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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计信息失真入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5-09-12 10:24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失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会计的经济管理作用,阻碍经济发展,危害非常严重。笔者就重庆某县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调查发现,该院从注重会计信息失真入手, 开展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近七年来,该检察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444件,经过初查后立案侦查77件88人。其中贪污33件42人,贿赂19件19人,挪用公款13件14人,其它案件12件13人,涉案总金额1350万元。其余均查不实。从办案中反映出,这些案件的发生无不与会计信息失真相联系。检察官发现,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形有以下几种:

  1、虚开发票报账。这是最主要的贪污形式。如某企业经理,虚开购物发票40万元,在本单位财务报销,将公款据为已有,构成贪污罪,受到无期徒刑的处罚。这种类型占全部案件的48%.

  2、虚增或者隐瞒收入。虚列收入会导致收入的账面金额大于实际金额,虚增本期收支差额,如虚签销售合同、重复计算收入,人为地加大了企业应交税金;隐瞒收入会导致收入的账面金额小于实际金额,如将已实现的收入在“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挂账,其目的是行为人将隐瞒的收入挪作他用或据为已有,构成贪污或挪用公款罪,这种形式占据23%.

  3、随意变更费用、成本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费用、成本是参与计算收支差额的重要因素,其大小直接影响到收支差额的高低,因此有的利用调低业务成本来增加收支差额,如把应该由本期负担的费用作为待摊费用由多个会计期间负担、将资本性支出计入当期费用或把已经支出的费用和损失记入虚设的往来账上。行为人这样做的目的是将公款用于行贿,或挪作他用,这种形式占8%.

  4、少提或不提折旧。资产折旧是资产更新及扩大再生产的保证,是资金周转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按比例、足额、及时地提取折旧是基本要求。而有的为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不提或少提折旧。这样做不但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少计了成本,多计了收支差额,更主要的是给固定资产更新与企业发展后劲造成障碍。同时造成固定资产账面经额大,把国家投入的资金挪作他用,构成挪用公款罪,这种形式占10%

  5、在报表上多列收支差额。为显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说明管理当局领导有方,在报表上故意多列收支差额。行为人这样做的目的是造成表面上企业的效益好,进而掩盖亏损的实际情况,私下自己进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这种形式占11%.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发现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一是内在的。

  (一) 外在原因 .法规不健全。我国《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罚款幅度大”等,可*作性不强,对具体的行为如何处罚针对性不强。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监督乏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加上受多种人情关系所制约,对查出的问题常避重就轻,处罚不力,对作假者失去了威慑力。

  (二) 内在原因 .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企业基础工作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提供资料依据、共同准则、基本手段和前提条件的必不可少的工作。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经营轻管理现象使得企业忽视管理的基础工作,造成各环节管理脱节,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所提供的原始数据不准确、不真实,致使会计人员据以进行核算而产生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素质低。企业的厂长、经理和总会计师是会计的主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这些人应该是会计法的忠实遵守者,但在实践,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诱惑,他们违反法律法规,指使、授意甚至强迫财会人员弄虚作假,片面追逐账面利润,欺上瞒下,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甚或虚列数据来掩盖贪污受贿,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会计信息失真是构成贪污等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一) 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建议对我国《会计法》进行修订,将修改《会计法》的重点放在明确法律责任上,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作性。建议由国家财政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细则》,把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规范的精神全部吸其中,制定一部统一的会计*作法典,努力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灵敏性,及时反映多变的、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特别地,在制定过程中,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避免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告,*纵企业利润。

  (二)创新会计理论,建立法经济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会计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议设立法经济理论,这就是说,把我们的会计理论和法律原则相结合,用法律的原则去对待会计工作,找出会计核算成本和法律成本的结合点,让会计人员作假时权衡一下自己在法律上将付出的代价,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

  (三)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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