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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源环境审计现状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09 19:44

1、资源环境审计概述 

  1.1 资源环境审计内涵 

  目前,我国资源环境还处于尚不成熟阶段,相关理论研究还不完善。在政府部门越发重视资源环境审计这一特殊手段并将其明确列为六大类型之一之后,相关学者围绕此领域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基于学者们的研究,本文认为,资源环境审计是审计组织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对被审计单位资源环境会计披露的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验证。 

  1.2资源环境审计必要性 

  我国政府对于资源环境问题愈发重视,对此投入大量环保资金。据凤凰财经2015年10年27日报道,据环保部规划院的测算数据称,“十三五”期间,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资源环境审计应时提出,可以有效地对环保资金进行监督,保证环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2、资源环境审计现状 

  2.1国外资源环境审计现状 

  20世纪70年代,国外首先将资源环境审计运用于处理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并在短时期内实现快速发展,许多国家已形成较完整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以德国资源环境审计为例,德国有一套完备的资源环境审计体系,其间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主要对政府投入财政预算环保资金的使用合规性与效益情况进行监督。社会审计针对企业环境利用与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2.2 国内资源环境审计现状 

  2.2.1审计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的资源环境审计主体仍为单一的政府审计。但从国外实践情况来看,美国审计主体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环保总局,加拿大审计主体国家审计公署、环境审计师协会;日本资源环境审计实施主体集中为会计检察院、社会中介与内部审计机构;荷兰为荷兰审计院、环境监察局、社会中介。可见,国外资源环境审计实施主体较为多元。再者而言,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集中在人民手中。然而,人民并不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而是设立政府代其管理。在受托环保责任观下,社会公众是委托人,政府是受托人,作为受托人的政府需要履行两方面的义务。一方面:政府应当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对环境行使管理权;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向社会公众报告其受托环保责任履行情况。这时,如果再由政府对其出具履责报告进行审计,就与审计的独立性相悖。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出现其他的审计主体对其管理行为进行约束。 

  2.2.2 审计对象范围较窄 

  长期以来,资源环境审计主要是对环保资金进行监督,审计对象就是资金的筹措、管理、分配和使用。很少将审计业务范围和审计对象拓宽,延伸到制度以及政策的制定与出台情况,环保计划于执行情况,环保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的效用性。究其原因,审计思维还比较僵化,审计手段存在欠缺。缺乏发散的审计思维,难以从审计对象内涵开展审计活动;缺乏审计手段,导致审计对象的内容难以拓宽;二者从阻碍了审计对象的开拓与管理。 

  2.2.3 对资源环境审计的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间不长,社会公众对这一理念还十分陌生,对其认识还存在一定的空间。审计人员对审计内容认识也存在不足,认为资源环境审计内容仅为财政下环境专项资金的利用的合规性、高效性,还未认识到资源环境审计与环境治理之间的关系,即便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对其投入资源也相对不足,并且审计重点还是环境专项资金与环保项目。另一方面,这一领域理论研究还未完善、对其宣传力度也不大,使得社会公众与审计人员还未意识到其对于治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对环境问题的危机感匮乏。 

  3、资源环境审计发展策略 

  3.1构建多元一体的审计主体结构 

  目前,我国资源环境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对微观层面涉及较少。但随着有关政策相继推进,深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仅依靠政府这一主体显然不够。而且,环境属于公共资源。为了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在环境管理上应该能够充分突出环保公众参与的原则。政府、社会与企业都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上来,即形成由政府审计、社会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通力合作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在这种主体结构下,各个审计主体通力协作,从微观到宏观、从内部到外部,对整个国家的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状况进行监督审查。各资源环境审计主体职责如下: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环保专项资金利用情况、环保项目开展情况、各级政府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加强立法。社会审计机构对企业资源环境会计信息开展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资源环境管理系统进行监督和评价。 

  3.2拓宽审计对象内容 

  审计对象是审计客体的具体行为,是审计客体经济活动的体现,是审计客体施政绩效的载体。而审计主体发生变化,审计客体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相应的审计客体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化,审计主、客体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应的审计对象也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审计对象的内容也不能一成不变,也需要随之拓宽,形成三位一体的审计体系。首先是从宏观层面入手,对资源环境体制、机制、制度、政策、决策开展审计;其次是微观层面中资源环境治理中的经济活动,包括对政策执行、资金筹集、管理、分配等开展审计;最后是对前面两个部分的绩效进行审计。 

  3.3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宣传力度 

  为了加强社会大众对资源环境审计的认识,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其宣传力度。通过普及环境知识,加深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理解,为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营造好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将已形成的资源环境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审计工作中,使其理论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得以发展,形成一套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资源环境审计体系。 

  結束语 

  总之,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日渐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有利于治理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参考文献】: 

  [1]张向惠.浅析资源环境审计的现状与发展[J].财会学习,2017,(10):150-151. 

  [2]邓松涛.探析资源环境审计的现状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6,(05):193+203. 

  [3]郭一瑰,周一春.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现状及对策思考[J].商,2015,(1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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