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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湖北美术学院
  • 学科分类:艺术
  • 出版地区:湖北
  • 发行周期:季刊
  • 国际刊号:1009-4016
  • 国内刊号:42-1441/J
  • 创刊时间:1998
  • 创刊开本:湖北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0.109
  • 综合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杂志社简介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1998年,期刊是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湖北美术学院主办的美术期刊,全文彩色印刷,季刊。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至1998年我院正式创刊至今,我们的办刊思想始终以推进学院美术教学、美术创作和美术理论建设为主旨。不仅立足本院,同时也放眼于国内外美术学科的建构和当代进程。主要栏目:楚美术研究、美术史论、当代美术家、艺术视野、教学研究、译介、学术动向、关注。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华艺线上图书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哭(全文版)》。本刊作者提交的论文、图片一旦在我刊发表,即承诺将其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无偿转授予我刊,且允许我刊将上述权利转售给第三方。如果作者在来稿时没有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本刊上述声明。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楚美术研究、美术史论、当代美术家、艺术视野、教学研究、译介、学术动向、关注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荣誉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征稿要求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为提高学报办刊质量,保证刊物学术水准,防止部分作者提交的文章出现学术不端情况,我刊从2012年1月1日采用以下基本标准进行论文的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来稿本刊将不予采用。经编委讨论制定标准如下:

1、湖北美术学院学报坚决杜绝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现象,来稿一律交由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心”检测,若检测结果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高于20%的,不予采用;对于学术不端嫌疑者,我刊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警示;

2、拒绝采用不符合学报栏目宗旨的各类文章,如新闻报道类文章、学科差距较大的文章、有软性广告嫌疑的文章等;对《当代美术家》、《关注》等这类对于专业水平要求高,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栏目,采取专家、学者推荐,编委会评审制。

3、文章应当具备学术内涵、专业水平,要求论文论证清晰,逻辑缜密,材料可靠,语句通顺,否则不予采用;

4、不采用重复研究课题且没有任何学术创新的论文。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编辑部保留以上标准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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