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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政工师论文评阅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1 11:54

高级政工师论文评阅意见

广东省政工职称评审条件

粤政职评[2004]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省企事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工职评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8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中宣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6月颁布实施的《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主要在各档次申报评审的硬件和软件的规定上作了调整,大体上与我省其他专业资格评审的最新规定相一致。经省委宣传部领导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报告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广东省政工职评办公室二ΟΟ四年八月二日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资格,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资格,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资格。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的适用范围和参评对象是:国有和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政工人员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具体包括:1、党委(党组)的负责人和组织、宣传、党办、纪检、研究、统战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2、专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党支部书记;3、编制在行政序列的政工、宣传(宣教)、精神文明、人事、监察、老干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4、工会负责人和在工会宣传、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以及在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5、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上述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以及在保卫、计生、信访、人民调解、人民武装部门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第三条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社会主义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四条 申报评审政工员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认定政工员专业资格。二、水平能力条件1、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第五条 申报评审助理政工师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认定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认定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3、中专、高中毕业,取得政工员资格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7年。二、水平能力条件1、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在工作中加以运用和贯彻;2、比较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国情,掌握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等有关知识,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能起草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文稿;3、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三、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 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第六条 申报评审政工师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确认政工师专业资格;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4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8年;5、中专、高中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8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二、外语和计算机条件1、具备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并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合格。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档次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三、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贯彻;2、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职责范围内的文稿;4、取得现资格以来或近5年来在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或主办的报刊上书面发表或交流过新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或调查报告。四、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五、破格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政工师资格: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并在地级市或省直有关厅局、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印发推广(以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2、获得省党建学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二、三等奖,或获得地级市、省直有关厅局和行业党建学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3、对所在单位获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起了主要作用(以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4、获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宣传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统战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优秀团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和地级市劳动模范称号;5、省部级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或人才工程入选者。第七条 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资格满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资格满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6年;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7年;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9年;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6、中专、高中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6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3年。二、外语和计算机条件1、具备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并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合格;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档次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三、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2、能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理论、优良传统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回答,具有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能正确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成绩比较显著;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的文件、报告、讲话;5、取得现资格以来或近5年来在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单位主办的报刊上或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发表、交流过新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2篇(第一作者);或主持编写、出版新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并在地厅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报刊上或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发表、交流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1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出版的著作、书籍中发表过新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2篇(第一作者或独立章节的执笔者)。四、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五、破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理论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并在全省性或全国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印发推广(以本单位党组织书面证明为准);2、获得全省或全国行业党建学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3、对所在单位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起了主要作用(以本单位党组织书面证明为准);4、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优秀团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称号;5、国家级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八条 外语和计算机免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评审各档次资格可免考外语:1、197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者;2、博士学位获得者、外语硕士学位获得者;3、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4、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满1年者。二、具备下列条件,申报评审相应档次专业资格可免考外语:1、硕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外语专业毕业者,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可免考外语;2、硕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外语专业毕业者、大学专科外语专业毕业者,申报评审政工师可免考外语。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相应科目(模块)的考试: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者;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满3年以上者;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政工师专业资格者;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5、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6、申报评审当年年龄达41岁及以上者。第九条 为保证资格评审的公开、公正,全省政工高、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实行评审前公示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前应将申报者的基本情况及申报事项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或单位工作人员能看到的显著位置。各单位人事部门和政工职评办要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核实工作,填写《广东省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并出具意见,随申报评审材料一并上报。如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者,由本单位核实后暂缓申报。第十条 取得现资格以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2、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2年申报;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第十一条 已获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变动转到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单位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申报评审同档次政工专业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满1年,申报评审高一档次政工专业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满2年,并满足所申报档次资格要求的年限。其取得资格的年限和政工年限的计算充分考虑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可按岗位变动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加计算。第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所列“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和参加后续教育毕业所取得的学历,其有效凭证是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第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同样适用于受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工岗位上的聘用人员。第十四条 符合以上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提供有关的证书、证明和业绩材料,并按规定报名者,各级政工职评办予以受理和审核,否则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公布的有关规定若与本资格条件不一致的,按本资格条件的规定执行。本资格条件由广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工评审政策体系

