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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15现象论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8 08:16

从315现象论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下面有3篇,请参考,还有很多,可以参考参考资料:
【题名】:论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提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一个企业存在的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简单的道德呼吁,同时也是刚性的制度制约。随着“CSR运动”在国际社会中的日益发展和不断壮大,我国企业应对CSR予以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

【题名】: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系”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对过去那种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公司行为正在反思,对相关利益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公司责任,日渐成为现代公司理念的新动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软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几个关系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公司责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

【题名】:解读“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长期以来,企业是否应当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公共责任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早在几十年前,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就撰文指出:企业负有一种并只有一种社会责任,那就是遵守职业规则,在拒绝诡计和欺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从事公开的、自由的竞争而增加其利润,若利用企业资源从事非创造利润的活动是不合法的,而关注社会问题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责任。在这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下,绝大多数。

联系当前社会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以及虚假广告灯现象谈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看法

  摘 要:中国的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与发展中的一支崛起的生力军。本文从分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和民营企业中存在的忽视承担社会责任问题的现象,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自身发展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必然趋势,并提出采取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素质,加强法律与政府的管理机制等措施,以推动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

  关键词:民营企业 企业的社会责任 商业伦理 利益相关者

  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的民营企业迅速发展, 成为整个国民经济领域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1996年,中国个体工商户2704万户,从业人员5017万人,注册资金2165亿元;私营企业82万户,从业人员1171万人,注册资金3752亿元。到了2002年上半年,中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又是一番新景象:个体工商户的户数和从业人员虽比五年前有所减少,但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私营企业增长到221.52万户,从业人员增加到2930.16万人,注册资金增加到21042.79亿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1.7倍,1.5倍和4.6倍。 截至2002年,全国民营企业已安置下岗职工464万人。已建立三种保险的民营企业72万家。2001年个体,私营企业纳税1829亿元。毫无疑问,民营经济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提供社会充分就业,培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民营企业在政策夹缝中创业,在社会歧视,政策不平等,融资渠道不通畅,市场秩序不规范的环境中成长,其活力令人钦佩。中国民营企业目前仍是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弱势群体,处于成长期,在克服了重重困难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民营企业自身也暴露出了一些严重的问题与不足,阻碍了自身的发展,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偷工减料,忽视劳动生产安全,拖欠工人工资,污染环境等急功近利的极端利己主义行为,已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本文旨在从企业对社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角度,对中国民营企业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并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完善与发展提出一些对策性建议。

  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及意义

  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又称企业的伦理责任,即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 还应当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回应社会的要求是企业理性的表现。

  (一)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分为两个方面:

  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从企业外部看,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就经济责任来说,企业主要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责任和教育责任等方面来说,企业主要是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教育职工在行为上符合社会公德,在生产方式上亦即生产的产品性能上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的决策能够保证雇员,客户,环境,社区和雇主的都健康发展并保持和谐。这与我国儒家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为信条,"设身处地想一想"的理念,和推崇"双赢"的原则是一致的。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当前之所以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是诸于以下的原因:

  1、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实现其社会性的组织作用之需要。企业是具有社会性的组织,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正是作为社会代表的国家为企业提供了诸如物资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优惠的投资条件,安全的保障等良好的社会环境,一个公正的,法制的和稳定的社会是企业生存及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发展壮大不仅需要社会提供良好的条件,而且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遭到破产,也要由社会来承担它失败的后果。社会既然赋予了企业存在的权力和发展的条件,企业也就必须承担为人类生活不断提高而提供所需要的物资产品和精神产品的义务,承担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义务,否则,企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理由。总之,企业应社会的需要而存在,社会又为其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企业与社会是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企业本质上是社会性的组织。他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利益,承担对社会负有的责任。
  2、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企业保持和发展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之需要。企业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且需要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各利益相关者为以下四类:一是劳动的提供者;二是各种资源的提供者(包括资本,土地和半制成品的提供者);三是顾客或消费者;四是社会和社会的代表—政府。这四种关系是企业存在所不可缺少的。"企业的多种社会利益关系方包括企业雇员,消费者,投资者,供货商,企业所在的社会和社会的代表—— 政府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正是这种相互依存关系才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和财富的增加。因此,企业必须维系这种相互依存关系,才能使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而企业对社会履行自己的责任,正是对契约关系各方利益的最大的维护,自然会起到巩固和发展契约关系的作用。

