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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13:39

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论文

进入二十世纪,人类进入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对资源的过度利用,促进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也造成了诸多的环境问题。如大对资源的过度开采,也造成了一系列的污染问题,可以说人类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保护环境成为人类发展的重要问题。 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二者能否兼顾?
可以说,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至少在短期存在着矛盾。人类必须对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分配资源的问题作出取舍: 在其中任何一方面增加资源的投入,在短期必然会减少另一方面资源的投入。对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 这一矛盾尤其尖锐。
但是从长期看,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是矛盾的。 环境的改善可能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而经济的发展则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 从客观上来分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彼此依托,互相推动的。一 方面 21 世纪所提倡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环境作为经济成本的一个部分,因而环境保护成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持续生产能力,因而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今天所说的环境保护,不只是单单的保护,或者是消极的防治,而是在保护的前提下, 对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要求人类以文明倒退来保存自然的原始是荒谬可笑的。今天的环保不但不能要求经济停滞不前。还恰恰需要经济持续的力量为环保提供物质上,技术上的条件。
由此看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本质要求。 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在我国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我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国,经济基础薄弱,工业 化程度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普遍存在。保护环境,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
老实说,在城市存在发展经济尤其是发展工业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在农村更是存在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问题。 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发展过程中因破坏环境影响人民生活,则违背了发展经济的本意。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要在这里生活,我们发展经济破坏了环境,有些破坏是无法弥补的, 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
现在世界各国都已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无公害产业。我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明的大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更应该重视环境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空间。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自然规律的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自然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那么我们将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重大的洪涝灾害都是破坏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在抗洪救灾中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恐怕已超过了牺牲环境的经济发展成果。自然规律是无情的,谁侵犯了它谁将受到它的报复。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发展经济过程中保护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提出,为经济发展与环境的保护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战略。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对于自然资源、生存环境的需求。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有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即发展与持续性,发展是前提, 是基础,持续性是关键,没有发展,也就没有必要去讨论是否可持续了;没有可持续性,发展就行将终止。发展应理解为两方面:首先,它至少应含有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因此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其次,发展作为一个国家或区域内部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必经过程,它以所有人的利益增进为标准,以追求社会全面进步为最终目标。
持续性也有两方面意思:首先,自然资源的存量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这种物质上的稀缺性和在经济上的稀缺性相结合,共同构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条件。 其次,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当代人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利益, 而且应该重视后代的人的利益, 既要兼顾各代人的利益,还要为后代发展留有余地。
可持续发展是发展与可持续的统一,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放弃发展, 则无可持续可言,只顾发展而不考虑可持续,长远发展将丧失根基。
可持续发展战略追求的是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最佳兼顾,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涉及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意味着社会的整体变革,包括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诸领域在内的整体变革。发展的内涵主要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可持续发展是一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其主要包括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
首先可持续发展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其次,可持续发展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再次,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是人,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 中国已经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国策来实行,只有在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同时,与保护环境联系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保证中国的不断崛起与不断强大。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仅是环境经济学的中心课题,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经济发展对环境变化起主导作用,但并不否定环境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经济的发展只有与环境的发展保持协调,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正确处理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就能使两者协调发展。为此,中国要正确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
从经济发展方针策略来看,我们不仅要在环境保护中实行对外开放,也要在对外开放中实行环境保护,因为,只有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才会为外资的流入创造条件,有了资金就会促进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这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惟一正确选择。自然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之本,如果破坏了这一基础,人类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都要受到严重的制约。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量少,为发展所提供的空间有限,因此,只有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才能使有限的自然资源不仅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能够保证子孙后代的永续利用。
中国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战略,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方法如下。
第一,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从扩大再生产方式来看,应由处延型扩大再生产向内涵型扩大再生产转变;从速度和效益来看,应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从投入产出来看,应实现“低投入、低产出一高投入、高产出一低投入、高产出”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在实现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二,经济发展目标应由单一目标型向综合目标型转变。传统的发展战略,是以追求国民总产值的增长为其目标的。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必然忽视环境保护,加剧生态条件恶化与环境质量下降,其结果只能是使环境遭到破坏,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
因此,经济发展目标应该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即经济发展既要有经济目标,又要有环境目标、生活质量目标等综合目标。只有把环境质量纳入经济发展目标,才能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同步发展。
第三,从对自然资源的单纯消耗向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相统一的资源发展战略转变。中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榨取性利用和浪费性使用的基础上的。这种只讲利用,不讲保护,忽视其增殖的盲目开发利用,必然导致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浪费,使人与资源的矛盾日趋尖锐化。
因此,中国的资源发展战略,应是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的各种自然资源的最优利用和有效保护。应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合理利用中更新增殖,保护开发利用与更新增殖相平衡,实现生态经济平衡,使自然资源的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都能顺利地进行,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自然资源的稳定持续供给能力的基础上,协调好人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协调好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为此,要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树立环境资源有价值的观念,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第四,增加一定比例的环保投资,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一国环保投资占同期GNP的比例问题,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境欠账严重,如果不及时提高环保投资的比例,不仅旧账难清,新账又欠,而且势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为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适当增加并保持一定比例的环保投资。除提高环保投资水平外,还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投资效益,使投资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用。
总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之间既存在矛盾,又可以协调。经济发展带来了环境问题,却又增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环境问题的解决,又增强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两者协调的目标是既能发展经济,又能使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以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
一、经济增长方式不仅要兼顾产业升级、社会和谐发展,还要兼顾环境保护
经济增长方式,要涉及诸如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经济效益、质量的提高和优化,经济体制、制度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摆脱贫困、公平分配及增加社会福利等。还要正确理解"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生态之间的相互协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分配与社会和谐发展。转变镇江的经济发展方式,由经济发展的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单纯追求增长速度型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二、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是生态环境的基础和动力,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条件和保障,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对政府部门失职的惩处机制。
  在发展理念上,在做法上,要努力构筑以绿色理念为方向、以高新技术为引领、以集群发展为特征、以现代服务业、绿色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为支柱的健康产业发展结构。工厂生产工艺要采用绿色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同时减少对传统高耗能产业投资,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技术的攻关和突破,分期分批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严格限制工业园区扩张,在重点建设现有的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力争不再开设新的工业园区。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控制开采规模,要让矿产资源永继利用。

