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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给排水规划深度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5-11-17 09:51

摘 要:

关键词:
  水资源承载力和污水治理是关系到一个乡镇城镇化、工业化的水平,经济发展决策的前提。乡镇给水排水规划是乡镇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党中央通过了十个关于”三农“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专业管网规划是乡镇总体规划重中之重,给排水规划是今后城镇建设基础之首,亦是保障乡镇人民幸福指数之一。
  给排水规划是以水为主要社会循环和生态平衡为研究对象,保证乡镇健康有序的基石,为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经济”提出安全保证,也为今后乡镇基础建设打下一个技术可行的、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不仅改善乡镇居民生活用水状况、亦保障乡镇环境质量等方面对给水排水技术不同层次需求。
  在当前辽宁省544个乡镇基本完成其规划成果,其结果有的方面差强人意,参差不齐,实质大于内容,有待改进的必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为了适应这一个时期,一些乡镇规划需要修编,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乡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农民并非被动进城,而是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客观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乡镇规划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保证健康有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化协调发展,以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乡镇规划也应适应形势的需求,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小城镇, 其今后的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对一些技术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的规划在重新修编是加以完善,来满足将来乡镇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一、 适合乡镇发展的给水规划安全性
  水资源安全性十分重要,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从国家角度讲关系到国力及兴衰,从给水排水规划上讲关系到成败。
  水资源就其自然属性来讲,是自然界最基本和最活跃的因素,是万物循环共生之源,是资源的资源,就其社会属性来讲,是工业的血液、农业的命脉、第三产业的经络;就其社会属性来讲,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生产力布局和水土资源不相匹配的基本国情和基本水情仍将长期存在;水资源配置能力整体上仍然偏低,现状人均供水能力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水资源利用率还不高,单方水GDP产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
  辽宁省水资源总量2009年全国排名倒数第七,仅为86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倒数第九,只有600立方米,中西部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有600立方米,远远低于联合国认定的人均占有量1000立方米的贫水线。且水资源总量连年下降趋势明显。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全国的1/3,低于世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12,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之一。需要大量的、长距离调水主要供给城市,仅小部分供予县城和主要乡镇。虽然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仍是基本国情和水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每个乡镇水资源承载力各有不同,应进行论述和分析,找出适合的给水规划设计方案,保障供水安全可靠性。
  二、提高乡镇给水排水规划设计水平
  首先要转变观念, 认识到发展乡镇的意义; 其次要掌握最新的乡镇规划动态, 努力学习乡镇规划的新理论、新方法, 并在规划中加强“ 区域观念”、“ 整体观念”、“ 可持续发展观念”, 使规划原则的“ 钢性”与灵活的“ 弹性”相结合, 增强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做到有水可用,排有所去,绿色环保,因地制宜,最好达到零排放。
  1、 突出地域和乡镇特色,避免同质化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乡镇特色,保护特色乡土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 特色将带来发展, 特色就是生命力”。从一些规划成果来看,一些乡镇给排水规划未能把本市、本地区水资源承载力作为深入调查和研究,简单地就地建水源井,产生与农业争水或供水保证率达不到用水需求
  2、 与时俱进、去掉理想化与实际结合
  现有一些基础设施在给水排水规划中符合将来发展需求应与保留,因 “二元化”体制未废除前,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困难,不能没有现在,只有未来。
  3、 适合乡镇今后发展撅去简单化
  一个好的给水排水规划是今后乡镇建设的基石,应科学的、系统的并结合乡镇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完善给水排水规划成果。对于污水处理厂应充分利用当地可利用的方式来考虑。如土地处理、生物氧化塘、沼气池等诸多方式方法,最后才考虑建立污水处理厂。
  三、提高乡镇规划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小城镇规划标准的混乱性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城市, 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也就是说建制镇的规划按《城市规划法》执行。而国家《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村庄、集镇,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这就产生了小城镇规划的双重标准, 要么完全照搬城市规划的作法, 要么按照农村居民点来规划乡镇, 由此产生了 “ 农村不象农村, 城市不象城市”的局面。
  2、 用水量不够规范
  现在没有一部适合乡镇的国标或省标,仅有一部水利部部颁标准,绝大多数规划成果未采用。现有用水量标准为城市用水标准是否适用乡镇给水值得商榷。城市用水标准与乡镇用水标准是有差异的。因为地域、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家电普及率均不同。
  水利部2004年11月颁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所给出的用水定额不全,亦不适应乡镇给排水规划,缺少给水规划的基本要素。给水规划的基本要素组成不仅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还需有工业用水标准,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饮服务、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化等用水标准。
  3、 缺乏成熟的、系统的规划理论与方法
  从八十年代中共中央提出建设乡镇是一个“ 大政策” 至今近20多年时间里, 乡镇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目前对乡镇发展和规划的理论研究极为薄弱, 大多停留在对乡镇地位、前景、政策等方面的论述, 缺少把乡镇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理论建构的探索。
  4、乡镇人均用水量要符合现实
  从省内近几年所编制的乡镇规划看, 即缺刚性,又少弹性。人均用水量指标偏高和偏低现象均存在, 无形当中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和与农业争水。给排水规划和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节水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加强乡镇公用设施建设,预防和治理“城市病”。乡镇规划必须摆脱模仿、抄袭大城市规划的阴影, 把理想与现实系统的结合。
  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乡镇建设稳步健康有序地
  当下,我国已经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2010年中,随着城乡统筹力度的加大,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一些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凸显..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在乡镇基础建设上,尤其给排水规划和建设应实行一元化领导,有利于城市与乡镇协调一致地发展,合理调配本区域的水资源和污染源的治理
