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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萌芽经典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11 10:26

历届萌芽经典文章

一如既往 李遥策
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
 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
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萌芽经典文章集.txt

刘莉娜的《风中密码》,经典中的经典



高二临近期末的一堂生物课上,欲备铃刚刚打响,我正把脑袋埋在胳膊里“休眠”,忽然,门被重重地推开了,生物老师带着一阵凉风急急地走进教室。本来这也没什么,任何老师推门进来都会给沉闷的教室带进一阵清爽的风,但,偏偏,就在我抬起头的时候,一股很浓的酒味扑面而来。那一瞬间对我来说,真正是一个魔法时刻——迷迷糊糊的女生,有点烦乱的教室,像风一样的老师,微微辛辣的酒味——我忽然觉得心里重重地震动了一下,就像一枚胡桃被一下子敲开了外壳,坚果的那种微凉清涩的淡淡香味立刻就弥满了整个内心那种感觉。
第一次,我抬头认真地打量我的生物老师。说起来他教了我也快一年了,可高二就要结束了,我还从没有注意看过他呢,现在我赶快看他:他斜靠在讲台的一侧,右手向后勾着浅灰色的外套,左手夹了半支烟,头微微向后仰,眼睛眯起来。他用北京味儿很浓的普通话说:“你们先自习,下半堂课我再讲——对不起,上午被朋友硬拖去喝了点酒。”然后就从后排拖了一张椅子坐下来,坐在我的正前方。
他坐在那里,我把生物书翻开平放在桌上,用手支着下巴继续观察他。他的眼睛在茶色镜片的后面微微地闭着,眉峰轻蹙,有点不舒服的样子,但是脸上干干净净的——并不是“不脏”的那种“干净”,而是,而是像一个没有张大的孩子,像一枚刚摘下来的水果,清新,爽洁,不沾一丁点灰尘的“干净”。——如果不是浑身散发着酒味,我真的一点也看不出来他喝了酒。他的头发应该是新剪过的,发脚新新的样子,让人特别想伸手去摸一摸;清爽的短发一根一根向上微翘,不分开,也不向后梳——哪里像别的男教师甲乙丙丁‘都梳那种油光可鉴的“西装头”,恶心死了。
很长时候,他动也不动一下地坐着,闭着眼,呼吸像大海的潮水,平稳地一起一伏。下午的阳光穿过窗玻璃洒在他脸上,轻薄透明,把周围的空气都变成浅金色了。我细心地看他的脸。——有些人,在阳光底下笑着的时候,你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当他们的脸背向太阳的一刹那,马上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这时候,浅灰色的影子正落在他的唇角,使他看起来想微微笑着的孩子,看不到压力和不愉快,透明得几乎炫目,在那渐渐淡去的酒味中,我心里胡桃的清香却越来越浓——我的生物老师,他这样子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是真的喜欢他了。



