。

13
明薇走回校园的时候,月季开得如火如荼,她蓦地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还是那条牛仔裤,洗得微微发了白,那天和黎敏去买的情景历历如昨,扯得她心里一阵酸痛。此番才惊觉,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催促着,自己也到大三了呢。
每年都有新生进来,兴奋的无知的年轻的脸,每年都有人毕业离开,有的哭,有的不。时光是水一样的流淌,改变一切,包括课桌上多了刻痕,教授头顶添了白发。
明薇过了六级,考试仍然是第一名,只是眉间心上,不再是过去坦荡的一览无余。
黎敏依旧神出鬼没地在外面奔波,室友们几乎忘记她的存在。杜飞的论文接连发表,可见那些学术刊物是买陈教授面子的。而李由庚,与她见面的时间,却稀少了。
他不来找她时,她也不愿意去打扰他。大家不是没有学业负担的,而且,又都是那么优秀的学生。
杜飞的解释:“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但是学英文始终吃力,托福考的不如意,又要准备考GRE,每天12个小时全部投入背红宝书。”
明薇微笑,表示接受他的好意,但是明白这不是理由。走得这样近,连他要出国的事情都要别人通知,可见对她再好也有限。
她固然是爱着他的,而他却始终没有给过她什么承诺甚至暗示。恋爱中的人最喜欢讨论未来,而他们没有,他们吃过饭,看过电影,拥吻过,但是没有一句关于将来的话。
见了面,亦不过是默默无言。明薇把手摊开在他面前,“你看到什么?李由庚?告诉我,那一天你在我手上看到什么?”
他轻吻她的手心,痒得她笑起来。
这样的快乐多么难得,而快乐,不过是为第一次爱上了一个人。眼中的他,便处处都是好的,偶尔有回应,就深深感动。是知道他对她有保留的,但是相爱与相守,根本是两回事。
深夜的小巷子里,看通宵录影,屏幕上年轻的舒淇眼睛明亮,长长的头发卷曲如一把海藻,犹豫着是不是给黎明打电话,却不知道,他的车,就停在她家楼下。
终于发现了,终于跑下去了,风雨中,终于抱在一起,吻到透不过气。
光影中的爱情,缠绵凄迷到如此。明薇看得泪流满面,蜷缩在李由庚的怀里,瘦瘦的沉默的他,不会怎样安慰,只是拿外套的袖子给她擦眼泪。
然后,如同电影中一样热烈地,吻她。
泪水流到嘴里,咸咸的。
烟花绽放时,男女主人公终于可以再也不分开。
电影结束,而生活仍要继续。
每一天都似最后一天,因此分外缱绻。他既不说,明薇也不问。两个人俨然模范情侣,却都小心地收藏着自己,躲闪着未来。
然而日子越多,她就越是惊慌。
那隐藏的不安,像一只小鸟,在心底扑腾着翅膀。
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又到了老生离校的日子。这一年的毕业歌叫做干杯朋友,百十条喉咙声泪俱下地唱出来,效果惊人。尽管是深夜了,一层楼的女生都跑下去看,跟着他们放声歌唱。
明薇从图书馆出来,意外地看到了李由庚,此前,他们已经有三周没有见面了。
她很惊喜,而他心事重重。明薇看惯了他那样的神情,把手伸过去,抚他皱起的眉心。他握住了她凉凉的手,低下了头。
“明薇,明薇。”
他的手比她的还要凉,一直凉到她心里去。
明薇的声音小小的,比想像中要镇定。
“我们要分手了么?”
他被她的话击中,缓缓地抬起头。
“明薇……我,有过女朋友,我们约好了一起出国,她先走。”
寂静中,清楚的破碎声,不知从何处传来。最深的痛苦,往往都不是在当时发作,一刹那间,最多的只是茫然,空无一物的茫然。
像你童年时最心爱的瓷娃娃,落在地上,轻易跌成碎片,你愣住,甚至不知道伸手去接,只有看着那张微笑的小面孔支离破碎,不复辨别,而且,再也拼不回一起,再也找不到一个相同的。
明薇没有表情地慢慢抽出自己的手,“哦”。
声音也平板得很,缺少生气。
李由庚的眼睛,望向更远的地方,声音艰难而缓慢:
“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你。”
只有遇到那么简单么?如果仅仅是遇到,没有此后种种,又会怎样呢?
“我很矛盾,电邮告诉了她,她赶回来了。”
明薇为之动容。这样的在乎,可见是真的爱他吧,千山万水也要他回心转意。
“她是个表面性格非常坚强的人,我了解她,其实她很脆弱。”
爱上人的女子,哪个没有一颗脆弱的心。
“明薇,我会和她结婚,她在国外很吃苦……但是,”
长久沉默。
“但是,我爱你。”
她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他的手拉住她的,她扑到她怀里。
她熟悉的怀里。
她熟悉的气味和温度。
她清楚地感觉到头发里他的呼吸。
他不能辜负承诺,他只有辜负她,他知道她爱上了他,他亦爱她,却只有离开她。
“明薇,苏明薇,小小的苏明薇……我没有能给你一个结果,但是,我爱你。”
明薇紧紧地抱住他,藤蔓一样地缠住他。因为知道,放手后他即是别人的丈夫。
