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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概论论文模板

发布时间:2023-12-10 14:30

中国文化概论论文模板

浅论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阪泉之战,炎帝战败,并入黄帝部落。华夏的篇章由此展开。从夏朝第一个封建开始,到清朝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总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故事。由分到和总避免不了战争。“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战争给人的感觉总是血流成河的场面。然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当封建统治者只顾贪图享乐,弃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战争是取得华夏大一统的唯一方法,也是解救人民于水生火热的唯一方法。

大一统的内涵
封建王朝统治全国为大一统。新的王朝总是生机勃勃,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君主贤明,国家政策开明,军事力量强大,国家之间友好相处,没有战乱,百姓安居乐业。“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一个又一个的太平景象让我们明白大一统的真正意义:那就是和平、和睦、长治久安。而统治者并不都是明君,商纣王酒池肉林,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百姓食不果腹,流离失所。时代造就英雄,百姓期待英雄。当有志之士明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百姓期待战争的出现来结束这种水生火热的生活,却又不得不面对战争所带来的妻离子散。他们身处黑夜,期待着黎明曙光的出现。大一统,就是这黎明的曙光。
大一统的族群是以民族为基础的。同一个民族,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相同的交流语言,相同的文化继承,相同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让他们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民族文化都和他们生活的地域有关系,一方土地养一方儿女,北方人直爽,南方人婉约。而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是一个民族的价值追求,是一个民族誓死捍卫的尊严。每个名族都有他们自己的精神信仰,不容侵犯。在元清入土中原的过程中,民族精神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他们战斗的精神支撑,也是他们取得胜利的强大动力。

正义的内涵
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
  关于正义,从中国古代到近现代,从西方到中国,论述这个问题的记载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卷轶浩繁。公平正义,笔者认为是公平、公正、正义、平等等概念的集合体。在古希腊,正义以一种调整自然力对宇宙组成部分的作用,保证平衡与协调的先验宇宙原则第一次出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首先提出了正义的问题同时,他把正义看作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他还说:“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观念。《正义论》的作者,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正义即指制度的道德、制度的德性,是支撑社会基本结构的属性是否道德的一个概念。正义原则必须是这样的原则:它们具有一般的形式,普遍适用于一切场合,能够公开地作为排列各种冲突要求之次序的最后结论来接受。  
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就是正义。

入土中原的正义性
1204年,蒙古族领袖铁木真通过残酷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国成立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之后连年征战,先后灭西夏,金国,招降吐蕃,1253年灭大理,至1279年灭南宋,最后统一中国。从宋朝的角度,元的统一是一场侵略战争,被誉为民族英雄的文天祥誓死抗元,当兵败被俘,不得不发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但在元统一中国前,蒙古草原各个部落之间金戈铁马,征战频繁。南方的宋朝军事力量弱小,在外交政策上采取求和政策,时时面临金国的侵犯。元朝的统一,结束了唐末以来(五代十国宋辽金夏)国内分裂割据和几个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国家长期统一的政治局面。
元朝的大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汉族人民大量迁居到边疆地区,带去了先进生产技术,开发了边疆经济。边疆各族大量迁入中原和江南,同汉族杂居,加强了民族融合,促进了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边疆地区的开发,促进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加强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发展,也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1636年,清降服漠南蒙古,皇太极称帝且改“金”国号为“清”,清朝正式建立,改年号为崇德。 1644年四月廿一日,李自成亲率部队与吴三桂在山海关外的一片石大战,但由于清军参战,李自成大败。五月初二,清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八日,清顺治帝进北京,北京开始成为清朝都城。此时明朝残余势力仍在,史称南明。在此以后的十八年中,明残余势力一直在与清政府做斗争,直到大清统一中国。
清朝是由中国满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全国的大王朝之一。清朝的人口数也是历代封建王朝最高,清末时达到四亿以上。清朝开疆拓土,鼎盛时领土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十八世纪中叶,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史称“康乾盛世”。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后期,已达到三亿左右。康熙年间,统一了台湾,并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叶,平定准噶尔、回部,统一了新疆。这不仅一举解决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而具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交通,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力和凝聚力。在文化上,康乾时期编纂了几部集大成之作,像《四库全书》 《古今图书集成》等,对清理和总结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上面论述的为元清入土中原的历史和统一后的欣欣向荣局面,现在来谈谈它的正义性。在这两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一中国之前,中土虽说不是诸侯割据,军阀混战。但当时的朝廷基本都是君主昏庸,大臣们结党成派,相互勾结,朝廷乌烟瘴气,苛捐杂役严重,民不聊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政权入土中原,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是为了拥有掌控天下的权利也好,是为了解救天下苍生与水火也也好,这都是黎民百姓所期待的。封建时代的农民也许本身就带有一种奴性,也没有知识,农民阶级自身是没法推翻这个令他们仇恨的政权,他们只有期待新的朝代,新的明君,即使这需要以战争为代价,但长痛不如短痛。所以,元清入土中原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是解救人民的战争。