一、进行政策调整,努力实现政工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1.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政工职评办在继承政工职评工作传统的基础上,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先后起草完成了《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意见》、《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受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实施意见》、《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及关于《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的补充规定等8个文件,并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于2003年开始实行。新修定的政策在保留原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申报人员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考评,构成了对政工专业能力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使政工职称的评审和聘任、政工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政工职评部门和政工专业人员的管理,有了可考核、检查、评鉴的依据,健全了评、聘、管、训的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政工职评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了一步。
2.扎实稳妥地搞好高级政工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的评审工作。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9日至5月18日,在我市商业系统和和平区进行中、高级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试点。试点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政策,并及时总结推广了5个试点单位评审工作的经验。在此基础上,6月18日召开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培训政工职评工作骨干。申报评审过程中,市政工职评办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讲解政策、咨询服务、排忧解难。还组织了市高评委学习会,介绍政策,汇报审阅卷情况,并听取和落实了高评委会的指示和要求。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认真负责,严把政策,严格标准,经过层层推荐筛选经高评委会通过,有563名政工人员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今年,是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职称的首评年。根据怀远部长要“严格把握政策,要少而精”的指示进行了首评试点。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推荐小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参评作品评阅小组”及申报、推荐、答辩、作品评阅、审卷评审等评审程序的同时,对申报对象进行了摸底,经推荐小组推荐已有10名同志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人。现已按政策规定和评审程序进行报卷。天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开创了我市政工职称评审的先例,是市委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今年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了政工职称的评审,并制定了《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有20名在非公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被评定为高级政工师,加强了党对非公企业的领导,对促进非公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继续教育,提高培训水平
今年的继续教育克服了SARS的影响等诸多困难,培训的范围更加深入广泛,培训的人数也最多,是质量最好的一年。
1.举办了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政工师进修学院组织了4次培训班,并对第一、二期漏训人员进行了补训。各郊区县、塘、汉、大、开发保税区自行组织了培训。全市共培训政工人员11494人,为历年培训之最。通过培训使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所提高,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有所增强。
2.开办了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为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和《2003-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2003年开始,对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的人员,增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能否申报政工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经协商,市政工职评办委托天津市科技进修学院负责组织培训和考试。共培训1479人,其中26人考试不及格,占1.7‰。大部分人员成绩合格,领取了合格证书。
3.组织了外语培训。共培训1140人,有27人考试不及格,占2.3‰。
4.开设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学历班教育。为进一步帮助广大政工专业人员提高学识水平,经市委宣传部、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政工职评办与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共同开办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成人教育,为学历低的政工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提供了方便。上半年,市政工职评办还会同市自考委、市电大对“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大专班的助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起草了“致政工大专班学员的一封信”,鼓励学员要勤奋学习,善始善终,争取取得好的成绩,强化了教学管理。
三、策划编撰了政工专业理论、计算机、外语知识培训教材
为提高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规范政工专业教材,在怀远部长的关怀支持下,市政工职评办协调中共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党史研究室、中纪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组织编撰了《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等三册政工专业丛书,此丛书是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科学委员会主任张蔚萍和肖怀远部长任主任,中央党校党建部负责人及15个省(市、自治区)宣传部主管政工职评工作的副部长任副主任,29个省(市、自治区)政工职评办主任任编委组成的编辑委员会。编委会于今年8月在成都市召开了编委会会议,研究修定了专业丛书修改稿。现《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一书已于上半年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其它两册年底前将陆续出版。《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政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材,已有14个省(市、自治区)指定使用,尚有12个省(市、自治区)准备使用。这套政工专业丛书对加强政工专业学科建设,完备和规范政工培训教材发挥了重要的辅导作用。填补了政工专业培训尚无规范专业教材的空白。为了搞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的培训,市政工职评办与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重新编写了《天津市政工职称培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用教材》和《天津市政工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用教材》,使政工专业技能培训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自我鉴定
《职称评审自我鉴定》()。

