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简谈三律在合唱教学中的音准把握

发布时间:2015-08-04 08:37

摘 要:“达音数之理变而通知,不可执于一也。”这句话准确的揭示了音律与音准的辨证关系,为了在合唱教学中能正确把握音准观,音准度,特写此文,有不足之处,望赐正。

关键词:音律 合唱 音准

我国明代著名的乐律学家、历学家、算学家朱载育说过:“若音有不和之未真也。达音数之理变而通知,不可执于一也。”他所说的“音”是指音乐实践中的音准感觉,所说的“数”是指音乐理论中的音律数理。音律数理精确性与音准的自由性的完美结合,是音乐感觉的内涵,这一点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审美自由性(音准)感性认识需要上升到数理精确性(音律)的理性认识,因为音律是音准的依托,音准是音律的具体实践体现,所以每个学音乐的人必须解决好音准这个最基础的问题。
一、 简谈三律
一般来说,人们最容易倾向于纯律,因为纯律与泛音的自然现象完全吻合,最能满足人们听觉上的美感。下面,初步谈一下这三种律制。
要谈这三种律制,不能不用英国音响学家、比较音乐学家埃利斯所倡用的音分值计算法。人们的习惯是将一个八度定为1200音分,在十二平均律中,每个半音都是100音分,每个全音都是200音分。
在五度相生律中,大全音是204音分,小半音是90音分。
在纯律中,有大、小全音之分,大全音是204音分,小全音182音分,纯律中仅有一种大半音如b-c,它的值是112音分。看下图:

可见,大半音与小半音之间的音差为22音分,大全音与小全音之间的音差也是22音分,也就是一个“普通音差”,也叫“迪氏音差”。这个普通音差我们要特别关注。因为视唱、视奏中发音不准现象多与对它的控制失当有关。还有在十二平均律的等音转换现象如升c等于降d,而在五度相声律中,升c比降d大一个音差。我们知道了这些区别之后,就能做到心里有数,就不会有演唱、演奏中的“跑调”现象发生了。
二、 三律在合唱教学中的音准把握
一个合唱团的优劣,是以合唱整体感,整体和谐感作为标准的,而合唱中的音准即绝对音高,并非是固定不变的,马革顺教授的《合唱学?谐和》一章中说:“音乐学中的音高,虽说是绝对音高,但当某个音要改变一定的音质时,也允许音高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变动,因此在音乐学中,为了音高差异中的幅度而产生了‘音高可差区’这个名词,可知乐音根据一定的要求,音高是可以有所变动的。”那么合唱指挥就要根据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的需要作新的调整,使这些音变成有生命力的乐音。要想使合唱队达到这种奇妙的和谐,就有必要对音律进行认识并加以运用。
  音程

  我们比较这三种律发现,五度相声律对于十二平均律和纯律来说,小音程相对偏小,大音程则偏大。那么,合唱队首先要建立以五度相声律为准的旋律框架,同时这也符合人们唱小音程收缩大音程扩张的审美习惯。在合唱中的某一处或某一段,要特殊的表现出和谐,追求纯净的和声美的效果时,就需要采用纯律,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在纯律中大音程需缩小,小音程需扩大,那么,在演唱大三和弦中的三音(包括六、七音时,音就要稍微降低,而在唱小三和弦的三音时,音要稍稍升高些,这样处理才能收到预想的效果。
  通过以上的课堂教学案例分析,我们发现对于多声部合唱来说,三律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首先要保证本声部的音准,以此来突出声音之间的力度对比、交错的和声美,还要有声音的控制,注意与其他声部的融合,这就有了对音色、音量、音准的控制,从而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知情趣。另外,在合唱中要把握调式音阶的稳定性与倾向性的音准处理,在自然调式音阶中,调式主音是一个稳定的音级,而五音是它的支架,导音具有强烈的倾向性,三级音是表明调式调性、 明亮、暗淡的特征音,知道了这些音对我们处理合唱中的音准会更全面一些。
三、结束语
  总之,音律作为一种自然法则,与我们的音乐活动是息息相关的,这就给身为教师的我们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仅具有深厚扎实的音乐理论功底,还要不断探索音乐领域中新的知识点,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论,研究适合于学生理解和发展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能真正融入到合唱课堂中来,逐步提高合唱课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选自《合唱指挥知识及中外合唱作品精选》 文思隆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年12月第1版 第82-85页

上一篇:高校钢琴教学中加强学习中国钢琴作品的几点思

下一篇:试论音乐课堂的审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