急求环保保护与经济发展议论文600字左右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解决环境问题,以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课题。社会的发展已不再是单纯地追求经济的增长,而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促使人们思考、探索如何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对策,在这个思考过程中,人们开始研究人类思想史上与环境相关知识,探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生的根本原因,从而寻求出保护和治理环境的方法和对策。
而马克思主义中蕴含着丰富的环境思想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环境思想,对我们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用马克思主义环境思想中的观点探析我国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环境保护面临的一些问题原理:坚持主体性原则用唯物主义辩证的观点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现今城市现代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等等都是人类通过劳动实践改造自然,改造客观世界的结果,我国从建国初期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到今天人们过上小康生活,也正是我国全体人民通过劳动实践得来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实践其实就是我们对世界的能动改造,而动物只能被动地适应环境。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认为,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我国的快速发展必然伴随着改造自然和占用自然资源,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一开始没有正确认识到人与自然的之间的关系,只是不断地发展经济,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让人们脱离贫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却忽略了在改造自然,占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我们要自觉承担起保护自然的职责。造成现今严峻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人类生存环境。
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生态环境保护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当前,如何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是一个非常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首先,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充足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条件。
其次,经济增长不足或增长方式不当是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
第三,发展经济要有可持续性。我们不仅要考虑当代人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子孙后代
发展的需要,给后代人留下良好的环境条件是我们必须负起的历史责任。
第四,环境问题是发展带来的也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加以解决。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缺乏改善环境的条件和资金的支持,保护环境难以奏效。
综上所述,保护和改善环境应该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解决今天的环境问题不是不要发展,而是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及如何发展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主要的环境问题及其对发展的影响
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首先是经济损失巨大。
其次,环境污染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成为群众日益关注的社会问题。
第三,环境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解决环境问题应从经济发展入手
2.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3.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实现环境保护跨越发展
4.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5.增加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6.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事物内部包含的既对立有统一的关系。矛盾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成人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坚持一分为二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树立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着实把握发展机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全面统一。

环境与经济研究论文

环境经济是近十几年兴起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探求问题解决的合理途径以及环境保护和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最佳方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与经济研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协调研究进展

【摘要】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环境问题也越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多方面的关系,需要对相关的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对与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相关的市场因素、政策导向、技术水平等进行结构式的分析。当前我国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十分明显,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不断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促进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

0 引言

在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环境问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日益突出,我国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起步晚,环境问题也是在近年来逐渐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成为研究的关键问题,同时环境问题也影响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眼前的首要问题,笔者以下从研究的进展来分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问题。

1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研究是我国现代社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之一,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在发展中都要面对的问题,当前我国环境问题较为严重,主要是由于过去我国在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上存在着认识上的不清,关于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1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需要及时的解决