要在此时,心才缓缓地,一点一点地痛起来。
她一直在等他这句话,但不知道等到的时候,就是分手的时候。
是骄傲的,所以不愿意再争取,并且他既然已经作了选择,何必多说。
黎敏是对的,一早就说过:“他是你的劫数。”
劫数,就是注定,懵然无知中,一切早有安排。
那个初夏的夜晚,注定李由庚要遇到苏明薇,他见到她时,比她对他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群中美丽单纯的脸颊,流露寂寞的渴望,而自己浑然不知。
一只雪白的小手在他面前静静地摊开,他看到写在上面的宿命。
“在未来的几年里,你将有一段激烈的感情,但是没有善终。”
他没有告诉明薇,他还看出,那段感情的另一主角,就坐在她的对面。
从开始到最后,他不想骗她,他不愿意陷得太深,他怕伤害她,但是爱情是多么奇怪的事,越是挣扎,越要沉沦。
付出再多努力,投入再多悲喜,仍然,要结束。
像一个学期,像一个暑假,像,一场烟花。
回到宿舍时已是深夜,女生楼下还聚集着一群群的人。即使是平时最沉默的人,也在放声唱着走调的歌。更有很多人席地而坐,啤酒瓶子站成长长的两排。
毕业生,最后的疯狂。
这时需要歌,需要酒,需要疯狂。
不然,消耗了一生中最好年华的四年大学,何以为念?
姑娘你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我想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要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紧紧包围……
楼下的男生,楼上女生,认识的,不认识的,声音混在一起,一首歌还没唱完,另一首已经起了头。深夜中的歌声分外清晰,再热烈的情歌也带着离别的忧伤。
明薇慢慢地走向楼门,经过那些黑乎乎的人影,动情的声音太多太拥挤,悲凉的嘈杂。
她的心情,出奇地平和,只是疲倦。
一个人轻轻地在她背后说:“苏明薇,你好么?”
他站在背光处,看不清他的脸。
“你不认识我,我写过信给你。”
明薇想起那只落满灰尘的饼干箱子,不由得脸红。
“你也许还记得,‘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
明薇接上去,“红色蔷薇盛开。”
怎能忘记,这个流传甚久的笑话。
他们一起笑起来,像熟识的老朋友。
“我记得,你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对那封信我要向你道歉。”
“不用了,你记得那封信我就很高兴。”
他很自然地叫她名字:“明薇,有何打算?”
明薇有一刹那的迷茫,随即扬扬手里的书:“考研喽,我要考B大研究生。”
这曾经是她最深的秘密,为了李由庚,她一早决定考B大,她幻想和他在一个校园里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听讲座……
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没有来得及和任何人说,梦想已经粉碎。
“哦,对的,你的男朋友在B大是吧。”
明薇不答,停了一会儿,问:“你的工作找好了吧?”
“嗯,专业就是这点好,糊口还不难。”
他随手掏出名片给她,看到CTO的字样,明薇小吃一惊。
他笑笑:“在那里兼职两年,公司很小的。”
明薇想起黎敏,也不知道到她们毕业的时候,她的名片上会印什么。
或许,黎敏这样的高手,根本就不需要名片。
他挥挥手:“我要上去了,再见。”
“再见。”
明薇走进楼门时,又听到他在喊:“苏—明—薇!多保重啊。”
她回头笑着答应,“你也多保重啊。”
至始至终,没有看清他的摸样。
一挥手间,生命中最美丽的岁月,最纯真的爱情,已经如流云散去。
在那一瞬间明薇仿佛看到李由庚的身影,瘦瘦的,站在那里目送她,她的身上还有他的体温,他的眼泪滴到她的头发上。
那是她的初吻,她的初恋。一切的欢喜,一切的悲伤,相爱和分离同样刻骨铭心,时间打下的,是无法挽回的青春印记。
尾声
但是,如同当初她不知道会遇到黎敏和李由庚,苏明薇也不知道——
一年后她顺利进入B大读研之时,就是李由庚登上北美航班之日;
那时黎敏没有拿到毕业证,却拿到了驾照,开一辆捷达王来帮她搬家;
她也不知道后来杜飞跟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只好歉意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她更不会知道,有天深夜,她仍然收听的音乐台里,半梦半醒间,听到王菲的歌,是时痴了过去。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也许所有的繁华终将风流云散,但又有什么能够地久天长?
不知道将来,但是不能幸免,留不住算不出的流年。
有全文