大一统坚持的原则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但是要结束多方混战的局面,就许要战争。尼采说过:战争是取得和平的唯一方式。他的话虽说太绝对,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战争的必要性。中华民族的和平之路,不也是用先烈的鲜血换来的。
统一全国,也许打着的是为民请命的口号,骨子里也有为拥有那号令天下的权利的野心。即使这样,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就算你是一支正义之师。
但在大一统的过程中,也发生的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清军进军江南的过程中,无恶不作,激起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特别是剃发令强制执行,各地燃起抗清的熊熊烈火。清廷残酷镇压,在扬州、嘉定、江阴等地进行了大肆屠城,史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后清军各地“剃发易服”,造成人口骤减,发生西南地区民生萧条、万里无人的景象。1659年,清军占领西南地区。并迁移湖广人口填川,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视为历史上的第二次“湖广填四川”。 相对之下,元朝就开明多了。忽必烈下令推行汉法, 穿汉服,学习汉文化。这一政策并不彻底,但在名族文化交流上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因此,在大一统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达到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首先民族平等是肯定的。在封建制度的前提下,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元朝施行的“四人等制”,实行怯薛护卫军制,实行站赤制度等等,都是为了增加本民族的特权。满清八旗制度也是这样。其次是尊重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即使是在当代,宗教信仰的不同让战火硝烟仍然弥漫在渴望和平的土地上。
即使这一切都是历史,都离我们远去,可以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借鉴。都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而我认为,也可以明得失。我们可以从历史中知道,无论怎样,我们都要学会尊重,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是这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也是这样。
心得
在探究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时,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懂得在战乱年代,和平是多么的奢侈。无论在什么时候,和平都来之不易。今天,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除了感激那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也好好珍惜这和平时光吧。
其次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当我们徜徉与诸子百家的经典,是那样的流连忘返,感觉我们已经超越了时空,和他们进行心与心的对话。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庄子的晓梦迷蝴蝶,扶摇直上九万里······聆听着《高山流水》,品读着唐诗、宋词、元曲,那一刻,时空仿佛凝滞,唯有心灵的自由与舒适。《黄帝内经》 《本草纲目》 《天工开物》让我们不得不赞叹古人的智慧。就让我们心存感激,继承和发扬这中国的瑰宝,民族的骄傲吧!

中国文化概论论文

《魏书》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

《魏书》创设《序纪》,通过叙述拓跋氏的族属源流,从血统上把拓跋氏融入中华民族,有利于其从文化上认祖归宗。

《魏书》没有纠缠于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能否列入正统这个难以说清的问题,而是转换一个角 度,提出了正统不是根据族称,而是以德相承的理论。

《魏书》为三国两晋和十六国的历史画出一个历史发展统序,即汉——魏——西晋——北魏,客观上起到了淡化夷夏之防的历史作用,为多民族国家从分裂逐步走向统一奠定了理论基础。