  应建立健全以建设节约型城市为导向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良性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监督城市规划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及系统性、可持续性,加强对乡镇建设中资源利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的监督,尽可能地避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或流失,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乡镇在当前已经成为乡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乡镇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小城镇, 其乡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
  在客观上它处于城乡过渡的中介状态, 其定位在城市之未, 乡村之首。同乡村相比, 乡镇是一种发展和进化了的高级形态, 是一种以非农产业人口和非农产业活动为主体组成的社区, 在地域、人口、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既同乡村保持密切联系, 又有明显区别。同城市相比, 乡镇又具有的“ 乡土气息”, 其经济的集聚程度、结构的现代化程度、集聚所导致的效应均不如城市明显。
  五、整合水资源管理,完善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乡镇在当前已经成为乡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 发展乡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配置、调度和管理。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源地建设、供水节水、排水治污及中水回用等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和水资源补偿机制,为水权交易创造一个良好基础。
  六、培养乡镇技术和管理人才,适应新形势需求
  乡镇缺少技术和管理人员;管理执行比较混乱,形成多龙治水,亟需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素质,培养适合乡镇建设的给水排水人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七、尽快建立适合乡镇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查监督机制
  应建立健全以建设节约型乡镇为导向的乡镇规划和乡镇建设的良性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监督乡镇规划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及系统性、可持续性,加强对乡镇建设中资源利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的审查监督,尽可能地避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或流失,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
  应按照流域分布情况,建立水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对上下游水资源分配管理,共同应对水危机。在建立同城化都市圈时,要按流域经济规划同城化,实现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和乡镇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通过流域管理,最终实现对流域内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土地资源在管理上的共享、制衡与互补。
  尽管在规划界现在还对乡镇的问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 但勿庸置疑乡镇的发展已使我们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依靠大中城市发展的城市化道路, 堪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创举。乡镇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乡镇, 其乡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
  八、乡镇规划发展中的困惑
  从我国城镇发展的方针可以看出, 乡镇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乡镇更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在当前乡镇的规划与建设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面临着不解的困惑, 如不及早解决, 必将影响乡镇的健康发展。
  1、乡镇规划标准的混乱性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城市, 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也就是说建制镇的规划按《城市规划法》执行。而国家《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村庄、集镇,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这就产生了小城镇规划的双重标准, 要么完全照搬城市规划的作法,要么按照农村居民点来规划小城镇, 由此产生了“ 农村不象农村, 城市不象城市”的局面。
  2、缺乏成熟的规划理论与方法
  从八十年代中共中央提出建设乡镇是一个“ 大政策” 至今近30多年时间里, 乡镇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目前对乡镇发展和规划的理论研究极为薄弱, 大多停留在对乡镇地位、前景、政策等方面的论述, 缺少把乡镇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理论建构的探索。 
  九、乡镇规划发展趋势
  2000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发展小城镇必须坚持的指导原则:“ 尊重规律, 循序渐进”、“ 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 深化改革, 创新机制”、“ 统筹兼顾, 协调发展”。而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建设好乡镇, 促进乡镇健康发展, 首先必须规划好乡镇。因此乡镇规划必须摆脱模仿、抄袭大城市规划的阴影, 创造与时俱进的乡镇规划理论体系与方法是当务之急。
  1、加强乡镇规划编制与建设标准的研究
  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的乡镇, 需要强化规划标准的制定。在这方面规划界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不久的将来乡镇规划编制及建设将能做到有章可循。
  2、建构乡镇规划理论体系
  面对发展机遇与挑战, 乡镇必须建构自己的规划理论体系, 必须在乡镇多元投资体制、乡镇发展机制、条件、制度及乡镇企业与乡镇发展、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乡镇发展、大中城市对乡镇的辐射带动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专题研究, 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揭示规律, 才能够形成乡镇独特的规划理论体系, 切实促进乡镇健康发展。
  3、突出乡镇特色
  我们所指乡镇特色, 包括三个层次含义: 一是指乡镇不同于城市, 它不是城市的简单缩影, 而是要充分体现其地位及构成特征; 二是乡镇应是本地区传统文化、生活习俗、自然风貌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优势的体现。三是乡镇应具有区别于省、市其它乡镇的特色, 这就应充分研究其自身的职能特征以及在宏观区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 在继承文脉基础上不断创新。
  4、 创新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乡镇在政策制定、机制形成过程中由于受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 产生了许多的不协调。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水源规划建设、排水管网设计标准和污水处理上均不满足发展的需求,改革步伐落后于乡镇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健康协调的发展。
  在乡镇给水排水规划建设中进行招商引资,尽快改善乡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环保意识。
  十、结语
  推行社会主义乡镇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转型期一项战略决策。顺利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目标,给水排水规划和建设是必不可缺少的。须结合当地实际需求 ,提高给水排水规划品质,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改善乡镇生活、保障环境质量,使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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