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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毕生发展的家庭影响因素

发布时间:2015-12-13 10:50
摘要:在人的毕生发展的过程中,发展与环境是一种辩证的关系。一方面个体的成熟为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可能,另一方面环境又在这个基础上使人的发展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本文就主要从家这一社会环境要素的生命周期来探讨家庭要素在个体毕生发展中的影响作用。
  关键词:毕生的发展 家庭 影响因素
  
  一、毕生发展的观点及人的毕生的发展
  毕生发展观产生于上个世纪60—70年代的德国,代表人物是以巴尔特斯为主的一些德国心理学家。其主要的理论观点是认为人的一生都是发展的,具体包括四个理论要点。第一,个体的发展是毕生的,即从出生到死亡都在发展。第二,发展是多维度、多方向的。包括生理发展、心理发展和社会性发展三个维度。发展的多方向性是指发展包括成长和消退,发展在同一领域的变化也是多方向的。第三,发展是可塑的。毕生发展观强调每个阶段的发展都是高度可塑的,同时这种可塑性受个体差异的影响。第四,发展的环境影响具有多样性。这种环境包括成熟、历史时代和非常规因素的影响。
  二、家庭生命周期与个体毕生发展
  潘允康在其《家庭社会学》中将家庭生命周期定义为:“是指一个家庭的诞生,以后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直至瓦解消灭,被新的家庭所取代的过程。家庭生命周期显示了一个家庭自身的发展变化,和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在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角度,其中晏红所做的基于家庭教育的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最能体现家庭在个体毕生发展中的作用。其将家庭的生命周期划分为以下阶段:未生育子女家庭期、0-3岁子女家庭期、入园子女家庭期、入小学子女家庭期、入中学子女家庭期、青春期子女家庭期、结婚成家子女家庭期、隔代子女家庭期、老年空巢家庭期。
  一对夫妇登记结婚就标志着一个新家庭的开始,虽然这时家庭中新生命还未诞生,但此时的准父母已经开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以迎接新生命的降临了。怀孕之后的父母会为未出生的胎儿提供营养、抚摸、音乐等各种刺激,以保证胎儿在宫内健康发展和成长
  从胎儿出生到其3岁期间是婴儿期。此阶段的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因为其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期,此时父母耐心、细致的照料对于孩子将来身心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会为其一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孩子达到3岁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幼儿园接受最初的社会教育,幼儿园阶段是个体从家庭走向社会环境的过渡期。从此,父母将其对于孩子教养的主导作用让位于学校。当然这种让位并不是消极的,而是父母积极主动的一种让位,它承载着父母对于子女的无限的期望和理想。同时父母也会为孩子的学校的成长发展提供各种保障。当孩子进入小学阶段时,此时的父母大多已经或者即将步入“而立之年”,这时父母一方面要在事业上努力打拼,谋求事业上的成就,同时也会为让孩子练好“童子功”,为孩子将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当孩子开始上中学并进入青春期,其面临着心理和生理上的第二次发育,是一个“暴风骤雨”的阶段,需要完成“自我同一性”的发展任务。因此这个阶段对于孩子的发展尤为关键。同时在这个阶段的孩子还面临着是进入社会还是继续升学的选择。所以在这个阶段父母会为孩子提供极大的经济和心理上的支援以帮助,以极大的心血来为孩子将来的发展服务。帮助孩子顺利地升学或者平稳地步入社会。
  当孩子开始结婚成家时,家庭会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家庭开始收缩,当然在原来家庭收缩的基础上新的家庭又开始出现了。如果说家在孩子未成家之前主要是为个体的自我发展提供帮助的话,那么这个阶段家则为我们个体背后所承载的新家而服务。此时的父母会帮助子女建立新的家庭,教给做父母的经验,为新家庭的发展贡献力量。比如参与新的家庭经济活动当中,帮助抚养孙辈,完成家务,调节家庭冲突等等。家的最后的发展是终结阶段,家在完成了其整个生命周期的伟大贡献之后,最终以夫妇双方的死亡而宣告结束。
  三、家庭要素对于个体发展的影响
  1、家庭所在环境
  无论农村的社区还是城市的社会,其独特的社区文化对于社区内个体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而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环境这一媒介来实现的。杨丽珠认为家庭体系存在于一组更大的体系(邻里、社区和广阔的社会)之中,这些体系通过父母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教养方式以及对儿童的态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儿童。
  2、家庭的功能
  家庭在满足个体成长发展上的特殊性使其区别于其他的组织,家因其家庭功能的发挥而存在。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ogburn,w,f.1886-1959)把家庭的职能分为经济(生产)职能、社会职能和心理职能三类。其中社会职能分为保护、娱乐、教育、宗教、地位五种。杜瓦尔(duvall)则认为家庭的社会功能包括再生产,孩子的社会化,遵守法律,承担工作责任。用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分析,家庭除满足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还可以帮助亲友以满足更高层次需求。后人考察了许多社会学家关于家庭的论述,简要地总结出家庭的八种角色功能:①抚养孩子;②孩子社会化;③亲友;④性;⑤安慰;⑥娱乐;⑦生活资源提供者;⑧家务。
  毫无疑问,家庭功能的发挥对于个体毕生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家庭为个体成长提供包括衣、食、住等的保障;同时家庭还是个体最初的社会化场所,培养孩子的社会技能,为孩子将来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家庭还是个体温暖的港湾、情感的庇护所,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们都会首先想到家。可以说家的每项功能的发挥都对个体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它决定着我们是否能够健康地成长,而家庭功能的缺失或者家庭某一方面的功能没有发挥好都会对个体毕生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3、亲子关系
  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就是亲子关系。不同类型的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会形成相应的家庭情感氛围,同样一个家庭中亲子关系也有好坏之分,不同类型的亲子间的关系也会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父母与子女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孩子与其看护者形成安全型的依恋关系。

