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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期末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12 09:50

教育法律法规期末论文

  幼师清楚的了解幼儿园 政策法规 知识,有助于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己和 儿童 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幼儿园 教育 法规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教育法规与政策论文篇一:《关于开设“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必要性及课程建设研究》
  摘 要:本文根据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现状对开设《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必要性及相关课程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幼儿;政策;法规

  近年来,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浙江温岭市某幼儿园教师,将数张虐待儿童的照片(包括扔儿童进垃圾桶、强迫男童亲吻女童或男童、强迫男童露阴、提拽男童的耳朵悬空等)传给网友;山西幼儿园一名老师因幼儿不会做一道数学题,在几分钟内对幼儿狂扇几十个耳光。事件发生后,这些幼儿园教师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由此可见,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为什么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如此淡薄?我们应如何加强?笔者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现状

  我国学前教育相比 其它 类别的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入园难、入园贵、师资水平不高、"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等问题成为影响学前教育良性发展的大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相继出台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文件,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制定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 实施方案 ,大力兴办幼儿园。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学前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给学前教育带来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和需求,以黑龙江省为例,在未来3年内将建成1200所公办幼儿园,按每个幼儿园配备教师30人计算,1200所幼儿园需要新增幼儿园教师36000人,再加之现有幼儿园教师的新老更换,幼儿园教师需求量将会更大。

  幼儿园教师的刚性需求,给学前教育专业带来了就业机会和生源,原本没有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为了抢占生源,纷纷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但是这些院校大多缺少办学 经验 ,师资队伍良莠不齐,课程设置不合理,过多的重视对传统幼儿教师从教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的培养,忽视对幼儿园政策法规、师德师风的培养。

  二、幼儿园教师掌握政策法规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要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应"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应正确"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幼儿园教师需要了解我国已经颁布的教育法规,特别需要熟知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

  2、幼儿园办园需求

  在公办幼儿园数量、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支持兴办民办、私立幼儿园,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方针等文件从幼儿园编班、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园舍、设备、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介绍幼儿园办园、管理等知识。法律法规等文件便于园长、教师了解幼儿的法律权利、幼儿与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幼儿园教职员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幼儿园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幼儿园法律纠纷的应对等问题。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开办幼儿园、规范幼儿园管理、处理幼儿园一些常见法律问题提供相关依据。

  3、幼儿园教师对政策法规的领会不深入

  我国的幼儿园教师大多学历层次较低,对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她们对国家下发的政策、意见和纲领,只是照搬照抄,停留在表层阶段,没有真正领会文件的精神。以《指南》的贯彻为例,我们的幼儿园教师和专业学生能够将《指南》的某条目标熟记心中,并将《指南》每一条目标转化为教学内容,但不能挖掘出深层次的教育内容,挖掘其中隐含的。

  三、课程建设

  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有助于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己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幼儿园教师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具体标准和指导性文件,结合幼儿身心特点,科学施教。

  对于政策法规的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幼儿园,而要扩展到在校学生,在校生政策法规的全面学习与解析,对于未来领会、贯彻和实施推广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也能减少用人单位再次培训的费用和精力。

  1、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理解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初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能力目标:使学生较系统地了解有关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条件、经费、教育、卫生保健、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运用法律武器正确处理幼儿园出现的有关法律问题和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幼儿教师。

  2、课程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政策法规为依据,编写了符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幼儿园的举办、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经费和资产、幼儿园的园舍和设备设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与安全工作、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幼儿园管理共计八个章节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校本教材。

  3、课程 教学 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案例分析、自主探究、小组合作、能力训练等方法进行教学。

  4、课程评价

  采用多元的学业评价方式。一是学业成绩权重分配更突出平时成绩的比重。平时成绩50%,期末考试50%;二是平时成绩考核内容多样。课堂表现10%、小组合作10%、作业20%、笔记10%;三是考试形式以开卷的案例分析形式组织开展。

  参考文献:

  [1]周天枢.幼儿园100个法律问题[M].广州:新世纪出版社,2010.

