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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达人的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10 18:43

时尚达人的文章

时尚,一直在看你

   写过不少关于时尚的文字,也曾自我陶醉,也曾自诩时尚。今天,我也“时尚”一把,用时尚视角写写今年高考作文,昂扬一下学生时代的激情。
 
  “见证是一种经历,也是人生、社会记忆的凝聚。在生命历程中,我们见证了人生的悲喜、社会的变迁;在历史长河中,许多人或事物又成为历史的见证。请以“见证”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这是2009年山东省的高考作文提。今年江苏省的则是“时尚表现为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摹仿与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好与坏、雅与俗、美与丑,各种观点交错杂陈。创新与摹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的如过眼云烟,有的能沉淀为经典。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篇作文。”
   见证时尚,时尚见证;品味时尚,时尚品位。我为自己将两个省的高考作文“揉”在一起而欣喜,而激动。    时尚,本身就是一笔重要财富,或是感知,或是实物,或是体会,或是品位。如果把“时尚”这个词以名词来看,则展示的是流行,是时代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如果把“时尚”以形容词或动词来看,则呈现出的是前卫,是进步,是一种主动追求美丽和魅力的效应。
 
  名词的“时尚”,它可以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从单色调的蓝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斓、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时尚这个东西,似乎有种魔力,无时不在展示前卫和潮流。从黑色短发到五颜六色的染发和男人披肩的长发,印证的不仅仅是对时尚达人思想的变迁,显示的更是时代的多元化。
 
  从吃素到吃荤,再从吃荤还原到吃素,这个回旋,我不认为是一种“装酷”,这是时尚营养观起到的作用在发酵。“要吃就吃绿色食品”的口号,正是基于这点。
 
  “住”呢?从小平房到二层小楼,多层到高层。一时间,各个时尚高楼大厦平地起。农村的人想进城,城市的人想住乡下。表面看起来,这些人的脑袋都有问题,实则不然。农民想进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轨;城市人想进村,是想拥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气。两则都是“时尚”,却都是最自然的内心真实反映。
 
  最后说“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游;各种品牌的车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发达的交通网络,从爱坐车到喜欢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户外运动,大家从陌生都熟识……这些,无不昭示着“时尚”和“时尚观”已渗透到每个角落,并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关于形容词或动词的“时尚”,涌现出的各种“时尚达人”就可给予最合适的解释。音乐达人、城市达人,以及恋爱达人、美丽达人、博客达人、拍拖达人、医疗达人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乱花渐欲迷人眼”。“时尚达人”的称呼,本身就很时尚,正如从大人、老爷、太太的称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转变,从作揖、拱手、跑拜、请安到握手、鞠躬、颔首,是时代的进步,是岁月的变迁,是“时尚”的助推。
 
  这个年头,似乎很容易制造时尚。制造时尚的过程,则是动态的进步和社会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领时尚潮流;舞林大会盛行,挑起舞蹈风尚;网络发达,红人烽烟四起。尽管这些现象出现的另类达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饱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达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发热。
 
  是社会浮躁了吗?是人心散了吗?NO,都不是。是社会发展了,是时尚观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时代进步了。不是吗?阅读时尚,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就是一种品位;品味时尚,本身就是在阅读“历史”,本身就是在阅读你我。
    时代变迁,追求时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吗?时尚并没走,它一直在看着你。
自己写的哦

时尚的作文

时尚是新颖的标志,是走在时代的尖端。时尚为单调的生活润色了不少,也带给人们精神上不少愉悦。一起来看看我整理的关于时尚的作文!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当今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

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

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东西。

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很多人都在跟随时尚潮流,可事实上潮流真的存在吗?它究竟在哪里?