  依恋关系的质量对于个体毕生的心理健康、个人成就、人际交往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20世纪中叶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经研究指出:心理健康最基本的东西是婴幼儿应当有一种与母亲(或主要抚养者) 之间温暖、亲密的连续不断的关系。如果依恋能被合适地形成,它将导致一个人的信赖、自我信任,并成功地依恋自己的同伴与后代。相反,一个人未能在早期建立与母亲的良好依恋,他将可能成为一个缺乏来自依恋力量的不可靠的成人,不能成为一个好的父亲或母亲。此外,安全依恋的儿童被同伴拒绝的可能性较低,社会适应更加良好。在人格测验中,安全依恋的儿童其社会得分显著高于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同时安全依恋儿童的行为问题的发生率低于不安全依恋儿童。
  4、家庭结构
  家庭的规模、结构等也是影响个体毕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家庭结构大致可以分为“核心家庭”和“扩展家庭”两种类型。简单来讲,“核心家庭”是指子女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扩展家庭”是指代数超过两代的家庭成员居住在一起的家庭。不同的家庭类型会对个体的成长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吴凤岗就幼儿的独立性、自制力、敢为性、合群性、聪慧性、情绪特征、自尊心、文明礼貌及行为习惯九个方面,比较了两代人家庭和三代人家庭的幼儿个性发展的差异。结果表明:(1)两代人家庭的幼儿个性发展水平高于三代人家庭的幼儿。(2)两代人家庭的幼儿个性的九种品质均要好于三代人家庭的幼儿。九种品质中,有七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独立性、自制力、行为习惯的差异特别显著,而合群性和聪慧性则无明显差异;两种类型家庭均以合群性和文明礼貌的发展水平较高。(3)两代人和三代人家庭的幼儿个性发展在三岁阶段并没有显著差异,但从4岁以后差异显著,并随年龄的增长,这种差异扩大了。(4)三岁幼儿除独立性外,其他各项两代人家庭和三代人家庭均无显著差异,从4岁开始个性的诸品质才明显地暴露出来,体现出不同家庭结构的不同教育与影响对幼儿个性形成和发展的制约作用。
  另外一种家庭结构——缺损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发展上存在的滞后、缺陷也说明了家庭结构对于个体发展的重要性。除了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普遍更加独立和坚强意外,一般认为单亲家庭孩子的人际关系和心理发展容易受到消极影响。缺乏母爱的儿童会缺乏细致、内敛、富于同情心等,缺乏父爱的孩子则会缺乏刚毅、坚强、果断的品质等。同时单亲家庭孩子的性别社会化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他们对于性别角色的理解和判断能力不如完整家庭的孩子。
  5、家庭教养方式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价值观念来抚养教育孩子。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是存在质量高低之分的。抚养质量高的父母是耐心、敏感的。权威型或者民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被认为是最好的,其次是专制型和放任型。鲍姆令特(d.baumurind,1967)研究认为权威父母对儿童既高度控制、提出合理要求,又积极鼓励儿童独立自主,尊重儿童人格。这样的儿童有能力,有责任心,独立性强,自信,善于控制自己,爱探索,喜交往。专制父母对儿童缺少理性控制,滥用家长职权,不尊重儿童的看法,较粗暴专制,温暖、慈爱少一些。这样的儿童有中等能力,独立性、自我控制能力弱一些,往往易忧虑,多疑,不喜欢和同伴交往。放任型父母对儿童随随便便,缺乏管教,任其发展。这样的儿童独立性差、依赖性强,不善于自我控制,遇事易紧张或退缩。民主—权威型教养方式较好。
  中国学者曲晓艳等做的研究也表明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子女的人格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父母情感的温暖、理解维度对于青少年人格的发展和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的惩罚、严厉、拒绝、否认对青少年的几个人格维度的发展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过多的惩罚、拒绝等不良教育方式易使子女形成内向、退缩的人格特点,并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不遵守规则和秩序。
  
  参考文献:
  [1] 陈会昌.心理的毕生发展观[j].教育科学讲堂,2008(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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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佘双好.毕生发展与教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309.
  [4] 曲晓艳,甘怡群,沈秀琼.青少年人格特点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5(3):28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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