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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监管改革环境改善浅析

发布时间:2015-07-07 11:22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会计账簿又是会计工作的基础。加强会计账簿监管,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税收监管和源头治腐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账监管改革的现状。建账监管改革是以督促各单位依法建账为中心,以推动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规范财经工作秩序、促进税收征管为目标,以中小经济组织为重点,以会计专管员为保障,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代理记账为补充,对各单位会计账簿实行定期审核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实际上是对各单位会计建账情况每年定期进行专项送达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会计账簿年度结旧转新时,须到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建账审核手续。各级财政、工商、民政、国税、地税、审计、监察等部门,在从事财政管理、财务审计、办照验证、征管稽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均以进行建账审核后的会计账簿为依据。为了确保建账监管改革实施到位,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方案,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计专管员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专管员,负责分片包户开展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部门应相互提供专管员名单及划片情况,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做好建账监管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财政局开发建账监管信息管理软件。各有关部门应(含县市区和乡镇分支机构)设立建账监管信息管理员,定期与各自分片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交换信息,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分别录入、更新和查询单位的基本情况、年检注册情况、建账情况、税务登记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信息。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相关部门应对涉及建账监管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门服务、督办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建账监管工作专项考核,并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和分析建账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拟定下阶段建账监管工作措施。

  第二,建账监管改革的环境缺陷。一是社会会计诚信意识缺失。诚实守信,本是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职业操守,但全社会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现象较为普遍,会计领域尤为突出。一是部分单位不建账、账外设账。虽然建账监管改革推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不建账。二是财政部门改革基础缺实。建账监管改革主要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但从调查情况来看,财政部门推行改革的基础不实。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部分基层财政部门认为推行建账监管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存在畏难情绪。会计专管员业务不够精通。财政部门开展建账监管工作主要依托乡(镇、街办)财政所配备的会计专管员。三是相关部门整体配合缺位。《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社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依法建账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建账监管是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建账监管改革才能顺利推行到位。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部门间的整体配合还没有完全到位。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和现有的征管力量与建账监管改革的要求不适应。税收征管主要采取以票控税、企业自行申报纳税等方式,当怀疑企业纳税申报不实或接受举报时才检查企业会计账簿。加之征管力量有限,税务专管员不可能深入每一户企业检查会计账簿。工商部门的政策局限与建账监管改革的要求不协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接受年度检验时提交的财务会计资料仅包括部分会计报表,不含会计账簿,所以工商部门不能要求企业提供会计账簿而增加前置审批条件,否则违反《行政许可法》。建账监管改革未与金融监管相结合。会计造假的目的之一是获取银行贷款。在企业申请贷款环节,金融部门帮助把关守口,是推行建账监管改革的有效措施,但建账监管办法中均未明确金融部门职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乏力。新《公司法》规定,所有企业接受年度检验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建账监管改革环境的改善途径。一是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营造建账监管改革氛围。社会会计诚信缺失是建账监管改革推行难的首要障碍,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对单位可进行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尝试,信用等级评价包括单位负责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情况、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依法建账情况、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情况、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情况、执行财税法规情况等内容,并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金融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内容。二是构建财政部门考核激励机制,夯实建账监管改革基础。财政部门是推行建账监管改革的主导力量,其改革基础不实,势必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要构建财政部门建账监管改革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推行改革的积极性,夯实改革基础。三是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建账监管改革合力。建账监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仅靠财政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将改革推行到位的。要形成财政主抓、部门配合的建账监管工作格局,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改革合力,让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不建账、建假账等违法建账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要巩固和完善会计账簿“身份证”制度,实行一套账管理;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会计造假行为。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会计造假行为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要借助建账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相互通报,实行资源共享。通过联合执法,震慑会计造假单位和个人,提高全社会会计守法意识;建立相关部门履行建账监管职责的督办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将建账监管改革列入源头治腐工作规划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由监察部门负责建账监管改革的督办协调工作,对相关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建账监管办法,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考评。四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履行社会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力量,但其执业质量不尽人意;修订完善办法,将建账监管与金融监管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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