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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

  •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主办单位: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 学科分类:艺术
  • 出版地区:内蒙古
  • 发行周期:季刊
  • 国际刊号:1672-9838
  • 国内刊号:15-1335/J
  • 创刊时间:2004
  • 创刊开本:内蒙古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0.117
  • 综合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杂志社简介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2004年,由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主办。推动中国北方民族艺术,特别是蒙古族艺术研究的更大发展,致力于培养一支民族艺术理论研究的学术队伍,为国内外学术同仁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宗旨:坚持双百方针,活跃学术思想,促进蒙古族艺术的发展,服务于艺术实践和艺术教育。读者对象:国内外艺术研究部门专业人员,艺术院校师生,演出团体的艺术工作者,业余艺术爱好者等。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北方民族艺术专题研究、蒙古族艺术研究、文艺美学研究、艺术教育研究、研究生论坛、翻译之窗、历史民俗艺术、艺术人类学研究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荣誉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剑桥科学文摘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征稿要求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坚持以规范的学术理路编辑刊物,实行稿件复审制度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以维护学术的严肃性和采稿的公正性,所有刊发的稿件一律经过专家评审。来稿的取舍以稿件学术水平为惟一标准。本刊将本着提倡学术争鸣、推动学术创新的宗旨,相应开辟特色专栏,并努力每期推出几篇实力作者的高水平论文。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要求来稿必须是首发稿,一式两份打印稿,附交软盘(含JPG格式的清晰图片),一律不收手写稿。要求思想创新,学术性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简练,资料数据和反映的情况务求核实准确,字数以6000字为宜,高质量论文不超过10000字;文章的具体项目格式一律以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推行的规范化要求为准(见来稿须知)。此外,请附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学位和职称,并注明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E-mail地址。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要求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未收到采用或修改通知者,请自行处理。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论文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自负。本刊编辑及编委会对来稿文字有删改权,作者若不允许本刊编辑部对文稿做修改,或不允许其他报刊或数据库等收录、转载、摘编发表后的论文,请在来稿时声明。合著论文投稿时应征得所有作者的同意,其所有作者应为参与创作并且可以对内容负责的人。论文内容如有摘引他人作品之处,应在参考文献中予以著录。稿件一经刊登,按有关规定酌致稿酬。对于著名专家学者的特约稿件及有创意优秀学术论文稿酬从优。欢迎国家、省、部等各级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的论文投稿。

凡向本刊投稿均视为同意上述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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