从此我开始非常注意有关他的一切。在那一段时间里,我知道他是一个多么有个性的人。他教生物,同时也是学校宣传处的摄影师;他是某一个户外休闲俱乐部的会员,在夏冬长假的时候,就会背着折叠帐篷去登山或者探险;他的围棋下得很好;他骑一辆很威风的金城摩托;他吸烟很厉害;他独来独往,有点玩世不恭;他有妻子,没有小孩;他都已经三十三岁了,可是,他多像一个刚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呀——我简直不知道,就在我的身边,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不拘束,会生活,他不属于这样一个物质的城市,他和我见过的所有的人都不一样!
同时,我对生物的“兴趣”与日具增,我开始想方设法找一些问题去办公室问他。生物是会考科目 ,高二会考通过就不学了,而此时此刻,会考激将来临。每当我踏着老旧的木头楼梯、穿过窄窄地灰昏的楼道、走进他的办公室时,每当他有点卷舌音的好听的普通话在我耳边响起时,我的心里真绝望呀。是的,绝望,就是没有一点希望的意思——日子一天一天过得飞快,我就要失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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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表于 2006-5-9 23: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会考的日子终于到了。
在考生物的前一天,我抱了一大本的卷子去办公室找他。那个下午是学校专门放假让我们自己复习的,校园里没什么人,我的同学们应该都在家背历史吧。毕竟,对理科生来说,四大本历史书实在是一个大大的打击;而生物,因为只有一册课本,及格是不太难的。我的历史和所有人一样空白、陌生,可是那段时间我真的疯了,四本历史书看也不看一眼,一心一意只忙生物。我那时侯想,不管了,历史就补考算了,但生物是一定要得A的!——要知道,高三理科不学历史,在这种情况下隔一年再去补考,历届的通过人数只比零多一点——而我竟然为了生物准备去补考历史,可见离疯狂也不远了。
那个下午,生物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他给我讲题,从三点一直讲到六点。在这三个小时里,他一支接一支地燃起香烟,淡青色的烟雾在我的四面八方无声地荡漾啊荡漾,偌大的办公室里充满了淡淡的烟草味道,有一阵子,我觉得时间都变得不明确,缓慢,稠。窗外暮色四合,他讲完最后一道题目,站起来,抡了一下胳膊,用上扬的音调说:“你知不知道——我饿死了。”那一瞬间,他的笑脸如孩子一般,有点邪气,可是多么招人喜爱;他的眼睛,清亮的,像一匹年轻的马的眼睛;他的眸子,透过茶色的镜片显出浅浅的灰色,像鸽子的翅膀那样的灰色,它们非常温和非常愉快,仿佛是在回忆美好的事情。我简直、简直呆住了。话都说不出一句。他看着我笑起来,他的笑没有声音,只是在肩那儿微微地颤动,但那深深的笑容,就像多云天气里一寸一寸从云层里钻出来的阳光一样,使大地突然变得非常灿烂。“明天你要会考了,”他说,同时从桌上一跃而下,向敞开的窗户走过去。我们学校是旧时学堂改造的,所有的窗户都是古色古香的红漆窗棱,窗框一直低到腰那儿,颜色虽然已经由明亮的中国红退成了酒红色,但仍然不失厚重,华丽,带着红河日下的精致,倾心演绎着上个时代的奢侈。他一直走到窗前,忽然一转身——轻灵、敏捷——那一瞬间,他四周的空气仿佛都被牵动了一般,在靠近窗口的一小片迷离的暮色里旋出一圈一圈浅冰蓝色的旋涡。而他站在这些炫迷的气流中央,用清越和带笑的声音对我说:“你的生物一定得A的,明天。你相信我。”
那一刹那,我想,他多像风呀。透明的。无邪的。流动的。风。
在他的背后,月亮已经升上来了,天色还没有黑尽,月亮像一张透明的薄纸。可是那样圆。他向后微仰起下巴年轻的脸庞在明亮的灯光下没有一丝阴影,干净,美好,笑容浓得化不开。他侧过脸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对我说:“马上就要七点了,我让你看一个奇迹——还有十秒,你来倒计时。”
我看他,他浅浅地笑着,笑容如午后的阳光洒落在瓷的边缘。我在心里开始数。
十。
风从他四周的空隙吹进来,一根一跟拂起我的眉毛,锈红色的厚窗帘微微鼓起,我觉得一切都温柔得说不出;
九。
星星是淡黄色的遥远的灯;
八。
深绿美丽的柏树散发着厚重悠远的树的辛辣气息,在窗口一小块特别银亮的月光里摇曳;
七。
有一片梧桐树叶正在落下,飘啊,飘啊,像跳舞一样。橙色的灯光在上面一闪,一闪,而朝月亮的一边,变成了银色;
六。
夜色在枯了的树和拼命向上长的树间,带子般无声地绕,长长的枝的剪影再在里面晃动啊晃动;
五。
树叶相击的毕剥声。整个校园在静默之中好像就要开口叹息;
四。
静。风的声音都听得见,那声音淡得几乎透明,听起来像遥远地方有许多人在唱歌,圣洁温暖的歌。哈里咱亚;
三。
我听见有暮归的鸟在老式屋檐下拍打翅膀的声音,便在心里认定了是天使降临的声音;
二。
会有奇迹发生吗?
一。
秒针“嗒”地发出柔软的呓语。
——忽然地,校园里所有的路灯一齐开亮!那些灯光好像琥珀,沉香色的温情千年如斯。在柔黄色的光流中,所有的老楼都从青灰色的夜幕中凸出黛色的轮廓来,连瓦檐上旖旎的浮雕都隐约可见。因为夜色掩去了杂乱凋零和烟尘,掩去了屡次修复所拼搭的不和谐,岁月的痕迹隐入夜的背景,那些过去的轮廓突然栩栩如生,整个校园蓦然回到昨天。
他的声音,潮湿的,愉快的,像小雨淅淅沥沥滴打在水泥台阶上。“你看,”,他低低地说,“时光倒流了。”
——我一辈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魔法降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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