  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企业自身伦理道德的要求。一个企业是否强大,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除了企业现有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员工素质等多方面的要求以外,还有企业伦理道德的要求。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所以企业在为股东赚取更多的利润的时候,必须遵守一定的是非准则,必须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使企业,市场,和社会获得共同繁荣和发展,使企业成为社会良心的维护者。任何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只有在它拥有为社会,至少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道德上的正当性时,才能被大众视为是正义的,才能为社会大众所认可和接受,并成长壮大。罗宾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工商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而不是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在此,罗宾斯有一个限定,就是假设企业遵守法律并追求经济利益。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与国际经济接轨之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国际性的发展趋势。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目前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近些年来,《财富》和《福布斯》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上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其内容是:
  1,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
  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3,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谈判的权力;
  4,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
  5,有效禁止童工;
  6,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
  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
  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
  9,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

  在这里,全球协议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经济,教育,环境和尊重基本人权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规范,并将其提高到世界性的高度。纵观世界各国成功的企业,都将努力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正如麦当劳所倡导的:"承担社会责任是麦当劳传统的重要内容,在我们的企业发展延伸到118个国家的今天, 我们更加强调这一点。" 海尔集团CEO张瑞敏认为:"企业生存的目的不能仅仅是为了利润,而应该是为了推动社会的进步,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1、企业主动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一定是诚信的企业。他们为顾客着想,提供优质服务,优质产品,让消费者满意,从而赢得顾客对企业的信赖,在顾客中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是社会对企业的评价,它是由企业的经营思想,经营作风,行为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良好的社会形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企业善待社会服务社会,在从事公益活动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在社会中的声望,创造了一种企业的品牌效应,对于产品的推销和优秀员工的招聘会产生积极促进的作用。"良好的声望有助于企业吸引顾客,投资者,潜在员工和商业伙伴。今天,许多消费者和投资者都希望从所打交道的企业中找出高水准的公司;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仅对他们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感兴趣,而且对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的行为感兴趣。"毫无疑问,公益活动事业的参与对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2、企业主动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经济全球化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空前高涨,竞争的范围也逐步扩大。现代企业的竞争已不仅仅是市场份额的竞争,产品的竞争或品牌的竞争,更重要的是服务的竞争以及企业形象的竞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企业在公众心目中建立起良好的口碑。企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是获得竞争优势的可靠保证。而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主张尊重人权,保障工业健康和安全标准,施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哲学,促使劳动提供者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和谐的商业伦理关系的具体表现。在管理实践中,企业行为遵循"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员工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产,他们被信赖,并受到尊重,从而有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公平的环境中发挥其最大的工作效率, 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3、企业主动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创造更广阔的生存环境:如提高企业员工的责任感,主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企业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使决策者和经营者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有利于获得相关企业的信任,合作与帮助,有助于得到政府的信任而更多地得到政府的资助和优惠政策。同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一种长期的促销手段,一种长期吸引顾客的广告形式,从而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得大量的客户。所有这一切,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二十多年中国大地上崛起了许多民营企业,它们的诞生和发展是社会的需求,是中国人民追求自身福利,改变贫困状态的结果,是被压制的个人力量得到释放的结果, 它的存在提高了中国经济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民营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外资企业正在把自己的制造中心转移至中国,他们将因此而获得与中国企业基本相同的成本优势,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己的交易成本,使得民营企业的成本优势逐渐消失。在此情况下,中国企业只有不但完善自己,做强做大自己,才能竞争过对手。用"全球协议"的标准来对照,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距离国际标准还差得很远,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2年中国企业经营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中小型(主要是民营)企业在问及"目前同行业存在哪些不良行为"时,企业经营者选择比重较大的前三位是,"拖欠或压低职工工资"(43.4%),"偷工减料"(37.8%) 和 "欺骗用户"(35.5%), 其它还有 "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18.9%)等。单就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来说,笔者认为中国民营企业有待改进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部分:

