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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05:34

百日维新的论文

百日维新历史论文(题目自拟,可以从中摘抄800左右非常简单)

1898年(夏历戊戌年)中国维新派在清光绪帝支持下推行的革新运动。又称戊戌维新、戊戌变法。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希望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推行政治、经济改革,争取国家富强。维新派在各地组织学会,创办报刊,设立学堂,宣传变法主张,受到少数官僚赞助。光绪接受维新派改革方案,1898年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不要以为我打错了,没错,是“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在103天里颁布数十条维新诏令。新政主要内容为倡办新式企业、奖励发明创造;设铁路、矿务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学校,提倡西学;裁汰冗员,削减旧军,重练海陆军。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逃亡国外,谭嗣同、康广仁、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等“六君子”被杀害。新政全部取消,“百日维新”失败。
百日维新
[编辑本段]详细介绍
自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诏定国是、决定变法起,至同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重新“训政”止,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毅然颁布“明定国是诏”,决定变法,自是日起,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轰动一时的“百日维新”。二十八日,光绪帝在颐和园仁寿殿召见了时任工部主事的康有为,这是他们君臣初次会见。康利用这次面谈机会,重申其全面变法的主张。首先陈述中国民族危机严重到了生死关头,非尽变旧法不能自强。光绪同意,表示: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康又指出,近年来并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结果必至无功。认为欲变法必先改订制度法律,否则只是变事,不是变法,要求光绪帝“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并说他研究过各国变法的情形,西方各国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三十年而强,相信中国只要认真变法,三年可以自立。光绪帝认为他讲的条理很详备。康又问:“皇上既知非变法不可,为何久而不举,坐视国家危亡?”光绪嘘睨帘外,叹道:“奈掣肘何!”康领会光绪帝是顾虑慈禧太后阻挠,故此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指出,现在当朝大臣多老朽守旧,不懂世界大势,皇上若欲变法,不能依靠守旧大臣,只有擢用有才干的小臣,给以官职,准许他们上条陈,若有真才实学,予以破格重用,令其办理新政。至于守旧大臣,可保持他们原来的俸禄,使其无失位的恐惧,他们便不会阻挠新政了。这是康有为在新旧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为光绪皇帝设计的一种带有妥协性的变法策略。康还建议,以后凡变法之事,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则大臣虽守旧,亦“无从议驳”。为了选拔和造就人才,康又建议废除八股取士制度,强调翻译西书和派人出国游学、游历;并对答了如何筹款以解决财政困难等问题。对康所言,光绪帝均表同意,最后又表示:“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康有为大为兴奋,在这不同寻常的百日之内,他和其他维新人士一起,忧国阽危,呕心沥血,屡上新政奏议,频呈自撰之变法书籍,对变法维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光绪皇帝亦“深观时变,力图自强”,“政厉雷霆”,“令如流水”,发布了180条新政诏令,使这昙花一现的百日,曾是一个“谕旨雷厉风行,人心为之一振”的时刻。主要内容有:
