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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建筑消防安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01 16:25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城市构造逐步向高空延伸,使得我国城市高层建筑不断地增多。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因而其存在的火灾隐患是不容忽视的。目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是消防领域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1.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及消防难点


(1)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通道较多,火灾发生时,易产生烟囱效应,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较大,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速度越迅猛。还有,建筑内部的电气化、自动化等各类电器设备繁多,增加了短路漏电而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另外,装修材料(多为可燃性材料)的大量使用,有利于火灾的发生与发展,并可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2)人员多而密集,安全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将人员疏散到地面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且建筑面积大,容纳的人员较多。火灾发生时,电梯必须停止使用,只能通过楼梯进行疏散,而楼梯的容纳量有限,必然会发生拥堵、踩踏事件,来不及疏散的人员极有可能被烟火熏死或烧死,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3)高层建筑火灾救援难度大。建筑高度高,现有消防车辆及设备满足不了灭火需要,不能及时控制火势而造成火灾扑救困难。特别是消防水供给量及供水高度达不到要求时会延误灭火的时机。火灾时,空间范围内会充满大量的烟气及水蒸气,而此时,各类排烟设备的自动切断使得通道内的排烟更加困难,据统计,火灾中约70%~80%的人员是由于烟气中毒而室息死亡的。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消防设计不够规范


1995年国家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然而,许多高层建筑住宅的消防设计并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特别是一些老式的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着先天不足,例如,公共通道未设消防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过百米甚至更高的建筑存在避难层“空白”现代高层建筑的高密度建设或是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建筑,使得消防车道或消防室外操作面积被大量占用;高层建筑的幕墙装饰,在火灾高温作用下,极易破碎形成玻璃雨,妨碍救援实施,造成人员伤亡。


2.2 消防设施配备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排烟系统、自动防火卷帘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


2.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高层建筑多为合用或多产权建筑,造成了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责任落实不清,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到位,而且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繁多,其管理与应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而往往又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加之消防应急预案等的欠缺,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是应得到充分重视的。


2.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很大程度存在着业务不规范、不熟练、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2.5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


在社会生活中,公众缺乏对火灾事故的灾难性后果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未有防范火灾的安全意识。如擅自改变房间使用结构但消防设施未跟上;在装修材料的选用上也未充分考虑到耐火、非易燃材料的使用;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消防安全基本知识、自救逃生常识也相对匮乏。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1)消防设计合理、设施齐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防火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并加强排烟设计和安全疏散系统设置,配备各种类型及功用的消防设施,并试图开发智能化的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以形成一种智能火灾监控与消防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的规模、火灾载荷、危险性、事故后果以及疏散和扑救的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及设施配套方案。


(2)制定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高层建筑的特点,包括楼高、层数、建筑结构及通道设置、建筑物的材料及耐火性能、火势蔓延的可能方式与强度等制定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供水方式、所需灭火力量、抢救被困人员和输运贵重物资的通道或方式等。在高层建筑外,对于火灾外场的救援也应制订应急预案,如消防人员登高救援的方式、消防车辆通道的疏通、操作场地的确保等。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应明确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有关部门应对各建筑的消防安全系统,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其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合理使用。


(4)完善消防安全规范及法律体系。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中,须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各类消防设计规范,制定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作为工作实施的保障,同时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核制度。


(5)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及安全意识的培养。各相关社会团体或消防部门应向高层建筑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广大的民众以不同的形式并且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自救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也可进行定期的火灾事故演练,训练公众的疏散、逃生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一方面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另一方面也培养锻炼了公众防御火灾、实施自救的能力。


4.结语


现代社会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因建筑特点、经济社会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实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其消防安全也存在种种隐患。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工作辅助系统与人员配备,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与公众的安全意识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健全各项制度,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全稳定。


作者:田映龙(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山西长治,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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