“时尚潮流”也可以说是流行的服饰、鞋子、音乐和建筑…设计师利用各种风格,创造出五花们的作品,其中最受大家瞩目的就是衣服和鞋子了,设计师用特别的视觉效果,作出让人惊心动魄的佳作,使观众沉浸在时尚风潮的飨宴之中,为了要让自己的作品,展现在国际舞台上,个个设计师不断创作,引起时尚潮流一再改变,没有固定。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因为音乐才华横溢,征服了许多乐迷的心,当时的商店全都是关于他的产品,用来吸引顾客上门,他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乐迷天天等在帕格尼尼的住处外,要着签名。音乐他的乐曲受到好评,吹起了一阵“帕格尼尼旋风”。

自从人类克服了建筑高度的问题之后,人们开始把建筑往天空延生。可是人类真的需要摩天大楼吗?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每一层楼都有商家在营业,每一个空间都被充分利用。就像一栋又一栋的水泥怪兽,它占据了原本绿油油的草地,成为陆地上的障碍物。世界第一高杜拜,为了实现沙漠神化,耗费了大量资金来建造,后来因为没赚到钱,所以缴不出电费,而公司倒闭。

现在,提倡环保,大家开始流行骑单车,不管是上班族、爷爷、阿妈、大人或小孩,都有喔!骑单车不只环保还可促进健康,对身体也有很多有益处。单车也不断在增加功能,例如:可以装在车子上的袋子和篮子,也有特别造型的车灯,它们都是用来吸引人潮。造成了“单车潮流”。

因为想要站上国际舞台,因为想让音乐在世界回响,因为想要成为第一,因为想要环保,而有了“时尚潮流”。它们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要大家喜欢用的、穿的、买的和看的,它就在那哩,成为世界瞩目。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我看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时尚者,时代风尚之谓也。时尚抵御平庸,时尚驱逐保守,时尚拒绝一成不变。时尚是流动的而不是凝固的,它不能永恒,但却永远年轻。时尚,是跳动的生命,是精神的欲望,它总是在不经意间拔动你的心弦。时尚,是意识的蔓延,是思潮的扩张,它总在有意和无意间引领你的行动。

女性总爱走近时尚。时尚的女性,无异于一道亮丽的风景。高雅的女性,总在引领着时尚的潮流。但时尚的追求不仅要有主动的意识,更要有卓而不凡的品味,品味是在岁月的积淀中逐渐形成的。

时尚需要品味来提升,品味需要长期熏陶来养成。不同的场合应该选择不同的时尚。心灵涌动的创造的激情,胜于时尚包裹的身躯。肉体有胖瘦之分,心灵有雅俗之别。时尚的本质是生活而不是流行的发式和时装。华丽的包装也许能遮掩庸俗,给人带来视觉愉悦,但它代表不了时尚的主流。

时尚的女性,从来不会刻意追逐时尚,她们在心灵的深处悲天怜人,与人为善,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新事物的渴望,在创造新生活的同时升华自己,并养成高雅的气质和良好的习惯,衣着入时,举止优雅,思想前卫,谈吐不凡,这样的女性,才具有十足的时尚魅力。

男人也同样追逐时尚。真正时尚的男人,不会追求外在的时尚,而是以时尚的头脑和创新的思维,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定的意志,走在时代的前列引领潮流,转变观念,校正世风,改造环境,穷在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时尚的男人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远大抱负,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历史担当。真正时尚的男人,脚下的道路往往不平坦,因为他要提前预言并践行一个时代的真理,就必须承受时代落差造成的冲击。

时尚召唤创新,时尚推动生活前进,时尚使我们永葆青春。相信吧,朋友,时尚青睐我们每一个人。它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每一段时期。

只要你对人生永远怀有梦想,只要你对自然、对艺术、对新事物永远怀有好奇心,不管你处在什么年龄段,不论你是身体健康还是体弱多病,谁都无法剥夺你创造的激情和青春之心,谁都无法扼制你生命中焕发的时尚的光彩。

当“追求时尚”成为新新人类的口头禅,当时尚指标主导你的生活时,“时尚”一词已经开始变味了。许多人曲解了它的真正内涵,甚至彻底颠覆了其本来面目。因此,我们不得不对它进行重新定位。