以前在《南风》杂志上看到了一篇题目好像是《桃之夭夭》的短篇小说,请问是哪一期的呀?怎么才能找到呀?

  总觉得是这篇。 不过好像是叫《君生我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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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

  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

  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

  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

  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

  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

  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

  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

  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

  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

  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求《南风》杂志早期的一篇小说,女主是旧式小姐,男主是留洋公子,最后女主用指甲套戳瞎了自己的眼睛

蔓殊菲儿的《胭脂泪妆》

柳家三少奶奶淑明正呆坐着看窗外桃树上叽喳叫的黄鸟,不想一个小石头掷上来,惊跑雀儿,也摇落了几星桃花,淑明探身向外,只听得“吓!”的一声,继贤拿着弹弓跑远了。

继贤是二哥承德的儿子,今年八岁,长得浓眉大眼很是喜人,老太太喜欢得不得了,一天到晚心儿肉儿地叫着,母以子荣,二嫂因此倍受宠爱,而四弟的媳妇惠兰也有了喜。这些时日,淑明都是爱呆在自己的房里,叫搓麻将也不去,说是不舒服,实是不想听三姑六婆嚼舌头,说自己盯不住承义,又让他到处边窜去了。

这时,有脚步声自外边传来,淑明心头一紧,再听不是男人的声音,自是不愿起来理会,冷着脸绞团扇上的流苏,“三少奶奶,老太太那边有客,大少爷和大少奶陪着谈生意,就不设各房的碗筷了,四少爷四少奶、五小姐、六少爷、大姨太,二姨太、四姨太,都在二房吃饭,二少奶奶叫我请你也过去。”脆婉娇声自门帘外传来,这番伶俐的口齿,莫非小福而不能,小福是二少奶奶端琴陪嫁来的丫头,生得杏目纤细腰,最是下人中的可爱人儿,可是淑明听了不但不快,幽怨却反而加深了,人家各房都是夫妇一块,唯自己这边,就是天天和阿贞主仆二人,“知道了,真是麻烦二嫂了。”她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句,说话间,阿贞已捧了妆奁过来,淑明朝镜里凄凉一笑,自取鄢然。