从中国历史发展看,《魏书》不仅是西晋末年以降中国北方各少数民族历史进程的生动记录,也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发展的历史总结。《魏书》中鲜明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对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魏书》开篇的《序纪》,是12篇帝纪的引言,也是全书的总纲,作者的匠心和微旨贯彻其间。从历史编撰角度看,史书体例不仅是史书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表述形式问题,也是通过一定的编撰体例,表达史家一定的历史观念和史学观念。在华夏正统观念占主导地位的历史时期,鲜卑拓跋氏进入中原并依靠军事征服统一北方,他们既有战胜者的优越感,也有因华夏正统观念影响而形成的夷狄民族的自卑感。如何有效说明像鲜卑拓跋氏这样的少数民族政权存在和统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就成为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从历史上论证少数民族与汉族同根同源,同宗共祖,论证汉人与长期居住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不是夷夏关系而是兄弟关系,从血统论上找到少数民族政权存在和统治中原地区既合理又合法的历史根据。

《魏书》创设《序纪》最主要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叙述拓跋氏的族属源流,从血统上把拓跋氏融入中华民族,从文化上认祖归宗,并以此论证北魏政权在中国历史发展序列中的正统地位。黄帝被确立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至少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魏书·序纪》开篇说:“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序纪》明确表示鲜卑族祖先是黄帝正妃嫘祖所生的第二个儿子昌意之子,按《史记·五帝本纪》的说法,与颛顼应该是兄弟。因为昌意封地在北方,封地内有大鲜卑山,所以因之名号为鲜卑。鲜卑与汉人都是黄帝的子孙后代,二者区别仅在于居住地的不同,这就从族源上表明汉族与鲜卑族是同宗共祖的兄弟,都是黄帝的后裔,不存在尊卑、正统与非正统问题,都可以华夏族的身份承继中国历史发展的统序。《序纪》通过叙说拓跋氏是黄帝子孙而实现认祖归宗,把拓跋氏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为拓跋氏入主中原提供了历史理论依据。

《序纪》宣称拓跋氏是以黄帝的德运而得名的,拓跋氏一直秉行黄帝的德运,因为“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拓跋氏不仅是黄帝的子孙,在文化上并未因长期居住在边陲而割断与中原历史和文化的关联。《序纪》又说:“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民赖其勤,帝舜嘉之,命为田祖。”意即昌意的后裔始均在尧时为官,并得到舜的赏识,任命为田祖,即管理农业的官员。既然拓跋氏的祖先在尧、舜时期曾入仕为官,这就进一步肯定了拓跋氏一直是华夏族的一部分。虽然拓跋氏后来过着游牧生活,这仅是其生活的地理环境所致,并不说明他们与农业文明是对立的,因为拓跋氏的祖先们还任过舜的“田祖”,他们对农业是了解的,甚至是内行的。