  1。 诚信方面。目前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文明状况正在经历一场危机,民营企业存在着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违约毁约,欺诈客户等现象,而且屡禁不止,这些不道德的工商活动不可避免地给社会带来了损害,轻者浪费资源,劳民伤财,重者则致人于非命,并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笔者认为,目前各种不讲信用的手法大致可归纳为五大类:一是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却贴上合格的检验证,以次充好,或移花接木,贴上名牌产品的商标,欺骗顾客;二是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散发虚假信息;三是虚构货源,伪造执照,内外勾结,窃取合同文书等;四是利用回收产品,包销产品,低进高出,谋取暴利;五是利用对方法律素质低或法律文件的不健全,在合同中设下种种陷阱,骗取对方财物。2002年第一季度,国家抽查了2004家企业55类2256种产品,其中交流高压电路,小型断路器等2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只有57。1%和46。2%。毛绒,布制玩具的主要问题是填充料的卫生,安全要求不合格。抽查中有7种产品的填充料为软件杂物,甚至有5种产品填充料中掺有脏海绵,破布,金属丝,碎木片,泥土等。向顾客提供劣质产品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不安全的产品会导致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违反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交易的原则,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呼唤诚信。

  2、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企业的活动不可避免地要与自然发生关系,并可能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如排放有害物质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滥砍滥伐森林造成的对自然资源的破坏等。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情况尤其令人担忧。"以长江流域为例,在废水排放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占75%和25%,流域涉及的18个省,市,和自治区中,四川,湖北,湖南,江苏,上海和江西6省,市的废污水排放量占流域总量的84。6%,是废污水的主要产生地。"1998年的特大洪灾, 受灾地区除了遍及长江中下游各省之外, 还包括东北的松花江,嫩江流域,损失极其惨重。水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大规模的垦荒和砍伐造成的森林和地表植被的破坏,致使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急剧恶化。21世纪的人类社会发展的道路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互相协调,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9]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是人类的共同的道德责任。今年突如其来的传染病灾害—"非典"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并迅速蔓延到全国二十多个省份,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专家认为:"非典与环境行为密切相关,病毒的变异与自然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与环境污染有密切关系,病毒的传播很可能是由于人与动物密切接触造成的。自然环境的变化多由人类的活动引起,"非典"看似偶然发生的天灾,实际上很可能是有其必然性的人祸。人类不尊重自然和自然规律,就会遭致自然的报复。自然遭到破坏出现失衡,就会有病毒肆虐及其他灾害的降临。" "非典"疫情再次给我们以警示和教育,使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方式。我们不应该走西方国家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 工业污染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损害常常是不可挽回的, 仅从经济上计算,"先污染, 后治理"的代价, 比重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成本高出10—100倍。人类与大自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生产方法,保护生态植被,防止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目标,担负起保护自然环境的神圣道德责任。

  3、税收与社会公共事业活动方面。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为社会创造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保证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职能正常运行所需的物质条件,亦即为保护社会利益及社会发展提供使用价值形态的财富;另一方面,企业为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一定的税收,即从价值形态上为国家做贡献,以增加国家的资金积累,促进国家建设事业迅速发展。此外,企业还应当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支持和捐赠,帮助教育,娱乐,社会贫困地区的发展,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延伸。现在的问题是,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对缴付的税款感到"心疼",因而,选择了种种漏税逃税的对策,其中既包括少报营业收入,少报税前利润,虚增成本,甚至利用高新技术及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每隔2-3年重新注册1家经营同一业务的新企业,等等。对这些民营企业来说,采取这些对策似乎一时占了"便宜",但从发展来看,则是吃了"大亏"。其原因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财务,税收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在这种背景下,即便不考虑漏税逃税将冒的种种违法违规风险和诚信的丧失,仅就财务管理而言,因漏税逃税而形成的资产也是难以处理入账的;同时,由于企业的财务状况难以合法,也将严重限制甚至阻碍企业的各种外源性融资,在此情况下,企业的前途就可想而知了。另外,很多民营企业不习惯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甚至认为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缺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意识,对社会公益事业不管不问。事实上,参与社会公共事业活动或服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企业享受的水,电,路以及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都是社会提供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离不开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支持,所以企业有责任,有义务搞好社会服务,如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帮助社会进行教育,卫生,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等。