饭席之中其乐溶溶,二房的张妈有一手好厨艺,两个拿手菜,四喜团子和貂婵豆腐都入了席,桌上主家,桌外下人,都吃得眉开眼笑,鸭舌汤罢了,众人都不尽兴,主家便摆了麻将来搓,二房,三房,四房和五小姐一围,御制骨块刚拿出来,边头就上了八宝茶,把大家敷衍得滴水不漏,可是淑明只觉惶然和无助,仿佛自己的手脚都没处搁,摸了几圈,把十只葱管似的长指甲现了出来,着实引了妯娌们的惊叹,最后还是端琴,送了她一套银缕甲套。用螺钿漆盒盛着,其中中指的一对最精美,尖尖三寸长,缕着并蒂荷花下的鸳鸯戏水。
未消寂寞初长夜,只羡鸳鸯不羡仙。
当年,嫁入柳家的淑明被一度认为是魏氏最幸运的女儿,作为前清朝臣的江南魏氏在清庭衰败之时迅速没落,到了民国三年,已落入举家食粥的地步,柳家过去是商人,却正好趁着时机发迹起来。与魏氏是旧交,早已定下的娃娃亲不愿因魏家没落而毁婚,于是在三公子从东洋回来的第二个月便完了婚,堂堂堂正正地进了柳家的门。

“承义……。”淑明迷迷糊糊地念叨着,天,已经暗了下来,遥遥地,可以望到另一个院落的灯火,她扶着窗棂向外望,明月已经东升,各房现在要么琴箫和鸣,要么同在塌上烧烟,唯自己这边,孤另另的一个人,碧绡纱帐,幽静如水。

“还是老三最有出息,家里的用度大都是靠他的进款,其它各房,要不是守着从地租上收利,几个兄弟早坐吃山空了。”淑明曾听大嫂私下谈论过自己的丈夫,虽然她对生意上的事不懂,但知道在众人的眼里,承义是个有出息的男人,是她世界的全部。
是的,全部,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可他,也很爱她呵,这几乎是一件奇事,新派的男子竟会深爱这个成天将下巴颏儿抵在掐芽高领中的旧式小姐。当初的夜晚,洞房花烛,承义因为是家里逼婚而负气不揭新娘的盖头,待倒头要睡的时候,却见到淑明将盖头默默掀下的忧伤,少女,在残烛摇曳的光影里晶莹如玉,仰止间,石榴红玉的流苏轻轻叩击,细碎的声响有如初春冰裂,而在夜色与烛辉的明灭之间,她的青丝红唇便是那湿润流动的艳影,惊鸿一瞥让他着实痴了,他没等她起身,就一把抓住她的臂,将那锦绣凤披作一把握了,趁她惊慌间强拥一怀软玉温香,而淑明,却是用手止了他迫不急待的吻,玉色的长指甲撩到他的嘴唇,面向他的眸子里已是满泓秋水……
淑明伏在镜前哭了起来,平伸着手臂,广袖旖逦,灯下凸现出大朵大朵媚红色的牡丹花,襟上袖口,裙摆衫边,长长的掐牙与镶滚们是寂寞中痛苦翻动的波涛,无风也起浪,斯人独缠绵。

作者: 橙子1007 2007-6-27 16:1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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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蔓文欣赏】胭脂泪妆