  [2]庞丽娟,刘占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解读(试行)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李季湄,冯晓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

  [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幼儿园教育法规与政策论文篇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建设的实践研究》
  [摘要]“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是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课,它的建设水平影响着未来幼儿教师的素质水平。 文章 根据当前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的政策水平低及法律意识淡漠的现实情况,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个方面提出改革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 幼儿园政策法规 课程建设

  [作者简介]沈跃珊(1967- ),男,黑龙江林口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一、改革“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必要性

  专科层次的幼儿教师是介于本科以上层次的研究型与中等专业层次的技能型教师之间,兼具研究能力与较强从教技能的幼儿园教师。而培养专科层次幼儿教师的学校大多又是近几年在原有的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升格而成的,这些院校在课程建设上还不够成熟,学科建设还不够完整。在已开设的各门课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也应该重新审视,加以完善。对“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当前课程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课程选择内容相对滞后、课程实施方法缺少创新、课程评价方式单一等诸多问题。目前,课程教学的普遍情况是:遵循着固定的教材和确定的教学内容,难以让学生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学校一般都将其作为典型的理论课进行组织教学;课时分配相对较少;评价方式或采用笔答考试,或采用简单的考查方式,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2.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水平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国家制定的幼儿教师62条专业标准中,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就有2条,它们分别是:《专业标准》第二部分基本内容“职业理解与认识”领域中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发展知识”领域中的“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幼儿园教师的政策法规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导致幼儿教育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因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的淡漠导致教师暴力对待幼儿事件屡次发生;因教师政策法规水平低和自身业务素质差导致对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思想理解偏颇,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甚至于教育活动不仅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却是有害于其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三个理由,对现行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必须从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实施的模式、课程效果的评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将其建设成目标更准确、内容更全新、方法更科学、评价更有效的一门课程。

  二、课程目标的确定:彰显培养法治意识与对未来工作的指导性

  课程目标要体现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针对学生的特点与个性发展、社会需求、科学发展而制定。新课程改革又将课程目标确定为“三维目标”。第一维目标(知识与技能)意指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二维目标(过程与方法)的“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与交往体验,“方法”指基本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三维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指学习兴趣、 学习态度 、人生态度以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学前专业课程采用以上三个维度确定课程目标,对于学生未来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更好地把握三个维度目标具有前瞻与引导意义。

  “幼儿园政策法规”是一门帮助学生形成依法治教意识和指导学生未来工作的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课程。课程具体目标确定为:(1)知识与技能目标:使学生了解与掌握有关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教育、卫生保健、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与法规方面的知识。能运用国家的政策、法律与法规指导自己的幼儿教育工作,运用相关知识正确处理幼儿园出现的有关教育、安全、健康、经费、用人、法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2)过程与方法目标:正确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案例,并学会通过合作、研讨等方式,运用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去分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善于多 渠道 收集有关幼儿园的政策法规。(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学习国家政策、法规习惯的养成;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幼儿教师。

  三、课程内容的选择:突出实用与适时更新的特点

  经验中心课程理论认为课程内容应该以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为基础编制,课程的核心不应是学科内容和结构,而应体现学生的发展;课程的内容不应是完全预定的,而应随着学生变化而改变。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核心是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政策意识和法律观念,掌握有利于指导未来幼儿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使学生发展成为政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依法施教的幼儿教师。依据这一核心思想,该课程内容的选择,应突出如下特点:

  1.选择对未来工作最具指导性的内容。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办幼儿教育的形势不会改变,因此,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出来的幼儿教师必将会成为社会力量办园的主力军。本课程内容的选择是把学生放在未来普通幼儿教师和幼儿园举办者双重位置上来考虑的,为了让学生将来能够依政策、按法律要求去做好幼儿教师、办好幼儿园,课程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选择更加突出对未来工作的指导性,主要选择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与资产、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工作、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工作等多方面内容。

  2.设置开放性的课程内容体系架构。从上面选择的基本内容可以看出,课程不是以某一部或某几部、或全部政策法规文件为课程内容,而是将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与资产、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工作、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工作这八个方面作为基本的知识架构。具体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可根据知识架构的需要作必要的充实与删减,不追求每部政策法规文件的完整性。