四、整顿提高刊物质量,充分发挥杂志的指导作用
按照中办发[2003]19号文件的要求,政工师指南杂志社认真进行整顿。调整了编审人员,疏理了办刊思路,决定从2004年进行全新改版。将设立栏目库,储存100个栏目,涵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方方面面,每期将选用栏目不少于30个。为了提高办刊质量,促进发行量,市政工职评办与杂志社分别于10月22日、24日、28日在塘沽、西青、天津港务局召开政工职评工作和提高办刊质量座谈会,通报了刊物整顿情况,研究探讨了提高刊物质量,促进发行量的具体措施。杂志社积极努力做到在保证正确办刊方向的同时,努力增强刊物的可读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五、召开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政工师指南》联络会暨《政工专业丛书》编委会,扩大了天津政工职评工作在全国的影响
市政工职评办、《政工师指南》杂志社于8、9月份分别在青岛和成都市组织了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和政工专业丛书编委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14个省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4个大单位的政工职评部门的领导和编委会的成员。会上共同研讨和交流了当前政工职评工作发展的状况和工作经验,对杂志的发展、政工专业丛书的编撰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天津介绍的政工职评政策调整的情况,受到全国同仁的关注和赞许,会议后,我们起草了会议纪要,连同会议交流材料汇编成册,上报中宣部、全国政工职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发各地政工职评办,受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工职评部门的欢迎,也引起了中宣部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
六、编辑出版2003年《政工师论文集》,共发稿1684篇,660万字
七、建立政工职评工作网,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
为使政工职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市政工职评办投资建立了“天津政工职评工作网”注册了国际域名()。政工职评工作网的设立对扩大天津政工职评工作的知名度、促进与全国各地的联系、更好地为广大政工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服务提供了方便,也提高了市政工职评办办公自动化水平。该网站设有政工职评工作领导机构、政工师进修学院、政工师指南杂志、政工师协会等一级栏目。一级栏目下分设有若干子栏目,现在网络运转正常。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制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思想工作水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协助基层培训政工职评工作人员,搞好咨询服务、讲解政策、化解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做好重点人的工作,受到了各级职评部门的欢迎。加强了党支部建设,有2位同志入党,有3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配备了办公用计算机,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办好政工职评简报,发简报19期,发挥了简报在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指导工作中的作用。
2004年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努力使政工职评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做到职称评审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工作中心由重职称评审向重教育培训转变;工作方法由只评不管向评管结合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推进实施政工人才工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做出新的成绩。
一、完善好政策,全面提高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水平
一是召开高级政工师评审结果通报会,广泛听取新政策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策,职称评审在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二是搞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基层搞好工委、区、县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中评委成员和政工职评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政策,严格评审条件,提高职称评审水平。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委会委员考察学习活动。
三是加大对初、中级政工职称评审检查的力度,严格初、中级评审的程序,提高初、中级评审的质量。
四是召开全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布置工作任务。2004年政工职称评审还将实行申报指标控制,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并试行对大专学历和科级以下单位申报高级政工职称人员进行指标内控制比例的办法,提高参评高级政工职称人员学历和企事业单位规模的层次。全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审质量。
二、落实《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加大培训力度,灵活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搞好职称晋升前的专业理论、计算机、外语的培训。专业理论培训以《政工专业丛书》三本基本教材为主,并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评。计算机、外语的培训要改变中、高级合用一本教材,层次不分、内容重复培训的弊玻并和助学单位共同研究和探讨继续教育教、管、研的教学管理办法,提高培训水平。
二是指导基层搞好政工专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落实《条例》规定的年度培训时间,制定初、中、高级的培训规划,确定培训内容,讲究灵活的培训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推动全市政工专业人员经常性教育的开展。
三是拓宽学历教育渠道,为低学历政工人员提高学识水平创造便利条件。在办好“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高自考大专班的同时,与师范大学共同办好“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成人教育学历班。积极动员低学历的政工人员参加提高学识水平的成人教育,并研究提高学历教育与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努力提高政工专业人员提升学识水平的积极性。
三、举办高级政工师研修班,为培养高级政工专业人才创造条件
为培养新世纪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的高级政工人才,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与市外办国际交流中心共同举办高级政工师研修班。拓宽教育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教育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优秀政工师和具备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条件的高级政工师以及年终评比中被评为政工职评工作先进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先进个人,在国内和到国外进行培训考察。培训考察把学习新知识与完成课题研究相结合,重在提高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的创新能力,培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待报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
四、搞好政工专业教材的编辑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汇编
