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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之美1000字_文学之美论文1000字

发布时间:2023-12-10 23:22

论文学之美1000字

文学之美是从美学角度对文学的欣赏。

文学之美以文学艺术作为对象,从审美关系出发,研究美、丑、崇高等审美范畴和人的审美意识,美感经验,以及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

文学作品不同于其他艺术,音乐是凭借听觉感受它的美,雕塑是凭借视觉感受美,当然感受不同艺术的美同样需要经过各种艺术欣赏的思维训练。

之所以说文学的特殊,是因为文学的虚构与想象的特征。文学作品是一个目的性的活动欣赏而存在,受到价值的衡量。为了“欣赏”而创作,就是要求作品必须要有一定的美感。

文学之美代表人物:

1、屈原

屈原是我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作品有《离骚》《天问》《九歌》等,常以“美人香草”自况,抒发其高洁情操和忧国忧民的情怀。

2、李白

李白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被贺知章称为“诗仙”。

其诗内容广泛,各体皆工,尤擅绝句与乐府诗,风格雄浑豪放,亦有清新俊逸的一面,对后世影响巨大。代表作有《蜀道难》、《将进酒》、《行路难》等。

3、苏轼

苏轼是北宋文学成就最高的作家,通晓儒、释、道三家,是诗、书、文、画的集大成者。

其诗词壮阔豪放,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多有开拓创新,为豪放派的开创者,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代表作有《念奴娇》。

谈谈文学的审美性。

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其具体内涵是,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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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文学美

  文学有认识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生活,洞察人生。文学有教育作用,它可以启迪人的思想,培养高尚的情操。文学还有娱乐作用,可以供人休息消遣。但人们创作和阅读文学作品,不仅是为了这些,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创造美和欣赏美,获得美的享受。譬如“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给我们主要的不就是美吗?
  那么,文学之美究竟美在哪里呢?
  首先是语言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优秀文学作品的语言,不仅准确生动,有助于民族语言的规范,而且可以表现美。文学美,主要是通过语言塑造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对于一个优秀作家来说,没有不能用语言表现出来的东西。文学描写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上下几千年,纵横千万里,兴衰成败,悲欢离合,都能用语言描绘成生动的图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语不惊人死不休!”语言美是作家的刻意追求。“春风又绿江南岸”,那“绿”字你还能改动它吗?
  不同语句,表现出不同的气势和风格。豪放时“气吞万里如虎”,婉约时“杨柳岸晓风残月”;浓丽如“玉楼巢翡翠”,淡泊则“悠然见南山”。它有时朦胧,如烟如雾,如舒婷如北岛;有时明晰,深刻如刀,如老舍如鲁迅。“历史无言任打扮”,它能宏观漫议概括环宇;“嫩叶商量细细开”,它也能细说微窥如丝如风。“人
  面只今何处去”,写出了难言的“遗憾”;“一江春水向东流”,显示了无形的“愁”。《琵琶行》弹奏的铿锵之声,简直就是垂范千古的音乐雕塑!语言大师们指石成金,让平凡的文学生发出神奇的功效,流芳百世,美不胜收。