静夜中传来车驾的声音,大门开启的闷响,健硕的男人踏在青石上的足音,她听见管家柳贵跑前跑后的殷勤,使女们接衣递水的慌乱,心眼此时,彻底清明——是他,回来了。

慌忙将镜前的东西收拾好,叫李嬷备好莲子燕窝羹,一臂里拢平有点毛的头发,一臂里起身去迎他,哪晓得他来得极快,紧跟着挑灯的阿贞细碎的脚步,就上楼来了,淑明急急跑到梯前,正迎着他,夫妻照面,隔着小别的相思,万语千言无法诉说,只有在轻轻地喘息,他看见她激动而慌乱的神情,两手扶在壁上驻足不动,一对耳环坠子却摇晃得如同打秋千一般。
阿贞知趣地提着灯下去了,光明渐渐隐弱,他在黑暗中再上了两级台阶,一把抱住她,吻上了她的嘴唇。
在床上的时候,淑明原想依旧例婉转承欢,哪知他先躺下了,扳她起来,置她骑在他的身上,这让淑明又羞又怕,想要挣扎,却被他一把握住了腰,动弹不得,再辗转时,便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欲望满涨的他,尽情地将碧落黄泉求之遍,一更夜雨摧桃花……
在承义的身上,淑明隐隐地嗅到了不属于自己的胭脂味,她心里明白姑嫂之间的传闻并不是流言。两年前,三房曾有一个孩子,可惜因为承义的爱恋太炽热,肆意放纵情欲,淑明在五月上就流产了。血崩,让她差点死去,醒来的时候,面对着的是承义苍白如雪的脸,“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死,我不要孩子,我只要你。”淑明抱着丈夫哭了起来,心里遗下的是无边的痛楚和怅然。
可是,只打那之后,承义却渐渐沉默了,好久都没碰妻子一下,而淑明也因那次流产而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以后的日子里,女子总是在丈夫沉睡之后偷偷向隅哭泣,有时候被他听见了,暗暗从被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温暖厚实的男人的手,让她心安,可小许的温暖却只能加深幽夜的寒冷。
当然,柳家的人对于三少奶奶不能生育的事是有微词的,他们当然不会说老三怎么不好,生孩子是女人的事,而淑明的身体从小不好,老太太很是后悔,说当初怎么就不想清楚呢,柳家各房的奶奶都是江南有钱有势的人家,这让淑明更觉得没脸,她唯一的寄托,就是承义的爱情,可是她的承义,现在已经厌腻她了,不然他怎么会那么长久地离开她,那么长久地不来一封信?画舫歌船,青楼酒肆,是他生意之闲去的场所,这一切,从大姨太涵珠的口中说出来,她半信半疑,“承义,承义……”淑明轻轻推了推身边的丈夫,男人含糊地嗯了一声,挪动手臂,搂住她的细腰,“承义,告诉我好么?你这些天过得好么?晚上一个人睡得好么?承义……。”“你想问什么?”他仍是装迷糊,“你不知道你在外面,我有多担心,我每天都想着你……。”“好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你担心什么?不跑丝绸生意,这么大的家撑得下去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些兄弟的德性。”他放开了在她腰间的手,“可是承义,你告诉我好不好?我想知道,求求你,我想知道……。”微明的晨曦中,女子长发散乱而唇色鄢红,怯弱而神经质地摇着他的手臂,“够了,我只有你一个女人,一个我养在家里的女人!”他说罢,狠狠握了一下她的肩膀,任她在臂中泫然而泣。
承义在青楼的相好是碧云轩的名花银釉,当然银釉爱的不止是他的钱,柳三公子高大俊美,气度不凡,更深沉的是,他和那些客人不一样,他懂得对女人的温存,可是……三公子是不会带她回去的,崇尚理义的柳家是绝对不会要堂子里的人作妾的,这点她很清楚,也因此在承欢作乐之中带了点绝望的哀伤。民国十二年,正是流行新装的时候,柳公子带着好友,把碧云轩的乐班都请上了银釉阁,除这些乐伎外,其他人都是洋服新装,柳公子一身白西装,银色雕花手杖,在诸多胭脂艳影之中,宛若玉树临风,堂子上了最好的菜,一席人热热闹闹,划拳猜令,真是好不自在,可是银釉心里明白时日已然不久,忧伤之上无奈强行腾驾起笑意,凭着旗袍新装裹出的分明曲线,妖治夺人,逞宠持娇,嘻笑之中,她看到屏风旁微微露出一张女子娟秀的脸,尖尖的下颌抵在老装的高领里,那精致而悲绝的五官让她突然想到自己镜中的容颜,惊愕之中,屏风后的女子已经意识到被发现了,扭头就走,转身之际,只有那白绸青绣的衫子一角倏忽一现,像遗落暗夜的小块青花瓷,冥冥地听到破裂的声音。

