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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日报投稿

发布时间:2023-12-08 09:38

太行日报投稿

为丰富节日生活,营造节日氛围,唤起共同的时代记忆,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将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太行日报社承办“记忆中的年”老照片、微故事展示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老照片。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此次征集活动立足晋城,面向与晋城有关联的每一个人,包括老晋城人、新晋城人、在外地的晋城人、在晋城的外籍人。主要征集反映晋城过年风俗、过年故事、过年场景的老照片、微故事。

二、征集要求

征集的老照片要写明拍摄时间、地点,配简要说明。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5M。微故事要求在三百字以内,最好配有相关图片。所征集的文字和图片,一律原创,不得抄袭。要在作品醒目处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2月20日。

四、展示时间及平台

1月24日起,陆续在太行日报及其客户端、微博、微信各平台刊播。随后,根据专家意见和点赞数、推荐数,择优选择有人气的作品于元宵节期间在凤西广场集中展示。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和微信投稿。

电子邮箱:

也可关注太行日报公众号、阅晋城公众号,通过微信投稿通道投稿。

联系人:李xx

电 话:

日报社

20xx年1月14日

用笑脸表达对大同的祝福、对健康生活的热爱,为了营造过大年、观灯会的欢乐祥和氛围,按照《20xx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实施方案》的安排,特举办20xx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笑脸照片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笑容,让古都更美丽。

二、时间安排

照片征集阶段:20xx年12月25日(星期五)至20xx年1月9日(星期六)。

网络投票阶段:20xx年1月10日(星期日)至20xx年1月15日(星期五,腊月初六)。

三、征集方式

照片以“一个笑脸、一份祝福”的形式提交,同时提供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人物、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作为领取灯会门票时的有效凭证,有关身份信息会严格保密),也可附上笑脸背后的故事,媒体将择优刊载。

请将应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提交要求

1.网络上传照片规格:JPG、JPEG、PNG等通用图片格式,照片像素不低于5M。

2.个人面部特写笑脸照片,彩色,光线明亮。

3.笑脸照片可以是提交者本人的,也可以是其亲友的。但必须是原创,能体现古都儿女乐观向上、真诚友善的良好形象。

4.笑脸照片宜展现我市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人员的风采。

五、媒体展示

应征照片将在大同新闻网及其微信、掌中大同移动客户端和其他官微展示。

大同新闻网开设专题和笑脸照片投票通道。投票时间20xx年1月10日(星期日)至20xx年1月15日(星期五,腊月初六)。

六、选定照片发布

选定照片54张,每张照片尺寸为60厘米×60厘米。(灯组共6个面,每个面安排9张照片)

选定照片媒体发布:20xx年1月20日(星期三,腊月十一),逐日进行发布,直到2月5日(星期五,腊月二十七)。

七、照片入选者奖励

1.每张入选的笑脸照片将获赠古都灯会门票3张,网络投票票数在前5名的另赠古都灯会门票3张。

2.有机会受邀参加20xx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开灯仪式,共同点亮彩灯。

八、参与须知

1.本次笑脸照片征集活动所有作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均不得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

2.应征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应征者还应保证所投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对于入选作品,组委会及主办单位有权在所属征集活动、相关媒体宣传、出版画册等宣传品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

4.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20xx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

老照片是重要的地方文献资源,能够最直观、真切地反映出不同历史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民风民俗等领域的沿袭变革,是我国珍贵遗产的一部分。鹤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大量反映时代变迁的珍贵老照片深藏在民间和各自的领域。为挖掘我镇人文资源,追溯城乡原貌,再现渐行渐远的家园影像和曾经熟悉的生活场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决定举办“鹤山记忆”老照片征集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宣传鹤山、打造鹤山文化品牌。追忆流金岁月,穿越时空隧道,解读历史事件,感受生活变化,在历史与现实、幸福与苦涩的对比中,总结历史经验,展望美好未来,鼓舞和激励全镇人民奋发向上。

二、征集对象、内容及其他事项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及海内外征集,持有鹤山镇老照片的个人或单位、县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协会团体均可参加。

(二)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清末、民国、建国前后以及改革开放前后反映鹤山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俗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

具体包括:

1、反映鹤山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到鹤山视察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3、反映历史文化名人在鹤山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4、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鹤山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5、建设、生产、生活场景以及路、桥、车站等,并能反映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宗教、休闲等变迁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老照片。

(三)其他事项

1、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地址、邮编、电话,以便联系)。

2、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3、征集到的老照片均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持有者也可自行扫描、翻拍提供电子文档至组委会QQ邮箱。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活动组织方与提供者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提供或拍摄者姓名。

三、具体奖励

老照片收集后将筛选结集成书。老照片一经采用,将给提供者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成书一套。