《序纪》通过族源考索,认祖归宗,追认黄帝也是鲜卑族的祖先,从而说明汉人与鲜卑人同宗共祖,身上流淌的都是黄帝的血脉,二者是兄弟关系。这样的说法有两种直接效果:一是为鲜卑拓跋氏争得个遥遥华祖,为拓跋氏入主中原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理论依据,使拓跋氏入主中原名正言顺;二是实现对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把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夷狄的鲜卑族融入中华民族,这不仅是民族观念的重要发展,对促进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魏书》主张正统不是根据族称,而是以德相承。自班固《汉书》宣扬“汉承尧运”以来,正统论成为史学家们聚讼不息的大问题。班固宣扬刘邦为尧之后从而确立东汉的正统地位,形式虽然较为曲折,但这个传统一直受到后世史家的重视。《魏书·序记》通过族源考索,从历史上和血统上论证了北魏政权的历史合法性和正统地位,但北魏政权要取得汉族士大夫的支持与承认,还需通过为北魏政权“正名”来对其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一步论证。《魏书》为北魏政权正名的方式有二:一是在传目设置上设立“僭伪”、“岛夷”传;二是在北魏的国号上做文章。《魏书》设立“僭伪”、“岛夷”等传,指称和记述东晋、南朝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称东晋、南朝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为“僭”为“伪”,是要说明北魏才是正统所在;称宋、齐、梁为“岛夷”,则是要表明北魏才是中原先进文化的继承者。前者是从政治上着眼,后者是从文化传统上考虑。虽然这些都是政治分裂局面在史学上的反映,但从另一侧面也说明了北魏认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为北魏的政治统治找到了思想基础和理论武器。《魏书》还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北魏国号议定的过程。从登国元年(386年)4月至天兴元年(398年)6月,拓跋政权的称号始终悬而未定。天兴元年6月,太祖下诏议定国号。群臣大部分都主张以“代”为号,因为“代”具有封国和地域的双重意义。但是,在东晋皇帝司马德宗遣使来朝时,用什么样的国号来与东晋交往,意义就不同寻常了。拓跋珪舍弃群臣之言,选择汉族士人崔玄伯的意见,决定以魏为国号,以与东晋争正统。国号称“魏”,其意义有二:一是“夫魏者,大名,神州之上国”,表明拓跋氏占有中原,理居“正朔”,使东晋标榜的“正朔”失去依据;二是拓跋珪以魏为国号,报书于东晋,等于宣称北魏政权才是曹魏的合法继承者,而夺取曹魏政权的司马氏建立的晋政权是非法的。以正朔自居,旨在争取汉族士大夫的支持。这不仅迎合了拓跋珪贬抑晋主的需要,也反映了北方汉族士人恢复魏晋典章制度文化传统的愿望。

《魏书》没有纠缠于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能否列入正统这个难以说清的问题,而是转换一个角度,提出了正统不是根据族称,而是以德相承的理论。《魏书》一方面宣扬北魏建立是“应运龙飞”,“受命维新”,这是天命所在,另一方面又强调北魏兴起的原因是“必有积德累功博利”,实际上是在说正统不是根据族称,而是以德相承。从天意到民心,从历史到现实上把北魏政权说得既合理又合法,北魏太祖拓跋珪成为中华共主理所当然。

《魏书》为三国两晋和十六国的历史画出一个历史发展统序,即汉—魏—西晋—北魏的历史序列,并以魏为正,以吴、蜀为“僭”为“伪”。魏为正统的理由是“魏文奄有中原”,吴、蜀为“僭”为“伪”是因为它们偏居一隅。对吴、蜀“论土不出江汉,语地仅接褒斜”,但还要“握皇符,秉帝籍,三公鼎立,比踪王者”,《魏书》表示出了嘲笑和轻蔑。《魏书》的用意是谁据有中原,谁就是中国的合法继承者。值得注意的是,“僭”、“伪”、“岛夷”等传各卷篇末“史臣曰”与《匈奴刘聪等传》序论声气相应,以正统上国的口气对匈奴、东晋等政权加以贬斥,对东晋、南朝诸代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地位作了进一步的否定。但《魏书》在编纂体例上为东晋、南朝诸代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分别立传,其用意虽在贬斥但并不排除在外,即“今总其僭伪,列于国籍,俾后之好事,知僭盗之终始焉”。客观上,东晋、南朝和其他少数民族政权曾经或正在占据的地域也是“天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些地域作基础,拓跋氏的“天下”将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体例设置,突出表现了《魏书》以拓跋鲜卑为中心的大一统民族观,对大一统思想作了新的阐释,客观上也起到了淡化夷夏之防的历史作用,这无疑为多民族国家从分裂逐步走向统一奠定了理论基础。

