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推广

发布时间:2015-12-15 14:27

摘 要:在国家“科技强检”的要求下,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背景下,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检察系统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用推广等方面进行了相关阐述。首先,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概况及存在问题;其次,加强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推广的基本保障;最后,如何大力推广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应用。

关键词: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
一、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概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专线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三网”基本建成,网络完全系统、外网网站、视频系统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全面开展电子检务应用,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检察信息化是在检察工作中广泛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检察信息资源,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主要以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龙头,夯实基础,突出诉讼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科技应用重点,规范科技建设与应用标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信息资源为核心。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根本目的是为检察机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服务,为检察机关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保障。
    2000年高检院发文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内部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标致信息网络技术开始在检察机关中建设应用;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各省市二三级专线网络陆续投入使用,各级院全部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市级院和部分基层院对计算机信息中心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实现了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数据传输功能;完成了讯问监控系统的数字化改造,实现了讯问系统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检察门户网站进行了初步建设;专线电话、电视电话会议、信息发布、专网邮件、网上举报、法规检索等工作全面展开。按高院统一部署要求,开展了部分办公、办案业务软件的应用。实现了文件传输、统计报表与案卡数据上报等专项应用;分阶段地进行了网络安全的建设。包括防火墙系统、网络防病毒系统、黑客入侵监测系统等。
    虽然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科技强检的总体要求还存在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与共享程度低,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机制不健全,检察人员的科技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基础设施尚不完备,存在着“重硬轻软”、“重建轻管”的现象。
  3.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检察工作不够。目前检察信息化主要应用于信息报送、发布、视频会议这一最基本功能,在网上队伍管理、网上绩效考核、网上教育培训等方面应用的还比较少。将信息技术普遍运用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实现检察工作内容的拓展、方式的创新和管理职能的转变仍有待加强。
  4.信息化管理机构和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检察院一般都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但是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多个部门组成,虽说是检察长领头,但由于机构不健全、不统一导致工作相互推诿、停滞不前,导致了诸如不利于推进信息化建设、不利于培育复合型人才、不利于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统一调配内外资源等各种问题。
  5.专业人才短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待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信息技术人才。既通过司法考试又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及计算机考试的人才已经很少,缺一进来的又无法享受与之相关的津贴,致使真正有技术的人才不愿来检察院工作。
二、加强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应用推广的基本保障
  为解决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信息规范管理,加强检察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检察院信息化的实际应用,留住真正的信息化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基础: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开展与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是对检察机关传统办公、办案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它对推动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信息化具有深远的意义。信息化工作不单单是个技术问题,它涉及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势必要和一些习惯思维产生碰撞,如果没有领导的决心和魄力,并身体力行,信息化工作是很难推动的。领导的认识深度决定信息化发展的程度,领导工作的力度决定信息化发展的速度。
  2.成立专门的检察院建设管理及应用推广部门
  现在各检察院都已经建成了成熟的基础网络,现阶段是大力在检察机关中推进信息化应用的时机,建设好网络就需要推动应用,不然所建网络不能为我们检察业务服务,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都将面临一场新的革命,原有的信息办及人员的职能与定位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对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进程构成了制度性障碍。成立专门的检察院信息管理及应用推广部门,对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应用、统一推广等。
  3.具备比较成熟的远程及局域计算机网络体系和音视频传输体系
  经过近十年的检查信息系统建设,全部省市级和部分县区级远程及局域计算机网络体系和音视频传输体系、二三级专线系统、远程会议系统、审讯指挥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在基本硬件具备的基础上,部分管理应用系统如办公系统、网站系统、专线电话、电视电话会议、信息发布、专网邮件、网上举报、法规检索等已投入使用。但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来说比较欠缺,使得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管理应用方面实际进展不大,严重影响办案效率。