四、征集活动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鹤山镇党群办

20xx年6月16日

x年春晚“我的幸福瞬间”图片征集活动,是春晚创办28年来第一次联合网络面向全球华人征集反映本年度中国人民生活面貌和真实感受的新闻照片。

征集口号:“零门槛拍摄幸福,零距离参与春晚”。

征集时间:x年8月18日至x年1月18日。

作品拍摄日期:x年1月1日至x年1月18日。

奖项设置:设入围奖作品100幅,每幅奖励鼠年春晚纪念品;金奖作品10幅,每幅奖金5000元,并在春晚当场揭晓。

特别提醒:请您务必按照提示填写拍摄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真实的个人信息,以便春晚剧组和您联系。

本活动对照片技术要求不设限制,无论专业相机还是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参评照片须以“幸福”为主题,真实典型,富有时代感,大事小事不限,大事动人心弦,小事意味深长,可以是反映平凡普通人的“小幸福”;也可以是表现中华民族的“大幸福”。可以是自拍,拍亲友,也可以拍周围的人、景色、动物、植物;可以拍亲情,友情,也可以拍患难之情,天地之情、大爱之情,凡你认为可以从中感受到“幸福”的都可以拍摄。上传你的欣喜,感动与幸福,分享属于你x年的独家记忆,希望通过你的参与、支持,把x年中国人民的幸福瞬间留在春晚,把x年中国人民的真情实感留给观众。

为了更全面地记录和传承历史文化,留住和珍藏历史中的影像、记忆,积淀精神财富,特举办“记忆中的山”老照片征集展示活动,面向社会征集老照片,欢迎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山发展的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山纪实性老照片,不同时期景点建筑、景观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3.有山元素,能反映百姓衣着、出行、文化、教育、休闲等各方面巨大变化的老照片。

4.其他有山元素,富有故事性、有一定纪念价值或意义的老照片。

二、征集时间

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征集对象

所有持有山老照片单位、个人均可参加。

四、参与方式

1.自带老照片到“记忆中的山”老照片征集办公室登记,扫描、翻拍完毕后可以取回照片。

2.通过邮件方式参与,。

3.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联系电话:,联系人:马镇丹。

五、具体说明和要求

1.征集的作品时间要求在20xx年以前拍摄。

2.照片的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电话,以便联系)。尤其欢迎提供与照片相关的背景故事、轶事趣闻等。

3.入选老照片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照片提供者自负。

4.可根据征集者意愿,征集到的老照片均可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

5.未被入选存档收藏的,将按原件退还给照片提供者。

6.凡是入选的照片,活动组织方有权用于公益宣传,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7.本次老照片征集活动结束后,将设立评定小组,对每幅(组)老照片进行鉴定和评选,设定若干奖项,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收藏证书。

xx山公园

xx日报社摄影中心

“传承文化、创新未来”铁路局公元20xx年前老照片及老照片背后的.故事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x年12月30日。

二、征集范围:公元20xx年以前,所有和铁路局有关的各类老照片均在征集范围。

三、老照片征集参与规则:

1.老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老照片电子文件或冲洗照片请务必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介绍等)。

2.本次老照片征集活动注重收集老照片背后的故事。老照片附有照片背后故事的将在评奖时优先评选。

3.由于老照片的珍贵,活动不收老照片原件和老照片底版,只收电子文件(或彩扩部扫描复制冲洗后的照片,冲洗照片在6寸以上即可),投寄照片来信或快递请注明“铁路老照片征集”。

4.邮箱投稿、来信和快递请务必写明您的地址、姓名、邮编以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登记或与您联系。

四、评选及奖项:

本次活动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所收集的老照片结集出版,入选《老照片集》的老照片将另有奖励。

五、活动联系电话及投稿邮箱:

铁路文化宫

投稿邮箱:xxcom

六、邮寄地址:xx市市中区经一路96号铁路文化宫

铁路文化宫

x年11月18日

清晏园

有一处美景--乾隆皇帝2次临幸入住;

原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在游园后题下

“不是江南园,胜似江南秀”赞美之辞;

已有六百年历史的明清治水古衙署--清晏园。

清晏园,始建于1417年,

为明官仓户部分司公署,

清康熙十七年(1678),

河道总督靳辅,驻节清晏园,

“凿池种树,以为行馆”。

曾更名,“西园”、“澹园”、“清晏园”、

“留园”、“叶挺公园”“城南公园”;

1991年,恢复原“清晏园”古名。

现为“全国文保单位”、“国家水情教育基地”、

“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三A级旅游景区”。

目前,为展示清晏园历史文化、不同时期的旖旎风景,见证历史变迁,折射建设成就,讲述过去的故事,现特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清晏园老照片。

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能够体现清晏园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风景、古建筑、在园内发生的事件、人物等各类老照片,均在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3月20日。

(三)老照片征集参与规则:

1、老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

2、黑白、彩色不限。

3、提供原件及翻拍件(七寸以上)。

4、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请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