一、选拔维新人才。这是维新派呼吁最强烈、顽固派最敏感、也最忌讳、光绪帝想做而又最有顾虑的一个问题。百日维新伊始,光绪帝接连谕令朝廷大臣举贤任能,令各省督抚向朝廷保荐品学端正、通达时务的优秀人才参与变法新政。四月二十五日侍读学士徐致靖上折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此后,湖南巡抚陈宝箴、詹事府少詹事王锡蕃又分别保荐杨锐、刘光第、严复、林旭等人,均为光绪帝所采用。光绪本拟重用康有为,因荣禄、刚毅等顽固大臣阻挠,只给了他一个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六品衔小官。梁启超也被召见,委为六品衔办理大学堂译书局事务。按清朝成例,四品以上高官才能被皇帝召见,今康以主事、梁以布衣被召见,故梁启超说是“咸丰以来四十年未有之创举”,显示了光绪帝真心提拔维新人才的意向。但是按清朝惯例,举人一旦被召见,即得赐入翰林,最低不失为内阁中书。可见康、梁的待遇不是破格提拔,而是被破格压低了。这反映了维新派力量弱小、光绪皇帝无权的严酷现实。按照康有为的规划,大量任用维新人士最根本的办法是开设制度局,但在顽固派坚决抵制下,未能实现。故百日维新中,只能零零星星地提拔几个维新人士。在变法新政的实际执行机构总理衙门中,只有帝党大臣张荫桓和章京张元济倾向维新,新添的维新人士仅康有为一人。在负责转递士民上书的 都察院中,只有原来的御史杨深秀与宋伯鲁倾向维新,此外没有提拔维新人才。在六部中,仅礼部经过一次严重冲突,将礼部六堂官全部撤换,以倾向维新的原仓场侍郎李端?为尚书,原少詹士王锡蕃、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侍读学士徐致靖分别为左右侍郎,但后党骨干裕禄仍为尚书,且位在李端?之前,左、右侍郎亦分别配以守旧人物寿耆和萨廉。而这已然是维新党在人事方面的最大胜利了。光绪帝任用维新人士最堪注意的是在军机处中选拔了所谓“军机四卿”――七月二十日颁谕宣布,内阁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行政事宜”。官位虽不高,职务很重要,具体负责草拟新政谕旨,阅看臣工奏章,帮助光绪帝处理新政事务,实则参预枢机,隐夺军机大臣之权,时人目为“宰相”,是百日维新中维新人士占据的最要害的岗位。可惜礼部堂官的撤换和军机四卿的任用,离戊戌政变仅半个月,实际未起多大作用。
二、文教改革。又包括两个方面:1.废除八股取士制度。百日维新开始以前,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即已多次上折痛陈八股取士制度的严重危害,四月二十八日康有为被召见时,又当面向光绪帝历数八股之害,要求废止,得到光绪帝允准。次日,康即命御史宋伯鲁上奏其早已代拟好的《请改八股为策论折》,要求各级科举考试,一律废止八股文体,改试策论。光绪帝接受此建议。为避免顽固派的阻挠,不将此事下部议,在请准慈禧后,即于五月初五颁布上谕,宣布:自下科起,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即八股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五月十二日、六月初一、七月初三又连下三次谕旨,令各省生童岁科试即行改为策论,不必候至下届;又对考试的场次和考试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宣布废朝考之制。至此,维新派废除八股取士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以至“酌酒相庆,以为去千年愚民之弊,为维新第一大事也”。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科举制度,只是改革了考试的内容和文体。过去以八股文取士,考试内容均系“四书”、“五经”,改行“策论”取士后,“四书”、“五经”仍旧保留,仅增加了中国历史和西方自然科学及政治法律知识。在这一点上,维新派与洋务派官僚并无原则差异。这既是维新派考虑到数百万八股士人的出路而不能不作出的让步;也反映了他们自己未能完全摆脱旧经典的束缚。2.创办学堂,提倡西学。废除八股取士之诏颁行后,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又屡上奏折,主张在全国创办近代化学堂,改旧式书院为新式学堂,兼习中学、西学,得到光绪帝的支持。四月二十三日发布的“明定国是诏”即明令首先举办京师大学堂,以“为各行省之倡”。五月十五日颁渝批准总理衙门拟奏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委派孙家鼐办理大学堂事务,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自是正式开办。二十二日又谕令各省府、厅、州、县之大小书院及民间的祠庙“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省会改设高等学校,郡改设中学,州县改设小学。以后又陆续颁谕,令各省筹办矿务、海军、农务、编译、医学、茶务等专门学堂;设立译书机构,翻译外国新书,提倡出国游历、游学等。但各省督抚对光绪帝的谕令均熟视无睹,延宕不办,结果仅京师大学堂正式创办并成为戊戌变法仅存的硕果,其他各地均遭到各种阻挠而举动寥寥。