  4、人力资源方面。人是企业中最宝贵的资源,一个企业的长期发展的关键是靠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又需要企业与劳动提供者之间形成和谐的伦理关系,因此,尊重人权,保障工业健康和安全标准,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不仅没有建立起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而且还通过延长工作时间,降低劳保待遇,克扣工薪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增加营业利润等等。有学者指出,这种企业主已经"堕落成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为所有者谋利润。"[11]这种一切向钱看的企业,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内部权力之争,最终导致整个企业丧失凝聚力,由此也就失去了企业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指人们为了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目标而在企业内部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一种社会资源,它是企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因为企业增值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组织内部共同协作的能力,而这种协作能力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上的。倘若没有相互信任,缺乏共享的价值观念,专业知识以及共事合作的准则,那么,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就无法彼此信任,企业的社会资本就难以形成,经营效率就难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就不可能得到增强。

  三,促进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历史较短,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促使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应当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对众多的民营企业来说,都比较陌生,或者说 还缺乏必要的认识。为推动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素质,尤其是诚信素质。企业家应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文化修养,增强企业人员的道德责任意识,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教育,宣传和引导,树立企业经营的诚信观,企业家群体应当自律垂范。诚信是商道之本。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信誉的竞争。信誉因素比财务业绩更能提升或挫伤一家公司的声望。被世人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公司创始人松下信之助曾说过:"对于正经的商人而言,信用就是生命。"伟大的事业依赖伟大的信誉建造而成。诚信是道德的底线,是以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不断扩展其分工的必要条件,也是法制国家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的必要条件。诚信和信用是企业的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最重要的成本。它的特点是投入成本低,但可获得长期收益。缺乏诚信则只能获得短期利益。今天的财务亏损可以通过明天的赢利来弥补,而失去的信誉必须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才能挽回,所以说,资金不足不可虑,信誉不佳最可忧。相反,坚持合理的伦理原则,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着眼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公司便可以减少或避免市场损失。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其一是要抓好产品质量关,在广大的消费者面前塑造良好的形象;其二是应当将诚信的思想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以管理者的诚信带动全体成员的诚信。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诚信的文化,深入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在企业外部实行诚信经营,包括产品诚信,营销诚信,服务诚信。

  2、加强全民环境道德意识。人是自然的产物, 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前提。当代环境道德的基本精神在于,以人类特有的道德自觉态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重视自然的权利和内在价值,尊重地球上的生命形式的多样性,爱护各种动物和植物,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环保将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导致生产成本的上升,而中国民营企业还面临融资环境不良的挑战,实行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都有一定的难度, 如何实现近期和远期利益的平衡, 对民营企业是一项艰难的抉择。应当明确的是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在此, 我们必须认识到环境的破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要性。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必须克服在生产中的急功近利,不顾环境,只顾眼前利益的不道德行为,不仅要重视劳动生产率,而且应当高度重视生产方法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提倡节俭资源,生活方式生态化,否则,人类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所有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保护,污染的治理等目标,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3、政府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鼓励与支持。政府应该给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对那些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讲究诚信,注意环保,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爱护员工,热心社区建设,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企业,应加以表彰和奖励,必要时可以给予资金的倾斜和政策的优惠。

  4、完善法制和工商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制和工商管理法规的建设,认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证,两者密不可分。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以及工商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执法机构,从而为规范企业的行为和提高企业的伦理道德水平提供法律保证。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它们的颁布与实施,一方面能维持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也对消费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实施法律保护。但我们应认识到,法律,法规只是道德的规范的最低标准,它不能全面地约束企业的不道德行为,还须从其他方面入手寻找对策。

  5、提倡以人为本的经营方式。施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哲学,促使劳动提供者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和谐的商业伦理关系的必然要求。在管理实践中,企业行为要确立"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 员工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产, 他们值得信赖, 应当受到尊重。著名管理学家P。德鲁克认为:"管理任务的第二个主要方面是使工作富于生产性和使职工有成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完成以下两项基本任务来发挥每个员工的能力:(1)识别人的不同能力,挑选有能力的人并把他们放到适合于他们能力的位置上:(2)设法激励他们,使他们努力工作。除了满足员工的基本权利之外,还需满足员工的各种需求,如改善雇员的生活质量,使他们的工作富有创造性和成就感,由此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培养职工的群体意识,重视职工参与管理的作用,鼓励职工为企业献计献策,激励员工以企业为家的归属感,责任感,使他们与企业共命运,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6、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同时防止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极端化和简单化。目前,人们将企业社会责任极端化和简单化的典型的表现,是把社会责任完全等同于"解囊相助",以企业应担负社会责任为由,随意向企业拉“赞助”,甚至搞变相摊派,这种做法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对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员工不尊重,各级政府应当坚决加以制止