5、照片移交方式:可通过邮寄或当面交付。

邮寄:请寄xx市清晏园老照片征集组委会(收);邮寄地址:xx市人民南路92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清晏园老照片征集”字样,并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真实姓名。

当面交付:可将照片直接交至清晏园办公室。

(四)老照片征集评审办法和奖项设置:老照片征集活动采取专家评审办法。由评审组对老照片进行评比和筛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五)联系人:韩xx 电话:xxxxxxxxxx

张xx 电话:xxxxxxxxxx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xx市清晏园老照片征集组委会,所有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20xx年2月28日

六十年楩楠相继,同心共谱腾飞曲;一甲子弦歌和鸣,携手同唱奋进歌!20xx年,xx工程职业学院将迎来建校60华诞!为扎实做好校史编撰及校史馆筹建工作,学校将开展“寻找我们的记忆”老照片和实物征集活动,特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干部、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实物、视频、文字等,以此展示学校60年办学历程。

一、征集内容

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干部、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记录”xx工程职业学院(原xx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原xx省四平粮食学校)各个时期、各个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大变化的各类照片和各种实物。具体包括:

1.反映xx工程职业学院各个历史时期发展历程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2.反映xx工程职业学院各个历史时期风貌的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活动、校园建筑风貌(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饮食服务中心等)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3.反映xx工程职业学院各个时期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并能反映师生衣着、饮食、住宿、实验实习实训、上课、自习、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照片。

二、征集办法

在校师生可把照片或实物直接送至党委宣传部。家住外地的离退休老干部、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用快递等形式,邮寄至征集地址。如有困难请联系我们,我们也可以上门收取。

征集地址:xx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xx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B1-522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xx

征集电话:xx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xxx

电子邮箱:

三、展示与利用

1.学校根据照片和实物的史料价值,选择性用于校史馆建设。

2.对所有征集上来的照片,由学校统一扫描、编辑和整理,建立老照片数据库。

3.所有提供与捐赠人士,都将获得老照片数据库光盘1张,以资纪念。

4.如果您决定将原版照片或实物永久性捐赠学校,学校将颁发收藏证书。

党委宣传部

20xx年9月27日

一张尘封已久的老照片,可能让你想起某个幸福的画面;一张斑驳的旧合影,可能珍藏着你最珍贵的回忆;还有那老宅院、老村庄、老马路、老楼房、老街巷、黑白电视机、砖头录音机、的确良衬衣、喇叭裤……这些珍藏在书柜中的老照片、深埋箱底的老物件,在时间的流逝中或许会被暂时遗忘,但只要一拿出来,总能打开记忆的闸门。分享照片,就是分享经历和记忆。如果您手中有这样照片,不妨拿出来和广大市民一起分享它们背后的故事,社会民生版专栏《老照片背后的故事》期待您的参与!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x年12月31日

2.照片要求:纸质照片要求尽量无破损,电子版照片要求像素不低于600*800。

3.内容要求:

反应近年来的变化(可以是一人、一地、一栋建筑、一个家庭、一件物品……)。同时,随照片要附有照片拍摄时间、地点、故事人物的联系方式。

4.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x街道棠湖东路一段59号新闻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

电话:

5.所有照片一经采用,刊登后将按100-200元/幅的标准对照片提供人进行线索奖

关于德孝的内容,速求!

为了进一步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和晋城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营造“扬德孝、守情操、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的再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再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德孝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市委讲师团、晋城市文明办、晋城市信息中心。

二、征集范围及时间

征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7月31日。

三、征集内容与要求

1、故事要求必须是发生在我市的真人真事,不得虚构。
2、故事内容以抒发德孝情感为主,主要反映我们自身的经历、或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孝老爱亲、知恩感恩、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助人为乐、报效国家、回报社会的真实感人故事。
3、体裁必须以故事的写作方法,既可以第一人称,也可以第三人称讲述。内容要积极健康,紧扣主题,情节生动,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有较强的可读性。
4、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并尽可能提供相关图片资料(同时上传)。

四、征集方式

网上投稿

登陆晋城在线:点击《德孝故事》征集活动专用收集系统进行投稿。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2000 元;
二等奖5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 元;
优秀奖50名,奖金100 元。
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太行日报》和《晋城在线》公布。同时,获奖故事还将在晋城道德讲堂和我市部分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地进行讲述,并结集出版《感动晋城德孝故事集》。

联 系 人:裴星星

联系电话: 

北留镇进行村改社区吗

没有。任县人民政府关于北留社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9-10-22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居民居住和完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2018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对北留社区改造项目所涉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目的
北留社区改造。
二、征收范围
润德路以东、富民路以西、南章固村南小土路以南、兴隆街以北,所有涉征房屋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控制为准。
三、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为任县人民政府,任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委托任城镇政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评估机构产生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本决定公告之日后协商确定,如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产生后,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五、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对蓄意阻挠、破坏房屋征收活动者,将依法惩处。
六、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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