  二曰情节美。情节美就是故事生动有趣。讲故事是文学家的拿手好戏。赵树理说写小说就是讲故事。故事是由情节组成的。故事美来自情节美。恩格斯十分赞赏莎士比亚剧作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认为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只有通过生动丰富的情节才能表现出来。
  情节之美,主要在于对生活的具体描写和紧张的矛盾冲突。细节的真实,使人读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矛盾此起彼伏,故事一波三折,便能引人入胜。情节是人物活动的过程,性格成长的历史。人物性格和环境的影响,决定着人物的命运。人物的命运是故事的灵魂,人们听故事,主要是关心人物的命运。故事一旦开了头,它就把人物的命运抛向读者,让你与他同行同止同喜同忧,专注其中,欲罢不能,将作品翻过一页又一页,直到最后的结局。我们枕着灯晕,嗅着墨香,探视着晦明变化的历史,品味着酸甜苦辣的人生,愉快地度过那一段又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文学是想象的艺术。文学可以虚构。想象和虚构可以弥补作家生活链条中某些脱落的环节,自由驰骋自己的思想,实现自己的审美追求,从而将情节编织得更加丰富多采,使故事更加生动迷人。巧置悬念是文学降服读者的重要法宝。烘云托月,故布疑阵,误会巧合,画龙点睛,诸般手法的运用,激发起读者强烈的心理追求,使情节产生奇妙的结构效果。
  三是人性美和人情美。文学是通过塑造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形象中最是流光溢彩使人不可抗拒和令人难以忘怀的,是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从宋元话本到明清小说,以及现当代杰出的作家作品,他们之所以受到广泛的爱戴和推崇,不仅因为他们生动地描写了那些五光十色的社会和惊心动魄的场面,尤其可喜可叹的是,他们创造了众多富于时代特色而又个性鲜明的人物。在多姿多采的人物画廊中,有的勇猛如虎,有的忠厚如牛,有的聪明透顶,有的冥顽如石,有的坦荡如日,有的阴鸷如狼。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什么是伟大和崇高,什么是渺小和卑鄙,什么是优美和神奇。它告诉我们怎样去爱人尊重人理解人,怎样去恨去识别去唾弃那些丑恶的东西。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文学能够直接细致而深刻地描述人的内心活动,展现人的精神世界,让读者觑到人间深层潜细的奥窍和令人神往的隐秘。
  文学不能给人加官晋爵,不能施人钱财,但它是财富,是人类不朽的精神财富。文学不能代替权与法去管理人惩治人,但它有不管之管,它能稽察权与法管不到打不着的地方,运用艺术的权威奖掖人,批评人,审判人的灵魂。文学的人情美和人性美是一种力量,一种道德的震撼力和情感的趋动力,它可以使人受到感化,不知不觉地勉励自己规范自己,甚至使人顿悟和贯通。
  文学家也曾不惜笔墨描写过丑恶的人性。但写丑不是目的,写丑是用黑暗衬托光明,用丑衬托美,写丑是为了否定丑,是化丑为美,使美好的人性更加亮丽。
  四是智慧美。文学不直接具体地描写生产过程,不教人怎样开山放炮遇水搭桥,不教人怎样耕田造屋做生意,但不等于说文学不能增长人的智慧,不具有智慧美。文学是以人为中心,以整个生活为对象进行描写的艺术。文学是百科全书,优秀文学作品是生活的教科书。从文学中可以学到许多一般书籍中学不到的东西。文学用讲故事的方式介绍历史和总结教训,让人增长知识受到启迪,并逐渐变得聪明。《李自成》所写的兵败垂成,《白鹿原》诉说的世纪沧桑,张贤亮写出的饥饿和压抑,那教训难道不深刻吗?诸葛亮的运筹帷幄,孙悟空的大智大勇,大观
  园里的吟诗作对,那么多的机巧睿智,那样的人杰地灵,难道不是人的智慧闪光吗?实际上,优美的文学语言,成功的艺术形象,本身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就是在欣赏作家的智慧之美。
  20世纪末叶,文学情形大变,标新立异,光怪陆离,难以用传统概念诠释。变是常理。变不可怕,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文学不能没其美质。真正的文学一定是与美并存的,即将跨入新世纪的文学维纳斯,相信她不会越变越丑,而是越变越美,越新,越可爱。
  参见梁素清《浅说文学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2期