在做好“政工专业丛书”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的同时,组织人力编辑出版“政工专业相关学科知识读本”,不断丰富政工专业人员从专业理论知识到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学习条件。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优秀成果和工作经验材料的汇编和推广,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有效资源,促进全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落实好《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受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加强对在岗政工专业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的管理
对在岗政工专业人员履职情况考核是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工职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对政工专业人员评后管理的有效办法。各级要严格落实《考核实施意见》,认真组织,搞好协调,评管结合,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是加强政工职评工作部门管理的有效方式,明年是评比年,各单位要按照《评比表彰办法》搞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推荐工作,促进政工职评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提高杂志的办刊质量,把《政工师指南》办成在全国政工职评界有影响的刊物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办刊方向。把杂志办成体现政工师意志、反映政工师呼声、颂扬政工师业绩、保护政工师权益的良师益友;增强政工师能力、提高政工师素质、促进政工师成长的知识摇篮。发挥好杂志在上情下达,传递政工新精神;采集信息、荟萃政工新情况;推动研讨,探索政工新视点;交流互通,拓展服务新途径的有效作用,推动政工职评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刊物质量的同时,力争刊物发行翻番。
七、开好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暨《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
天津连续8年组织的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和《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已深受全国政工职评界的赞许和中宣部、全国政工职评办的支持和关注。2004年的会议重在交流政工职评工作经验,沟通政工职评动态信息,介绍《政工专业丛书》和杂志改版情况,推动教材和杂志的发行,扩大天津的影响,促进政工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筹备好政工师协会的换届工作
召开市政工师协会理事会,选举新一届协会领导人。发挥好协会的作用,组织政工人员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协调有关方面帮助政工人员解决各种困难,维护政工师的合法权益。
九、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政工职评工作的新方法
总结新政策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政工职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现已下发调研提纲,并有重点地研究和解决疑难问题,力争取得好的调研成果,以指导面上的工作。积极探索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政工职称评审和企业文化管理的新途径,为机关人才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搭建人才成长的平台。
文字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制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计划,筹备建立图书阅览室,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组织参加研修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和效率意识,努力为广大政工专业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服好务。

评选政工师的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一、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

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二)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和《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

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相应主管单位和初评委。没有初评委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的区委宣传部。材料截止时间以区委宣传部通知为准。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盖章,确认无误,评审通过,同意推荐,再报市政工职评办。各初评委审核完成后,原件请及时予以退还。

(四)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中评委。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二、评审条件

(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方法,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前,从事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近专业工作(如理论、政治教育、新闻、政法等社会科学),而本评定专业职务资格的和属于组织决定干部交流的;

调到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后,要在新岗位试用考察一年后,经考察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基本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在其它工作岗位上,通过上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后,进入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专业工作年限应从取得学历以后算起;

如果取得学历前已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又确实具有相应水平,取得学历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按闽职改字[1991]17号文件规定计算。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转业后仍继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对确有真才实学,且工作实绩显著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如能提供反映本人已基本具备任职条件的有关材料,可以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只在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的1、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或本行业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符合政工师条件l、2、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科专业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3)经过高等院校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二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明;

(4)在中等专业学校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授予省以上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地、市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获得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起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称号。

扩展资料:

政工师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杭州市宣传网-关于做好杭州市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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