三、如何大力推广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应用
  为大力推广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应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在检察长等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检察院信息管理及应用推广是“一把手”工程。一是领导要足够重视;二是加强纵向管理,强化信息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能力;三是领导及时清楚和了解各种检察信息,强化信息部门给领导的参谋作用。信息部门不但应当作为技术支持部门支持全院的技术应用工作,还应当上升到战略参谋的层次。将办公办案自动化从单纯的数据流转上升到数据分析、数据提取的层面,从而实现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
  2.管理和规划好检察院信息网络平台,切实做好为检察工作的服务
   主要内容有:1)、 基础网络设施升级和优化。包括专线网建设、计算机局域网建设、网络管理系统建设、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指挥网络建设、“信息管理中心、网络视频会议室、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案件研讨室、电子学习阅览室”等“五室”的标准化建设、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外联网建设等。2)、建立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构建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包括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和完善基础数据库等。
  3.大力推广应用系统建设,逐步提升整体检察业务办案水平
    检察业务信息化应用方面,重点对侦监、公诉等业务推进统一软件应用,实现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推进反贪、反渎、控申、监所、预防等业务的动态管理业务软件开发应用工作。推广应用远程案件讨论系统,逐年优化升级维护民行网上办案系统、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网上举报系统应用、逐年推进控申信访信息网上管理应用(外网与内网)、案件网上请示汇报讨论系统应用等,确定各软件系统升级维护方案等内容。
    检察办公信息化应用方面。全面开展协同办公系统软件应用,开通省市院二级电子公文机要通道,实现文件传输;全面开展综合信息发布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应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应用。开展互联网各项应用,如电子邮件系统、检务公开、信息收集系统、网上举报和查询、咨询与答复等;实现检察档案管理电子化等。
    检察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方面。完善检察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网上绩效考核系统软件;开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纪检监察信息系统;建立网上远程教育平台,实现网络在线教育。
    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方面。采购或联合开发应用装备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软件。[3]
  4.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保障体系,配置线路加密机、终端加密卡、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网络防病毒系统等网络安全产品,防止来自外部和内部非法入侵和攻击、破坏行为,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结合案件管理系统和办公系统深入应用,建设数据签名和电子印章系统,保证文件传输的可靠、准确和唯一。建立数据存贮备份系统和灾难恢复系统,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建设以PKI/CA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与身份认证体系,用户登录网络,经一次性身份认证,取得合法身份后,可以进入权限允许的应用系统。
  5.完善同步录音录像与侦查指挥系统建设
  审讯系统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主要包括图像声音采集、数字信号压缩传输存储、图像处理显示、全程实时同步录像等,但还需要升级,扩展功能。检察机关要开发共享平台应用软件,在各级院建立侦查指挥中心,采用虚拟设备的方法,实现数据的实时备份和实时刻录,同时要添置部分室外流动侦查装备,建立移动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满足检察机关在不固定场所进行询问、讯问的侦查需求,实现移动办案。
  6.加强信息化技能培训
      加强全体检察人员计算机与网络基础知识培训。结合信息化应用实际情况,根据岗位需要开展专项应用培训,学以致用,边学边用。加强对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专业技术培训、IT权威证书认证培训以及学历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拓展信息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面,培养多面型、高等级的技术人才。
  7.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引进人才为实施科技强检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源。检察机关的改革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推动,依靠人员素质的提高。当前,检察信息化工作中建设、应用、管理、培训、保障任务日愈繁重,必须重视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在编制有限、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要优先录用计算机等信息专业的人才充实信息技术队伍,强化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基础,带动各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项目的实施。
结束语
  检察信息化建设在硬件上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还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才能满足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要求。不过更重要的是在硬件的基础上,将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是目的。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用的大力推广,需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硬软件的支撑、能独立行使相关职能的部门、管理制度的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管理及系统使用人员的能力培训等,“科技强检”必须落实到实际的检察业务和管理中去,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高检发技字[2009]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08月04日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月10日
[3]范玉顺,信息化管理战略与方法,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一版2009年

上一篇:企业数字文档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下一篇:浅谈计算机在基层统计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