三、经济改革。康有为等维新派关于经济改革的主导思想,是对农、工、商业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进行全面改造,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在工业方面,强调奖励发明创造和允许民间筹资设厂。在商业方面,批判封建统治阶级“重本抑末”思想,阐明“商若能盛,国以富强”的道理,建议在中国设立商部,各省设立商务局。在农业方面,强调农业是根本,提倡以西法治农。光绪帝 接受康有为主张,屡颁经济改革渝令,包括如下内容:1.保护及奖励农、工、商业,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总局,提倡实业,鼓励私人投资,修筑铁路,开采矿产;令各省设立商务局(或农工商分局)。2.命各省地方官兼采中西各法,切实振兴农业。3.奖励科学著作发明,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2款,规定对士民著新书、创新法、制新器者,或赏给官职或给予专利。4.在京师及各通商口岸广设邮政分局,裁撤驿站。5.编制国家预、决算,由户部按月公布,6.取消满人寄生特权,准其自谋生计等等。各省督抚除湖南巡抚陈宝箴认真办理新政外,其余皆置若罔闻,借故推托,如对设立商务局一事,各省一直拖延未办。光绪帝异常愤怒,曾严旨切责两江总督刘坤一和两广总督谭钟麟(1822―1905)。但直至政变爆发,经济改革收效甚微。
四、政治改革。包括两个方面:1.官制改革。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对于政治改革最主要的主张是设立制度局作为议政机构,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并于中央成立12局,作为推行新政的执行机构。这一主张虽得到光绪帝支持,却遭到顽固派大臣拼死反对,未能实现。康有为对改革官制的另一重要主张是区别“官”与“差”,即以虚官高位位置老臣,而办实事的重要差使一定要委任通达之才,即所谓“以高秩优耆旧,以差使任贤能”;在对待官制改革和裁冗署问题上,主张持慎重态度。但光绪帝由于长期受后党顽固派压制,很想在变法时惩治后党大臣,所以没有完全听从康有为的劝告,而是采纳了前太仆寺少卿岑春煊(1861―1933)提出的裁冗官的建议,于七月十四日发布上谕,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闲散衙门;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此三省督、抚同城)巡抚、东河总督及不办运务之粮道、仅管疏销之盐道,各省同道佐贰等官,并无地方之责者,均著裁汰。这些冗衙冗官本应裁汰,但由于事先未对大批被裁官员的出路作适当安置,所以矛盾空前激化,守旧派对维新派更加切齿痛恨,“必欲得康之肉而食之”,加速了政变的到来。此为改革派急躁冒进、疏于策略的表现之一。2.广开言路,鼓励上书言事。按原来清朝定例,不仅普通百姓,即使四品以下京官和三品以下地方官亦无资格上奏章。六月十五日、七月十七日、二十八日先后发布谕旨,宣布大小臣工及一般士民均有权上书言事,各部官员上书,由各堂官代奏;士民上书,由都察院代呈;地方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代奏。而且规定“不准稽压”,“倘有阻格,即以违旨惩处”,同时又发布谕旨,鼓励各地开设报馆,发行报纸,并改上海《时务报》为官报。此外,在军事上还谕令裁汰旧军,以西法练兵,筹建海军;力行保甲,实行团练等等。
总之,由于维新派的推动,光绪帝的倡导,在短短的百日之内,中国人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第一次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获得了广泛传播,封建旧学受到沉重打击。所以,百日维新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康有为曾兴奋地赞颂百日维新“扫两千年之积弊”,“顺四万万之人心”,“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色动而悚听”。康的说法虽不无夸张成分,但说明百日维新确实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正因此,它引起封建顽固派的拼死抵抗,慈禧太后在后党顽固派支持下发动政变,八月初六重新宣布训政,幽禁光绪皇帝,恢复旧制,捕杀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出逃,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史称“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失败。