作者: 橙子1007 2007-6-27 16:1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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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蔓文欣赏】胭脂泪妆
惯谙风月的银釉,知道那是心碎的声音,一个女人见到自己心爱的男人搂着别的女人时冰刀刺入般剧烈的疼,过去她也体会过,可如今她只有痴笑,没有穿新装的女人,不是这儿的宾客,她知道那定是柳家三少奶奶,容颜与自己酷肖的女人,他曾在她的怀里呢喃着淑明的名字……银釉徒自冷笑,扭过头去,将瓜子皮“噗!”的一声狠狠吐在漱盂里。
那个晚上,承义当然没有来,淑明在床上翻腾,哭干了眼泪,随手操起一张帕子就撕,扯成了碎片之后,却耗尽了力气,被也没盖,一袭白衫地倒在床上。第二天就病了,各房奶奶都来瞧过了,暗暗可怜,只有涵珠一个人肯说出口,“哎呀,还不是为了瞧一眼才病的,都是怪我,不该让你去看,可不让你去吧,就说我造谣散谎,说老三的不是,让你去了,又变成这个样子。男人不都是这个样子?大爷和奶奶不也很恩爱么?恩爱照旧也有我的位置,你气他这个做什么?”涵珠已不再年轻,发黄的脸上扑了厚厚的脂粉,瘦削的身体撑不实流行的新装,但她手中伴她十几年的银凤烟枪依然光鲜华美,看着病怏怏的淑明,她幽幽一笑,在翡翠嘴上实实吸上一口,又缓缓向她喷过去,鸦片的甜香,浓郁里带着醉人的味道,轻柔地笼了她,“为什么要让我看到,如果光听,我可以不信,可是我看到了……。”淑明已经无力了,她泪眼涟涟地看着面前笑吟吟的涵珠,求助般地抓着她蕾丝边的袖子,“去,找个好的,做他的小,拴他在家里,有了孩子你认了就是了,这是最好的。”“可是,不!我不要,他说过他只要我一个人的,他只喜欢我一个人!”“死脑筋,想不通,那你就再不看,再不想呐,抽这个吧,这是好的,百病能医,老三会挣钱,不怕供不起福寿膏给你用。”
福寿膏是上等的鸦片膏,要好好地烧,烧得不好就会浪费了,可惜阿贞的手脚笨,不会弄这个,大姨太又不好开骂,只得亲自为淑明烧烟,两个女人正同倚在榻上抽鸦片,不想承义就在此时回来,主仆三人吓得慌忙收拾,涵珠不是手脚利索的人,和阿贞配在一起真是整乱的灾星,搅祸的双煞,广袖翻腾之间,只听得铛琅一声,漆盘摔下,烟灯,膏盒等一什精巧物儿全都栽到地上,跌得四瓣八瓣,香消玉陨……狼籍中,眼睁睁地见着他进来看到了这一切,着实惊忿,只把前襟一掀,不落头地又出去了。
三公子最恨抽大烟,这一去,就是整整几个月不回来了。
戒烟,万种痛苦远远地临驾在过去鸦片带来的快意之上,端琴来看她时,正逢上毒瘾发作,手上还戴着那对荷花鸳鸯的甲套,阿贞才捧着一碗药来,就让她打了,一个丫头一个婆子上来架住,好言相劝,她仍是双手乱抓,涕泪交流,“不行,要绑着!”李嬷急急地对阿贞说,“有没有绳子?”端琴有一条汗巾,宝蓝的底子,此时无奈给了出来,拔落甲套,将她的两只手系住了,美丽的长长指甲似葱如玉,一双皎皎纤手衬着那汗巾子,如同青夜初放的玉兰花,开时有并蒂,黯然中呈现的凄艳……被缚的淑明的样子,双颊绯红,花枝乱横,只把泪眼瞅定天花,呆呆地说:“为什么不叫三少爷回来呢……。”
三少爷在十五回来过几天,淑明这些时日,虽想得心如藕节,百窍千丝,可也怨恨他的冷落和移情,始终不多说一句话,冷着脸,僵直地坐在椅子上。夫妻同床却不共枕,明月何皎皎,空照罗帏床,忧愁不能寐,垂泪对枯怀。淑明坐在他的脚头掩面而泣,宽大的白睡袍上有刻丝的玉色凤凰,叠叠皱皱,已不能飞翔。明波流离,只在这本该缠绵的夜,一切却都寂静如死,纱帐迷糊了她微微颤抖的身子,泪光迷糊了他熟睡的脸……
他走了后的日子,缓慢流逝如同抽丝,她成天地枯守,太阳有时可以照进三房的正厅,暖黄的光斑,一点点地挪过来,照上她绣鞋的足尖,又一点点地退回去,退到门槛以外,最后带走黄昏剩下的唯一一点温暖,淑明此时便跑出去,将双手伸出了对着暗红苍青的天空,悲伤地说着:“承义,求你,不要走,不要走……。”
有时也出去走走,无非是连到二房的寂静长廊,半旧的雕花木棂,朱红色的柱子,紫藤花从顶上垂下来,太阳的影子,温暖的虚空,渴求却又抓捞不到……

