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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信贷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8 18:29

摘 要: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银行业现有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种种缺陷,因此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防控必须结合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本文主要是就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危害和成因的机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 问题分析

     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一直困扰着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由于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在应对危机中同样要注意银行不良贷款的防控问题。在实施积极经济政策的同时如何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再度产生,保护并促使贷款债权实现,保障金融安全,这仍然是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银行业(此处指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指处于非良性经营状态,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银行贷款,具体而言,即银行不能按时(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足额(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贷款。
  1998年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2.2%,账面反映需要注销的呆账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2.9%,在呆滞贷款中实际上还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需要注销的呆账。巨大的不良贷款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稳定的最大威胁。
  1999年开始,信达、长城、华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经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2008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保持双降2008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45亿元,比年初减少7065亿元,不良贷款率进一步下降到2.49%,比年初下降4.21个百分点。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危害
总结世界各国历次金融危机的特点,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危害如下:
  1.直接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不良贷款,顾名思义,就是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银行贷款,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获得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贷款。资产存量制约着资金周转,使银行资金无法运用到收益更大的项目上,这对银行的资金利用来讲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2.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较多的贷款利息无法收回,银行却要如实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及其它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一定时间内无论利息是否实收,都要计入营业收入。由此可见,企业所欠利息越多,银行虚盈实亏现象就越严重。
  3.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不良贷款导致银行预期的现金流损失,银行的资金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特别是在银根紧缩或者出现存款滑坡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往往出现支付困难,造成银行资金周转困难。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逐渐增加,贷款周转速度减慢,货币的供求发生非正常的变化,社会货币总需求的压力增大,但政府若通过采取向商业银行再贷款或通过注入资金核销来处理不良贷款时,等同于发行基础货币,也会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
  4.危害社会信用制度
  银行的不良贷款并不必然给社会信用制度造成危害。但是,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日积月累,借款人不能按照事先约定还本付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断出现并日益发展,必然会造成社会信用制度的破坏。
  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出现的银行资金“财政化”,也就是说是银行和政府职能的错位,把许多本应由国家财政履行的职责不合理地压在国有商业银行身上。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与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有密切的关系,总的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的行政干预
  企业转轨过程中,随着垄断的打破国有集团企业受到很大冲击,国有商业银行积聚了大量不良资产,其中国有企业不良贷款在不良资产中超过70%,由于国有产权不明晰,国企是国家的,国有商业银行也是国家的,这就形成了一种不能及时还贷现象。其次,国有企业一些投资项目是政府一手操办的,地方政府出于发展地方经济考虑,总是要求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当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形成不良资产。在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地方政府出于稳定考虑,往往支持纵容企业借破产、合并、分立等形式有意逃废银行债务。
  2.社会信用体系、金融体系不健全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用缺失,集中表现为信用社会体系建设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已经成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重大阻碍。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重要成因。
  3.法律制度不健全,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债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滞后,有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严重制约了信贷资金良性运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无法充分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
  4.银行信贷制度缺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从国家专业银行转变而来,管理体制和信贷制度仍在逐步转变、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银行的信贷制度存在一定差距。信贷制度在发展、完善的进程中仍然存在较大漏洞,在此过程发放的贷款势必存在较大隐患。还有,由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引起的对贷款人审查不严,盲目放贷也很容易形成不良资产。政治素质低下,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直接形成贷款风险。能力素质的低下,形成操作风险,进而引发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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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明久 茹毅 杨克勤 罗翀 喻蓉:科技不良贷款的化解与防范[J].经贸导刊,19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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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潘文波: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证研究报告[J].投资研究,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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