  3.适时更新课程内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建立是一个动态的、变化与发展的过程,新的内容不断出台,按照政策法规课程开放的知识体系架构可适时将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内容补充进来。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都可以及时补充到课程之中。

  四、课程实施的模式:体现知识运用、探究与合作学习的理念

  本课程采用课上课下相结合、突出运用与探究的“六步合作学习模式”。

  1.典型案例引入。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具有典型意义幼儿园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案例,设计能够突出本教学内容的认知、应用与探究的问题,指导学生本堂课学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选择、恰当问题的设计指导学生学习,来体现教师与全体学生的首次合作。

  2.提供学习材料或材料获取途径。教师通过与学生的首次合作,让学生了解学习任务,明确将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为了帮助学生顺利解决问题,完成学习任务,教师要通过指明本堂课学习的教材内容或讲义内容,为学生提供较完整的学习材料,亦或提供能够获取相关内容的网络环境、图书资料等途径,实现与全体学生的第二次合作。

  3.阅读、分析学习材料,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对教师提供的学习材料进行分工阅读(为提高学习效率),通过讨论分析找出能够解决案例中问题的答案,解决问题。教师在此环节要深入各小组中,做个别指导,来体现教师与个别学生的合作学习。

  4.交流、评价、考核。各小组指定发言人代表小组汇报学习成果,其他小组成员对汇报的答案进行评价,指出优缺点,并做考核评分。教师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问题解决的具体情况,给予指导,并作评价与考核。

  5.新案例分析。教师给学生提供更多案例,学生利用教师提供的学习材料去分析案例,促进知识进一步的运用,以巩固知识,发展能力。

  6.课下形成案例分析材料。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结合本堂课学习的政策法规知识,深入地讨论、分析案例,撰写出案例分析材料,为课程结业考核做好准备。

  五、课程评价的方法:凸显过程性与多元化结合的特征

  “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的主要教育目的是让学生能够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今后的学前教育工作,依法正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学中要在“运用”上下功夫。评价方法是教师教育目的的直接反映,采用过程性评价和多元评价的方式是促进学生运用政策法规的重要手段。

  1.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课堂上,各学习小组通过阅读学习材料、研究讨论等形式对教师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派专人汇报,其他小组成员对该组的汇报进行评价,指出优点和不足。教师对各小组汇报情况给予口头评价并记分;部分考核形式,各小组可参与评分,如模拟法庭。

  2.课上评价与作业评价相结合。教师可通过对各小组或每个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进行考核,给予一定分值的考核评价成绩。作业成绩是教师平时成绩最重要的一部分,教师通过检查学生的案例分析作业,采集平时成绩。

  3.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由于本门课程强调政策法规知识的运用,因此,应重视日常学习中的考核评价,使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的比例各占50%。

  4.考核形式的多样化。一是要组织多次考试。因为“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相对独立的,有些内容彼此联系不大,所以在不同内容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比较合适。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例如,以小组为单位的“模拟法庭”:小组成员扮演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官、证人等,模拟审理有关幼儿园的案件;用案例分析题编制试卷考试;编写幼儿园的申办 报告 ;给幼儿园绘制一个室外环境规划图等。

  [参考文献]

  [1]冯晓霞.幼儿园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Z]. 2011-12-12.

  [3]林雪卿.幼儿教育法规[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4]王民.地理课程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

  [5]钟启泉.“三维目标”论[J].教育研究,2011(9).

  [6]周天枢.老师和家长需要知道的100个幼儿园法律问题[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7]张燕,邢利娅.幼儿园管理案例及评析[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8]张廷凯.新课程设计的变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幼儿园教育论文:《试谈教师体态语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
  美国心理学家艾伯特?梅拉宾通过实验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公式:信息资料的总效果=7%的词语+38%的声音+55%的人体动作、面部表情。行为科学告诉我们,几乎一切的体态语言都可以用来作为人际间沟通的手段,都可以用来为教学服务。

  曾有人形象的描述:“组织课堂教学,第一流的教师用眼神,第二流的教师用语言,第三流的教师用惩罚”,这句话形象的道出了教师体态语的重要性。的确,有时候教师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微笑,一个形象的手势,对幼儿来说胜似千言万语。那么,教师该如何正确运用体态语呢?