时尚不是推崇另类,而是展现个性。许多人将时尚狭义地定义为追赶时髦,盲目地认为只要衣着另类、举止怪异就可以成为时尚的弄潮儿,就能吸引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他们往往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经常做一些不合逻辑之事,并且美其名曰“富有个性”。其实,真正有时尚品位的人在生活的每个小细节中都流露出其与众不同的一面,不刻意地张扬和显露。他们有个性却不另类,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当然,不是时尚创造人,而是人引领时尚。许多人认为时尚瞬息万变,诱惑人又作弄人,让人欢喜又叫人无所适从。殊不知,他们已经颠倒了时尚与人的主从关系。我们不能被时尚牵着鼻子走,而应该主动引领时尚潮流,创造时尚之风。随着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时尚的潮流也成了主角,而不是心甘情愿地沦落为人的奴仆。但是,只要你有创造时尚的信心和理念,就能使它像尾巴一样紧随其后。

更重要的是,时尚不是轻浮幼稚,而是蕴藏内涵。许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时尚,将成熟与时尚分离开来。其实,他们已经将时尚贬值了。追求时尚的人可以成为思想成熟的人,只要他们有一定素质修养的基础。追求时尚并不仅仅是获取物质上的充裕,外表上的时髦,更是追求精神上的充实,心灵上的富足。

当“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怎样发挥自己的价值成了众人皆晓的时尚话题。人们在感受时尚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内在的涵养,积累了一定的`文化底蕴。因此,追求思想上的时尚风气能使你的性格臻于成熟和完美。

站在时尚浪潮前端的人们,审视一下你们的时尚品位吧!如果你只是一个推崇另类的人,那么请将另类转化成个性!如果你只是一个疲于追赶时尚的人,那么请树立主人翁的信念,自主引领潮流!如果你只是一个注重外表时髦的人,那么请把追求精神时尚放在首位吧!总之,我们应该重新定位时尚,挖掘其真正内涵,成为不折不扣的时尚人士!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

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

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

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时尚,本身就是一笔重要财富,或是感知,或是实物,或是体会,或是品位。如果把“时尚”这个词以名词来看,则展示的是流行,是时代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如果把“时尚”以形容词或动词来看,则呈现出的是前卫,是进步,是一种主动追求美丽和魅力的效应。

名词的“时尚”,它可以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从单色调的蓝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斓、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时尚这个东西,似乎有种魔力,无时不在展示前卫和潮流。从黑色短发到五颜六色的染发和男人披肩的长发,印证的不仅仅是对时尚达人思想的变迁,显示的更是时代的多元化。

从吃素到吃荤,再从吃荤还原到吃素,这个回旋,我不认为是一种“装酷”,这是时尚营养观起到的作用在发酵。“要吃就吃绿色食品”的口号,正是基于这点。

“住”呢?从小平房到二层小楼,多层到高层。一时间,各个时尚高楼大厦平地起。农村的人想进城,城市的人想住乡下。表面看起来,这些人的脑袋都有问题,实则不然。农民想进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轨;城市人想进村,是想拥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气。两则都是“时尚”,却都是最自然的内心真实反映。

最后说“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游;各种品牌的车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发达的交通网络,从爱坐车到喜欢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户外运动,大家从陌生都熟识……这些,无不昭示着“时尚”和“时尚观”已渗透到每个角落,并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关于形容词或动词的“时尚”,涌现出的各种“时尚达人”就可给予最合适的解释。音乐达人、城市达人,以及恋爱达人、美丽达人、博客达人、拍拖达人、医疗达人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乱花渐欲迷人眼”。“时尚达人”的称呼,本身就很时尚,正如从大人、老爷、太太的称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转变,从作揖、拱手、跑拜、请安到握手、鞠躬、颔首,是时代的进步,是岁月的变迁,是“时尚”的助推。

