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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 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 学科分类:医学
  • 出版地区:辽宁
  • 发行周期:月刊
  • 国际刊号:1006-2858
  • 国内刊号:21-1349/R
  • 创刊时间:1957
  • 创刊开本:辽宁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0.591
  • 综合影响因子:0.442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杂志社简介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月刊)创刊于1957年,是由沈阳药科大学主办的药学类科技期刊。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1987年被国家科委批准为国家级刊物,现已被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日本科学技术社数据库、中国药学文摘等文摘性杂志所收录。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数据库来源期刊,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第五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核心期刊(2008年版)。在最近两次教育部科技司举办的全国高校科技期刊评比活动中,本刊连续两次获奖(一次一等奖,一次优秀期刊);连续几年辽宁省一级期刊。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北大2000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皇家化学学会系统列文摘收录。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栏目设置

药剂、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生物药学、医药经济、综述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荣誉

 

  • CA 化学文摘(美)
  •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
  • 维普收录(中)
  •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征稿要求

1.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推荐信:来稿必须附有单位推荐信,要求一封信只能推荐一篇稿件,并注明是否经保密审查和一稿两投。推荐信上注明第一作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三审制:来稿需经“三审(编辑部初审、有关专业编委主审、主编终审);因此,本刊自来稿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向作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对考虑采用的稿件,编辑部有权做出适当修改,必要时将根据专家审稿意见退给作者修改;对不录用的稿件,向作者发出不录用通知,概不退还原稿,请自留底稿。

3.稿件处理费及版面费:对录用的稿件将收取稿件处理费,并按所占版面收取版面费;作者如有特殊要求,届时请与本刊联系。

4.摘要及关键词:文稿除“研究工作简报”及“消息”栏目外,其他栏目文稿应附有200—300字中文摘要,“研究论著”及“卫生标准”文稿还应附有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文献综述”“专题讲座”“学术讨论”文稿应附有英文题目;所有文稿均应附有中文关键词。

5.栏目版面:"研究论著”“卫生标准”“文献综述”文稿限4个印刷版面(6500字),“实验技术”“专题讲座”“学术讨论”文稿限3个印刷版面(4500字),“调查试验”限2个印刷版面(3600字),“研究工作简报”文稿限1个印刷版面(1800字)。所有栏目文稿版面均含摘要、图表、参考文献在内。

6.文稿标准化:文稿的名词术语、简化字、计量单位均需因最新国家标准为准。并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标注“中图分类号”。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标注以GB/T7714-2005为准。按正文出现顺序连续编号。文献作者3人以内全部录出,4人以上只录出前3人,后加“等”或“etal”即可。要求最近5年内文献占50%以上,“文献综述”文稿最近5年内文献应占70%以上。“研究论著”栏目文稿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8.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文章署名:要求真人真名;题目下署名不宜超过7人,其余参加者在文末注明。署名下注名第1作者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9.作者简介:请在正文首页左下角标注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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