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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市场税制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8 18:28

摘 要:股票市场税收制度决定着不同种类股票的交易成本,改变资金流向和股票供求状况,是影响股票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股票市场税收制度主要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股息红利收入所得税,但是这两种税却暴露出各种弊端。并且在个人资本利得税等方面的股票课税领域都是空白,和完备的股票税收体系差距较大,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现状不相适应,亟待改革。因此,我们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同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具体发育程度,优化我国现行的股票市场税制。

关键词:股票市场 税收制度 印花税 资本利得税

  一、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1.证券交易印花税
  (1)税率频繁调整不符合法制思想,缺乏政策的严肃性
  从1991年至今,在不同的经济背景下,印花税税率先后有过九次调整,凡是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都是行情产生重要顶部或底部的位置,或者是新一轮行情的起点。但是几乎每次调整都是突然公布,让市场和社会公众措手不及,而且调整过程并不公开透明,强化了资本市场的行政色彩,不利于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反复无常,缺乏政策实施的严肃性,而且影响了我国税收制度的公信度。①
  (2)一级市场征税范围狭窄,二级市场的税收调节功能弱
  目前我国仅对二级市场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在证券发行环节并没有实行证券发行税的规定,这样就使停留在一级市场的巨量认购资金不仅享受这无风险的收益,又免去承担纳税义务的责任,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损失。再从二级市场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设计单一,不计交易金额大小和持有证券时间的长短,一律按同一税率对双方课税,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交易频率,但对于须重点调控的资金大户对市场的投机操纵行为无能为力。
  (3)印花税的 “双重”功能
  目前,我国并未开征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的资本利得税,现行的印花税自然就担当起代征这种所得税的功能。然而,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资本利得税是一种所得税,将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税种“合并”,显然是一种功能的错位。而且,资本利得税是对投资收益征税,没有投资收益就不用交税,而用高额印花税将资本利得税包含进去,投资者无论是盈是亏,收益多少都要支付这部分成本,有失公平。
  2.股息红利收入所得税存在重复课税
  按现行税收制度,企业股息和红利需列入企业所得应税收入总额中,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实际上,企业的股息和红利均是在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给股东,对股东所分得的股息与红利再征收所得税属于重复征税。②
  3.目前我国许多的股票课税领域都是空白,没有制定相应的税收法规,主要表现在:没有课征个人资本利得税;对股票的继承和赠与行为没有明确的税收规定等。
  二、改革的探索
  1.依法建立证券税收制度,禁止随意调整税率,全面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多次调整印花税率的行为缺乏法律基础,完全是行政命令。但是税法作为法律,要调整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不能用行政命令代替法律。否则,政府的权力就太大了,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目标不相符合。而且也不利于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法律的尊严。
  2.只在股票发行环节征收印花税,这样既可以调节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避免重复征税,又可以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3.为了规范对证券交易课征的税种名称,遵循国际惯例,应当对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不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以证券交易税取而代之。
  (1)证券交易税是以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征对象,并以其实际成交额为计征依据的税种。
  (2)以证券交易的卖方为纳税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鼓励投资,抑制投机。抑制卖方,支持买方对于中长期投资者来说,实质是一种“延期纳税”的优惠,投资者会尽量增加股票的持有时间,这样就有助于抑制市场过度短期投机行为。
  (3)鉴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属初步发展时期,需要鼓励和支持,因此税率总体应当从轻。根据证券持有期限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持有期越长,税率越低,鼓励长期行为。
  4.我国目前对股利所得课税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对公司法人和股东的重复课税问题,这在其他国家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我国可考虑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这两种方法操作都比较简单,可行性较强。一种是股息扣除制。这种方法是允许公司将分配利润从应税所得中全部或部分扣除。另一种是税基排除制。就是将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获得的股利收入从所得税应税所得中扣除。③
  5.目前开征资本利得税存在诸多困难,但开征此税是资本市场发展必然的趋势,应当如何设计?
  (1)纳税人为中国境内通过证券交易取得收入的单位个人。为了方便征收,可以规定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买卖所得。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证券转让的增值额,只有当资产被出售或转让,账面增值已成为现实的增值时,才能对资本利得部分征收利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税所得额=出售转让证券的收入总额-取得证券的支出-证券交易税额。
  (3)对资本利得采用低税率,并且区分不同资本项目设置不同的税率。在证券市场上对投资性收益采用较低税率,对投机性收益采用较高税率。
  目前,开征此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征资本利得税是必然的趋势。
  总而言之,我们应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建立起以证券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和资本利得税为主的相对完整,全方位课税的股票市场税制,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同时,转变政府的职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尹音频主著:《资本市场税制优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王在清:《中国金融业税收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年版
[3]金国英等:“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条件和时机尚未成熟”,《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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