  一、手势适时准确

  法国艺术大师罗丹说过:“手是会说话的工具”。在课堂教学中准确适度的运用手势,即可以传递思想,又可以表达感情,还可以增加有声语言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由于幼儿年龄小,生理发育还不健全,出现错误在所难免。有的教师缺乏耐心,对幼儿做出如:用食指指点、敲教鞭、拉扯幼儿等不良手势。比如教师在批评幼儿时,会不经意的用食指指点孩子的头;在孩子不安静时,用教鞭敲击物体;又如在孩子排队时,由于一些孩子没有站好,干脆不耐烦的上前拉扯孩子的衣服使其站好等。这些都是不尊重幼儿的不恰当的行为举止。一方面,使幼儿在内心对老师产生畏惧感,不敢接近老师,不敢尝试错误,形成软弱的个性心理;另一方面,伤害孩子的自尊,打击孩子的心灵。

  二、表情灵活丰富

  马卡连科说得好:“教育的技巧,也表现在教师运用声调和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上,做教师的决不能没有表情,不善于运用表情的人不可能做好教师”。可是,有的老师对幼儿回答的问题不满意时,做出皱眉、摇头、撅嘴等表情;有的甚至在幼儿大吵大闹、不能安静下来的时候怒视大吼,这些都会给幼儿的心理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发展幼儿天真活泼的个性。

  在一次教学观摩课上,张老师给小朋友讲《圆圆的帽子飞了》的 故事 ,在故事中人物对话时,她用哭的声音,加上噘着嘴和皱着眼眉代替圆圆说:“我的帽子飞了,飞到了树顶上。”边说边揉着眼睛;用粗的声音,加上憨憨的表情代替大象说:“我有大鼻子,我帮你拿。”然后,是圆圆拿到帽子后,开心快乐的表情。在这整个过程中,幼儿听的非常认真,而且,在张老师讲到圆圆拿到了帽子后,小朋友们还鼓起了掌。

  由此可见,教师的表情灵活丰富,还能够调动课堂气氛,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丰富感情。

  三、眼神巧妙诱导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们心灵深处的东西都可以通过这个窗口折射出来。教师的眼神,应该是最富有表现力的,孩子们能从老师的眼神中得到赞许、信任、鼓励和肯定。但是,有的老师习惯性的只注视自己喜欢的几个孩子,忽视与其他孩子之间的眼神交流,使其受到冷落,影响孩子的情绪和积极性。还有的老师长时间的注视孩子,这样,就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和紧张感。

  在课堂上,教师还可以利用眼神的变化,去组织和维持课堂秩序。讲课前,教师用目光扫视一周,能起到振奋幼儿精神、稳定教学秩序的作用;讲课过程中,教师若能以柔和、热忱的目光均等的分配给每个幼儿,还能提高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如:特级教师牟丽芳在教学中,眼神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真的境界。一次,她范读课文,手捧课本,声情并茂,同时全班学生无一不在她的眼里,其中,一位学生思想溜了号,她敏锐的发现了这细小的变化,她没有停下来说一声:“请注意!”而是照常读着,非常自然的、慢慢的朝着他踱着步子,仿佛她的踱步是教学所需。当走近他时,看了他一眼,这相视不过是一秒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分明包含了千言万语。这位学生马上悄悄地集中精力,全心的投入到了正常的学习当中。一场小小的风波平息了,课堂上不见一丝涟漪,同学们都沉浸在老师朗读时创造的愉悦气氛中。

  眼神的巧妙运用,它所能产生的震撼力,远比教师的循循善诱、谆谆教导,苦口婆心来得更深刻,更发人深省。此时的教师不再只是一个施教者,而是一个引导者,指引孩子们前进的方向。