  文学是美的人学
  摘要:高尔基的“文学是人学”的命题至今仍不失为一个具有巨大生命活力的命题。然而由于它严重忽略了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社会生活的美的方式,存在着较大的理论缺陷,十分不利于该命题巨大的社会作用的发挥。与其说“文学是人学”,不如说它是“美的人学”。主要依据在于:第一,文学写的是人,写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极富诗意的社会生活,是“神”在人的心灵里点燃的美丽的人性的火光。第二,文学创作本身作为一种美的创造为的是人———文学的崇高使命就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第三,文学通过美的方式探索、解决的是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法很好地解决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也是为了人。“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古今中外一切文学形态的基本主题无不是为了怎样引导人类走向真正的幸福。
  关键词:文学;美的人学;文学的灵魂
  文学是什么?这是文学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千百年来古今中外不计其数的理论家常说常新、难以定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所做的不同回答,直接关系着他们各自构筑的文学理论大厦的性质和命运。从柏拉图、亚理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到弗洛伊德、萨特,从婆罗多牟尼到新护、胜财、毗首那特,到泰戈尔、普列姆昌德,从孔子、老子到刘勰、司空图,到鲁迅、郭沫若,固然都道出了某些真理的颗粒,但都不能说已有了很好的解决。柏拉图说文学是灵感的迷狂和理念的闪耀,亚理士多德说文学是对生活的美的模仿,康德说文学是天才的创造,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文学是理念的光的烈焰,王尔德说文学是美丽的谎言,厨川白村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弗洛伊德说文学是人的欲望的艺术实现,雅各布森说文学是语言的美的操作,[1](119)波斯彼罗夫说文学的本性是意识形态,[2](P676)韦勒克、沃伦说文学是一个符号和意义的多层结构。[3]波斯波罗夫靠文学的本性是意识形态,找到了文学的社会本质。韦勒克、沃伦靠文学是一个符号和意义的多层结构找到了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即语言的艺术。他们靠着语言的多义性、歧义性支撑起来的立体的意义空间,发现了作品的空旷结构,轻易揭穿了文学名作历久弥新的古老谜底。别林斯基靠着文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反映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的不同———文学以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揭示了文学的审美特征。我国理论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鉴于以上的探索干脆把文学界定为“文学是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意识
  形态”。20年来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还进一步把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界定为“语言的结构的艺术”,把文学的审美本质界定为“用形象对社会生活进行审美反映、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把文学的社会本质界定为“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虽使问题得到了形而上的基本解决,但却严重忽略了形而下的人文特征和本体把握。对此尽管有人曾数度振臂高呼,但很多人却抓住一点,不顾其余,急于去攻讦、否定,这就使文学失去了灵魂。然而不管以上诸看法的差异到底有多大,我们只需把观察视角及时地由形而上转向形而下,就不难发现,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注意到了文学的诸层本质都离不开人。人才是文学的核心因素。是啊!文学赖以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象体系的核心是人。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的创造者是人,文学得以产生审美娱乐作用的对象也是人。“人世间的一切都在乎人,一切都是为了人[4]”。“能够感觉到自个儿是人……该多美啊!”,[4]赞颂的也是人。因此,高尔基讲:“文学是人学”应该说是从古至今对文学的形而下本质所做的再好不过的概括。可以预言,在人还没有真正进入至真、至善、至美境界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之内都将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只是这个命题严重忽略了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美的方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在人们的心目中作为一个科学的观念并未真正确立起来,从而在学术界引起了无休止的争议。
  钱谷融的“文学是人学论”在较为深入阐述了高尔基等人的观点之后,也未能跳出这个理论窠臼。如果我们说“文学是美的人学”,也许更符合高尔基的本义,更有利于该命题巨大的社会作用的发挥。
  为什么这样讲呢?首先文学写的是人,写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极富于诗意的社会生活。文学写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写的也就是一个人内在的和外在的整体形象的有机统一所显示出的某些高尚的或不高尚的深层的心灵状态,除非有一天随着人性的完满实现文学走向了真正的消亡。人的自然属性作为人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固然是文学赖以表现的重要方面,然而人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属性才是文学赖以表现的重心。任何一个人离开了这个具体的社会关系网络都将无以生存。人一出生就有了父子关系、母女关系、兄弟姊妹关系;一上学就有了同学、师生关系;长大了一恋爱就有了恋人关系,结婚了就有了夫妻关系,产生了婚外恋,就有了情人关系;参加工作了,就有了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到了外交谈判桌上开始了同外国人的谈判就有了外交关系;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还有阶级关系。只有在某些特定的阶级斗争异常尖锐的历史时期,以上诸种关系才会披上浓郁的阶级性的色彩。在更多的时候,“阶级关系”不过是人性诸多侧面的一个有机方面,决不能以偏概全。人历来就是这样一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一部作品中当一个作家创造性地把这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交代清楚后,文学作品的基本内容就形成了。对这种以一个或若干个主人公为核心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的创造性梳理和编织,也就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我的关系中所蕴含的一系列丰富的诗意和美的开掘,就是对这种独特的诗意和美的卓越发现。这也正是作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因此就这个意义上说,文学不是别的,而是“神”在人的心灵里点燃的美丽的人性的火光,同其他的旨在考察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或多个侧面的哲学、社会科学是大不一样的。
