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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6-09-24 14:38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本文首先分析了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现状,然后提出了做好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以供参考。


  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主要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所进行的指导、调节、约束和促进等活动,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率。

 

  一、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现状

 

  1.内控意识淡薄,基础管理薄弱。内部控制理念的缺乏,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管理薄弱。在具体操作中,印鉴票据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还比较普遍,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

 

  2.岗位设置不够合理。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每一个岗位人员在内部会计控制中都履行相应的控制职责,牵制着他人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现实是部分单位未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求设置足够的工作岗位,或者虽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置了相应岗位但不严格按岗位安排人员,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混岗等现象十分突出。

 

  3.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违章难究现象严重。有效的管理控制需要坚实的基础,有的单位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虽有内部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但很不完整,且流于形式。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业务决策人及经办人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五是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

 

  4.监督执行力度不够。有些事业单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事业单位的外部监督机构包括国家财政、审计等部门,这些部门在执行监督职责时以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及其效益为重点,很少涉及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及执行,不针对事业单位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5.未建立配套的追究问责制。当内部会计制度的缺失、失效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多数只限于追究直接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人员影响不大,没有明确的追究问责制、无章可依。故此,人们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达不到一个高度、没有休戚相关的意识、没有急迫感。

 

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探讨


  二、做好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对策

 

  1.加强财务会计人员控制责任意识。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要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会计内部控制落到实处。落实会计内部控制,要注重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的灌输与培训,更重要的是单位负责人控制思想意识的引导。要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增强单位全员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其“防火墙”的风险防范作用。通过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引导培训,营造出一种诚实守信、各司其责、相互监督、有条不紊的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氛围。

 

  2.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财务会计活动的职责分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职责分工,正确的职责分工需要根据各单位履行政府职能或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经济业务活动的领域和范围,制定适合单位自身的财务会计工作岗位,界定各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及权限,加强对关键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控制指导,对不相容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分离,严禁混岗。通过以上工作形成单位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与规范,各岗位相互监督、制约,真正起到内部控制对经济业务活动的制衡作用。

 

  3.健全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内控制度形成过程,制度设计和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诸多创新,在制度起草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在制度设计坚持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制度的有用性;在制度实施坚持建立科学监管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全面清理整顿单位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依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是分工控制。对于不相容职务,必须进行分离负责,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包办兼任。二是业务记录控制。在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记录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落实凭证制作、传递、保管等每一环节的控制要点,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及时和正确。三是财产安全控制,确保单位财产物资安全完整。四是预算控制。规范单位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的编制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4.加强监督检查。多数事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设立内审机构,则应更加注重财政与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并完善相关的外部监督机制。各级外部相关部门如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要充分发挥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履行政府职责或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经济业务活动全部或部分进行审计检查,分析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事业单位改进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相关部门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为其履行对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职能。

 

  5.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对一些单位领导随意任用会计人员或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只有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才能激励和促进推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员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会计控制工作。

 

  总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是一项任务艰巨而重大的长期工作,是涉及事业单位所有经济业务活动和所有工作人员的动态完善与监督控制过程。事业单位特殊的性质决定其内部控制特点与重点不同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显得问题重重,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在当前新形式下,事业单位要不断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 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为单位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提供社会公益服务而进行的经济业务活动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作者:柳李晓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3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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