  四、身姿挺拔端庄

  众所周知,幼儿的模仿能力极强。教师的每一个行为,都应该有可供幼儿效法的好举止,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其中,身姿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作为幼儿教师也要像演员一样敬业。从一开始步入教室,教师就要精力充沛、神采奕奕,步伐要轻快而具有弹力,显出自信和快乐,使幼儿能从老师身上感受到那种蓬勃向上、催人奋进的力量;相反,教师若步履蹒跚,少气无力,则会使幼儿顿生压抑之感。

  挺拔端庄的身姿是教师内在气质的流露,是可供幼儿效法的好举止,也是尊重幼儿的表现。

  五、服饰得体大方

  教师的仪表风度虽然是一种静态的体态语,但是它能给幼儿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幼儿喜欢注意老师衣着的变化、发型的改变等。有的年轻老师追求潮流,喜欢浓妆艳抹、穿奇装异服,这样既不便于灵活自如的投入到幼儿活动中去,妨碍教育教学工作,也会影响孩子们上课的注意力。同时,还会对他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产生一定的误导。

如何抓好教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论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核心任务,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深刻理解、认真对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人民满意是教育事业的最高要求,又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标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落实好“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要求,为各行各业教育需求服务。三是要落实教育“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政法司工作,要以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和困难,要以改革突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障碍,要以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制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研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我们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教育工作新目标任务,加强对教育宏观政策、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一要做好教育宏观政策研究。要加强对十八大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教育部分内容的研究和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十八大的一些新的提法、新的观点和要求的研究分析,为党组提出决策参考。二要做好教育形势和教育热点问题分析。在汇总整理部内司局工作动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做好趋势分析判断,并适时就一些重大综合性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三要做好综合会议、综合文稿筹备起草和综合材料上报工作。要认真筹备好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按照中央和党组的要求,完成重大活动和会议文稿任务,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教育部分稿件以及质询稿件起草工作,认真做好报送中办、国办的各类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或会议上正确反映教育的呼声和意愿。四要做好有关部门政策服务工作。要按照中央领导指示,主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就部队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部队园校工作提出政策意见。要按照部领导指示,与全国妇联就当前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和政策措施。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与全国总工会共同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改革方案要顶层设计,改革部署要大处布局,改革推进要具体落实,关键是在深度上做文章,要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变化、感受到发展,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改革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实地调研、国际比较、资料政策梳理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办学自主权调研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的政策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尽早上报。同时,探索制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二是要推进高校章程建设。《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出台后,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为章程制定试点校,举办了4期700多个高校1500多人参加章程专题培训班。下一步,要加快推进直属高校章程预报预审工作,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东华大学提出了核准报告,正在征求各司局意见,力争尽快在明年3月前核准部分高校章程。三是要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推进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体制改革实践,认真总结各地教育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实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是要推进法制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稳定长效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当前教育的法制工作面临新情况,要重视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立法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通过法制完善制度建设,教育政策法规工作要为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要做到社会有呼声、法制有行动。当前教育立法项目多、时间紧,难点多、任务重。因此,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为此,法制工作要突出“四个同步”。第一个同步是多个法律项目同步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同步进行。要做好“六修五立”工作,推动一揽子教育法律修订、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同时启动有关立法项目,推动终身学习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加强部门规章建设,前两天已经发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我们还将尽快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第二个同步是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立法方案同步进行。边调研、边起草、边论证、边征求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前要上网征求意见,推动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在立法的同时推进政策文件制定,以应急需,目前已就家庭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和全国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相关政策制定。第三个同步是中央立法和推动地方立法同步进行。推动地方加快完善教育法规和规章,构建政策法规信息平台,加强对地方教育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第四个同步是立法、普法和执法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启动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网站建设工作,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明年3月份前,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加强教育普法的文件。尽早出台《依法治校纲要》,全面部署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有关行政审批的下放、取消以及与之有关的规章修订、文件清理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救济机制,制定《教师申诉办法》。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引导地方积极开展试点,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队伍,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力。 