众所周知,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政治上的最高理想是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但是,百日维新期间变法法令最大的缺陷却是没有实行君主立宪制的主张,对此,人们大多将其原因归结为光绪帝不愿使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其实,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次要方面,最主要的还在于康有为变法思想、策略的变化:即由倡导民权变法演变为君权变法。

1888年12月10日,康有为利用参加顺天乡试的机会,第一次上书光绪,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上书由国子监祭酒盛是转交翁同龢,恳请代递,遭拒绝,康有为十分沮丧,“虎豹狰狞守九关,帝阍沉沉叫不得”。

1895年5月6日,继震惊中外的“公车上书”之后,康有为又连续两次上书,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其中第三次上书终于送达光绪手中,引起重视,维新派开始得到光绪帝的支持。梁启超也在其《变法通议》中大声疾呼“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呼吁“伸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制。

随着变法实践活动的逐步开展,康有为认识逐步趋于现实,“变法看似简单,其实成功太难”,认识到顽固势力的强大,维新派的软弱,要照搬英美而直接开国会,设议院,是非常艰难的,比较实际的只有依靠皇帝权威,“乾纲独断”,才有可能“变成法”,达到富强。

康有为第四次上书中即已明显转变了政治策略:“会议之士,仍取上裁,不过达聪明目,集思广益,稍输下情,以便筹饷,用人之权,本不属是,乃使上德之宣,何有上权之损哉?”以消除光绪顾虑。

1898年1月,康有为奉光绪“条陈所见”诏,第六次上书,即《应诏统筹全局折》,提出:①明定国是,②“立制度局总其纲”,作为指导全国变法的中枢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局是皇帝主持设立的,对皇权有强化作用,与民选产生的国会有本质区别。此后,康有为向光绪进呈了所著《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亡记》等书,供光绪阅览参考,这是康有为从民权变法到君权变法的全面调整。

1898年3月12日,康有为第七次上书光绪,明确提出变法最好以彼得为榜样,以俄国为样板,进行变法,“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乃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然其与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

在此情形之下,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已是顺理成章,再奢谈“君主立宪”反而是不识时务了。总之,笔者认为,“百日维新”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的内容,根本原因,由于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软弱,把改革成败的希望寄托在光绪帝身上,因而改变“民权变法”之初衷,走上了“君权变法”之路,不但不希望削弱君权,而且希望强化君权。

客观原因:光绪帝本身是个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其支持变法的直接目的就是夺取实权,岂容再兴民权削弱君权?其次,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复杂、漫长的系统工程,康有为所极力推荐的彼得一世改革根本就没有国会议院一说,明治维新也是先从幕府将军手中夺取政权,确立天皇权威,在天皇主持下进行改革,在改革中逐步确立议会机构及地位的(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内阁对天皇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英国实行君主立宪,从1640年开始革命至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确立君主立宪制,也经历了半个世纪。要想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两千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封建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仅凭一纸法令是根本不可能的,也说明康、梁在这个要害问题上还算“明智”,要在政治、经济基本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骤开国会,显然缺乏应有的组织、思想准备,社会物质条件。一句话,“百日维新”太短暂,过早夭折,君主立宪还来不及孕育出台,就胎死腹中。

戊戌变法论文?