这个年头,似乎很容易制造时尚。制造时尚的过程,则是动态的进步和社会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领时尚潮流;舞林大会盛行,挑起舞蹈风尚;网络发达,红人烽烟四起。尽管这些现象出现的另类达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饱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达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发热。

是社会浮躁了吗?是人心散了吗?NO,都不是。是社会发展了,是时尚观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时代进步了。不是吗?阅读时尚,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就是一种品位;品味时尚,本身就是在阅读“历史”,本身就是在阅读你我。

时代变迁,追求时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吗?时尚并没走,它一直在看着你。

高中品味时尚作文议论文

导语;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下面是高中品味时尚作文议论文,欢迎参考。

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而人们追求的自然是时代前沿之物,这便是时尚。

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唱着“哼哼哈哈兮”的年轻男子满大街都是;手提LV,身背爱仕玛,就连钥匙链都用普软达的年轻女子比比皆是;看韩剧,吃韩食,买韩服,烫韩头,将“韩式”作为美的体现的追潮人更是大有人在。有人说,这就是时尚,但我不这样认为,充其量,这些只能算是潮流,而其就如来时汹涌澎湃退时亦不留一丝一毫的钱塘江大潮一样,“潮起必有潮落”,也就是说,潮流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时尚不同,它的光环不会因岁月的侵蚀而褪色,随着时代的变迁,它终会成为经典。

“Dangerous,Dangerous”,熟悉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更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的作者——“流行之王”迈克尔·杰克逊。那绚烂的舞台总是能萦绕在我们心头,那开创先河的霹雳舞总是让我们挥之不去,那匪夷所思的“太空步”总是成为我们争相效仿的东西。他的国籍只有一个,但他却能被全世界的人熟知。我想,他对时尚界的贡献犹如牛顿对科学界的贡献一样伟大,所以,在他死后,你可以看到世界各地都有霹雳舞的影子,都有太空步的足迹:人们在用他的方式向他致敬。我想,这才是时尚;唯有开创,才能成为时尚。

尽管杰克逊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引领的时尚已成为不能忘记的经典。

“低调做人,高调裸捐”,这句口号我们不会陌生,而我们更不会忘记说出这句口号的人——陈光标。当别人在努力往自己的腰包敛财时,他在捐款;当别人互相攀比时,他也在捐款;当别人因为惧怕捐款而拒绝参加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举办的慈善晚会时,他仍在捐款。他将自己的财富全数捐给贫困的人,而“高调”则表明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伸出一双手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想,这才能成为时尚;只有爱心,才是永恒不变的时尚。

这一年很快便会过去,但陈光标引领的时尚则会成为永不磨灭的经典。

似乎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位时尚达人,但时尚远非光鲜的外表能够诠释的。历史的车轮会碾碎很多东西,但有一种东西会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我们奉之为经典;而经典永不磨灭,则是因为它永远时尚。

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乐在其中。

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

时尚,是时代的产物。时代不同,成为时尚的事物自然不同;但它们的本质却一定相同,不论是好的事物,还是坏的风气。

诸如宋代的说书家与清代的戏子名角,从形式上看,说书与唱戏,显然风马牛不相及。然,析其本质,都可雅俗共赏,都可缓解疲劳,放松心情,事后会心一笑,愁事自然消。这是好的风尚。

抑或南北朝崇尚佛教、好兴土木、修建佛塔与清末纨绔之养鸟斗蛐蛐儿,从事理上讲,也并不相近。然而二者都败坏民风,伤及国家根本——不事工农商。这是不正之风。

时尚为大众广泛喜爱。成为时尚的事物,一定能为大众了解并喜爱,也就是能得到“草根儿”们的认同。试想,阳春白雪是断不能成为时尚的,下里巴人或许可以。一种事物,人们都不懂它,何谈品味?何谈崇尚?如果有,那也不叫追求时尚,而叫盲目跟风,附庸风雅。

因此,成为时尚就要有群众基础,所以,别人说唐诗、宋词在唐宋时是时尚,本人从来都不置可否。试想,从唐代的麦子地或宋代的水稻田里,随便揪出一个老农,跟他侃侃而谈《蜀道难》或是《念奴娇·赤壁怀古》,老农会有什么反应?八成是呲着满口黄牙冲你一笑,然后牵着他的牛又回田里忙活他的庄稼去了,没准心想“这人有病”。何止是他,可能他们一村的人,随便哪个都会拿看白痴的眼光看你:有病啊,你!懂都不懂,时什么尚?