作者: 橙子1007 2007-6-27 16:1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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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蔓文欣赏】胭脂泪妆
忽然,听见长廊那头传来小福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张妈的骂声,“小福,你这个死丫头,又偷酸菜吃!什么时候那坛子都会叫你啃了!”小福笑着,一臂里跑一臂里把长长的一条酸菜高高捏起,仰着头吃,模样娇俏得可爱,可是就是不看面前的路,不小心就撞到了呆呆的三少奶奶身上,弄得她白绸青绣的袖子沾上了一大块水渍,“对不起……三少奶奶,实在对不起。”小福低下头来含糊地道歉,仄着脸,只把一双大大的杏目向上扬起,黑白分明地斜瞅着她,淑明不知怎的哆嗦了一下,嘴唇轻轻地抖动着,鲜脆的酸菜还在小福的口中咀嚼,牵着额上的青筋暗暗蠕动,淑明看到她拈过酸菜的左手后面两个指头有着葱管一般的长指甲,涂着指甲亮油,如自己的一样……
淑明不知道,小福怀孕了,怀的是三少爷承义的孩子,那几天中的某一天,承义被小福妩媚的笑容所打动,而真正迷惑他的是小福的那两支指甲,长长的,玉色透明,就像淑明的手……在二房后花园的假山后面,生满绿蕨和青苔的天然婚帐上点缀着蔻丹花妖媚的红颜,拥抱的时候,小福用手拦他的吻,长长指甲的撩拨让他欲罢不能,纵使那个新婚之夜是曾经的沧海,但酷似的感觉使他完全地陷入了激情,沧海水罢了还有巫山云,女人,水作的骨肉,为江河湖海,为云雨雪雾,尽可使他沉溺,他在一时竟恍惚,仿佛身下的人不是二房的丫头,而是四年前那个十六岁的新娘,他最初的灵与肉上的快意,从京都艺妓开叠的和服裙中窥到的肉色内裤,原始的积累到了终于可以释放的时候,不想却碰到了那么娇美的女子,可他最终却伤害了她,也因这伤害而逃避……痛苦,在作爱中升腾的快意,小福的呻吟,月下花枝的招摇……成就了他继长子胎死腹中之后的第二个孩子。
奉子成婚,是柳家的大喜事,因为好歹三房也有了后,端琴在这一面上极力支持,持意作小福的娘家,从丫头一跃而成主子,也是小福的造化,而且三少爷是那么英慧过人,别说作姨奶奶,就是作他的贴身丫头也是好啊,柳家的人都喜气洋洋,不高兴的当然有,那就是三少奶奶淑明。
“我该说的都已说完了,我心里想什么你应该明白,不要再这个样子,你是名门的闺秀,大家的规矩应该明白,纳妾只是为了能传宗接代,对得起祖宗,你懂吗?”三少爷的理由很苍白,甚至让她感到可笑,到东洋去接受新式教育的男人,穿西装拿手杖的男人,却对这些这么计较,这不过都是借口而已,淑明背对着他,只是冷笑,“可以,但不要让我看到!我不愿见你抱她的样子,对她说和我一样的话!”