高分悬赏一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毕业论文

浅谈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在2006年这个岁末,李嘉诚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年度经济特殊人物,用于表彰李嘉诚先生多年来对社会公益事业所作出的特殊贡献。李嘉诚先生表示要将个人资产的三分之一约480亿元人民币捐赠给李嘉诚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李嘉诚先生为华人企业家树立了典范。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热点话题。毋庸置疑,呼唤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意识的觉醒,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企业进步的标志。在当前,我国社会结层日益分化,形成若干利益团体的大背景下,人们更加注重社会的整体和谐,更加强调公民的责任,呼唤不同社会团体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同时,在一些企业身上所发生的一些负外部性事件(如吉林石化污染事件以及近期所发生的多宝鱼、龙口粉丝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越来越影响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一个个活生生的事实让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关注和思考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我们有必要对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范围进行清晰界定,避免大而化之、非常宽泛地谈社会责任问题。回顾我国不同类型企业所走过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建设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有不同的侧重点。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普遍存在企业办社会的现象,企业除了肩负生产、经营责任,还要为企业员工承担生、老、病、死等一系列的福利保障,所以就出现了企业办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各项公共事业的现象,一个三、四万人的大型国有企业往往要承担十几万人的生活问题。企业办社会给国有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企业办社会”实质上是让企业为一小部分人承担了无限责任,企业有限的资源都消耗在为这一小部分人所提供的无限责任上面。在我国加快国有体制改革步伐之后,原来由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纷纷实现与企业的剥离,朝着社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发展;通过社会职能与企业的分离,让企业甩掉了对部分员工所承担的无限责任这个包袱、可以轻装前进,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我国改革开发后作为一个企业群体出现仅仅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实现了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但是不能否认,在改革开发初期,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一些民营企业在企业成长的初期存在一些原罪行为,就更谈不上社会责任问题了。例如,时至今日,仍有一些私营矿主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只顾追求个人私利,结果导致矿难频发;也有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企业发展是建立在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经常听到看到这样的报道:一些老板可以一掷千金的挥霍,却舍不得捐一分钱给上不起学的孩子。而在我国民营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海外华人企业家则给这些民营企业家作出了表帅:李嘉诚、霍英东、邵亦夫等一大批海外华人企业家在这些年捐赠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发展我国的教育、赈灾、医疗和其它公共事业,造福一方、造福社会。虽然,我国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这几年也在积极地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但是作为一个群体而言,我国民营企业的总体社会责任感还有待加强。

  在市场经济时代,无论是国有控股(独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作为市场竞争的独立主体存在,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和结果负责。因此,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时他们要使用统一的标准和价值体系,切不可搞双重标准。当然,在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如石油、电力、交通等行业中的大型国有企业还要承担重要的国家使命、实现政府意志,其企业社会责任会有更丰富的内涵,具有一些行业特征的独特属性。

  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做一些慈善募捐和公益事业就是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企业社会责任是以法律为底线,即具有合规性。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要遵守国家法律,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的基本要求。例如,诚信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是企业社会的基本责任,这个底线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是适用的。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要关注不同利益相关者,妥善处理好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因此,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要处理好股东、管理层、员工、地方政府、社会公众、合作伙伴、客户甚至包括竞争对手等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一个一方面在做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却在残酷压榨员工的企业并不能称之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只能是一种沽名钓誉的伪善行为。第三,企业社会责任应该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环境友好,提高社会整体福利。“不只生产石油”是BP公司的核心理念,BP用一个生动的事实来阐述这个理念:在广州白云机场铺设石油管线过程中,为了保护5000棵树不被破坏,BP放弃了高效率的机械施工。这样一件小事使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企业、社会和环境和谐的企业形象跃然而升。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符合帕累托改进原则,要有助于社会总体福利的增加,而不是拆东墙补西墙的零和游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未必一定要作出惊天动地的事情,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都能体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处于巨大变革的今天,我国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思路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这无疑需要企业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要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才能促进社会共同进步。

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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