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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会计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04 10:04
一、认清环境,明确目标

  新《会计法》提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这对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将会起到推动作用。我国有关方面之所以呼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也主要是鉴于最近一些大案要案,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引起的。我国内部控制制度是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为最终目标的整体控制体系,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只是其中目的之一,而我国《会计法》的实施单位包括各类大、中、小型企业。而各类企业性质不同,规模有大有小,因此内部控制目标有很大差异。如根据内部控制结构,为大型企业集团设计内部控制制度从整体结构来考虑,就应提出主要控制目标:1.保护各种资产的安全完整;2.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3.保证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报告;4.预防或查错,防止违法行为发生;5.预防或规避发生各种意外风险;6.保证达到预定经营效益,实现经营目标;7.保证各责任人能履行其承担的责任,使授予的责任得以完成;8.保证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树立企业形象。各项目标包含内容很多,不同类型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内含。一些中小型企业则不需要提出过多的控制目标,重点采用“内部牵制”制度进行控制。需要按“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设计控制目标的只是少数大型企业。同时也要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提出具体控制目标。

  二、紧密结合新《会计法》的要求,加强监控

  当前应当贯彻结合新《会计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新侩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第27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控制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金处理、资产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以上都是我国在总结近些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硬性要求。贯彻新《会计法》,各企业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内容进行检查,看有无作出相应规定,如有缺陷,应予补充,如果已有规定则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例如有的企业集团规定总经理只有2000万元投资决策权,而他却无视此项规定,作出巨大投资的错误决策;有的银行领导人将大量资金挪作非法投资。本来规定投资的决策人、执行人、付款人应分别由不同部门或人员来管理,有时却无视规定,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造成严重损失。有些单位的出纳员私自挪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公款,由于失于检查,长期未能发现。这些都需要通过检查已有规章制度,进行查遗补漏。

  另外,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法规,建立企业会计制度,健全下列各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突出授权、审批、复核、检查的控制作用,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核算与监控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对现金出纳业务及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及结存的监督控制。通过货币资金核算与监控办法也可称为核算与监控制度进行落实。



  2.采购业务和应付货款的内部控制。从采购原材料、购买其他资产、填写订购单、验收货物及编制验收报告、记录应付款、批准支付应付货款及记载现金支出等的程序和方法。

  3.销售收入和应收款内部控制。包括向顾客收受订货单、核准赊销、发运商品、开列销售发票、记录收益和应收款,以及记载现金收入等程序和方法,故又称其销售和收款循环。

  4.生产成本内部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物资储存与投产、分摊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等程序和方法,故又称其生产过程循环。

  5.储存业务内部控制。存货储存业务涉及采购、生产、销售等诸多业务环节,对前面介绍的控制不再重复。这里只再提出原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对货物正确计价,严格盘点制度,保证账实相符,保持适当存量,保证存货安全,作为控制目标。.第2项至第5各项可以单独搞核算与监控办法,也可以合并搞一个存货业务核算与监控核算办法。

  6.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或取得、验收、使用折旧、损耗和摊销、保养和维修,以及清理报废的处理,控制目标主要是上述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以及计算的正确性。

  这些可以通过制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与监控办法作出规定。

  7.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其内容主要指: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应确定投资目标;提出控制与管理的要求;转让与收回等过程的程序和方法。控制的目标主要是:投资活动审批程序的执行;投资活动的合法性;投资资产的存在性;投资收益的合理性;以及在账面报表上的合理反映等。这些可以通过制定投资业务核算与监控办法体现。

  8.筹资及权益的内部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公司企业经济业务活动从筹资开始,直至筹资结果产生的权益,此项控制内容主要包括短期筹资,长期负债筹资,权益性筹资(指发行股票),以及相应发生的债主权益和投资者权益。筹资及权益控制的目标是:筹资活动发生前的审批,筹资业务的合法性,债券股票折价、溢价摊销的合理性,利息和股利计提和支付的适当性,股东权益记录的合规性,这些控制可以通过筹资和权益的核算与监控办法来体现。

  以上只介绍了几种专项业务核算与监控制度,当然根据业务需要还可搞其他具体的核算与监控制度或办法,如各种费用、各种基金和损益与报表核算及监控办法。

  三、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1.内部控制制度对广大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来说仍是一个新问题,应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提高认识,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充分重视。同时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总结我国企业的创新经验。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当贯彻新《会计法》,与企业各项内部会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结合进行,先易后难,逐步发展。

  3.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与内部审计部门协作。搞好内部审计工作,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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