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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5-07-23 10:30

  摘要:本文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可行性,指出了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仅在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已不能适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及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均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一、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出现的新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各单位收到的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

  事业单位在采购材料物资的过程中,单位会计核算会遇到何时确认资产购入、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而采购部门会计核算时会遇到何时确认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等问题。在收付实现制下,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而采购部门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确认和计量支出,如果年末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资金结余,此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二)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

  收付实现制下的财务支出只包括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本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单位的负债和一些隐性债务不能得到反映,不利于防范未来的财务风险。

  (三)收付实现制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能在费用和成本中反映资产的耗费,以至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背离,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

  (四)收付实现制下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

  目前事业单位未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能披露现金流入流出信息: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

  二、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有很多会计事项的核算需要突破收付实现制,所以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非常必要。

  (二)权责发生制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讲求效益和效率是国家、社会和纳税人的一致要求。其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有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事业单位具有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目前事业单位中有部分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部分经营业务的核算采用的就是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均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说工作难度并不太大。

  三、权责发生制下事业单位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一般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常常会出现单位取得商品和发票在先,支付滞后的现象,尤其是在年底,会出现跨年度支付问题,因此,有必要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及当年绩效。即在取得商品和发票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支付部分)、“应付账款”(尚未支付部分)。

  (二)政府采购业务的核算

  在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跨年度支付问题。笔者认为凡属于本期应负担的采购费用,就应在本期列支,即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应付账款”;凡不属于本期间的采购费用即使已经支付,也不应该列支。即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债权债务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的债权债务核算科目仅与经营性业务相关,没有囊括非经营性业务,笔者认为对于应收未收的收入,应在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即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收入类科目;对于应付未付的费用及债务也应按照费用或债务的实际形成期间确认。即借记费用支出类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四)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

  目前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成本直接列入当期支出,其价值同时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反映,固定基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二者一般相等。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笔者认为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五)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一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取消收支类项目;在“固定资产”项目下增设“累计折旧”项目和“固定资产净值”项目,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在“固定基金”项目下增设“折旧基金”项目和“固定基金净额”项目,以反映固定基金的现有数额。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信息,同时为上级预算部门安排固定基金的投放、调拨等提供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是按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下的收入和支出数据填制“收入支出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实现、费用耗费和单位经济活动的成果。

  三是增设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主要内容包括:(1)事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财政补助收到的现金、上级补助收到的现金、事业收入收到的现金、经营收入收到的现金、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事业活动有关的现金;基本支出支付的现金、项目支出支付的现金、经营支出支付的现金、对附属单位补助支付的现金、上缴及拨出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事业活动有关的现金。(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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