教师应该遵循规则的议论文

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作为这一特殊的职业,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下方就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教师新形象谈一谈自我的点滴感受。
  在眼下这个社会,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越来越有点让人寒心了。每当看到新闻某某老师亵渎学生是在是太让人们干到寒心。家长有心送孩子去上学却不想羊入虎口。由此可见当今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师德师风的重要好处。教育关乎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教师作为教育的实施者,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要认识到自我身上肩负的社会职责。当前受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教师的社会认可度有所下降,教师自身职责心显得不足。因此,提高学校师德师风十分必要。
  教师作为广大学生的启蒙者和培育祖国的花朵和栋梁之才的引导者,就务必具备好的职业技术道德和搞得素质。在中国这种教育制度里,教师不仅仅代表学校的形象更在必须程度上代表着祖国的素质形象。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老师就必须要具有职业道德规范认识。要做到爱国守法。热爱祖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学生是由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组成的,教师在施教过程中,要个性注意学生的个性差别,使学生个性得到健康和谐的进展。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社会培养出有革新潜力的人才。这要求每一位教师要了解学生、关心学生、信任学生、热爱学生。教师对事业的热爱就是透过倾注在对学生的热爱上,教师对民族、对人民的感情融汇于对学生的培养上,教师对社会的职责与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是息息相关的,教师把自我的才智、精力、热情献给社会是以献给学生开始的,又落实在桃李满天下的伟业中。教师对学生感情的加深,一方面不仅仅会激励自我更加精益求精,而且会为了学生而更加注意锤炼自我的品德素养。师徳最重要的资料之一就是谦虚和无私奉献,教师对学生的感情会促使教师把各种完美的道德在教学过程中以隐性的或显性的方式传递给学生,教师对学生的感情是促使教师教书育人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教师对学生的用心感情也会增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缩短教师与学生在空间和心理上的距离,使教师更准确地认识学生、把握学生、亲近学生,以而沟通知识传播的渠道,使之更加通畅。
  师生心理相通、感情相融,学生也会亲其师,信其道,学其理,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还有应对日新月异飞速进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够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急剧变革向教师提出挑战,要求教师承担多重主角,要求教师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潜力,因此,教师应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讨"的思想,在教育实践中,潜心学习论述,运用论述,钻研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发扬探讨和革新精神,为教育事业不断攀登,终生奋斗。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师德的养成,除了教师本身的基本素质决定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教育引导。要透过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师德师风教育与业务活动相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等不一样方式,使教师明确自我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自我在培养未来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中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自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工作中来。
  教师都理应是社会公德的楷模,然而良好师德师风的持续和提高,光靠教师的自觉性还是远远不够的,学校应制定必须的规范,从制度约束方面来保证提高师德师风措施的有效性和长期性。师德师风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行为指南,制定出贴合我校实际状况的师德师风规范,对教师提出具体可行的要求。同时,还应出台一套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中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表彰激励先进模范。
  所以我们要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努力营造构成良好师德师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人是在环境中存活的,环境对人的价值观构成与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营造有利于高职生职业道德构成的校园环境,务必推进以良好师德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不仅仅要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继续努力,扩大受益幅度,努力减少与其它职业的差距;而且要为学校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用心营造健康向上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和职责心,每个教师都要努力把自我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够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2)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篇2
  浅析“村官”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文摘要 “村官”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针对“村官”职务犯罪现状,笔者总结了当前农村干部可能触及的罪名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特点有: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额小危害大、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以及利益关系之间上下连动,相互榨取,钻空子各取所需。而发案原因有: 文化 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 法律知识 严重匮乏;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此外,本文还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

  论文关键词 检察理论 “村官”犯罪 工作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村官”)不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但他们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家事务管理时,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那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有可能触犯什么罪名?它的特点怎样?有什么预防的对策吗?在此,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予以探讨。