从维新力量与守旧力量的对比上看:日本明治维新时,以幕府为中心的守旧势力已经十分脆弱,幕府统治摇摇欲坠。而维新势力以下级武士为核心,抬出天皇为旗帜,与反幕的强藩相结合,既有基地,又有军队,而且得到包括商人、手工工场主、农村富农在内的町人阶层财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广大农民、市民也积极参加或支持反幕武装,因此组成了强大的维新阵营,一举推翻了幕府旧政权。
相反,在中国戊戌维新时,守旧势力要远远大于维新势力。守旧势力以掌握最高权力的慈禧太后为首,包括控制中央和地方军政的大贵族、大官僚,以及因改革措施触及其切身利益而反对维新的大小衙门官吏、绿营军官、旗人、八股士人等等,形成庞大的守旧阵营。他们手握政权、兵权、财权,富有政治经验,擅长阴谋诡计,全力以赴扼杀维新。而中国的维新势力仅以有资产阶级倾向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为核心,依靠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光绪,联合少数帝党官吏、御史翰林及地方官员。中国维新派没有同任何一个地方实力派建立起如日本维新派同强藩主之间的那样密切的一体关系。他们既没有基地,也无兵权、财权。他们脱离中国社会,连资产阶级、商人也很少关心支持他们。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因此,守旧势力一旦反扑,维新势力顷刻瓦解。
2从个人因素上看,两国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经验也非常不同。维新派领导人的能力、气质和采取的方法、策略,与维新成败也有很大关系。日本维新派骨干是中下级武士,大多参加过地方上的藩政改革,久经风浪锻炼,具有斗争经验和政治才干。如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伊藤博文等人,都是一批富有谋略、精明强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讲究斗争策略,选择阻力最小的路线和做法,例如在政府内排除保守派、废除贵族特权、制定宪法、召开议会、修改不平等条约,都是采取稳扎稳打、逐步推进的办法,以至能够逐渐实现目标。明治维新人物还善于争取同盟军,打击最主要敌人。维新前,其矛头直指幕府,敢于为此调动平民乃至农民武装。而中国维新派的骨干却基本上是一批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书生,大多饱读诗书,有才学、热情,却往往缺少运筹帷幄的雄才大略。他们在维新措施和斗争策略上也有些急于求成、不顾实效。如变法一开始便裁撤旧衙门、裁减绿营,令旗人自谋生计,激起守旧势力群起而攻之,增加了变法的阻力。同时,又不善于团结和争取同盟军,结果使自己十分孤立

关于戊戌变法的100字小论文

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维新变法,是指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维新派人士通过光绪帝进行倡导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的政治改良运动。但戊戌变法因损害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顽固派)的利益...