在经济快速大规模发展的背后,我国的环境问题也越加复杂,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首先,在水污染的影响下,地表水、地下水、湖泊水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同时,人们的生活废水和工业生产的污水排放也加剧了水体的污染。其次,关于大气污染,众所周知,近年来PM2.5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的热门词汇,大气污染已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了直接的危害,大气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日益扩大的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现象也是严重的污染,同时酸雨也有着极其严重的损害。再次,关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在十年内增长了近12%,虽然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技术和效果上也相比过去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在废物的回收利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只有有效的结合先进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和有效的回收利用技术,才能使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更加全面有效。

1.2环境问题对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不良影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期初环境问题没太引起重视,因此在环境的监管和治理问题上也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我国经济取得了腾飞式的发展,其中必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环境问题产生的危害也逐渐显现,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必然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保护、管理和监测也逐步加强。近几年,环境事故的发生虽有所下降,造成的损失也有所降低,但是解决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尤其是从保护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更要长期坚持,为经济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1.3我国重视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

我国在社会的发展战略上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环境的保护力度上一直无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一点与发达国家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在环境保护上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的标准过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依据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在这样较低的标准下,必然会产生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根据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中,与国外很多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标准设置过低,使环境污染具有合法依据,很多的工业生产企业不但依据标准排放污染物,有时甚至违法排放污染物。此外,在世界环境污染地区的严重排名上,中国以最多的污染城市比例位居前列。

2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理论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知识,需要综合各种关系进行分析才能得出协调发展的有价值的结论。

2.1地理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布局与调控依据

地理学的理论本质上是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地理学中人与地理环境之间存在典型的地域性特征,只有在地域性特征基础上处理好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协调发展。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要注意处理好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对经济与环境及所涉及的各要素进行科学的调控,使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对此,很多的研究人员、学者都提出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理论、系统构造方案以及评价体系等。

2.2经济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目的性指导

依照经济学的观点,经济与环境之间是独立存在并发展的,认为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外部因素,也认为环境的问题的解决需要靠市场和政府进行解决;环境理论中认为环境问题是无法完全消除的,但是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个协调性的关系。最新的研究中对过去经济价值核算理论有了重大的突破,过去没有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与破坏等考虑到生产成本中,新的理论认为经济与环境的一体化才能真正核算出国民经济的成本,这也是绿色GDP概念提出的原理之一。

2.3生态学原理为经济发展中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

生态学中包含着一种经济生态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经济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经济的发展应当与生态环境协调,环境不只是经济的外部性因素,环境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经济结构。近年来生态学研究中出现了稳定经济的理论,该理论提出经济发展中要实现投入与输出相适应,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友好发展。   3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3.1市场导向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产生来看,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导致环境问题恶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导向的失误,在市场中价格没有反映出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价值,使得对环境的使用出现了过度性,市场导向中对环境和资源的分配及使用出现错误引导,使得环境问题日益加剧。

3.2政策干预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市场导向出现错误引导时,政府的政策干预就成为了必要,因此对环境政策的研究也是近年来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的重要内容,政策的干预不只是为了纠正市场导向的偏差,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是政策的考量要素,因此政府政策的引导往往是越来越强化经济发展的目标,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因此,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单纯的依靠政策干预还是无法实现协调发展目标的,要综合科学有效的市场引导、有力度的市场支持、还要注重新技术的应用。

3.3新技术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中普遍认为新技术的应用将成为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的主要手段,很多研究人员都提出在环境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力度,对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同时也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和促进作用。因为科学合理的环境布局对于引导市场、优化经济结构以及解决就业等都是由积极意义的。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靠技术是十分乐观的,这一应用进程也在逐步实施和加快,未来还要加大对技术的研究和投入,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4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展望

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是世界性的问题,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一直十分重视,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的研究也在不断进步,但是研究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包括对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还不够深入透彻,缺乏本质性的认识;经济与环境统一性的系统包含的要素十分广泛和复杂,但从几个学科领域进行研究还不足以支撑体系的建设;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还存在地域上的差别,运用统一的理论和框架进行规范指导是存在很多不适应的;此外还有其他的不足,再次不做一一赘述。

针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涉及的多领域、多学科进行更加系统科学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要多角度分层次的进行,包括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相互影响的过程、发展趋势等等。同时研究工作还要在现有的理论系统基础上不断的扩大和完善,并在实际中加以运用,同时针对关键因素和重要地区进行具体深入的剖析,形成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树立典型。现代研究工作还要不断的利用新技术、新方法,为理论研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辅助。

【参考文献】

[1]王瑞华,李淑英.《论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J].经济管理.2010(05).

[2]李国柱.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计量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1.

[3]剧宇宏.绿色产业的发展与环境法修改[A];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二册)[C];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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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给你小参考一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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