  一、“村官”有可能触犯的几个刑法罪名

  1.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时,应立案侦查,或个人贪污数额虽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立案侦查。花都区雅瑶镇有一位村委书记邓_,伙同该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村委副主任以及一名社会人员,经密谋后,趁新街河防洪整治工程征收该村土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丈量,谎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数目等手段,骗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然后分赃,这位村书记分得90000元人民币,这就是贪污,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受贿罪。在现实执法中,普通受贿罪必须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索贿,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有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权钱交易是普通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村委主任黄某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 春节 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广州立信染整有限公司与岐山村22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徐某贿送现金8万元。

  3.挪用公款罪。按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

  4.职务侵占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我区新华街新街村出纳员梁某,女,利用负责新街村属下的四个经济社的财务工作之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支票取现金等手段,多次挪用资金共计人民币984299.04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及家庭支出。最后,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农村干部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调查,农村干部犯罪案件由前三年占同期之案总数16.35%上升到现在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6.7%。二是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三是在犯罪性质上贪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较大,占近几年的有罪判决案件的70%。

  (二)犯罪数额小危害大

  村干部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农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危害大。它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三)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

  从整体来看,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狡猾,反侦查意识相对来讲比较弱,犯罪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作案的手段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虚报冒领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吞。许多村干部借招待来客,“跑项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送礼,购买抢险物资等事项为由,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占为己有。

  三、“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

  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作为村干部,尽管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道理都知晓,但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往又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以“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肆意实施受贿犯罪。如在2008年8月,我们在查办赤坭镇剑岭村第12经济社原社长蓝某贪污“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28000元一案中发现,蓝某就是以“我为你办事,你们必须每人支付200元给我,否则我不为你办”,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却没有想到这是犯罪行为。

  (二)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

  有的“村官”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自以为不贪公家一分钱、不拿村社一分钱、一心一意为村民谋利益,就不会犯罪。如:原狮岭镇振兴村十四经济社社长毕某,以为经济社牟利为目的,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未经批准,决定将该经济社部分土地以公开拍卖方式,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为该经济社非法获利600多万元。后毕某被法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三缓刑,并处罚金二万元。

  (三)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当然,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村、社一级基本上实行了“社账村管、村账镇管”的严管措施,使得暗箱操作、滥施权力、缺乏监督等现象大大减小,有效地杜绝了这类案件的发生。

  (四)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许多农村,村干部之间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之间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存在特殊裙带关系,他们相互串通,对违法违纪现象守口如瓶。有些村干部凭借家庭势力当上村干部后大耍特权,只要群众稍有不同意见,就打击报复。致使群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敢怒不敢言,为部分村干部长期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懂法守法

  当今农村,普遍存在着村民学历层次低、学习主动性差、小农意识重的现象。尽管有村民会议、学习会等,但这些会议只用于议事,不用于学习。因此,法律、法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和宣传。由于对政策和法律的不正确理解,往往容易引起上访。如新华街某村村民,拿着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到检察院上访,质询十多年前该村与征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合同的合法性,并以此为由,怀疑当时的村干部贪污受贿,继而举报。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他们的误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有关政策的实施一定要到位

  有些通过试点、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管理方面的政策,一定要抓好落实。比如现行的财务代理制度(即村帐镇管、社帐村管)是比较成功的。但是社一级的会计由于历史的原因,普遍存在着社长会计一人担、无会计基础知识、账目管理水平低的现象,再加上没有一个班子,无人监管,以致账目混乱、无法清算。因此“社帐村管”的政策一定要到位,做到票据专管,社的票据要有村的会计填写;社的开支实行“用款申报”制,涉及一定数额的开支,须经村的审批;社的“清算小组”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在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用款申报”制加以细化,并做好监督,务必解决账目混乱问题。

  (三)认真抓好村社一级干部的纪律、法规教育

  新时期关于加强农村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有关部门应多点组织农村干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政令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村(社)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能力,使之成为人民信赖、政府放心的好干部。

  (四)严惩腐败分子,维护法律尊严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腾飞,某些村干部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腐败,引起农村群众严重不满。然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新华街原团结村村委主任邓某挪用公款案、原岐山村书记黄某受贿案、花东镇鸿鹤村原村委主任张某贪污案、原村治保主任曾某挪用公款案等案的纷纷告破,震慑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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