急求一篇关于日本明治维新的论文

仅供参考 希望对你有帮助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是落后的封建国家,同样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殖民侵略的威胁。为摆脱屈辱的地位和实现富国强兵,日本于1868年推行了明治维新,中国则在1898年实行了戊戍变法。明治维新取得了成功,把日本带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门槛,成了亚洲的强国,并欲与欧美列强争一高下。而戊戍变法却在短短的103天里夭折了,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并最终沦为了半殖民地国家。为什么这两个在时间、文化背景、社会状况和变革目标相近的改革,会有不同的结果呢?现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实行改革的内部条件不同。 首先看到,19世纪中叶,在中日两国封建社会的内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中国的先进地区——江南和东南沿海一带同日本比较发达的畿内地区相比,其经济的发展是处于较高水平的。然而,对于一个幅员广阔的中国来说,这些发展无论在水平上还是在地域上,都是极其有限的。在广大的内陆地区,自然经济只受到较小的冲击,甚至有些地方原封不动。加上统治阶级禁止大规模商品经济的发展,抑制工商,从而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在整体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日本向近代社会转变是相对较易的。 其次看看国内革命形势方面。19世纪中叶,日本仍处于诸藩割据的局面。国门被打开后,维新志士为推翻腐朽的幕府统治,提出“尊王攘夷”的政治口号,这符合日本民族渴望由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集权来结束割据分裂局面的社会心理要求,符合在列强侵略的刺激下日益高涨起来的爱国广义和民族主义情绪,符合千百年来形成的奉王政为正宗的传统道德舆论,有极大的号召力和鼓动力。而中国自太平天国失败以来,革命形势已转入低潮。戊戍变法前,中国从未出现过日本维新前夕的动荡局面,广大群众没有革命的要求和行动。孙中山说:从乙末到庚子,“实为革命进行最艰难困苦之时代”。那期间,不仅戊戍变法是昙花一现,就连广州起义也遭失败,且不得国人同情。证明维新思潮还未深入人心,全国规模的运动条件仍未成熟。 再来看看文化传统及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方面。中日两国也有很大的差异。郭沫若在分析中日两国的近代改革一败一成的原因时认为,两国在固有文化的负担上的差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他指出:“中国固有文化的负担太重了,资本主义以前的文化,年代太久,至少有3000年,所以对过去的文化怀着一种憧憬,对新的文化发生抵触,往往视欧美为夷狄之邦。资本主义以前的中国文化诚然是光辉的,但就因为太有光辉,在变革时期便不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日本虽有它的固有文化,有中国传来的文化,但细的说来,日本的负担没有中国那样重,所以便走得快。”特别是由于日本在历史上曾有过大规模吸收中国文化,以促进本国文化发展的经验,日本人把移植外来文化视为当然的事情,只要能够适应形势,任何需要的东西都可以从海外引进,既无顾虑也不以为耻。因此,当日本在19世纪中期开始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威胁时,能够以这些国家为榜样,顺利地实现了本国的社会变革,走上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二、改革的社会基础不同。由于中日两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都不高,民族资产阶级弱小,所以两国维新运动的基础,均主要是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分化出来的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改革力量。19世纪30年代起,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政治影响较大的西南强藩,就已开始在“幕藩体制”下成功地进行了“藩政改革‘。他们顺应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引进西方先进生产和军事技术,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促进了藩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长。日本维新志士,是藩政改革核心力量。由于日本实行门阀制,被压迫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下层向上流动的渠道被堵塞了,他们无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各藩大名又时刻伺机推翻将军幕府,有的恃着经济力量雄厚,公开与幕府对抗。特别是”天保改革“中幕府改革的失败和藩政改革的成功,更使各大名纷纷效法西南四藩,倒幕维新成为大势所趋。这就为维新志士进行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便他们有所凭借,并且在地方上得到富农、豪商的支持,训练军队,建立倒幕基础。