时尚可预示国家的兴衰。像北宋初的`勤俭,由皇帝带头,民间就迅速成为时尚,国家兴盛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南宋末年,国家偏安一隅,从朝庭到民间,风气靡靡,只顾享乐,国家倾颓,旦夕之间。

好的风尚如春风细雨,润物于无声;不正之风如狂风暴雨,毁物于旦夕。

不正之风盛行,如一个人筋脉尽断,即使有“九阳神功”“易筋经”,也丝毫无助,如此国家,“混吃等死”而已。因此,国家引导好的风气,对社会有助的时尚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个国家的兴盛,自高雅时尚始。

品味时尚,一咂摸,有味儿,至于什么味,那就看你怎样品了。回味无穷,唇齿留香,才是绝世美味呀!

阳光下,“时尚”镀上金色的光芒,在时光中熠熠发光,在岁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记,沉淀成温润的经典,泛着淡淡的馨香。

阳光下,“时尚”换上绚丽的舞衣,在时代的前沿引领潮流,绚丽夺目的色彩让人眼花缭乱,在喧嚣热闹过后,被人渐渐遗忘,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慢慢被人遗忘。

在时间的河流中,一部分时尚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的空虚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了经典。

一切的经典,都是曾经的时尚。《诗经》中经典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当时是广为流传的民歌,在当时看来是一种时尚,现在变成了经典。 “凡水井处皆歌柳词”,柳永在当时的风靡可见一斑,他站在了时代的最前列,引领了时代的潮流,成为了一种时尚,也成就了现在的经典。韩柳倡导古文运动,抨击了当时的靡丽文风,为文学史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他们的观点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明朝民间流行的评书和话本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鹅湖》在当时风靡一时,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曲目……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

如今的时尚,可以说是方方面面,让人眼花缭乱,它热情如火,它绚烂如花,它从不犹豫,身后紧随着一群忠实的爱慕者;它没有退却,在喧嚣中尽情宣泄自我。你看,郭敬明透明的忧伤细数着成长的感伤,在 80后90后的队伍中引起多少人的共鸣;你看,超男超女的选秀中成长起多少“民星”,只要尽情展现自我,没有什么不可以;你看,于丹和易中天说三国讲论语,一时间风靡全国上下,被人们称为“学术超女超男”。流行音乐开始复古,方文山的词配上周杰伦的曲成为流行乐坛的风向标;新兴的网络语言,没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囧”“槑”“打酱油”等大行其道……这一个个时尚细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着我们的感官神经,在繁忙与时尚中穿越,我们被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艳丽的“时尚”招人艳羡,也许不一定会有耐心等待沉淀成经典,因为商业的炒作过于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为经典的时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为经典的机会。

时间或许可以说明一切,真正的时尚必然会成为经典,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品味时尚,保持清醒,岁月里便有了轻松的意趣,生命里便有了丰富的体验。

【评析】作文题包含两个概念:“品味”,就是品尝滋味,就是仔细体会和玩味;“时尚”是指当时的风尚或一时的习尚。题目材料中明示辩证的两个方面: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这篇作文正是抓住了题目中辩证的两个方面,按照“二分对照”模式来构思的。论述中,文章并没有停留在现象的列举上,而是突出分析议论,同时又注意辩证地表达,尤其是对“如今的时尚”进行分析,客观,有分寸,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有关《品味时尚》的作文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
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
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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