并不是很完整、准确,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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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教育及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的古代教育体制常常与当时的选才制度分不开。 科举制度建立于隋代,但在此之前,虽有不同的选才制度,但均未象科举制度那样长久,而且随着这些选才制度的施行,日渐显露出它们的弊端,如汉代的“察举”、“征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些选才制度在中后期渐渐脱离正常轨道,世家大族操纵选官制度,杜塞了下层人才的进身之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上品无寒族,下品无世族”的畸形局面,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隋朝建立后,对选才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废除前代的荐举制,开始实行科举制度。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开始分清平、斡济两科取士;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又分“孝悌有闻”、“德性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臂力骁壮”十科;大业五年六月,重分“学业皆通,才艺优洽”、“臂力骁壮,超绝等论”、“在官谨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隋炀帝时期,又设置了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不过隋朝的这种科举取士的选才方式,是通过州、郡地方官员推举,再由朝廷策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人才,主要有“孝廉”、“秀才”、“进士”之分:“孝廉”以德行为重;“秀才”既重门第,又注重真才实学,其选拔性比进士要严格的多;“进士”则注重策试的成绩。由于隋朝时的科举制度尚处于起始阶段,所以选才制度尚不完善,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着注重门第的观念,但它毕竟开创了为后世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前代重门第、不重实学的选才制度,为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使社会各阶层开始由重门第向重文化教育的方向上转变,使一些有才能的下层人士得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治舞台,给统治者阶层注入活力,促进了教育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唐灭隋后,唐高祖李渊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曾一度恢复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但不久即废之,重新推行科举制。唐朝的科举取士方式主要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的生员主要来自由州县推荐的“乡贡”和由学校推荐的“生徒”;“常科”开设的科目主要有十二种,即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因为明法、明字、明算不为时人所重视,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也不经常举行,秀才科与隋代一样,要求很高,较难中式,唐高宗以后,渐渐式微。随着分科的不同,分别学习儒家经典、法律、文字、算术、历史等,但考试偏重于帖经。武则天以后,逐渐趋重文章,而且科目繁多,诸如明经、进士、十周、三卫、勋散、杂色、国官、直司等,其后不断增科。至唐玄宗时,又加试诗、赋,此后终李唐一代,相沿不变。“制科”主要是为选拔“非常之人”而设置的,是朝廷为选拔有特殊才能之士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官民均可应选。唐代的科举考试较之隋代,考试科目门类数量大大增加,分类更趋完备,选拔面广,招生数额也随之有所增加。考生的积极性很高,大量的下层士子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统治者阶层,如白居易、孟郊等人就是如此。
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宋代的文化教育随之兴起。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国子监之下,设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广文馆教进士,太学馆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熙宁年间,王安石对学校教育进行变革,对太学的人员设置、监生的选拔与升等都进行了规定,对“教育有方”的学官予以提升,对“职事不修”的学官则予以贬黜;规定太学生须是经过州县考试优秀者方能入学,生员的食宿均有官府供给,生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升等。在各州县设置学官,负责各地的文化教育,并定期对学官进行考试,视其能否称职。在教育内容方面,规定,各学校都以精通经术为指归,将《诗》、《书》、《周礼》加以诠释而成的《三经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并建立武学、律学和医学,培养各科人才。
元朝建立后,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在科举方面亦是如此。元朝不重科举,科举考试时行时废,每次录取名额亦少,在举行的各级考试中,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对蒙古人、色目人较宽,对汉人、南人较严,待遇亦有很大差别,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甚难。为此元代社会普遍存在着不重读书和科举的风气,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十分尴尬和低下,当时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之说,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心灰意冷,有的为了生活被迫从事被前代文人所不齿的谋生行业,有许多文人从事戏曲小说的创作,故而元代的戏曲文学尤为发达。
明清时期,恢复唐宋时的科举制度,其制度比之唐、宋、元诸朝更为严密,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三年举行一次,考生只有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下一次考试的参加资格。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试卷要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等程序,送交主考官、同考官评阅。至于明清的科举考试内容,由于明清时期均以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程朱理学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明清两代的考试命题均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是后人所说的“八股取士”,另外皇朝的法令条律也是必修内容。元明两代,制科被废止,清代则恢复制科,并增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科、经学、翻译科、巡幸召试等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召试的次数和时间不一。甲午战争后,又设经济特科,光绪三十一年农历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科举被废止,开始设立学堂,从此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结束了她的历程。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参考资料

[1]左言东,职官与科举,《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中国传统文化经要丛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6

[2]林白、朱梅苏:《中国科举史话》[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9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M].中华书局,1992

[4]《明史•选举志三》[M].中华书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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