而大批下层武士,由于幕府末期财政状况恶化,上司经常克扣傣禄,生活无着,不少人沦为浪人,他们就更成为倒幕运动的骨干力量了。 在中国,土地自由买卖,只要有财富便可挤身于地主阶级之列;科举制度为中小地主乃至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升官的道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和官僚、士人等都把维护封建制度视为他们的共同的根本利益。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具有一种特殊的凝聚力,很难分化出与中央相对抗的革新势力。在中央慈禧大权独揽,在地方上,各实力派在关键时刻无一例外效忠朝廷。维新派没有强大的地方政权和豪商富农作后盾,更无可能和机会有据点去独立地创建训练军队,势力薄弱,焉能不败? 三、双方领导维新的人物能力不同。明治维新领导人大多参预了藩政改革,于50、60年代比较巩固地掌握了藩内实权,他们受过比较长期的锻炼,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戊戍维新的领导人,却缺乏政治实践锻炼。他们成长于书斋,维新前都未从事过际的社会管理工作。日本维新派精明强干,长于韬略,是一批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们目标坚定,百折不挠,富于大无畏牺牲精神。中国维新派疏于政务,黯于世事,对中国国情、政治斗争残酷性、封建顽固势力反动性、顽固性的认识都不深刻。思想准备上的不充分导致了行动上软弱、妥协,一旦遇到阻力,即惊慌失措,步步退让。政变后,惟有“大众痛哭不成声“‘一筹莫展。他们的个人遭遇,也相对少坎坷,斗争勇气和决心较之日本维新派差距甚大。除谭嗣同、唐才常少数人敢与封建势力一决雌雄外,康有为哭天抹泪急着跳海,梁启超仓皇出逃,严复、黄遵宪一时噤若寒蝉,无一人挺身而出收拾残局。 明治维新中,维新派注意灵活运用政策,集中矛头对准幕府,团结争取社会上各种势力,以减轻维新阻力。在中国,维新运动初期,洋务派包括李鸿章在内,无不争相趋附。但维新派痛恨李鸿章签订不平等条约,对实力最强的李鸿章一系力加排斥,致使李鸿章改投顽固派,成为变法阻力。帝党是个人数不多的小集团,除光绪外,成员中权力较大的只有光绪师傅,军机大臣翁同龢。在处理翁同龢问题上,维新派不但不努力挫败后党阴谋,反而利用光绪思想日渐激进,同翁产生了一定程度矛盾促成了翁的被革职。其实,在维新派同顽固派的斗争中,翁、李和王朝内部的洋务派分子、其它非后党的官僚分子,是可以起到缓冲矛盾,甚而牵制削弱顽固派作用的。可是维新派没有看到这一点,至于同民众运动的联系就更谈不上了。这暴露了戊戍人物缺乏雄才大略。李鸿章视他们为“书院经生、市井讼生之流,不足畏也”。就连同情他们的费行简,也批评谭嗣同“博辩喜事,滥交寡识,初非任事才”,林旭之辈“皆温雅词章这士,更鲜老谋”。另外,日本维新领导人一旦上台,便控制实权;中国维新派尽管曾得过几个军机章京的头衔,但从未真正夺到过政权。 此外明治天皇与光绪帝个人条件也不同。尽管都是无权皇帝,但明治天皇在维新派权臣辅弼下,励精图治,很好地发挥了他的统治才能。光绪虽有抱负,但长居深宫,终其一生都跳不出那拉氏股掌,是个不折不扣的傀儡,动摇不了慈禧的实权。兼以性格软弱,“每日章疏,上阅后皆封送园中”,百日维新间,光绪帝曾去西太后处“请安驻跸“12次。下诏变法后,新任命二品以上官员须去西太后前”谢恩“。 三、变法受到的阻力不同。由于日本实行禁止土地买卖的领主制,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很容易解体,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的幕藩领主阶级的统治也会随之而发生动摇。更因为日本民族看到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所受到的屈辱,决心要摆脱国门打开后面临的民族危机。所以,明治维新时,主要阻力来自于幕府。而幕府由于广大人民反对以及各藩的离心,已摇摇欲坠。在中国,如前在社会基础一点中论述到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调节能力,有一种特殊的稳定性,它虽已十分腐朽,但依然能继续维持其反动统治。对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产生强大的阻力,封建顽固势力上有清朝政府的各级官僚,下有大量的地主、绅士、僧尼、道士和满洲旗民,还有众多的八股士人,力量十分强大。诚如梁启超所说:“盈朝都是守旧之人”,“改革党人乃个人成分奋螳臂而与这争,犹如孤身入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而欲其无败可得乎?” 四、中日两国所处的国际地位不同。由于当时中日两国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价值不同,中国所遭到的殖民侵略的压力要比日本大得多。从事日本近代史研究的加拿大著名学者诺曼认为,日本这所以能免于沦为半殖民地的命运,是由于“英法在日本的阴谋所造成的僵持局面——但最重要的是英国的倾注全力于中国——给了日本一个极其必要的喘息机会,使它得以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同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和利润相比,日本无论是作为外国制造品的市场或是作为西方工业的原料供应地,其贡献是微不足道的”。中国人民反封建反殖民主义的革命斗争,也在相当程度上直接牵制了欧美列强对日本的侵略行动,从而在客观上支援了日本的倒幕维新运动。