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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社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02 09:22

  近年来,不少地区村社财务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既损害政府形象,又影响干群关系乃至农村稳定。

  当前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社根本就未建立与财务相关的管理制度;有的民主理财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力,制度形同虚设。二是监督纠正乏力。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监督机构对村社财务进行监督检查;有的乡镇虽有监督机构,但却未认真履行职能,更缺乏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相关制度,甚至对有的村社五六年未进行过审计检查。三是收支项目混乱。有的收支项目不按规定设置,或随意设项摊派集资,有的项目应收却未收足,有的项目又出现重复收费。四是会计帐目混乱。多数村社没有成型的帐簿,记帐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半年甚至隔年做帐,极为混乱;有的单据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或以白条入帐;有的记帐单据散失,无据可查。五是财务人员素质低。绝大部份村社财会人员,未受过专业知识培训,不懂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有的村社无专人管理财务,村支书当家管钱管帐,既是财务审批人,又是会计、出纳,一人独揽,一个口袋装票子,一个口袋装条子。

  如何解决好目前村社财务管理存在的热点问题

  我区平昌县采取建立村级财经组和乡镇财经办的管理体制,是一个对症下药的好办法。贵刊第2期作了概略报道。现将他们的具体作法,再作进一步论述。

  一、建立新的管理机制一是工作机制。

  乡镇财经办按“五统一”、“四不变”的原则运行。五统一,即:统一办公,统一调度使用人员,统一收取解缴税费,统一规划组织培植财源,统一按性质及用途使用资金。四不变,即:机构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性质及用途不变,供给关系不变。乡镇财经办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作,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村财经组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工作,业务受乡镇财经办指导。在帐务体系设置上,乡镇财经办共设置总预算会计帐、税费征解会计帐、单位预算会计帐和集体经济会计帐,并在同一银行(信用社)开设存款帐户。村级财经组按代收税费与本级收支分别设帐的原则,设税费征解会计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帐,“两工”(义务工、积累工)使用帐。

  二是岗位设置。

  乡镇财经办设置11个岗位,主任1人,由乡镇长兼任,副主任2人,分别由乡镇财政所长、农经站长兼任,设总预算会计、征解会计、单位预算会计、集体经济会计、统计员、总出纳员各1人,税收征管员两人。除税收征管员由上级地税部门确定外,其余岗位人选,均由乡镇党委、政府征求上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并根据财经办副主任德才素质和业务水平,确定其第一副主任,主持财经办日常工作。财经办的总预算会计、征解会计、单位预算会计,由财政人员担任,集体经济会计、统计员、总出纳员,由农经人员担任。乡镇财经办人员编制除主任外,一律按乡镇总人口确定,1.5万人以下的乡镇8人,1.5万人至2万人的乡镇9人,2万人以上的乡镇10人,其人员编制少于岗位设置的,实行兼职。乡镇财政所、农经站人员,按照“定岗定责、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上岗,其余富余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合理分流。村财经组设组长1人,由村主任兼任,会计、统计及税收代征员1人,由村文书兼任,出纳员1人,由其他村干部兼任。村财经审查监督组设组长1人,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各农业社社长和村民代表为成员,其村民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村财经组和村财经审查监督组成员,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确认。村财经组成员一律兼职兼薪;村财经审查监督组成员,原则上不实行兼职兼薪,以利监督管理,但对其中的村民代表实行误工定额补助办法,列入村级财务预算支出。

  三是监督机制。

  乡镇财经办帐务,除接受各自主管部门内审外,还必须接受审计、统计部门的监督。村财经组,除接受乡镇财经办的审查监督外,还要接受村财经审查监督组的监督,并定期向群众公布帐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相应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协调财经办和村财经组工作。特别是村级财经组建立后,村级财权有所扩大,为防止贪污、挪用国家、集体资金,相应建立了票据管理、税费解缴、村社干部财产抵押上岗制度,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

  四是激励机制。

  以前村级只有事权,没有财权。财务管理改革后,统一了事权和财权,调动了村干部的积极性。对村干部实行基础、职务、绩效结构工资制,其绩效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同时实行兼职兼薪,多劳多得,以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对村干部还实行离职保障制度,任期满三年的,可享受离职保障金,以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

  调整乡村利益格局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两个积极性,必须重点把握两点:(1)有利于乡镇财政增收。乡镇财经办统一收取税费后,分别按资金性质入库,统一调度资金,以杜绝税费漏征。(2)村上应得的利益必须归村,使其得到实惠。一是村上的集体经济收入,不允许乡镇平调或提成;二是当年新增生猪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按70%返还给村;三是按比例计付税收代征手续费。农业税按0.5%,农业特产税、工商税和其他税收按1.5%计付;四是按比例提取代收乡镇统筹等手续费。乡镇统筹按3%提取,“两金”按1.5%提取,代收款、以资代劳款按6%提取;除此之外的其它手续费,均由乡镇财经办按照体制要求,统一提取拨付,村级一律不得自行提取。

  提高了干部素质

  要巩固村级财务改革成果,认真执行改革后的村级财经管理制度,使之健康运转,关键在于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一是认真实行乡镇及村级干部推选制,这是建立乡镇、村级财经制度的重要前提。要配好乡镇财经办、村级财经组和财经审查监督组的班子,必须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搞好乡镇长和村干部的推选,把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群众真正信任的同志,选拨到乡镇长和村干部岗位上来,以确保农村财经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了健全较好的领导班子,才能彻底理清村与乡镇之间、村与社之间、村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关系,摸清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和村委会的债权债务。至于村级财务改革前的债权债务,应明确责任,由财政所、农经站和村社,各自逐步消化,涉及经济问题的干部,必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二是搞好业务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以县财政局、地税局、农业局为主,首先对建立村级财经工作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分两批对乡镇财经办和村财经组成员、村财经组会计(文书)进行业务培训。今后对村财经组会计,还将进一步组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按《会计法》和《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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