“你的脾气太坏了!”承义抢言到:“不要在我面前摆架子,你们魏家已经衰落,早供不起你这个千金小姐,该道歉的我已道谦,原不原谅是你自己的事情,今晚我不会在这里,小福是新人,不可以冷落的,我来你这不是为了看你的脸子!”说完之后,他就拿起椅背上的外套,下楼去了,淑明呆了一呆,腾地站起来,将妆台上随手拿到的一个珐琅花瓶向门口扔去,带着哭腔“去吧!去了就不要回来了!”不要回来了——花瓶破碎,彩块和清水溅得满地都是,无辜的花枝,暗夜中凄冷的遗落,一地残红——
芬芳而婉转的绝望,刺入了心,剧痛而微腥……
长久地凝望,幽夜的清寒,他话语中的冷冽,她极力拥抱的痛楚,无声的哀伤,像光滑冰冷的小蛇,慢慢地爬上来,她张大眼睛,所见诸物都有他的影子,银釉摇着东洋绢扇,一脸嘲弄。小福嚼着酸菜,笑颜如花……“不,我不要看见,如果这一切我都没看见,我就不会相信那些流言,我就不会和他吵架,不会让他走,他会呆在我的身边,好好爱我,好好陪着我……。”
好好地陪着我,陪着我,始终让我相信他最爱的女人是我,也只有我一个人……
漆奁打开了,明镜里的容颜在夜晚的烛光里显得那么憔悴,而在旧盒上补画的细细描金的花饰又让人觉得是在华美下的勉力支撑——就像淑明此时用香粉和胭脂细细盖去脸上的灰暗与黑黑的眼圈一样,她认直地点红嘴唇,他曾说过她的眼睛和嘴唇很美,她们曾是被他抚摸和亲吻过的地方……而最后拿起的就是端琴送的银甲套,尖尖的,长长的,中指是并蒂荷花下的鸳鸯戏水
未若双眸明似镜,怎落孤身伴灯眠?难消寂寞初长夜,只羡鸳鸯不羡仙。
淑明凄然一笑,抬起右手,娇生生的兰花指上甲套尖尖,
江南湖水碧,亭亭荷叶秋。郎衣翡翠羽,我着秋叶裳。
水色明皓颈,花光映红蹼。分羽同相戏,交首共白头。
银甲入眼,如针如刺,酸涩的剧痛几乎让女子晕却,血从戳烂的伤口里往外涌,染红了戏水鸳鸯,与先前的眼泪汇作一流,从脸上缓缓淌下来,合着的双眸眼睫长长美似丹凤,这一切在奁盖上的镜子之中如梦似幻,婉若一个奇竦艳丽的妆容。
他,踏夜色而来,随着阿贞欣喜的声音而来,近了近了,她感到蜡烛动摇的快乐,就在她的背后,抱住她,他温柔地呢喃着说:“淑明,我的妻,我今晚是在你这的,我不去新人哪里,我喜欢银釉喜欢小福都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淑明微笑着颤抖,轻泣出声,在他的怀里,缓缓地回过头来……

找一个故事,好像是在《南风》杂志里看到的,

是不是《原谅我无法停止爱你》,作者是司徒蓝牙写的,讲的是男主角出车祸失忆了,女主角来到男主角所在的城市跟他做了邻居,然后给男主角讲他们之间的故事,最后女主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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