这些斗争也迫使西方殖民者汲取了某些政治上的教训,从而使他们对日本的人民起义和反幕势力采取了较为慎重的态度,在日本的倒幕运动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敢于公开地进行武装干涉,从而使日本的社会变革能够较为顺利地实现。维新成功后,日本逐渐强大起来,英美则虑及自己不利的地理条件,宁可转而采取扶植日本,牵制沙俄的对策,使日本成为他们在远东的看家犬。 在中国,列强尤其是英国,希望中国能有一定的变革。不过,英国其实只需要一个高效能的,可以控制局面的奴才政府,而决不容许中国真正独立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英国公使窦纳乐在致英外交大臣信札附件中,就提到“尤堪注意的”是康有为“对中国与列强关系的磋商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似乎他只集中精力于内下改革问题,不大注意,甚至毫不注意外交关系”,这说明列强对维新派的支持之所以有限度的原因,只要变革超过他们规定的限度,他们就宁可抛弃维新派,还去要那腐败然而已经驯服了的那拉氏政权。列强中控制中国最深的英国,一直密切注视着戊戍维新的进程和动态。他们早就看出:“康有为是一位富于幻想而无甚魄力的人,很不适宜作一个动乱时代的倡导者”,变革很难“深刻地感动中国的官僚们”,因而前景黯淡,“不可能”实现预定目的和计划;而政变后,“帝党的维新人物中似乎没有一个具有魄力的人来继续支持变法运动,南昌光绪自己则是驯顺地屈服于暴风雨之中”。所以,英国政府虽认为慈禧当政“局势严重”,但基本默认了。 甲午战后,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迅速加深,列强在华势力和对华政治经济军事的控制力,都与当年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不能相提并论。列强在华结为不同的国际侵略集团,矛盾错综复杂,也是中国维新派碰到的大难题,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国际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变法后,列强相继调整了彼此关系,统一对华步骤,中国维新派所遇到的国际阻力增大了。更根本地说,中国维新运动处于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世界性关键时刻,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角逐(包括后起的日本)、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趋势都注定了戊戍维新的失败。 五、两国变法推进的方法不同。日本维新领导人在变法实施步骤上稳打稳扎,十分谨慎。新政府成立,施政方针只有再三斟酌后确定的五条誓约,并无倾盆大雨,但却切切实实地初步改造了政体。然后逐步实行废藩置县,取消身份证,废除士族华族特权。改革地税,发展实业和近代教育,在稳步而又坚决地把大权归揽在维新派手中前提下,最终实现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全面开化。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用公债偿付形式迫使他们转变为用公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资产阶级,大大减少了他们反抗的激烈程度,保证了实施改革所必须的政治安定局面。 中国的维新派由于对国情了解不够,对变法深刻性、广泛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盲目全套照搬明治维新的方案,使整个变法过程明显地操之过急。 首先,他们只是简单地用诏令交旧有官僚机构去招待办理推行新政,但所派之人大多为顽固派。在各地督抚中,大多数官员不是彼此观望,借故斤就是反对。许多诏令徒有具文,未能确切实施,没有产生社会力量。这一方面是由于“督抚皆西后所用,皇上无用舍之权”,另一方面又说明变法无强有力措施和准备。其次,在有些总是上处理过于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预防。废八股断绝了醉心科举士大夫进仕之途,招致反对而无措施。八月三十一日下诏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旧衙,未能妥善安置好裁汰出路,急于求成。“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职、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感”。其他裁绿营、准令旗人自谋生计等无不招致守旧势力敌视。再次,变法速度过快,涉及面过大。短短103天中,接连颁布了涉及到政治、财政、军事、文教、社会等方面除旧布新上谕100多条,片面追求数量,一哄而起,满足于颁布,没有对新政实施作出可*安排,采取积极措施,没有发布一项,实施一项、巩固一项,不能循序渐进,明显地操之过急。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成功而中国戊戍变法之失败的缘由来了。在表面上很相近的历史条件中,日本先发动全国人民,自下而上地进行革命,然后再自上而下地实行改革,成为东方向西方学习的成功典范。而中国的维新派由于阶级局限性,不敢发动人民群众,没有经过革命的洗礼,依托旧政权进行改良主义的改革,在中国当时具体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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