  其次,文学创作作为一种美的创造为的是人———文学的崇高使命就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认识作用帮助消除人们的愚昧、无知及其他们对人事、物的错误认识,为的是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教育作用帮助提高人们的思想水准、道德水准和品格水准,有效地调节和克服人们同自然的关系、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的尖锐对立和矛盾,不断增进人们同周围世界关系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通过强化人们的社会正义感、社会真理感、社会荣辱感、社会良知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不断激发人性的积极方面,引导人们向至善的境界迈进,尽可能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堂堂正正的幸福地生存,也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审美娱乐作用帮助丰富、完善人们的人性,帮助人们在怡情悦性之中消除精神压抑,释放多余的生理能量,恢复心理平衡,净化、升华他们的灵魂,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进一步增进、调剂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更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无怪乎存在主义哲学大师萨特把从事文学创作的这样一种耍弄文字的魔术师看做是拯救人类的圣徒。正是通过这种圣徒每个晚上的写作同魔鬼的殊死搏斗,才使经不起诱惑的人类得以一天天维持着生活的温馨和幸福,保持着生命的锐气和欢欣,不至于误入歧途走向毁灭。从这个意义上说,凡是从事文的化之的文化工作的一切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和自然科学学者都是拯救人类的圣徒。因为一切哲学、社会科学同样也是为了减轻人
  类的精神痛苦。自然科学固然主要诉诸人们的物质世界。
  然而人们为什么要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最终还是为了精神的欢乐。唯一不同的是文学和其他艺术在减轻人类精神痛苦方面发挥着更为直接和重大的作用而已。
  第三,文学通过美的方式探索、解决的是所有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法很好解决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也是为了人。它从不表现政治学、伦理学、道德学、宗教学、现存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早已
  解决或能够解决的问题,它要表现的重心往往是一切哲学、社会科学都无法很好解决的“出位之思”,往往是带有永恒意味的生与死的问题、善与恶的问题、美与丑的问题、爱与恨的问题、罪与罚的问题,同时也是任何一个杰出的政党、政府和政治家都只能部分解决而无法根本解决的问题。譬如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由远古时期的群婚制、血缘婚制到后来的对偶婚制,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乃至今天的一夫一妻都很难说已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包括很多杰出的政治家都难免要犯人生的错误。于是这个人生的难题就交给了文学世代探索。从“关关睢鸠”中的单恋,到《氓》中弃妇对薄情郎的怨恨,到《红楼梦》中宝黛悲剧的撕心裂肺,从《美狄亚》到《红字》、《安娜》到《恰特莱夫人的情人》、《汉密尔顿夫人》,人们好象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该方面的探索。而且在以后的几千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恐怕还要继续探索下去。又如对生与死的问题的探索,早在公元前3千多年前出现的古巴比伦史诗《吉尔加美什》中就开始了,中国的《西游记》更是该方面艺术探索的集大成者。也正是靠着对这些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的执着探求和不同程度的解决,文学史造就了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曹雪芹,造就了上百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歌德说“十全十美是上帝的境界”。人要真正走向至真、至善、至美,就要不断克服人生的难题和生命的困惑,不断地疏远平庸、靠拢卓越,克服自身的局限。当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能为力的时候,往往是文学伸出它强有力的臂膀,慰藉人们痛苦的灵魂,抚平他们的伤口,引导着人们日益向人性的至真、至善、至美的最后境界逼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世纪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法国诗人普吕多姆说“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5]因此以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为崇高使命的文学,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艺术形式和美的方式,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勿容改变的永恒的母题,那就是:怎样引导人类走向真正的幸福。
  总之,对“文学”的形而上的界定固然有助于人们从理论层面上准确把握文学的本质,而对“文学”的形而下的界定却更接近于文学本意的深层,更能揭示其本元意义上的勃勃生机。因此既不能用前者无端否定后者,也不能用后者无端排斥前者,两者都不可偏废。我以为文学固然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更是一种生机勃勃的崇高的无与伦比的美的人学。与其说文学是人学,勿宁说它是美的人学。如果说形而上的界定已很好地确定了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社会本质、审美本质,那么“文学是美的人学”在形而下意义上的界定则很好地揭示了文学的深层的人文特征或人文本质。“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则又在文化人类学意义上很好地揭示了文学的文化本质。只有形而上和形而下诸个本质的高度统一,对“文学是什么?”的回答才能圆满。只是文学的“人文本质”最贴近于文学的深层而已。总而言之一句话,所谓文学不外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对社会生活进行审美反映、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的结构的艺术和美的人学,是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最高尚的文化存在。
  文学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社会现象,还是一种生命现象,一种语言现象,一种美学现象,一种文化现象,但归根结蒂主要是一种生命现象。它不仅具有社会本体,还具有明显的生命本体、语言本体、美学本体和文化本体。且任何一个层面的文学本质往往又都以相应的文学本体为依托。而文学作为一种美的人学便集中体现了这种生命现象的基本底蕴。文学的发展永远都无法脱离“文学作为一种生命现象”为它提供的无尽的美的燃料和动力。因此文学深层的人文本质的形而下性质是其诸层本质赖以存在的灵魂。抛开了这一点,任何一种再玄乎再时髦的形而上的界定都是苍白的、没有生命力的。我国理论界对文学本质探讨的根本的弊端也正在于此。
  [参考文献]
  苏永旭,文学是美的人学,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1] 胡经之,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1988•
  [2] 波斯彼罗夫•文学原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
  店•1985•
  [3]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4•
  [4] 高尔基•在底层[A].余匡复译•汪义群•西方现代戏剧流派
  作品选(1)[C].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9•
  [5] 王逢振主编•诺贝尔文学奖辞典[M].南宁:漓江出版社,1997.

如何更好地感受文学之美?

首先你要端正自己的心态,这个是最难的,如果心态关都没有把握好的话,可以说你就不可能有机会正确地审一个文学作品的美,如果以功利心去看文学,那么作品中就到处都是骗人的成功学,如果以虚荣心去看文学作品,那作品里就处处是龙傲天是小时代,如果你带着对作者的喜爱之情,对作品描眉画眼,那你怎么看怎么好,看他写的什么书都比《春秋》还好,
所以我们首先要培养的是一种审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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